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制度
一、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和所屬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檢驗前,生產部要與市特檢院協調好檢測時間,及時對設備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潔工作,順利完成設備定驗,確保安全。
三、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時間根據上次的設備檢驗報告確定。
四、定期檢驗報告要有專人保管,隨時備查。
第2篇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制度辦法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工作。
三、規定內容
1、本單位實行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制度,嚴格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體系框架圖層層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
2、法人代表是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各級安全管理員和現場操作人員按職責分別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3、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每年年初簽署一次,有效期為一年。
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負責人簽訂《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各下屬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分別簽訂《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
5、安全管理機構和各下屬單位內部,也應該簽訂各自的《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進一步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
6、《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中應明確本單位年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和考核辦法,其年終考核結果將作為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年度獎懲的依據。
第3篇 特種設備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制度
一、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二、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三、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四、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第4篇 特種設備的安拆、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針對本項目使用的特種設備,項目部做出如下規定:
一、本項目涉及的主要特種設備有場內機動車輛、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和模板、壓力容器、掛藍等設備。
二、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后),需要在施工現場安裝或拆卸的,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部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核對特種設備是否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安裝完畢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試用,確認沒有問題后才能接收。
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包括: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四、項目部安排專人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并至少每月一次定期自檢,做出自檢記錄。定期自檢及日常維護保養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做出校驗、檢修記錄。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特種設備安全驗收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六、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七、嚴禁使用報廢的特種設備或屬于非標產品且沒有經過檢驗檢測的設備。
第5篇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例會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礦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本礦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本礦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本礦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2)通報本礦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4)總結各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5)布置下階段本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7)審定本礦職業管理網絡,審定本礦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本礦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第6篇 某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八、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十一、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 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 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第7篇 某特種設備安全檢查驗收制度
為規范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工作,防止未經檢查驗收的特種設備投入使用,確保特種設備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各項目施工現場的特種設備,包括架橋機、龍門吊、塔吊、施工升降機、鍋爐等。
第二條 職責
1、公司機電部負責監督、指導特種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
2、公司工程部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的安裝方案和結構檢算的復核工作。
3、公司安質部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
4、鋼結構分公司負責架橋機、龍門吊、塔吊、施工電梯等特種設備的經營管理,參加設備檢查驗收,建立驗收報告臺賬。
5、項目部安全總監是特種設備檢查驗收責任人,負責組成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小組,組織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
6、項目部機電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選購、組織驗收、日常維護檢查、特種設備技術資料保管、向地方技術監督局申報檢驗、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委培和取證。
7、項目部安質部門參加特種設備的檢查驗收和日常檢查。
8、特種設備驗收小組
特種設備驗收小組由項目部安全總監任組長,項目部機電部、安質部、工程部、作業隊隊長、安全員、操作人員、鋼結構分公司技術人員參加的驗收小組,對進場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后的內部檢查驗收。
第三條 特種設備進場條件
進入施工現場的特種設備需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
第四條 特種設備安裝
特種設備到場后,項目部機電部門應按照公司特種設備驗收規定組織清點驗收,并編寫《新機械設備到達通知單》,報公司機電部。
特種設備由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項目部機電部門應全程監督安裝過程。
第五條 特種設備檢查驗收
特種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特種設備驗收小組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驗收時填寫檢查表(見附件),驗收合格后編寫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報告,并報地方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頒發檢驗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驗收報告由公司機電部及項目部分別歸檔保存,并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報告臺賬。
第六條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取證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項目部機電部門組織在使用地點的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培訓、取證,培訓合格并經培訓單位頒發操作證后方可操作特種設備,無證人員不得操作使用特種設備。
第七條 特種設備日常檢查
1、作業隊設備管理人員、安全員必須每天巡檢特種設備并做好記錄,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做到及時檢查恢復。
2、項目部機電部門每周巡查不少于兩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解決。
4、項目部每月進行安全質量定期檢查時必須將特種設備運行、維護、巡查情況、操作人員狀況等作為重點檢查內容。
5、以上各項日常檢查的具體檢查內容可參考附件中檢查表。
6、公司安質部進行檢查時,應重點檢查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執行情況、日常檢查執行情況。
6、公司機電部組織設備檢查時,應對特種設備驗收、日常檢查、維修、養護、操作人員培訓工作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質部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特種設備注冊、使用、登記管理制度
一、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起重機械在安裝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相關安全技術法規、標準。安裝過程中應隨時接受質監部門的現場監察,安裝完畢后經授權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
三、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四、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1、起重機械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出廠合格證、監檢證書。
2、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起重機械的電動葫蘆出廠合格證。
