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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紀律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13 16:12:16 查看人數:37

      職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紀律管理制度

      第1篇 職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紀律管理制度

      1.嚴禁攜帶火種入站,嚴禁吸煙,嚴禁喝酒上崗。

      2.所有職工上崗不準穿戴化纖制衣物或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站內工作人員不準穿帶有鐵釘的鞋。

      3.加油站內不得亂扔鐵器或其他金屬物品,禁止用金屬物品敲擊物件。

      4.加油機、油庫及消防設施周圍嚴禁堆放物件,工作場地及行車道上要時常保持清潔暢通。

      5.嚴禁在加油站內任何地方拉繩或晾曬衣物。

      6.嚴禁把孩子帶進加油站內,嚴禁帶閑雜人員在站內逗留亂串。

      7.嚴守工作崗位,嚴禁在崗看書看報、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覺或打架斗毆。

      8.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9.不準提前或超時吃飯,吃飯時必須交替進行,不能空崗。

      10.公司全體職工必須掛牌服務,衣著整潔上崗。

      11.懂消防知識,熟悉消防器材設置位置,能熟練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識,發現火災及時報警119和其他相關部門,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2篇 新職工進廠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臨時工),都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

      一級(礦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科會同生產生產科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

      (2)礦山概況、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二級(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應包括:

      (1)本單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域、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應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三級(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1)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作業程序;

      (2)本崗位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項;

      (3)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報生產科存檔。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

      1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上崗者按嚴重違章處理。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執行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中層管理者、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1廠(礦)每年對中層管理者、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2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知識等。

      班組長培訓教育

      1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2教育內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全員教育

      生產車間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并認真做好記錄,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變換工種及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必須進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術部門負責進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4)“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4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報生產部門備案。

      職業健康教育

      1職業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期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

      2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3生產部門負責組織新入廠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與礦三級安全教育同時進行),接觸職業危害職工在崗期間、離崗職業健康教育。

      4職業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訓、健康知識競賽、發放健康知識小冊子、黑板報、張貼宣傳畫等多種方式進行。

      第3篇 王臺鋪礦職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選篇

      職工培訓管理考核制度

      為了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職工進行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和崗位技能知識的培訓,從而提高職工素質,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訓組織實施

      (1)根據年度、季度計劃安排,全礦統一組織的脫產培訓政,由教育科培訓組按業務編制辦班計劃,并經教育科科長批準后實施,各業務組長負責建立記錄表進行考核。

      (2)計劃安排各基層單位業余(或半脫產)培訓班的管理,在開班前,由單位提交辦班培訓計劃,并經教育科科長批準后方可實施,各單位安排專人負責教學過程的管理,自行組織培訓,教育科按要求對其進行抽查考核。

      2、考核獎懲

      (1)培訓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計劃制定、教師聘任、課程安排、學員考勤、簽到、培訓結業教試、工作總結、資料歸檔等)由班主任負責實施,并將各種記錄建立完善。

      (2)培訓或組織管理不認真、應付差事的單位根據情況扣單位當月考核分1-5分。

      (3)凡礦統一組織的脫產培訓班(包括集團公司組織的培訓班),各單位要按規定指標、人數、時間,準時安排人員到達指定地點參加培訓。

      (4)年末,對全礦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培訓成績突出單位及個人可優先參加集團公司職教系統先進和評比。

      安全資格考核制度

      根據晉煤安字(1999)第44號文件轉發的“山西省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暫行規定”的精神,凡從事煤礦工作的所有原煤生產職工都必須取行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否則,干部不得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為將此項工作做好,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省、集團公司規定的各項培訓規定,把安全培訓工作給入全年計劃,做到“強制培訓、分級管理、統一標準、考核發證”。

      2、安全技術培訓必須依照《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暫行規定》進行,培訓內容、培訓時間達到規定要求,實施教學要做到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考核標準。

      3、凡經過培訓,理論考核不合格者,不準頒證,必須經過補學補考,直到合格為止。補學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4、職工未經培訓考試的均不得頒證,否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資格復試過程中,如發現理論考試不合格者,要吊銷其《安全資格證書》,停工進行補學補考,直到復試完全合格為止,方可返還《安全資格證書》準予上崗。

      轉崗培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效果,盡快使轉見崗人員掌握新的崗位規章制度,規程和要求,適應新的工作,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轉崗人員必須自帶礦勞資科的“職工轉崗培訓通知單”及時到教育科報到,否則,每推遲一天除按規定補足培訓天數外,并罰款10元以此類推。

      二、學習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凡遲到、早遲者每1分鐘罰款1元,以此類推

      三、學習內容

      1. 轉崗培訓管理制度

      2. 煤礦安全規程;

