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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03 07:05:12 查看人數:50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明確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編審要求,使各項施工都能得到有效的措施保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各級各類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的編制、審核、批準和交底、實施的全過程管理。

      三、職責

      3.1項目部是安全施工措施的歸口管理部門。

      3.2 各級專職安監人員負責審查所屬級別、類別的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并監督實施。

      3.3 項目部負責按本制度的規定實施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相關管理和落實工作。

      四、管理內容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安全施工措施的一般規定

      a. 工程項目的一切施工活動必須要有書面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工作票,作業指導書中必須要有專題安全施工措施。

      b.所有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的安全交底、記錄、簽字、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4.1.2 安全施工措施的分類及各級責任

      a. 一般項目:常規施工作業,熟練掌握的施工方法,一般安全施工項目等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項目部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員及項目部專責工程師審查,項目總工/主任工程師批準,技術人員交底。

      b. 重要施工項目: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特殊地形環境、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作業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項目部項目專工編寫,項目總工程師批準,項目部專責安全員交底。

      c. 重大施工項目: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等危險性作業項目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由項目總工/主任工程師編寫,必須經公司(安全技術)會審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由項目部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交底。

      4.1.3 編制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a. 針對項目施工特點提出危險點和重要控制環節與對策;

      b. 根據人員和機具配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

      c. 明確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d. 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環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

      e. 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時的針對性預防與應急措施。

      4.1.4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應符合的要求:

      a. 安全施工措施必須是按程序審查批準的有效措施,并由相應級別的安全技術人員進行專項交底。

      b. 安全交底過程中,編制、施工人員均應參加,并進行質疑解答,全員簽字認可。

      4.1.5 安全施工措施的變更及重復使用的審批:

      a. 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

      b. 對安全施工措施若有疑義,執行部門可提出改進意見,由原編制單位變動。

      c. 變動原安全施工措施,必須按程序重新審批和變動部分的交底并有書面簽證。

      d. 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和工程試點作業項目,技術人員應根據人員、機具、環境條件等,完善措施,重新報批,重新進行全員交底,簽字。

      4.1.6 安全施工措施的違章責任:

      a. 安全施工措施必須經過審批和交底,否則一律不準開工。

      b. 公司各級安技人員對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不按規定程序執行者,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c. 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進行施工和不認真執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要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2 安全工作票

      4.2.1 安全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施工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措施的具體落實步驟,現場作業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線,必須嚴格執行。

      4.2.2 施工隊(班、組)及展開的各施工現場作業面應根據次日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環境、參加人員的技術狀況、工具防護配備和對應的工作規程、技術要求等,確定安全工作票的填寫事項。

      4.2.3 安全工作票應由直接帶班的現場工作(指揮)負責人填寫,隊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審核,隊長驗證簽發,凡未經審核或簽發的工作票一律無效。

      4.2.4 每天進入現場前工作負責人要向參加工作的全體人員逐條逐項列隊宣讀安全工作票,作到:

      a. 三交三查(交安全,交任務,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否則不論發生任何事故都要追究其失職責任。

      b. 按安全工作票附頁的檢查表進行逐項檢查,并針對作業特點補充檢查事項。對查證不符合的事項即時進行糾正,記入安全工作票相關欄目中。

      4.2.5 更換施工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工作票,如果工作內容環境條件不變 ,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五天,并必須每天宣談。

      4.2.6 施工負責人應隨時接受各級安監人員對安全工作票的檢查,如發現沒有或未帶到現場以及未宣讀者均視為無安全工作票,對此要按違反安全技術紀律追究必要的責任。

      4.2.7 安全工作票使用到期后,由隊安全員統一保管備查,工程結束后交項目部安監部門處理。

      第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

      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確保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落實到位,實現專款專用,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工程的建設和配套設施

      (包括設備安裝、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勞保防護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建設單位對項目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4、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由環境保護費、文明

      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及規費中的安全施工費組成。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組成

      1、安全防護費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寶,即: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

