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企業公司黨委會議事制度
企業(公司)黨委會議事制度
各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
依據公司章程和《黨章》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黨委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程序,有效加強公司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項事業順利推進,實現跨越式發展,特制定如下議事制度。
一、黨委(擴大)會議制度
1、黨委(擴大)會議是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中有關黨委討論決定問題的范圍和公司各個時期黨的中心工作任務及有關議題召開的會議。
2、以黨委名義召開的會議,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如有特殊情況,可委托其他委員主持;黨委辦公室負責會議的通知、記錄,如需要可根據會議要求起草決議、決定或紀要等。
3、會議時間一般選定在委員都能參加的時間,具體由主持人確定。
4、參加會議的范圍一般不擴大,如需擴大可由主持人確定。除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文件精神外,擴大人數一般不超過實到會委員的半數,以保證委員的發言條件。
5、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委內部,書記同委員是平等關系,在討論決定問題時,要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書記要善于當好“班長”,充分發揮委員的作用;委員要切實尊重和支持書記的工作。
6、黨委會討論、決定和參與決定以下問題:
⑴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指示、決議的主要措施。
⑵參與決定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企業的經營決策、長遠規劃、年度和季度的經營計劃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設投資和技術改造計劃及施工原則;重大人身、設備、質量事故的分析及處理;職工培訓計劃;企業自有資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資獎金調整方案;財務預決算方案;機構設置及定員編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規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廢除;職工福利方面的重大問題。
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共青團、女職工等群眾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計劃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設中的重要問題。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⑹干部的任免或報請上級任免、調動、晉升、獎勵和考核及后備干部人選的確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名單的確定和呈報。
⑻黨委認為必須討論和決定的其他重大問題。
7、擬列黨委會討論和決定的議題,需經黨政分管負責人審閱提出,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 ,盡量做到會前交換議題,以便形成統一意見。
8、黨委會議記錄按會議內容確定密級妥善保管,定期立卷歸檔,不經黨委書記、副書記或黨委辦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調閱。
二、黨委書記辦公會議制度
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黨委書記主持,書記外出由副書記主持,具體時間、地點由主持人確定。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和黨群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參加人。討論研究和議定公司黨委有關工作和黨委書記、副書記分管范圍內的專項工作及需報公司黨委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其它重大事項。
黨委辦公室負責會議的通知、記錄,如需要可根據會議要求起草紀要等。
三、政工例會制度
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公司黨委書記主持,書記外出副書記主持,具體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點由主持人確定。參加人員為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公司黨委辦公室主任、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紀委副書記、工會副主席、黨校校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團委書記,必要時可根據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參加。
會議內容為:
1、公司黨群各部門匯報上一季度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進展、職工思想動態。出現的問題和難點;提出下季度本部門及系統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包括對公司黨委整體工作的意見及建議。
2、公司黨委總結上一季度工作情況,綜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點。
黨委辦公室負責會議的通知、記錄,如需要可根據會議要求起草紀要等。
四、黨委書記例會制度
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由公司黨委書記主持,書記外出由副書記主持,具體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點由主持人確定,黨委辦公室負責會議的通知、記錄。
參加人員為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公司黨委辦公室主任、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紀委副書記、工會副主席、黨校校長、團委書記;各基層黨委、直屬總支(支部)書記。
會議內容為:
1、各基層黨委、直屬總支(支部)匯報上一季度工作落實情況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黨委總結上季度工作,對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
