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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消防安全會議工作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28 07:04:36 查看人數:12

      學校消防安全會議工作制度

      第1篇 學校消防安全會議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組織全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御火災的綜合能力,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減少火災損失,決定建立消防安全會議制度。

      校長,書記,校委會成員和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1、學校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學校學期安全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消防安全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消防安全工作。

      3、根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都要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消防安全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第2篇 學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建設。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宿舍、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檔案室等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二、防震安全

      1、將防震減災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防震減災安全教育活動通過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教育活動,達到“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的目的。為防震減災工作創造出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讓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進課堂、進家庭,使防震減災科普教育真正內化為一種自覺的需要和行為。

      2、各單位應根據防震應急預案認真開展防震應急演練,掌握應對地震發生時采取的防護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帶來的損失,從而提高學生緊急避險、自救自護和應變以及師生自救互救技能和應對突發地震的能力。

      3、落實各項應急救援規定制度,保證從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系統內工作人員24小時通訊聯絡無障礙,堅持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值班,確保反應迅速,救援及時。

      4、加強安全檢查工作,學校嚴格執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時刻留心校舍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補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防雷安全

      1、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和宿舍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盡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2、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并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3、遭受雷電災害后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4、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5、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有關人員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

      雷工作。

      6、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后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回檢查一遍,以防不測,并做好記錄。

      7、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于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第3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設備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第4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5篇 初級中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初級中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滅火器管理要求:監控滅火器的類型、數量、放置位置、時效等。

      2. 消火栓管理:監控外觀、配套設施、閥門外觀及開啟狀態、遠距離啟動按鈕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時實地放水檢查。

      3. 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暢通,堅持建筑隱患,保證樓梯等通道安全。

      4. 公共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不應采用側拉門、吊門和轉門。

      5.房間的安全出口應盡量不少于兩個。

      6. 建筑內的多功能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應不少于兩個,且安全疏散寬度應符合要求。

      7. 消防設備應設專用供電線路供電,并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

      8. 建筑中的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場所應設火災應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10.活動場所應配置相應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數量要足。

      11.圖書館內嚴格使用電熱器具、嚴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圖書館內的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

      1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熱器具等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

      各種場所的安全出口嚴禁上鎖、堵塞。

      第6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格式怎樣的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七)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 總務處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等處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 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和教務副主任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 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 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 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

      1.5 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0.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7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

      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

      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

      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

      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

      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

      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

      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

      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

      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

      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超負荷

      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

      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食堂要定時檢查用電線路,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

      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8篇 小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室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 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 校業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余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于處罰。

      第9篇 小學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寫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條例》,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條例》,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教導處、辦公室、德育處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條例》,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生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

      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

      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發電房、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并建立消防檔案。

      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

      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

      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學校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

      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周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干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第10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巡邏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馳、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配電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村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巡邏制度

      為了維護校園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現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巡邏制度。

      一、值班巡邏人員要按規定著裝,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到、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詳細作好當班記錄,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二、值班巡邏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在上班時間睡覺或離崗;不做與治安防范無關的事。

      三、值班巡邏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做到勤巡、多看、細詢問。及時發現和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迅速反饋,世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性事故工作。

      四、巡邏人員要不定時地對校園各區域進行巡邏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搞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幫。對夜間熄燈以后晚歸人員要檢驗證件,詢部晚歸原因并詳細登記。

      五、積極收集反饋各種情報和信息,善于發現各種可疑現象,沉著機警,做到守得住,抓得著,堵得死,不怕困難,敢于斗爭,堅持原則,不循私情,積極維護學校利益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六、當班過程中,認真負責,忠于職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當班時校內發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責任,并視責任大小給予紀行處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酌情賠償。

      一、貫執行學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在學校和公安機關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校園治安保衛的日常工作。

      二、加強對門衛的領導和管理,嚴密防范社會閑雜人員,特別是不法分子進入校園,為廣大師生營造良好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三、做好傳達室的對外接待和來訪登記工作。

      四、負責校門車輛出入和校園內交通秩序的管理。

      五、加強內部治安管理,保衛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六、配合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內重大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承辦學校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副主任協助主任做好有關工作。

      第11篇 學校消防安全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組織全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御火災的綜合能力,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減少火災損失,決定建立消防安全會議制度。

      校長,書記,校委會成員和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1、學校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學校學期安全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消防安全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消防安全工作。

      3、根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都要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消防安全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第12篇 zx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中心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學校都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2、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要簽訂消防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除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外,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晨會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和自救能力。

      4、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學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食堂、禮堂、圖書室、櫥房燃氣設施、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學校還應該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學校消防安全會議工作制度(十二篇)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組織全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御火災的綜合能力,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減少火災損失,決定建立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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