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pjhyg"><sup id="pjhyg"></sup></menuitem>

      <nav id="pjhyg"></nav>
    1. 日本肉体xxxx裸交,岛国av无码免费无禁网站,性色a码一区二区三区天美传媒,在线观看精品视频网站,无码人妻系列,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蜜臀,视频一区视频二区卡通动漫,一区天堂中文最新版在线
      當前位置: > 企業管理 > 制度大全 > 安全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9-20 07:00:05 查看人數:64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

      1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2 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以試驗時木質人頭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離為80~90mm.國家標準對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

      3 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約40~50mm),帽襯不得輕易松脫或顛動搖晃.領取安全帽時應及時檢查,發現有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應立即更換,不準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安全帽.

      4 使用安全帶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長繩要加緩沖器.

      5 在攀登和懸空作業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有牢靠的掛鉤設施,嚴禁只在腰間佩戴安全帶,而不在固定的設施上拴掛鉤環.

      6 安全帶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后要做抽檢,抽檢過的樣帶要更換新繩。

      7 懸掛在施工現場的水平安全網內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網下不能堆放物品,網身不能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防止受化學品與酸、堿煙霧的污染及電焊火化的燒灼等。

      8 安全網支撐架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其連接部位不得有松脫現象,網與網之間及網與支撐架之間的連接點不允許出現松脫。所有綁拉的繩都不能受到嚴重的磨損或有變形。

      9 施工現場水平網內的墜物要經常清理,保持網體潔凈。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網內,避免高溫或蒸汽環境。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污染、網繩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損的異物時,即需進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 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或帶剌的工具,以防損傷網繩。網體要存放在倉庫或專用場所,并將其分類、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許亂堆。對倉庫要求具備通風、遮光、隔熱、防潮、避免化學品侵蝕等條件。在存放過程中,要對網體做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安全。

      第2篇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條 附件:

      1、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印發〈蘇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的通知》(蘇建質〔**〕56號)的通知。(本文由文書幫小編編輯提供閱讀)

      2、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制訂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蘇建質〔**〕61號)。

      第3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后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4.辦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項目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項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信息。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執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系工程活動,征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項目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干部,保證安全干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并積極組織搶救、治療,并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項目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項目工程特點,制定本項目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組織具體執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并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后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后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件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后實施:(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4)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7>起重吊裝作業。(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負責簽訂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9.指導簽訂總承包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及本項目現場及周邊有關單位之間安全協議書,及落實以協議書為依據制定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應承擔的管理責任。

      10.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責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預案,與相關方簽訂治安消防協議書。

      11.監督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2.領導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檔案與公司同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能接受三級教育。

      13.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組織搶救的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認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明確或不完善之處,項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潛在事故的發生。

      15.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一、施工員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施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施隊)進行局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鑒任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十二、技術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負責在安全員協助下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

      3.負責編制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4>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5>腳手架安裝作業<6>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重點項目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項目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項目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檢查現場設置,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周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預案、協議,編制較大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2)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3)起重吊裝作業;(4)大型腳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負責與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方及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范圍內同時作業的相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設備(包括施工機具及物料升降機)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設備(包括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的設備出租方、設備、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及證件的審驗,并做好設備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向作業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0.對項目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熟悉材料規格、型號、產地、性能、結構特征、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采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5.要辦妥遺留事務;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

      4.積極參與項目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采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采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采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采購。

      5.隨時了解所在項目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周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操作規范,管理好本崗位范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匯報。

      3.負責搞好機械設備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并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設備安裝驗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6.發生因工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4篇 建筑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會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清單上報項目部,并提供作業人員身份證件。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證件以及建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需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電纜等必須報總包單位驗收、登記方可進場;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項手續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備執行自檢后上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6.4、分包單位必須加強對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4.6.5、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6.6、機械傳動部位必須裝有保護裝置,電力部位必須裝有防雨裝置,如因此類保護裝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擔事故的損失以及責任;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實施者要做好記錄和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及其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正規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電纜、配電箱、腳手架扣件等,并按規定進行檢測,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國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的安全檢查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滋事;如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由當事人及所屬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及相關責任。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至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股份制企業章程房地產公司章程股份制公司章程

      第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強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從根本上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安全生產例會每周五下午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工長、保衛消防員、材料員、分包負責人、安全主管、技術主管參加。

      2安全生產例會內容

      ①總結一周安全生產情況;

      ②檢查上周安全問題整改情況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③分析一周安全生產動態和形勢,及時調整工作重心;

      ④對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提出技術整改措施;。

      ⑤對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對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討論,根據現場實際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技措施;

      ⑥組織對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傳達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⑦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事項。

      3會議要指定專人記錄,議決的事項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要在指定的時限內落實。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制度

      為確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斷改善施工條件和作業環境,使施工現場達到最佳安全狀態,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檢查制度,凡屬我公司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執行本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應依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定,結合項目施工特點,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應保持檢查記錄。

      第二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應通過安全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安全檢查達到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安全檢查按照經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擊性的、專業性的和季節性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四條: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應有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保持檢查記錄外,應對被檢查方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經復查整改合格,進行銷案。

      安全檢查中查出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方必須立即整改。

      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被檢查方負責人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安全檢查部門(或檢查人)反饋信息,申請復查整改結果,并做好書面記錄。。