      3. “煤礦安全知識問答”和“事故案例”;

      4. 礦“管理制度匯編”和“崗位作業標準”;

      5. 新到崗位的“崗位責任制”和“業務保安責任制”,以及工種操作規程;

      6. 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一體化管理體系知識;

      7. 集團公司,礦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規定和文件等。

      四、幾項紀律規定

      1. 學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學習提高自

      身素質,經閉卷考試合格后,方準辦證上崗,否則將延長培訓期限,直到考試合格為止。

      2.培訓期間原則上一律不準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婚、喪、嫁、娶)必須事先寫事假條,經主管理領導批準后,才能離開。

      3.請假耽誤了的培訓時間,要在事后補齊補足,才準考試結業,否則有予辦理上崗手續。

      4.保持公共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

      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安檢科、人勞科、教育科等負責有關科室編制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并由教育拉負責實施。

      各生產隊組,負責本隊作業規程、措施的學習和培訓工作,教育科(安教室)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管業務科室;安檢科負責對全礦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

      2、凡從事煤礦生產建設的職工都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否則,干部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繼續培訓,直到合格為止。教育科負責每年一度的全礦職工(包括多經三產及其要害崗位工種、特殊工種)的培訓辦證工作。

      3、對從事井下工作的人員,培訓項目和培訓時間要符合《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4、對新工人、特殊工種,轉崗職工以及從事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職工,或因種種原因長期脫離崗位之后重新上崗的工人要進行重新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內容:

      5.1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指令等;

      5.2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作業標準、安全質量標準及有關標準。

      5.3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與搶險應急預案。

      5.4自救、互救和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等。

      6、培訓方法:采用脫產培訓和業余培訓,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相結合,課堂教學和現場教學相結合的形式,采用課堂講述、電化教學、實驗教學、實際操作結合的方法,急用先學,重點優先,對強工進行培訓,做到深入淺出,理論聯系實際。

      7、抓好“三違”學習班和對安全不放心人的培訓管理工作,提高素質,強化安全意識。

      8、搞好安全教育展覽,事故案例教育展覽,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技術,及時將安全技術、安全教育傳播到職工心中,陶冶職工的安全情操,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9、開展崗位練兵,強化技能培訓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從根本上提高職工技術素質。

      10、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專職、兼職教師隊伍,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和考核和決策提供依據。

      11、安教室負責全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的檔案管理,為領導考核和決策提供依據。

      12、考核與獎勵

      12.1凡集團公司、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班,各單位必須按規定人數,按期派人到指定地點參加培訓,否則,每遲到或缺席一人次,扣罰該單位“三大員”即(隊長、書記、安全副隊長下同)各50元。若單位通知到培訓人員后,培訓人員無故缺席,每缺席一天扣罰本人20元。

      12.2培訓人員考試成績與單位和安教室掛鉤。每出現一人次考試不合格,扣罰單位100元,以此累加。單位培訓人員考試成績平均分不滿60分者,扣罰安教室100元。

      12.3凡在集團公司、礦組織的培訓考試和各項安全賽活動中,

      12.4凡是分配未經培訓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上崗,罰有關責任人員每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或安全過失處罰。

      12.5注重效果檢查,對于沒有培訓好,是通過照抄,代考等不正當手段領取資格證的人員,一經查出,要按12.4條追究發證單位的責任。

      12.6凡被聘請的專職、兼職任課教師,要認真備課、講課,保證授課時間(每天不少于6課時),要理論聯系實際,保證教學質量。

      12.7本制度由安教室考核,結果報人勞科、安檢科執行。

      第4篇 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關于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再培訓的規定》

      1、煤礦主要負責人包括: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各煤礦礦長。

      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

      煤礦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煤礦各級安監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煤礦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各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調度等安全生產區(科)等負責人。

      3、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經煤礦二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省煤監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具有任職資格。

      4、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煤礦三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省煤監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5、所有單位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須進行安全資格再培訓。

      6、煤礦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再培訓工作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一安排。

      7、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再培訓由各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一安排。

      二、《公司關于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規定》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及辦證

      1、培訓

      各單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統一由集團公司三級以上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按集團公司批準的年度培訓、復訓計劃組織培訓、復訓。各生產礦井確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補特種作業人員,可由各煤礦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附培訓計劃,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統一安排培訓。