      2)四口,即: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

      3)臨邊,即:陽臺周邊、樓板周邊、屋面周邊、基坑周邊、卸料平臺的兩側等;

      4)內外腳手架,即:落地架、懸挑架、門架、附著式提升架;

      5)施工用電,即: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

      外電防護措施;

      6)施工機械與用具,即:設備檢驗檢測、維修保養、安全檢測檢驗

      設備與儀器等;

      7)勞動保護、安全教育培訓;

      8)其它安全防護措施費。

      2、文明施工措施費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費用支出:

      1)工地圍擋:圍擋簡單裝飾、大門、五牌一圖等;

      2)臨時設施:辦公室、宿舍、食堂、衛生間、淋浴間、娛樂室、倉庫、加工場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場地的硬化;

      4)現場污染源的控制:粉塵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除四害措施、車輛保潔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傳欄及不擾民措施等。

      (三)監督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項目經理負責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和相關費用支付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項目部質安部負責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財務部負責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2、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內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

      和相關費用支付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 費用支付使用的監督與管理

      1、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

      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項目質安

      部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項目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

      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公司領導反映情況。

      2、公司應定期對項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費,公司質安部對項

      目部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項目部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集團公司質安部應當及時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集團公司質安部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項目部安全措施費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必須要求

      項目部整改;情況嚴重的,必須要求項目部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集團公司總經理。

      3、工程項目部不得將安全費用挪做他用,出現挪用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集團公司質安部根據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五)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支付方式及各階段劃撥比例

      1、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及支付方式在項目工程開工前制定專項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經總經理審查批準后實施。項目部依據批準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定期向集團公司匯報上期安全措施費使用執行情況并向集團公司質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關憑據,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和質安部審查合格,再向公司質安部申報本期安全措施費,經過公司總經理及質安部審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費與工程進度款分開單獨支付。

      支付流程:

      項目部填安全措施費支付表--公司質安部審查--公司

      總經理審批--財務部支付。

      2、安全措施費各階段劃撥比例項目安全措施費安全前提條件審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檢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檢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檢查合格)15%竣工評價合格(竣工合格證)20%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必須保證安全生產投入,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安全費用專項科目,專門用于安全使用,不準挪作他用。

      2、項目經理部對安全費用的使用要建立使用計劃和臺賬。

      3、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監督檢查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

      4、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設備和設施;

      (2)安全宣傳、教育;

      (3)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

      (4)安全檢查與評價;

      (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

      (6)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7)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4篇 電力建設安全施工措施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

      為貫徹執行電力部《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項目部的要求,確保企業的施工生產活動都能在嚴密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控制下進行,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及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生產活動必須有書面的作業指導書,作業指導書中必須有專題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應在施工前對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交底簽字認可。無措施和未交底嚴禁施工。

      2、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工地專責工程師審查,由項目經理批準,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實施。

      3、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經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由班組技術員或工地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4、特殊高處作業,帶電作業,重要跨越等危險作業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須經施工技術,機械管理部門和安監部門審查,經總工程師批準,由工地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行。

      5、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的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針對項目施工的特點指出危險點和重要控制環節與對策。

      (2)明確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3)根據人員和機械(機具)配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

      (4)針對工業衛生、環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

      (5)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時的針對性預防與應急措施。

      二、安全施工作業票實施細則

      1、施工班組根據現場本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參加人員的技術狀況精神狀態等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2、安全施工作業票為一式一份,由施工負責人攜帶,作業票到期(一般為五天),工作內容不變或工作結束后,應由工作負責人交回,更換新票。

      3、工作票應按格式認真填寫,不得有空缺,填寫時字跡工整,措施得當。

      4、安全施工作業票應由施工負責人填寫,經施工隊技術員和兼職安全員審查,由施工隊長簽發后執行,有空缺或未經簽字的作業票一律視為無效。

      5、安全施工作業票審查時,技術員應向施負責人交代清楚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指出的安全事項必須已在作業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向參加工作的全體成員逐條逐項宣讀安全施工作業票,工作人員必須認真理解并嚴格執行。