3、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經驗交流和工作研討。
第2篇 企業公司物資計劃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物資計劃管理制度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須在12月底之前做發物資供應部下發的第二年度材料計劃申請表填報工作。
(二)在填報第二年度材料計劃申請表時,各單位應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任務情況,認真準確地制定出全年生產所需的材料用量計劃,確保本單位材料計劃符合工程和維護生產需要。
(三)對已審定的各單位年度材料計劃,一式二份由材料計劃申請單位負責人、物資供應部負責人簽名蓋章后生效,雙方單位各執一份。
(四)物資供應部對各單位所簽訂的年度材料計劃,設立帳本進行材料計劃執行情況管理,做好材料計劃在領用過程中帳務方面的記錄。
(五)計劃外材料的申請,可按材料計劃外采購辦法處理。
(六)為了加強物資計劃管理,物資供應部對于計劃外材料的領用應嚴格控制,有少發或不發的權利。
□材料計劃若干辦法
根據公司關于加強物資管理的有關決定,物資部已將年度材料計劃匯總完畢,并與工程部和其他公司審簽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計劃和維護材料計劃.為了做好和加強材料計劃執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應,力求節約,避免積壓浪費現象,現對材料計劃的執行辦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計劃
1、自辦工程材料
凡屬自辦工程計劃使用的材料,領取時必須同時具有外線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貨倉取貨申請單方可辦理領料手續。外線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寫工程部確定的工程名稱,工程編號以及施工單位。工程編號以工程部編制的號碼為準,自辦工程編號的號碼尾數是'1'字表示。在審批領取材料時,材料名稱,數量應以外線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確定的為準,倉庫取貨申請單的數量必須要與表內相符,才能審批發貨。對已領出的材料,如有因設計修改造成材料更換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況的,要及時到物資部辦理材料計劃更正手續,否則由相應部門負責。
2、凡屬代辦工程計劃內使用材料,在辦理材料領取時,領料手續與自辦工程相同。代辦工程編號的號碼尾數是'9'字表示。代辦工程材料除工程材料除工程設計指定領料施工外,承擔代辦工程的施工單位一律要在公司物資部購買材料,以確保工程材料質量。
(二)維護材料
1、各分公司必須嚴格按照已簽定的材料計劃領取維護所需要的材料。領取材料時,在貨倉取貨申請單上的工程編號格內必須填上維護工程編號或維護工程說明,才給審批辦理領料手續。分公司設立的材料小倉庫,除儲備日常少量夠用的維修材料外,不允許過量地存放材料,為確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證材料的質量,做到物盡其用。絕對不允許將計劃內的維護材料作其它用途使用。
2、公司下達給各分公司的年度放號任務,各單位須按照已簽定的材料計劃合理地分配領取。如電話機,電話線,電話機出線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須按照放號的實際數量領取,日常倉庫只允許儲備極少數量作維護備料。對已領出去的電話機,在放號時出現質量問題,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資部倉庫更換。但絕對不允許將已用過的或殘缺的以及與放號機不相符的電話機送回倉庫更換。
(三)勞保用品計劃
勞保用品計劃內物資的發放,統一由公司人事部門處理,其中包括三個分公司的勞保用品計劃。對獨立核算單位的勞保用品,由本單位自行解決。各單位在領取勞保用品時,必須到公司人事部審批申請取貨單后,倉庫才給予發放。
(四)業務單式計劃
業務單式計劃由公司業務部統一計劃安排,包括三個分公司所需要的業務單式用量。各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業務量的實際情況進行領用,不允許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種業務單式,對用量不夠或增加印刷其它品種的業務單式,應向物資部申請辦理,以便保證業務單式格式和內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業務單式有一個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計劃外材料的申請
在執行材料計劃的過程中,對一些突發性的工程和維護工程中出現的應急搶修材料,或者計劃內數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計劃時無法考慮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資,使用部門可以填報需求單向物資部申請計劃外采購,經物資部領導審批后才給予辦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國內物資采購到貨時間需要一個月左右,進口物資采購到貨時間需要3-4個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各單位在制定材料計劃時必須做到周密考慮,力求準確,使材料計劃在各項工程中起到計劃合理,保障供應的作用。
(六)執行材料計劃的實施辦法
1、凡屬計劃內使用的工程維護材料,需經計劃人員在外線工程材料管理表,貨倉申請取貨單審核蓋章后,才能領取材料。
2、為了掌握好各單位計劃內材料使用的情況,將主要工程材料建立帳本,以便累計3全年的材料使用情況。
3、各單位領取材料經審核蓋章后,計劃室將留下外線工程材料管理表,貨倉取貨申請單作為統計資料憑證。
□下發物資管理若干規定
為加強公司物資供應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標準可依,切實貫徹以通信為中心,保質,保量,及時成套,主動服務,科學管理'的工作方針,更好地為特區郵電通信現代化服務,充分發揮物資管理部門在通信生產建設中的主渠道作用和支撐作用,特下發此規定,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重要物資的歸口管理
物資供應部在公司主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物資的統一管理工作以及國內通信設備和器材的采購工作,同時組織做好本公司的物資籌供。物資供應部是物資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重要物資按上級有關規定衽歸口管理,凡屬歸口管理的物資,統一由物資供應部負責,同時衽統一計劃,統一申請,統一進貨,統一供應,統一管理。歸口的品種,按物資部和郵電部的規定執行。(歸口管理物資目錄見附錄)
(二)加強物資的計劃管理
凡屬公司的通信,基建生產等所需的物資(引進設備和器材除外),各單位必須按規定向物資供應部申報計劃。物資供應部門負責全公司計劃物資的申請,匯總,平衡,供應和調度工作,同時加強與專業部門和財務部門的聯系,認真審核,綜合平衡,確定計劃申報量并經主管領導同意后編制上報。