      2、考核

      (1)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一律堅持教考分離原則。

      (2)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分機考和筆試:井下電鉗工、瓦斯檢查工、采煤機司機、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機操作工、安全檢查員等六大工種實行機考,六大工種以外的“其他”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絞車操作工、綜掘機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信號把鉤作業工、主要通風機作業工、防突作業工、監測監控作業工、瓦斯抽放作業工、井下變電作業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壓風機操作工、電氣防爆檢查作業工、礦燈充電作業工、耙巖機操作工、測風測塵作業工、電機車操作工等十六個工種實行筆試,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逐步推進機考。

      (3)特種作業人員考核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3、辦證

      培訓機構在培訓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持特種作業人員辦證申報表、花名冊及相關資料到省有關部門辦理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辦回證件后及時通知送培單位取證。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產區隊必須合理安排使用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凡發現職工持無效證件或持非本崗位有效證件在本區隊特殊工作崗位上崗者,按“三違”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煤礦從業人員有權拒絕安排未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在特殊工作崗位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與自己所持證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崗位的工作,否則視為違章作業。

      (3)各生產區隊必須對本區隊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臺帳,設置專欄上墻,進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員緊張,可實行一人雙證(或多證)培訓,確保動態持證上崗。

      (5)各單位不得隨意調整特種作業人員,因工作需要工資部門調整或調出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職教部門允許,并辦理培訓檔案移交手續。

      (三)處罰

      (1)各生產礦井為確保特種作業人員100%的持證上崗,本單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使用管理辦法,對違規者進行從嚴處罰。

      (2)發現無證上崗或持無效證件上崗者,按上級或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3)對違規安排特種作業人員者或違章接受特殊工作崗位工作的從業人員,處罰當事人1000元罰款。

      (4)對未經職教部門允許隨意調整或調動特種作業人員,一次處罰當事人1000元罰款。

      三、《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的審批手續》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批準的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明確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相關部門是集團公司對外、對內日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聯系和管理部門。

      2、特殊情況需增加、減少、提前或延遲的培訓,堅持“每辦必審”的原則,必須在改變計劃10日前以郵件或書面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審批并備案后,方可實施。屬集團公司培訓權限范圍內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答復、集團公司權限范圍外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3、須赴集團公司以外培訓的,由單位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并報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后,方可進行。集團公司機關部室外出培訓,必須經公司主要領導簽字方可辦理。

      4、有關領導及部門應嚴格把關,認真區分專題安全教育培訓與日常學習、會議的區別。凡各單位日常的會議學習,每周的安全活動,外出參觀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審批范圍。

      四、《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堅持逐級考核、教考分離的原則。即:按管理權限,集團公司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培訓(復訓)的特種作業人員,由貴州省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命題、頒證,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受其委托后負責監考、評卷、辦證;各生產單位煤礦其他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復訓)的考核,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負責命題、監考、辦證,不屬集團公司權限范圍的按上級規定辦理。

      2、各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必須做到“每培必考”,堅持實事求是,保證學習質量。

      3、煤礦從業人員實際操作考核

      (1)各生產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為從業人員實際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門,負責生產操作崗位人員實際操作的組織、檢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產單位在組織從業人員培訓時,除按培訓大綱和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外,還要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己顺煽儼床坏陀谂嘤柨己丝偡值?0%記入個人培訓檔案,并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

      (3)各生產單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分工種制定出實際操作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報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部門備案。

      (4)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參加理論考試,對實際操作和理論考試“雙合格”者,方可辦理相應上崗操作人員資格證書,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辦理。

      (5)對已取得上崗操作資格證書、達到復審期限的人員,在組織復訓時,必須進行實際操作考核。

      五、《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基本形式的規定》

      1、安全教育培訓必須采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形式。實踐學習的比重不低于30%,并納入“每期一主題”活動。

      2、各單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對每一期培訓班除正常課程安排外,均需設立本期的一個針對解決具體問題的方案或提升職工實際動手動腦能力的“主題”。主要內容如下:

      (1)中層管理人員參加的培訓: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的各項指示決議,規章制度在本單位執行落實的情況及建議;單位管理中值得推廣借鑒的做法或應該吸取的教訓;針對某一項共性問題的解決方案等等。

      (2)基層管理人員參加的培訓:本單位對企業各項制度、規定、措施執行落實的具體情況和打算;執行力情況的培養和鍛煉;單位具體工作的創新做法;單位具體工作中存在的主觀問題及改進措施等等。

      (3)班組長參加的培訓:本班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如何成為一名讓領導放心、職工服氣的班組長;職工中存在的意見及建議等等。

      (4)特種作業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參加的培訓:本專業、本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某一項常見或重要的專業技術具體問題的解決辦法;熟練掌握某一項或一種技能等等。