      7、更換施工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如果工作內容不變,每票最長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針對新問題,應及時補充和修改。

      8、安全施工作業票宣讀完畢后要全員簽字后方可有效,不允許帶簽或漏簽。

      9、各級安全部門要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作業票)為依據,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地對工地、班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如發現沒有作業票或未帶到現場,及未宣讀視為無票作業,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0、安全施工作業票使用到期后,交回班組由工程技術人員統一保管,并按規定按時上交,作為年終安全檢查、事故分析、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5篇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審查備案制度

      1安全職責:

      1.1總監理師安全職責:

      總監理工程師是項目監理部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負全面監督、管理責任。

      1.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按照國家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監理規定及相關文件制定工程建設監理規劃,明確監理的安全管理職責、任務及各施工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1.1.2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安全職責和權限,代表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總體監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規定的有關安全職責和義務。

      1.1.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監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對違章行為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遇有威脅安全的重大問題時,提出“暫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決問題,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1.1.4組織審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術方案、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督促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1.1.5對施工承包商選擇的分承包商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1.1.6組織并主持安全活動,聽取專職安全監理師匯報,了解安全情況,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7組織并主持安全檢查,參加項目法人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督促整改。

      1.1.8在工程施工協調會上,檢查、總結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1.1.9協助項目法人組建“現場安全委員會”,在“現場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1.1.10進行一般事故調查,審查并在授權范圍內批準施工承包商的事故處理方案,監督事故處理過程,檢查事故處理結果,簽證處理記錄。參加重大事故調查,提出監理意見。

      1.2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職責:

      1.2.1認真貫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在總監的領導下,做好安全監理工作。

      1.2.2制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和安全監理工作計劃經總監理師批準后實施,定期編寫安全監理簡報并下發有關單位。

      1.2.3協助總監組織并參加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1.2.4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況,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通知整改。

      1.2.5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總監批復,發出“暫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復施工。

      1.2.6參加安全會議和施工協調會,協助總監做好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

      1.2.7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1.2.8參加審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開工前,檢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安全培訓考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現場開工安全施工條件情況,并監督安全措施的實施。

      1.2.9審查施工承包商選用的分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資質,督促施工承包商對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監督檢查與指導,嚴禁以“包”代管。

      1.2.10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安全管理內容:

      2.1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杜絕“三違”(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操作性違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

      2.2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實行監督、檢查,對安全嚴重失控的施工單位,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2.3在施工準備階段及分部工程開工前,審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各級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培訓考試、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安全組織機構及重大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等。

      2.4檢查施工工器具、設備,必須有檢驗合格證明。對無合格證明和超出檢驗周期的不準用于施工。

      2.5以安全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為依據,監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違章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指令先行停止施工,提出監理意見。

      2.6施工階段的安全停工通知單,必須由總監理師簽字,經項目法人批準后實施。

      2.7監理人員在現場安全控制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施工人員操作情況、機械設備狀態、工器具配備是否符合安規要求,施工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8監理部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簽發“安全整改通知單”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則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饋。

      2.9審查重大施工項目、特殊危險作業、特殊跨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監理意見。

      2.10檢查施工承包商爆炸物品管理,爆炸物品管理應符合國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安全規程要求。

      2.11審定施工承包商選擇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資質,督促承包商對分包商的安全施工進行監督、指導、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

      2.12在月度工地例會、工程協調會上,檢查施工安全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預測、預控。

      2.13督促施工承包商開好月安全工作例會及施工隊(班)周安全活動,要求安全活動結合工程實際,有針對性并做好記錄。

      2.14遇到威脅安全和質量的重大問題時,監理人員應及時提出“暫停通知”,并按有關程序上報。督促承包商認真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2.15施工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備案:(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2)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3)經承包商主管領導審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4)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檢查情況通報及事故報告。

      第6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

      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確保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落實到位,實現專款專用,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工程的建設和配套設施

      (包括設備安裝、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勞保防護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建設單位對項目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4、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由環境保護費、文明