各單位在編制計劃時要有依據,有核算,并根據物資需求量和自有儲備量進行編制,力求準確。在編制計劃時應按規定和要求填寫物資名稱,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技術要求,供應時間和地點等。根據供應計劃的要求,各單位需按下列時間向物資供應部申報計劃,年度計劃必須在上一年的12月1日前申報;追加計劃必須提前一個月申報。物資供應部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將年度計劃申請表發到各生產部門填寫(填報時必須將工程料和維護料分開填報)。如不按時送報計劃,影響供應,責任由各單位負責。
(三)加強物資的采購管理
各單位所需屬于歸口管理的各類物資,必須由物資供應部統一組織訂貨采購,未經物資供應部門同意不得自行采購。部分歸口管理的物資,經物資供應部門認可
或委托,可由需求單位或相關專業部門協調進行采購。物資供應中,應樹立全心全意為生產部門服務的思想,做到及時,主動,優質。同時認真做好市場調查及大宗物資采購的招標工作,確保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物資供應部門參加通信設備和器材引進的技術談判和商務工作,負責合同的編制和制訂,做好合同的執行和管理工作以及設備到庫后的核查,并匯同工程技術部門做好引進設備的驗收工作。
(四)加強工余料,拆舊料,廢舊料的管理
各項工程和生產所發生的工余料,拆舊料,篩選料,邊角余料及廢料,應由施工單位,生產部門負責整理,鑒定后分類列單移交物資供應部,施工單位,生產部門不得自行處理或截留。違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固定資產報廢由相關單位提出報告經財務部和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通知物資供應部門回收處理。
(五)加強物資材料的轉讓和外售的管理
郵電通信物資是保證郵電通信建設順利完成的前提,各種物資材料的轉讓和外售,一律須經物資供應部批準,售往特區外的物資材料由總經理批準。
(六)加強物資倉儲的管理
倉儲工作為抓好物資的入庫驗收,保管保養和出庫發放等三方面的管理。要積極創造與物資吞吐量相適應,與高科技產品相適應的倉儲條件。倉管員在認真做好物資進倉驗收工作的同時,對物資的數量,規格,質量,品種等情況要如實反映,做到準確無誤。嚴格招待放料須有領料憑證,檢查審核憑證手續是否齊全準確,發現憑證有不妥之處,倉管員應拒發材料。切實做好物資的管理工作,對各類物資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齊堆放,方便堆放。堅持先進先出,切實做到快收快發。認真做好一年一度的倉庫物資的清倉盤點工作,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七)加強物資供應人員隊伍的建設
為了適應通信建設發展的需要,提高物資管理的水平,必須加強物資供應人員隊伍的建設。物資供應部門的工作人員必須不斷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熱愛本如何工作,廉潔奉公,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物資供應部門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聯系公司以外的業務及從事經濟活動。同時,要經常對其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確立全心全意為通信建設,為用戶服務的思想。
第3篇 企業公司生產定置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生產定置管理制度
為更進一步用科學的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來加強我公司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現場實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現場管理要求
1、整理要求:
a)不用的東西及廢品必須從現場清除,防止混雜不清;
b)對不常用的工模夾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類存放;
c)偶爾使用的東西,集中存放;
d)經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業區內。
2、整頓的要求:
a)需要的東西,定置擺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對現場實行掛牌和目視管理,做到心中有數,物品隨用隨還、取用方便;
c)各類工模夾具,分型號規格、統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掃的要求:
a)工作場地經常清掃,滴油、滴水隨時擦洗;有油污的車間每周洗刷一次,時刻保持現場清潔;
b)在對設備清掃時,要同時檢查設備是否有異常現象,時刻保持設備的潤滑;
4、清潔的要求:
a)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環境每時每刻都清潔、美化;
b)要對現場進行隨時清掃,要做到無鐵屑、無滴漏、無積灰、無油污。
5、素養要求:
培養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提高員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識。
二、工藝要求
1、要求生產車間必須現場掛工藝卡片和作業指導書。
2、工藝的制定必須滿足生產的需要和產品檢驗要求。如特殊原因不能滿足產品和檢驗要求,一定要通過評審后,簽字才能生效。
3、操作者必須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
4、發現不合理的工藝要求要及時反饋,以便及時更改或更換,使之達到合理的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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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工零件不落地,工件轉序用工位器具,確保工件無磕碰劃傷。
三、現場檢驗要求
1、以車間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工序工件實行三檢:即操作者自檢、操作者同專職檢驗人員檢查、操作者之間互檢。
2、檢查過程中,要自檢、自分、自打標記,不讓廢品轉入下工序。
四、建立三板制
1、建立現場定置管理圖板:車間需要的設備及工位器具均應反映在定置圖上。凡定置圖沒有的,應視為車間不用的,應清除出車間。
2、建立生產計劃進度展示板,板中應反映出當月計劃,計劃完成情況等。
3、建立綜合管理板,板中應反映出技術質量、設備情況。
五、檢查考核標準
1、加工件不落地,配件、半成品、產成品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
2、不合格品與合格品嚴格區分,標志明顯。
3、不野蠻移動工件,工件無磕碰劃傷。
4、邊角余料不亂堆、亂放,必須放在工位器具架上或鐵箱內。一個批次生產任務完工后必須立即清理出現場。
5、工具、量具必須按定置管理要求擺放,不得亂放。