      (5)一般從業人員參加的培訓:熟練掌握某一項或一種技能或方法;針對某一個安全生產具體問題的辦法等等。

      (6)新工人參加的培訓:自身在煤礦從業想要達到的一個理想目標(經濟、地位、修養等)及步驟打算;對單位各項安全管理的建議。

      3、“主題”內容作為每一期培訓的考核內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總分的30%?!爸黝}”的考核可以是實踐操作、理論探討、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必須是實際工作中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對工作有具體實際意義。各單位職教部門在每期培訓前要廣泛地、有針對性的地征求“主題”,做好考核準備。同時,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主題”活動成果的運用工作,促使活動取得最大效果。

      4、授課時間可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選擇脫產或業余時間進行,必須保證授課學時。

      六、《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辦班紀律》

      1、必須建立以下各項紀律及獎懲措施

      (1)考勤紀律;

      (2)衛生紀律;

      (3)課堂紀律;

      (4)考試紀律;

      (5)設施設備使用紀律;

      (6)職工培訓考核獎懲辦法;

      (7)其它應該規范完善的紀律。

      2、教師紀律要求

      (1)各單位聘請的專兼職教師及所在部門必須服從各單位授課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延誤授課。

      (2)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并寫出授課教案或課件。授課內容必須理論聯系實際,嚴禁照本宣科;必須每課必備,嚴禁馬虎應付。

      (3)教師必須認真授課,保證學員掌握要求的內容。

      3、班主任紀律要求

      班主任必須保證辦班質量。作到辦班人數、課時、教師、管理、考核、檔案到位。

      七、《公司職工證件管理制度》

      公司職工證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則”。

      1、主要負責人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管理。

      2、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從業人員資格證由單位職教部門負責管理。

      3、公安部門辦理的爆破員、庫管員、押運員證件,由單位保衛部門管理。

      4、培訓機構專、兼職教師資格證原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職教)統一管理,各單位職教部門留存復印件。

      八、《公司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管理辦法》

      為加強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管理,便于了解職工接受教育培訓的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檢查,進一步促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管理的標準化。

      (一)對職工教育培訓資料檔案的內容要求

      1、建立在職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一人一檔。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1)職工本人自然情況;

      (2)職工接受培訓情況登記;

      (3)職工工種更換情況記錄;

      (4)職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訓;

      (5)學習內容;

      (6)各種成績;

      (7)證件編號。

      2、辦班資料檔案,一班一檔,主要內容有:

      (1)辦班通知;

      (2)辦班審批表;

      (3)規定學時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

      (4)課程表;

      (5)教案;

      (6)學員考勤表;

      (7)學習成績冊;

      (8)考試試卷;

      (9)培訓班反饋表;

      (10)監考記錄。

      3、年度培訓計劃、年度辦班臺帳。

      (二)管理辦法

      1、各二級單位辦班檔案和職工個人接受培訓檔案均由各二級單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團公司部門辦班資料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和承辦單位分別負責保存管理,但必須將二級單位來接受培訓人員的成績書面通知職工本人所在單位,便于及時記錄入檔,時間不得超過15天。

      (三)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資料的保存期限

      1、職工個人培訓檔案,保存至該職工退休。

      2、單位辦班資料檔案,一般保存五年(備查)。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起執行。

      第5篇 職工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職工活動場所是指廠會議室、圖書閱覽室、棋牌室、乒乓球室、臺球室等其它具有開展活動功能的場所。

      (二)職工活動場所必須設置“安全出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

      (三)職工活動場所使用時,必須保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職工活動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內清潔干凈。

      (五)職工活動場所所有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安裝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或電源。

      (六)職工活動場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天下班或活動結束后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七)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

      第6篇 職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職工安全權益維護工作,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積極采取措施改善職工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合同法》、《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及《工會勞動保護工作責任制》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入現場協助抓好群眾安全生產,搞好群防群治,依法監督各級行政領導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參與改建、擴建、工程的驗收及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制止作業和督促糾正。

      2.按照《工會法》、《企業法》、《勞動法》等法規,賦予職工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獎罰、民主評議等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權利。

      3.保障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在維護企業總體利益的同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職工排憂解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4.全面推進工會勞動保護機制建設,勞動保護工作機制以“六個載體,雙基建設”為主要內容,“六個載體”即:“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法”、“安康杯”競賽、職工代表大會保平安、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及勞動安全衛生專項合同等企業職工安全文化系列活動、高層次源頭參與和強化日常監管,“雙基建設”即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要依據機制建設要求,制定并逐步完善配套的制度、臺帳,努力實現勞動保護各項工作的閉環管理,妥善做好原始記錄、電子文檔和音像等文件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持續改進工會勞動保護的工作機制。