      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及規費中的安全施工費組成。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組成

      1、安全防護費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寶,即: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

      2)四口,即: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

      3)臨邊,即:陽臺周邊、樓板周邊、屋面周邊、基坑周邊、卸料平臺的兩側等;

      4)內外腳手架,即:落地架、懸挑架、門架、附著式提升架;

      5)施工用電,即: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

      外電防護措施;

      6)施工機械與用具,即:設備檢驗檢測、維修保養、安全檢測檢驗

      設備與儀器等;

      7)勞動保護、安全教育培訓;

      8)其它安全防護措施費。

      2、文明施工措施費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費用支出:

      1)工地圍擋:圍擋簡單裝飾、大門、五牌一圖等;

      2)臨時設施:辦公室、宿舍、食堂、衛生間、淋浴間、娛樂室、倉庫、加工場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場地的硬化;

      4)現場污染源的控制:粉塵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除四害措施、車輛保潔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傳欄及不擾民措施等。

      (三)監督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項目經理負責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和相關費用支付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項目部質安部負責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財務部負責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2、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內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

      和相關費用支付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 費用支付使用的監督與管理

      1、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

      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項目質安

      部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項目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

      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公司領導反映情況。

      2、公司應定期對項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費,公司質安部對項

      目部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項目部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集團公司質安部應當及時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集團公司質安部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項目部安全措施費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必須要求

      項目部整改;情況嚴重的,必須要求項目部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集團公司總經理。

      3、工程項目部不得將安全費用挪做他用,出現挪用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集團公司質安部根據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五)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支付方式及各階段劃撥比例

      1、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及支付方式在項目工程開工前制定專項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經總經理審查批準后實施。項目部依據批準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定期向集團公司匯報上期安全措施費使用執行情況并向集團公司質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關憑據,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和質安部審查合格,再向公司質安部申報本期安全措施費,經過公司總經理及質安部審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費與工程進度款分開單獨支付。

      支付流程:

      項目部填安全措施費支付表--公司質安部審查--公司

      總經理審批--財務部支付。

      2、安全措施費各階段劃撥比例項目安全措施費安全前提條件審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檢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檢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檢查合格)15%竣工評價合格(竣工合格證)20%

      第7篇 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使用制度

      1、為加強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依據《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3、項目部在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時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的責任方,未講明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責任方的,由項目部支付安全生產費用。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安全監督部門反映情況。

      5、項目部保證投標文件中所列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開支范圍不超過《山東省〈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規定。

      6、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臺賬,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及票據復印件或掃描件或照片備查。

      第8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情況考核制度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情況考核制度

      1、目的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規及相關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局78號文)》的通知(中國化工發財「2007」43號)

      4、術語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5、實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

      5.2安全技術科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使用范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相關二級單位安全項目投資計劃及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預算額(由公司財務科負責)。

      5.3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報送主管副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

      5.4公司財務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實行專款專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5.5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各相關單位應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預算表。由公司安全技術科審核,財務科確認(需有關領導審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材料,在領用時二級單位開具材料領用單,到安全技術科加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后,到物資供應科辦理領用手續。物資供應科要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出庫材料單獨建帳,并每月向財務科提供一份《安全生產投入材料出庫明細表》。對屬于安全生產費用規定范圍內的材料,如未蓋“安全生產費用專用章”,物資供應科嚴禁出庫。

      5.7財務科建立“安全費用”科目,按時入帳,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每月進行記錄。安全費用當年結余,可轉入下年使用 ;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列支。

      5.8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按照本單位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5.9安全生產費用因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1)、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監控、檢測、痛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瀉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 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完善、維修和改善支出。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辦法第9條規定的使用范圍內,應將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5.11年度結余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5.13公司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6、附則本制度由財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9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各項目部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各項目部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項目部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項目部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項目部及分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違反本規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機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標志牌

      在易發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二)現場圍擋

      ⑴ 市區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圍墻;