6、工位器具架、車,按定置管理要求擺放,不得亂停、亂放。
7、工作完后必須清擦設備,保證設備干凈無積灰、黃袍。
8、不許在通道上作業,通道上無工件、車輛、雜物等。
9、工作完后必須對周邊的衛生進行清理和清掃,保持地面清潔。
10、車間內無亂堆、亂放,無衛生死角。
11、工具箱、窗臺、設備上潔凈無物。
12、門窗無破損,玻璃清凈。
13、水池潔凈,無長流水,下水暢通。
14、對加工過程中形成的鐵屑需及時清理,班后必須及時清理干凈。
15、保持工作服潔凈,無油污。
16、在工作現場不許晾曬任何衣物、鞋、襪等。
17、一切與現場無關的東西,必須清理出現場,不許在現場存放。
第4篇 公司企業消防系列制度
企業(公司)消防系列制度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設置明顯的禁火標志,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各類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正確的方法進行操作和使用。
3、定期檢查各種電器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保證所有電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定期檢查電器線路,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5、嚴禁非專業人員對電器線路和設備擅自進行拆卸和維修。
6、加強電源管理,嚴禁私拉亂接,嚴禁使用銅絲,鋁絲等代替保險絲。
7、下班后切斷所有電源,對場所內進行全面檢查,阻止殘留火源消除不安全因素。
8、電器設備原離可燃物。
9、場所內嚴禁使用液化器。
每日消防巡查制度
1、每日由專業人員早晚進行一次巡查并做好記錄。
2、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和安全出口的暢通情況。
(3)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5)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6)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的情況。
(7)電器線路及電器設備的使用情況及安好情況,靜電消除情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場所內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要采取以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迅速通知所有人員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及時從安全出口向外疏散。
2、使用滅火器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
3、向消防隊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報警是講清發生火災的具體位置、起火物、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所使用報警電話號碼,報警完畢后到主要路口接車。
4、若有人員被困,要組織人員轉移到相對安全地帶,同時利用建筑自身的防火擋煙物件進行自救,確保生命安全。
5、消防隊員到達后給消防隊員介紹室內物品及被困人員所在的位置、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情況。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使之處于完好有效的狀態。
2、消防設施器材責任到人,專人保管。
3、不合格的消防設施器材及時維修,更換。
4、消防器材嚴禁挪用。
5、消防器材、設施的維修保養要做好記錄。
6、消防器材、設施放在明顯便于去用的位置。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每月進行一次。
2、培訓的主要內容如下: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各重點部位的火災危險性及防火措施
(3)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初起火災的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
(5)如何報火警
(6)電器放火知識
3、消防安全培訓采取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相結合,未經消防安全培訓不得上崗
4、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滅火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每日上班前半小時和下班半小時后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對當時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制定出整改計劃,逐步整改,整改期間確保消防安全。
3、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到人
4、重大火災及時停業整頓
5、對公安消防部門提出的火災隱患在規定期限進行整改
防火檔案管理制度
1、防火檔案有專人保管,字體工整,記錄清晰
2、對種類消防器材的檢驗維修日期、檢驗情況應認真記載
3、每日防火檢查的情況及時登記
4、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要進行詳細記錄
5、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級種類人員的職責記錄在案
6、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員職責必須明確
7、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崗位職責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9、及時完善補充消防擋案
工作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1、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及轉移路線
2、熟記并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3、牢記火警電話,熟悉各類人員的位置和分布情況
4、熟悉各重點部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5、定期學習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常識,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
6、對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整改
7、班前班后認真檢查電器線路及設備的運行情況