      5.堅持依法推行“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法”(以下簡稱“監控法”),并以之為龍頭,充分發揮“危險源(點)警示卡”等有效載體的積極作用,發動職工廣泛參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推動企業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的整改,有效監控企業危險源(點),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群眾對事故的防范能力。

      6.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職工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企業工會參與討論企業重大決策、監督行政領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有效載體。要普遍開展“職工代表大會保平安”活動,推動建立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重點落實職工對企業生產經營包括安全生產等重大事項的知情建議權,對涉及勞動安全衛生等勞動關系重大問題的協商共決權,對執行《勞動合同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專項合同情況的檢查監督權。要建立健全職代會勞動保護專門工作機構,正常開展職工代表安全巡視等活動,加強中期管理,督促職代會有關勞動保護的決議和提案的落實。

      7.充分發揮集體協商、集體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在基層企業勞動保護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就保障安全投入,改善生產環境,加強培訓教育,落實勞動保護待遇等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積極開展勞動安全衛生“要約”行動,規范集體協商的程序,實現充分的交流溝通,規范集體合同中勞動保護的條款,從企業實際出發,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加強集體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兌現。推動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合法權益。

      8.督促各單位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9.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著力于職工安全意識、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安全能力的提高,激發職工群眾的主觀能動作用,奠定職工群眾在企業安全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為實現企業安全提供最堅實的基礎和最可靠的保證。將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的目標納入各單位(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別是職工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突發事故的處置方法的系統教育,提倡培訓方法的多樣化,嚴格考試,保證培訓的實際效果,進一步完善職工培訓的工作機制。

      10.組建群眾安全監督網絡、開展安全檢查活動、督促職工按章作業、避免安全事故發生。不斷強化日常監管,從源頭維護廣大職工群眾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開展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專項調查研究,向上級工會組織反映企業勞動保護的實際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和教訓,及時匯報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取得支持,爭取解決。

      11.及時上報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報告,旗幟鮮明地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負有責任的領導人,提出處理意見,維護職工,特別是在事故中受到傷害的職工的合法權益。

      12.工會全過程參與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體現法律法規賦于工會勞動保護的職權和工會勞動保護的特色。

      13.要深入井下現場,了解和掌握真實情況,面對面指導工作,幫助基層連隊解決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對安全健康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職工給予調解、仲裁乃至法庭訴訟的法律援助。

      第7篇 職工安全培訓考核制度范本

      一、新職工到公司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二、新職工上崗必須有老職工帶領,不得單獨作業。

      三、公司所有職工都必須參加有關部門舉行的與崗位有關的培訓,必須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書,費用由公司承擔。如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由參加培訓者自費再學,直至取得合格證為止。

      四、公司至少每年舉行二次職工安全教育培訓。

      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經理和液化石油氣站站長主持。

      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納入職工年度業績考評。

      第8篇 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一、公司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0小時。

      二、 廠級安全教育由主管廠長負責,公司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廠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法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三、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四、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五、 公司新職工應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六、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 公司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安全教育。

      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第9篇 職工上下班期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我礦考勤管理制度,確保職工上下班期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工上下班,嚴格按煤礦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二、煤礦為職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對職工的居住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三、職工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準時上下班。

      四、職工在上下班期間內,必須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五、職工上下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按《道路交通法》依規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六、職工離開煤礦所在地時,實行本人簽退制度,應記明簽退時間、到達目的地時間、行走路線和回礦時間等內容,離礦時不按規定簽退,將以曠工論處,且發生的事故傷害一切均由本人負責。

      七、離礦簽退后,從事的各項活動屬個人行為,所發生的事故傷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負責。

      八、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職工因公外出時,必須到煤礦行政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并填寫出差單。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礦,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未按制度離礦的,一切后果自負。

      九、因公外派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觸犯了法律法規,造成的事故傷害或惡性事件,由責任人自己負責。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由責任人自己負責。

      十二、職工在上下班期間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自殺的,所發生的事故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車輛密集場所行走時,必須小心謹慎,嚴禁在機動車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傷害發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等違規駕駛,否則,發生事故傷害,后果自負。

      十五、駕車機動車上下班職工,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及其它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等車輛,否則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第10篇 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制度

      1、目的

      確保職工關心的問題得到積極響應,保證職工在安全狀況異常的情況下拒絕工作而不會受到懲罰,保證職工參與安全生產活動。根據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夏河祁連山安多水泥有限公司全體職工

      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水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4、名詞解釋

      職工安全健康權益是指公民受安全、職業衛生等相關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負責在公司內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公司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5.2安全處