4、起重機械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五、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六、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起重機械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八、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九、根據本單位制定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進行演練。
第9篇 安全器材、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 安全器材的維護、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安全器材必須處于良好狀態,如有損壞,要立即上報,并盡快修復。氣體檢測儀等儀器的定期檢查由生產科負責安排,維護保養要按產品說明書進行。
2. 所購置的設備、材料、勞動保護用品、救生材料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3. 特殊設備由生產科及設備使用部門共同管理。
第10篇 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辦法
一、特種設備重大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1、為強化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現結合實際,制定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應建立重大隱患舉報獎勵制度,督促各工點組織和發動職工參與排查事故隱患,積極鼓勵社會公眾舉報。
3、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應安排相應的舉報獎勵經費,凡舉報重大事故隱患的個人,將按質監系統內打假舉報相應的舉報獎勵制度予以獎勵。
二、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效果監督檢查制度。
1、為強化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現結合實際,制定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效果監督檢查制度。
2、安全領導管理小組對列入的特種設備重大隱患應及時組織對隱患治理的進度及其整改效果進行檢查與評估,對整改完畢的應及時摘牌銷號,整改未到位的應提出后續措施。
3、安全領導管理小組對本級掛牌督辦的隱患實施具體督辦,并對下一級掛牌督辦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或抽查。
4被掛牌督辦整改的隱患單位完成整改任務后,應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相應技術機構進行整改評價,并形成評估報告,報相應督辦主體。
三、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建檔制度。
1、為強化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現結合實際,制定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建檔制度。
2、我單位在認真排查特種設備隱患的基礎上,必須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分級,建立事故隱患登記臺帳和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事故隱患檔案的信息內容應包容以下內容:
(1)隱患部位;
(2)隱患可能引發的后果;
(3)采取的防范措施用應急預案;
(4)隱患整改措施及方案;
(5)隱患治理情況。
3、安全領導管理小組應建立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總臺賬,并做到“一事一檔”,實現隱患治理有效閉環,做到隱患處理件件有著落,個個可跟蹤。事故隱患總臺賬應包含以下內容:單位名稱、隱患名稱、檢查時間、檢查人員、設備數量、整改情況等。每件隱患檔案應包含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原始記錄表、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記錄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隱患整改回執等內容。
4、安全領導管理小組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需要政府采取措施的,應提出相應的建議和辦法供政府采納,堅決消除隱患。
第11篇 特種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特種作業設備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特種作業設備操作過程。
2內容
2.1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技術鑒定,定期檢查,保證一定的備件儲備。維護保養應采用預防性保養。購置時必須進行技術論證。檔案齊全,確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種作業設備購置必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2.1.2特種作業設備的使用、保養、管理落實到具體人員。
2.1.3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規定進行保養。
2.1.4特種作業設備必須符合作業安全要求規定。
2.1.5特種作業設備的關鍵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儲備。
2.1.6特種作業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
2.2設備的檢查及維修
2.2.1定期檢查
2.2.1.1每月對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2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3每年對所有設備檢查、鑒定一次,并做記錄。
2.2.2設備定期維修
2.2.2.1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養。
第12篇 含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職責:
(二)、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于特種設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車間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車間特種設備管理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4、制定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查看特種設備使用狀況。
6、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組織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基礎工作,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8、抓好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
(二)、車間操作人員職責。[找材料到文秘114 wenmi114.com-wenmi114.com-網上服務最好的文秘資料站點]
1、認真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溫、超壓、超載運行,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健全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4、按時定點,定線巡回檢查。
5、認真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情。
7、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上崗。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特種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特種設備安全附件。
3、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匯報設備主管。
4、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種設備整潔和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6、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活動,實行日常維護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責任制。
三、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一)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特種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一)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操作人員應發生警告信號。
(1)起重機啟動后即將開動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3)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4)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5)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2、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段。
3、嚴禁吊運的貨物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4、起重機司機要做到“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超載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設備有鉤掛不吊。
(7)光線陰暗視線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線工件不吊。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機完畢后,應遵守的規則。
(1)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極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汽機房起重機)。
(2)應將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吊。(渣池起重機)
(3)將起重機小車停放在主梁遠離大車沿觸線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車應開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斷開,拉下保護柜刀閘。關閉操作室門后下車。
(5)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跑。
(6)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操作本上。
(二)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
(1)認真執行壓力容器操作規程。
(2)加強對壓力容器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3)加強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檢查和效驗,做好記錄。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壓力容器檢驗工作。
(5)不準帶壓對承壓部件進行焊接,捻縫、緊螺絲等工作。
(6)壓力容器檢修時,應按要求做好壓力容器的泄壓、與系統隔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