8、不準留人住宿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去,常抓不懈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或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5篇 企業公司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委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6篇 企業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業集團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約。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三、宿舍統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或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四、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五、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六、行政部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七、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0、夜間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告。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①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②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③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7篇 企業公司日常辦公制度范文
企業(公司)日常辦公制度范文
第1條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管理,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第2條 員工應維護一個健康、安全、高效率的工作環境。同事間應團結友善,公司內禁止有任何歧視、騷擾、誹謗、脅迫、暴力等行為存在。
第3條工作時間內禁止在辦公場所高聲喧嘩、聊天、唱歌、聽音樂、吃零食、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4條辦公時間員工應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應告知同事并交代清楚有關事項;
第5條 使用電話應語言簡明,注意禮儀。不得撥打聲訊電話,不得長時間撥打私人電話,個人事務禁止撥打長途電話;
第6條職員的辦公桌內禁止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7條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會議室內進行;
第8條不得隨意占用他人座位,亂翻他人資料,打擾他人工作;
第9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不可在其他公司任職,特別是在競爭對手的公司任職和享有經濟利益;
第10條員工有責任保護個人使用的資產(含無形資產)的安全;
第11條員工應對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決不允許在未經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泄露公司機密;
第12條員工如果察覺到有危及公司合法利益的行為時,應主動將自己所了解到的情況報告公司。
第13條如果員工離開公司(包括退休),必須歸還所持有的公司財產;
第14條公司保留對違反嚴重規定的員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8篇 建企業股份制公司管理制度
企業股份制
本項目本公司與美國,歐洲的合作伙伴共同傾力推出,志在為準備走向國際化的企業提供面向全球/區域競爭的管理方案。
基本概念
1.股份
股份公司的股份具有兩個方面的含義:
a.股份是構成股本的成分,并且是股東的計量單位,也就是說,股本由股份構成,股本的總額就等于全部股份金額的總和
b.股份是股東的權利義務來源,并且是股東的權利義務的計量單位,也就是說,股東的權利義務來源于其所擁有的股份。每個股東的權利義務在全部股東的權利義務上的相對地位等于這個股東所擁有的股份在全部股份中所占的比例。
股份具有不可分性,但可為數人所共有。每個股份所代表的股本額一律平等,并且可以自由轉讓。
2.股本
股本是指公司章程所確定的由股東認購股份出資所構成的財產總額。由于股本是在本公司章程中公開聲明的財產總額,所以股本也叫名義資本。股本又是公司在設立登記時所填報的財產總額,所以又叫注冊資本。
股本原則
1.股本確定原則:
指公司在設立時,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本總額,并且必須由股東認定股本總額的一定比例。
2.股本維持原則:
指公司在存續中,必須經常維持與已發行股本總額相當的顯示現實財產,以具體財產充實抽象股本。
3.股本不變原則:
指股本總額一經公司章程規定,即不得隨意變動。如要變動,則必須履行嚴格的法定的增加股本或減少股本的程序。
3.股東:股份的持有者
4.發起人:
指公司成立前參與公司設立活動、制定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簽名蓋章的人。由于發起人必須認購一定比例股份,因而在公司成立后,發起人即當然成為股東。
5.認股人:
指除發起人外認購股份的人。公司設立過程中的認股人在公司成立后即成為股東。
6.股票:
股票是表彰股東權的有價證券。
公司實體設立的程序
1.訂立章程:發起人訂立章程
2.確定股東:發起人認領股份
3.確定出資:發起人繳納股權
4.設置機關:發起人選任董事、監事
5.設立登記:董事、監事申請設立登記
第9篇 企業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
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第10篇 公司企業通訊管理制度
公司(企業)通訊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通訊設備及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應嚴格遵循電信總局關于市內電話用戶交換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計算機管理員應熟悉并掌握本公司使用機線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其測試、調整、維修技能。要嚴格按照郵有關規定,切實做好通訊設施的經常性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條 計算機管理員應與前臺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訊設備、儀器、工具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完整無損,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第四條 計算機管理員應認真作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原始記錄積累,保管好通訊設備及維修情況的技術資料,并于月末上報室主任資料保管情況。