      5.2.1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

      5.2.2負責監督檢查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職業衛生“三同時”執行情況;對影響職工安全、健康的作業場所,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采取治理措施。

      5.2.3負責定期對生產作業現場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對監測數據進行匯總。

      5.2.4負責對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狀況,進行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和處理。

      5.2.5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5.2.6負責做好職工上崗前及在崗期間的安全、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5.3維修部

      5.3.1負責對生產工藝和生產過程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治理,并提出整治方案。

      5.3.2負責對產生職業病危害影響職工安全、健康的作業場所從工藝、技術上加以改進。

      5.3.3負責對保證職工安全、健康,改善勞動條件的工程項目優先考慮安排。

      5.4綜合辦

      5.4.1負責本制度歸口管理,組織實施并日常監督。

      5.4.2負責制定職工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和計劃、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等。負責職工的體檢和健康監護,按標準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

      5.4.3負責組織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分級鑒定。

      5.4.4負責機構設置和崗位定編,按照工作強度、工作性質合理安排人員。

      5.4.5負責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5.4.6負責對職工和單位報送的有關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議進行匯總,協調相關部門逐項解決。

      5.5各部門

      5.5.1負責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標準,對本部門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5.5.2負責根據公司年度職業性健康體檢計劃,組織職工到祁連山職工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5.5.3精心組織生產,減少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學習;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時,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使其達到衛生標準。

      5.5.4在發生安全、職業危害事故時,立即組織事故搶險救援,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5.6工會

      5.6.1負責收集、反饋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有關安全問題。

      5.6.2負責代表職工提出在安全生產中反映的有關安全問題。

      5.6.3負責確保職工關心的問題得到積極響應。

      5.6.4負責保證職工在安全狀況異常的情況下拒絕工作而不會受到懲罰。

      5.7職工

      5.7.1負責學習和掌握相關的安全、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等知識,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5.7.2正確使用、維護安全設施、職業病防治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6、管理要求

      6.1職工信息收集與反饋

      6.1.1以公司基層工會小組為單位,做好職工有關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饋工作。

      6.1.2收集方式如下:

      6.1.2.1在召開班前會、班組安全學習、職工匯報會議時,由班組長或者職工代表進行收集相關信息。

      6.1.2.2各部門在召開部門內部會議、安全學習會議時,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收集相關信息。

      6.1.2.3各工會小組組織征集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職代會職工代表的提議。

      6.1.3收集頻率

      6.1.3.1班組長應將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填寫《職業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單》,每班班后向本部門負責人提交。

      6.1.3.2部門負責人應將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填寫《職業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單》,每月匯總后報送工會。

      6.1.3.3個基層工會小組每年在公司職代會期間,組織職工代表向職工征集意見或建議,填寫《職工代表提案征集表》,匯總后后報送工會。

      6.1.4職工所提出的安全生產事項,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

      6.1.5班組解決的在班前會上反饋,部門解決的在部門會議上反饋,公司解決的在公司職代會上反饋。各種意見建議均以《職工建議報怨處理單》的書面形式反饋并進行公示。

      6.2職工的權利與義務

      6.2.1職工的權利

      6.2.1.1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6.2.1.2有獲得安全、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等保護的權利。

      6.2.1.3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6.2.1.4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知情權。

      6.2.1.5批評、檢舉、控告和建議權。

      6.2.1.6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緊急避險的權利。

      6.2.1.7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6.2.1.8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6.2.2 職工的義務

      6.2.2.1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義務,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2.2.2接受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與培訓的義務。

      6.2.2.3報告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義務。

      6.2.3以下活動職工有權拒絕操作

      6.2.3.1新職工入公司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以及調換工種時未經同一級別安全教育的職工,有權拒絕上崗作業。

      6.2.3.2特殊性作業或危險作業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設安全監護人員或作業人員不清楚作業程序、預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無操作證等,其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2.3.3在各項作業中,凡發現作業指揮者不按安全規定或違反有關規定的錯誤指揮、錯誤指令,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2.3.4凡登高作業(超過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職工有權拒絕作業。

      6.2.3.5凡各種運轉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信號裝置、過載裝置等不健全或有缺陷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2.3.6凡崗位人員有直接傷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隱患,經本崗位職工提出,未及時(24小時以內)解決又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崗位職工有權拒絕作業。

      6.2.3.7凡大中修作業,原有的安全設施受到破壞,施工后未能恢復,使用單位有權拒絕作業。

      6.2.3.8作業現場無照明或有障礙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對作業人員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作業人員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如當班內不能及時解決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善現場條件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2.3.9對于違章指揮職工冒險作業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任何人均有權越級上報直至公司領導。