      ⑵ 圍墻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墻體。

      (三)五板一圖 在進門處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監督電話、安全生產規定、文明施工、消防保衛五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四)企業標志 現場出入的大門應設有代表本企業、本工程的標志

      (五)場容場貌

      ⑴ 道路暢通

      ⑵ 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

      ⑶ 工地地面硬化處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塊等

      ⑷ 綠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

      (七)現場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臨時設施、現場辦公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

      (2)工地辦公室、現場宿舍、食堂、廁所、飲水、休息場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一)配電線路

      (1)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

      (2)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桿、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

      (3)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置木質、塑料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

      (二)配電箱開關箱

      (1)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準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

      (2)按兩級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

      (三)接地保護裝置 施工現場應設置不少于三處的保護接地裝置。

      四、安全施工

      (一)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防護

      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 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桿和18㎝高的踢腳板。

      (二)通道口防護

      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預留洞口防護

      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桿。

      (四)電梯井口防護

      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門

      (五)樓梯邊防護

      設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欄桿,18㎝高的踢腳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

      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七)高空作業防護

      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臺;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項目部依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第10篇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業票管理制度

      一、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編制要求:

      1、一切施工(生產)活動必須有工序的作業指導書,作業指導書中必須有專題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簽字認可

      2、編制和審查安全施工措施的項目總工、技術員、安全員必須熟悉有關技術和安全規程、標準、規定,熟悉有關安全技術、安全防護方法和勞動保護用品知識,熟悉有關廠家說明書、資料等。

      3、編制和審查安全施工措施的人員應注意收集有關技術新成果、新型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設施等資料,在編制安全措施時加以運用,以提高安全施工的可靠性。

      4、在編制措施前,應深入施工現場進行調查,掌握施工項目,現場周圍環境的第一手資料。對于重大的施工項目,還應召開討論會,請有關領導和人員參加,共同協商。

      5、安全施工措施應從防護、技術、管理三方面詳盡周密地編制,不能簡單照搬安規的有關條文。

      6、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種交叉等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施工措施,并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要求。

      7、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施工的主要危險點,并符合下列要求:

      (1)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2)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

      (3)針對所采取的有害人體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險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環境條件和技術措施上加以防護。

      (4)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種交叉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施工技術、安全監督等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由班組交底后執行。

      8、施工安全措施由技術員或項目總工編制后,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9、施工過程中,由于條件變化或考慮不周全時,必須及時補充或更正安全措施,并再行審核、批準程序。

      二、安全施工作業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業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為更好地達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特制訂本細則。

      1、施工班組根據現場本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參加人員技術狀況和精神狀態等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2、安全施工作業票為一式兩份,存根聯留存班組,執行聯由施工負責人攜帶。作業票到期工作內容不變(一般為五天)或工作結束后,應由施工負責人交回執行聯更換新票。

      3、工作票應按格式認真填寫,不得有空項,填寫時字跡工整,措施得當。

      4、安全施工作業票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填寫,同級安全員審核,本級第一安全員批準,經施工負責人認可簽字后方可執行。

      “人員分工”欄中必須明確現場安全監護人,未經簽字后的作業票一律視為無效。

      5、施工前填發人(工程技術人員)應向施工負責人交代清楚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指出的安全事項必須已在作業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內容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向參加工作的全體人員逐條逐項宣讀安全施工作業票。工作人員必須認真理解并嚴格執行。

      7、更換施工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如果工作內容不變,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針對新問題,應及時補充和修改。

      8、項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作業票)為依據,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對工地班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如發現沒有作業票或未帶到現場,以及未宣讀均視為無票作業,按項目部有關規定處理。對屢教不改的施工隊,按規定嚴肅處理。

      9、安全施工作業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隊技術員上交公司安監部門統一保管,并按規定時間按時上交,作為年終安全檢查、事故分析、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10、安全施工作業票還應體現施工作業危險點及預控措施。

      第11篇 重大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監理審查制度

      總則

      1、根據國家《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監理項目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根據分部工程施工危險程度建立分級會審論證審查制度。