主要原始記錄應包括:
1.工作日記;
2.各種障礙記錄;
3.維修作業計劃(年度、月度);
4.用戶卡片;
5.蓄電池充放電記錄;
6.其他有關原始記錄。
第五條 各部門話機安裝、拆遷,應書面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批準后,由計算機管理員負責裝、拆、遷。
第六條 計算機管理員應隨時將自己的去向(工作地點)用電話告知前臺,以便在通訊設備發生故障,可隨時召喚,盡快處理。
第11篇 企業公司員工獎罰制度
企業(公司)員工獎罰制度
目的: 樹立制度、健全組織,規范工作行為.
范圍:凡本司所屬員工.
內容:
第一條:獎勵種類
獎勵分為下列三種:
一、記嘉獎
二、記小功
三、記大功
第二條:獎勵
有下列事跡者經查屬實者,由直屬主管或人事單位簽單請總經理核準后予以獎勵。
一、有下列事跡者,予以記嘉獎:
(一)工作績效特佳,參加各項評比足為其它部門為模范。
(二)熱心服務或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跡。
(三)支持公司重大專案,圓滿達成任務。
(四)積極參與救援或搶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優良事跡足為其它人員表率。
(六)凡檢舉在嚴禁吸煙場所,吸煙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小功:
(一)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滯存品利用、轉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宜。
(四)舉發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屬實。
(五)不畏暴力,奮勇執行勤務。
(六)具有其它較大功勞,足以表揚。
三、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公司重大損害。
(二)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
(四)研究發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
(五)對于業務拓展、產品銷售有特殊功績。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第三條:處罰種類
處罰種類區分為六種:
一、記警告
二、記申誡
三、記小過
四、記大過
五、降職
六、辭退
第四條:處罰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經查屬實者,直屬主管應立即簽單請人事單位辦理處罰,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予以記警告。
(一)未依規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規定配帶上崗證
(二)會議未經直屬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時間吃零食、聊天、聽隨身聽或看與工作無關之報紙、雜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頓或水電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會議結論、主管交辦或本身責任事項有期限而延誤執行,但未造成重大損失。
(六)請假調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損失。
(七)職務上例行表單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審核權限審核或分發、歸檔、損失輕微。
(八)管理人員對所部屬所提出的文件、單據有不符合公司規定而仍予以簽名審核情節輕微。
(九)對于自己本份內的工作任務推諉不辦,經勸導仍不聽。
(十)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十一)上班時間內赤膊、穿拖鞋、短褲、背心及衣服不整齊。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予以記申誡。
(一)工作時間內打瞌睡、嬉戲或擅離工作崗位。
(二)對主管人員合理安排的工作態度惡劣。
(三)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四)負責檢查或監督的管理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
(五)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六)破壞環境衛生者情節嚴重。
(七)辦事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工作延誤時效。
(八)下班后電器未關重犯。
(十)行政命令、會議結論、主管交辦或本身責任事項未申報正當理由而不執行。
(十一)職務調動,對原承辦業務交接事項未明確,經勸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較嚴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小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造成公司損失。
(二)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三)私自改變作業操作程序,致使工廠造成損失。
(四)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車輛、生產設備或原物料。
(五)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屨勸不改,嚴重影響工作或士氣。
(七)上班時間內在廠區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八)職務調動,對原承辦業務交接有延誤或拒不交接。
(九)請假、換班時對工作未交接清楚導致工作上發生損失情節嚴重。
(十)在上班時間聚集討論非屬公務之事,經勸誡不聽。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發生工作錯誤,嚴重浪費成本。
(十二)上班時間內處理私務,嚴重影響公務。
(十三)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故意隱滿或報告不實。
(十四)虛報生產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數據。
(十五)在公司內與同事口角經勸阻不聽。