      6.2.3.10對于班組長以上干部當班喝酒或酒后上崗,或私自開車,職工有權拒絕其指揮,并有權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有權要求對其進行違紀批評處理。

      6.2.3.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的,職工有權拒絕操作。

      6.2.3.12當職工做出拒絕操作時,部門領導要立刻重視此項作業,發現作業的危險性,并及時指派相關人員解決,如果單位不能解決,應上報公司安環處。

      6.2.3.13出現的拒絕操作,各處室、部門要組織相關人員調查原因,給予合理的解釋。

      6.3職工參與

      6.3.1職工應積極參加下列安全生產活動

      6.3.1.1公司安全生產月活動和。

      6.3.1.2部門、班組的安全活動。

      6.3.1.3周四安全學習。

      6.3.1.4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意識提升。

      6.3.1.5應急演練活動。

      6.3.2下列安全生產活動應有職工代表參與

      6.3.2.1任務分析活動的回顧。

      6.3.2.2設計與流程變化評審。

      6.3.2.3當發生重大變化時進行的變化管理評審。

      6.3.2.4安全手冊更新。

      6.3.2.5安全生產會會議。

      6.3.2.6與外部權力機構溝通安全生產事項。

      6.3.2.7每年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6.3.2.8相關安全過程的行動。

      6.3.2.9變化管理的評審和回顧。

      6.3.2.10參與安全問題的調查。

      6.3.2.11事故、事件調查的回顧。

      6.4保障措施

      6.4.1工會對收集的有關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議,應及時督促維修部制定出整改和解決的方案,并跟蹤落實。

      6.4.2采用問題解決小組的方式來處理安全問題,并對問題解決小組的人員進行培訓。

      6.4.3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必須有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6.4.4工會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6.4.5各部門對工會提出的意見,應當及時研究,給予答復。

      6.4.6工會應代表職工向單位或有關方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并提出解決意見。對于職工的合理要求,單位應當予以解決。

      6.5培訓教育

      6.5.安環處應按照《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職工的入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職業衛生的相關內容。

      6.5.2安環處應做好新職工上崗前及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如實告知職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以及員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6.5.3培訓需求的識別應針對所有職工和所有作業過程,并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6.5.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6.5.3.2職工和管理層的意見和建議;

      6.5.3.3技術發展的需要;

      6.5.3.4變化管理的要求;

      6.5.3.5風險評價結果;

      6.5.3.6相關方的要求。

      6.5.4培訓科應定期對職工代表進行相應的培訓。

      6.6健康監護

      6.6.1綜合辦應根據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6.6.2綜合辦應當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費用,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6.6.3綜合辦應當為員工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下列內容:

      6.6.3.1員工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

      6.6.3.2員工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6.6.3.3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6.6.3.4職業病診療資料。

      6.6.3.5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6.6.4綜合辦應當根據職業健康檢查報告,采取下列措施

      6.6.4.1對有職業禁忌的員工,調離或者暫時脫離原工作崗位。

      6.6.4.2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進行妥善安置。

      6.6.4.3對需要復查的員工,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復查和醫學觀察。

      6.6.4.4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安排其進行醫學觀察或者職業病診斷。

      6.6.4.5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立即改善勞動條件,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

      6.6.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應當立即組織有關員工進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

      6.6.5.1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出現與所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相關的不適癥狀的。

      6.6.5.2員工受到急性職業中毒危害或者出現職業中毒癥狀的。

      6.6.6發生工傷事故,部門管理人員在10分鐘以內向綜合辦報告,綜合辦及時工傷職工的申報材料上報社保部門,按期對職業病、工傷致殘程度分級鑒定。

      6.6.7根據股份公司的要求,綜合辦進行機構設置和崗位定編,按照工作強度、工作性質合理安排人員。

      6.6. 8綜合辦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6.6.9綜合辦對職工和單位報送的有關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議進行匯總,協調相關部門逐項解決。

      6.6.10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并復綜合辦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7、獎懲

      7.1在每季度評選中,對員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長,給予獎勵200元。

      7.2在每年度評選中,對員工安全健康權益保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給予獎勵1000元。

      7.3在召開班前會、班組安全學習、職工匯報會議時,班組長未收集相關信息者,考核責任人50元。

      7.2各部門在召開部門內部會議、安全學習會議時,部門負責人進行未收集相關信息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7.3公司各基層工會小組每年在公司職代會期間,未組織職工代表向職工征集意見或建議者,對基層工會負責人考核200元。