      4、本制度適用于廣西桂能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來賓農配網各項目監理部。

      一、監理部對方案報審方面的要求

      1.在工程項目正式開工前,監理部應督促施工承包商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并對策劃方式進行初始評審。監理部應對評審后的二次策劃方案進行審核,合格后報業主項目部核準、備案。

      當工程發包給多個施工承包商時,監理部應對各承包商的二次策劃方案進行總體協調。

      對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方案的審查重點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管理組織及責任制、管理組織及責任制、管理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安全標牌、標識及其設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

      2.監理部應審查施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確認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現場總平面布置是否有利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應同時進行,監理部應將兩者有機結合,同時審查。

      3.監理部應檢查施工承包商編制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并審查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作業、特殊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措施,審查重點為技術方案的可行性、危險點分析(危險源辨識)的準確性、安全技術措施有效性以及措施(方案)的編審批程序的符合性等。

      4.監理部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凡因施工條件變化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或變更時,必須重新履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批手續,并報項目監理部重新審查、確認,否則應以無措施(方案)施工論處。

      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應根據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單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2、各項目監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臺帳。

      3、對具有危險性分部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界定如下:

      分部工程界定條件

      危險性一般

      危險性較大

      危險性重大

      基坑支護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5m

      基坑深度h

      5m

      基坑深度h

      h>10m

      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邊坡高度h

      h≤6m

      基坑深度h

      6m

      基坑深度h

      h>15m

      路基高填方工程

      路基填方高度h

      h≤6m

      路基填方高度h

      6m

      路基填方高度h

      h>12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積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積a

      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積a

      a>300m2

      起重吊裝工程

      吊裝重量g

      g≤80t

      吊裝重量g

      80t

      吊裝重量g

      g>170t

      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面積a

      a≤200m2

      腳手架面積a

      200m2

      腳手架面積a

      a>500m2

      拆除與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2

      5、分部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包括:

      a、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b、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c、附具的安全檢算詳細資料;

      d、人員、機具、裝備的選用配備、保證安全的措施;

      e、衛生、環境條件、文明施工標準;

      f、可能出現的危險及針對性預防措施;

      三 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論證

      危險性一般和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聯系建設單位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召開專家論證會議,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總工程師審批后報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四、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

      1、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2、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3、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4、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有限公司

      ********工程監理部

      201*年*月

      第12篇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下簡稱安全措施費),是指在本項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折價(含購置、折舊或攤銷)費用和落實施工安全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等所需的費用。

      第三條 安全措施費所包括的項目范圍:

      一、安全防護用具: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臨邊防護設施: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陽臺周邊、樓層周邊、屋面周邊、基坑周邊、卸料平臺兩側以及上下通道等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三、全鋼質內外腳手架及配套防護設施、結構模板的全鋼質主體支撐桿件;

      四、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井字架提升機等建筑施工起重設備及配套防護設施;

      五、施工用電:符合規范要求的臨時用電系統、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六、施工機具;

      七、安全檢測費:包括對建筑施工起重設備與外用電梯、安全網、鋼管腳手架等的檢測。

      八、安全教育培訓;

      九、安全標志、標牌及安全宣傳欄;

      十、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施工現場圍墻圍護及場地硬地化、粉塵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臨時設施:包括辦公室、宿舍、食堂、衛生間、淋浴間等;

      十二、消防器材設施;

      十三、應急救援器材;

      十四、隧道基坑支護的變形監測;

      十五、隧道地下作業中的安全防護和監測。

      第四條 安全措施費實行單列支付、專款專用。

      第五條 本項目在工程開工前已制定專項的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并經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查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 發現作業隊或部門安全措施費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作業隊或部門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作業隊或部門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項目部,作業隊或部門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報告。

      第七條 項目部安全環保部應對安全措施費的支付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 作業隊或部門挪用安全措施費的,責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作業隊或部門弄虛作假,騙取安全措施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目的為明確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編審要求,使各項施工都能得到有效的措施保證,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項目各級各類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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