(十六)員工上網不得傳送侵害公司知識產權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于互聯網絡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偽造出勤紀錄。
(十八)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輕微。
(十九)在車間內或不允許動火場所吸煙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務上班期間內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發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二)泄漏生產或業務機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財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六)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經勸導仍不聽從。
(七)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內無故曠工積滿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員隱瞞部屬違反公司規定事項,經查屬實。
(十)主管人員對部屬督導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十一)在工作場所內內斗毆。
(十二)事務處理未依規定手續辦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十三)產品出貨點交或工程驗收不實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十四)保管的財物非因自然損耗而盤虧,情節重大。
(十五)浮報費用或虛報資料、意圖溢領獎金、津貼或圖利他人者。
(十六)在廠區內賭博者。
(十七)未經許可接帶外人入工廠者。
(十八)因工作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特別嚴重遭受客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十九)上班時間撤離工作崗位睡覺或離開廠房(未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二十)攜帶危險品或違禁物品入廠。
(二十一)凡是違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險品引發的火災。
(二十二)誤開支票金額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不經通知予以辭退或報公安機關處理:
(一)于訂立勞動合同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二)對于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員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
(三)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四)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確定而未通知緩刑或未準保釋者。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期間曠工達六日者。
(七)聚眾要挾、妨害生產秩序或煽動非法罷工或怠工者。
(八)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圖書,破壞勞資和諧或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面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財物或營私舞弊,情節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內有妨害風化行為,經查屬實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或毀損設備者。
(十四)年度內積滿二大過者。
(十五)乘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或傭金者。
(十六)與廠商勾結、詐騙公司財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簽字或偽造、變更、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職或兼營與公司相關事業而影響公司權益,情節重大者。
第五條:公司員工的降級,參考前條各款規定予以降調。
第六條:獎懲互抵規定
員工在同年度內的獎懲(辭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獎一次可抵銷申誡一次或警告三次,記小功一次或嘉獎三次可抵銷小過一次或申誡三次,記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銷 大過一次或小過三次。
第七條:獎懲金加減發放標準:從業人員受獎懲者,依當月薪資中加減發下列金額。
一、 嘉獎一次:加發$ 元獎金。
二、 小功一次:加發$ 元獎金。
三、 大功一次:加發$ 元獎金。
四、 警告一次:減發$ 元獎金。
五、 申誡一次:減發$ 元獎金。
六、 小過一次:減發$ 元獎金。(年終獎減半**元)
第12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所屬企業財務人員調配管理規定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所屬企業財務人員調配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 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 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 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 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 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 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 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 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 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 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11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