      7.4公司工會委員不按期將職工征集意見或建議的解決情況進行反饋一次者,對工會委員考核200元。

      8、相關文件與記錄

      8.1《職工建議報怨處理單》

      8.2《職工代表提案征集表》

      8.3《職業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單》

      第11篇 職工浴室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浴室開放前,浴室管理人員應提前檢查浴室設施,做到管路不漏水、不漏氣,電氣設施線路完整、無損壞。

      2、浴室管理人員交接班前,應對浴室進行全面清洗,做到地面無積水、無腳印,關閉所有水龍頭及電氣設施,杜絕浪費。

      3、浴室開放期間,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進入浴室人員攜帶危險、管制物品,確保進入浴室人員安全。

      4、浴室管理人員應在浴室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醒廣大職工注意安全,保護好自己的財物安全。

      5、于是工作人員每周對浴室進行一次全面消毒。后勤部門負責檢查驗收,確保為廣大職工創造衛生、溫馨的洗浴場所。

      第12篇 職工安全風險金制度

      一、總則

      1.1目的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提高員工安全生產參與感與執行力,確保公司安全目標實現,發揮安全生產及獎勵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人員安全風險保證金及考核兌現。

      二、保證金的繳納

      2.1 公司納入安全風險保證的人員,安全風險保證金由安全環保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列出本月明細單,財務部從工資中一次性扣除,建賬保管。

      2.2 職工家屬中指定一名直系親屬,(按照:夫妻優先、父母其次、家庭成員次之的順序,雙職工必須父母),辦理一張指定銀行的銀行卡,并由安全環保部登記建檔,用于職工安全風險金的發放。

      2.3安全風險金的扣除金額為:

      管理
      副總經理部長/副部長主管/副主管,科長/副科長,安全管理人員
      500元400元300元
      工藝
      班長主操外操司爐化驗
      200元150元100元

      三、保證金的發放

      3.1月度無安全生產事故及“三違”情況,按照三個月為一輪,即:首月返還本金,次月返還本金+本金的50%,第三個月返還雙倍本金的模式發放安全風險金。

      3.2如個人月度出現安全事故、人身傷害及“三違”,情況時,按比例扣除個人本月安全風險金或全部扣除,如出現較大安全事故或涉及人數較多時,追究相關責任人,依次扣除相關人員安全風險金。

      3.3年度無安全生產事故及“三違”情況,個人通過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本年度12月份安全風險金除按照規定享有本月的返還外,另按照單月本金數量進行雙倍獎勵.

      3.4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標或年度累計發生安全事故、“三違”,依照比例扣除安全風險保證金。

      四、管理內容

      4.1公司實施安全風險保證金制度,執行“權、利、責”于一體,行為考核,親屬參與制度。

      4.2各部門嚴格執行發生事故安全風險保證金扣除辦法,由各部門每月月底至次月初上報風險金考核,由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部門漏報、未報、謊報情況由安全環保部連同責任人一同考核。

      4.2.1. 月度內發生“三違”,扣除安全風險金50%,三個月內累計發生兩次及以上“三違”時,扣除當月100%風險金,視情況可扣除主管人員10%-30%。

      4.2.2. 月度內因違反規定造成輕微事故、輕傷,直接責任人,扣除安全風險保證金80%。扣除間接責任人安全風險保證金50%,視情況可扣除主管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10%-30%。

      4.2.3.月度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扣除事故直接責任人風險金100%,扣除間接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部門管理人員50%-100%安全保證金。如有觸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4.3安全環保部負責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

      4.3.1. 年度內因違犯規定造成輕微事故、輕傷,直接責任人,扣除安全風險保證金50%,扣除間接責任人安全風險保證金30%。

      4.3.2. 年度內因違反規定造成較大及以上事故,直接責任人,扣除年度安全風險保證金100%,扣除間接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部門管理人員安全保證金50%-100%。如有觸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4.3.3.年度內累計“三違”達到五次(含五次)及以上時,扣除50%安全保證金,累計達到十次(含十次)及以上時,扣除100%安全保證金。

      4.4繳納安全風險保證金人員因崗位變動或職位變化,需要調整保證標準,相關部門必須及時調整保證標準,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審定備案。

      4.5公司各部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除按照本制度保證考核外,還要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4.6安全風險保證金繳納,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確認列出明細,財務部建賬保管,事故扣罰風險金列入親屬安全風險金賬戶。

      附件:《月度風險金考核表》,《年度風險金考核表》

      職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紀律管理制度(十二篇)

      1.嚴禁攜帶火種入站,嚴禁吸煙,嚴禁喝酒上崗。2.所有職工上崗不準穿戴化纖制衣物或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站內工作人員不準穿帶有鐵釘的鞋。3.加油站內不得亂扔鐵器或其他金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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