      第五條:經常性安全檢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運行。作業班組長或作業人員應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檢查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情況,作業人員安全防護設施配置和健康狀況。

      項目部安全員或安全值日人員每天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安全檢查,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巡回檢查,檢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是否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是否違反操作規程和程序。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并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公司生產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在檢查生產過程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施工設備機具、環境和人力資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檢查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作業行為,存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違規行為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質安部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按照所策劃的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對施工全過程中的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安全管理記錄,及文明施工實施督促、檢查,對安全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應跟蹤驗證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隱患,完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檔案資料。質安部經理應對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策劃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和目標管理實現情況,保持檢查記錄。

      第六條:定期安全檢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規定、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公司或項目部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達標檢查,屬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檢查。

      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帶隊,質安部、技術部、生產部等部門派員參加,質安部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資料管理,應將逐項安全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方,鞏固成績,彌補不足,安全隱患由質安部負責下達整改通知單,并跟蹤整改結果。

      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安全員、施工員、機電員、材料員、分包方責任人(或委托人)、作業班組長參加,檢查施工現場管理、各項安全設施設置的安全狀況,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等,發現的安全隱患,項目經理應明確責任人負責整改,項目安全員負責跟蹤整改實施并將實施結果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對于作業人員的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責令改正。

      第七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包括對井架物料提升機、塔吊、施工外用電梯、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電、防塵防毒、壓力容器等安裝、使用、拆除的安全狀態實施檢查。由質安部經理或委托人組織實施檢查,安裝方案應由總工程師或委托人審批。

      檢查安裝前的安裝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安裝人員的持證上崗;安裝驗收后的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安裝驗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簽字手續。

      檢查使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崗前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維護、保養管理。檢查設施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實施狀況。

      第八條:季節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因季節性氣候特點引起臺風、暴雨、暑天高溫、嚴寒冬天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質安部會同生產部應根據氣象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發布的氣象警報及時通報項目部,采取相關預防措施,預防自然災害的危害,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安全。質安部應會同生產部在節假日(五一、國慶、春節)前后應對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狀況,防水、防盜、安全防護設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應重視對節假日加班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九條:每年安全月活動期間,圍繞安全月活動主題,組織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動,結合活動的開展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專項安全治理進行檢查、總結。

      第十條:安全評價。按照《廣東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管理辦法》和南海規劃建設局的要求,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結果進行安全評價。評價意見、評價等級納入公司員工業績考核內容。

      安全評價按五個階段進行,安全評價應在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記錄后。質安部按《標準》規定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逐項檢查評分,作出評價意見和評定等級,需要整改的應提出整改意見,發出整改通知單。各階段安全評價在公司自評后報安監站作出安全評價核查。

      (一)施工準備評價。在施工現場準備完畢后,對場地平面布局、圍蔽、臨時用電、用水、辦公和生活設施進行評價。審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開工前)審查表”,質安部作出審查意見報安監站核查。審查下列資料的符合性、針對性、實用性。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要求

      (3)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專職安全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等專項技術方案等內容。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7)物料提升機、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設備和施工機具進場和安裝使用管理制度。

      (二)達標評價。在工程施工至下列進度時,由質安部進行達標評價,評價合格后,報安監站進行達標評價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過3米時;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無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層樓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成時。

      (三)結構施工評價。

      (1)10層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成后,澆筑混凝土前評價一次;

      (2)10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層樓面進評價一次外,每完成10層時,分別評價一次。屋面板鋼筋工程安裝完畢后還應評價一次。

      (四)裝飾施工評價。在外腳手架拆除前,進行裝飾施工安全評價。

      (五)竣工評價。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進行一次工程竣工評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一式三份,按照評價書要求填寫。分別由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與施工竣工資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檔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設單位歸入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第十一條:不論哪種形式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都要對標做檢查記錄和評分。對存在的隱患,每級檢查組負責人要向班組表出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并由班長簽字,交班組一份,留檔一份。整改通知單要明確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畢后由安全員進行復查,復查通過后(如公司級所下整改應報公司質安部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將整改情況存入檔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關獎懲制度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質安部應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各種形式安全檢查進行匯編總結,每半年在公司內部采取文件、會議形式通報一次,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條:接受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監督部門的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信息,申請隱患整改銷案。

      第十四條: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規定望公司所屬各項目

      本部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質安部聯系。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電制度9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電制度(九)

      ①嚴禁私拉亂接、用電要報裝,線路的架設和設備安裝,必須符合供電部門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規定要求。

      ②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如違返有關規定發生設備損壞和人員觸電傷亡事故,再追究指派人員的法律責任。

      ③嚴禁金屬外殼無接地裝置的用電設備投入運行,低壓用電設備應裝漏電開關。

      ④嚴禁在高壓電力線下修建樓房和堆建易燃物,易爆物品。廣告線,電話線,電視天線不得與電力線同桿架設成混線。

      ⑤嚴禁私設電網,一線一地用電,切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用電完畢必須斷電拆除。

      ⑥嚴禁帶電修理電氣設備,禁止單人帶電作業,必須進行帶電作業時,應在技術熟練的電氣人員監護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⑦嚴禁帶電移動電氣設備,危險場所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特別危險的金屬容器(如鍋爐、蒸發加熱和管道等)內工作時,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車間,倉庫的用電應符合防爆要求。

      ⑧嚴禁隨時停、送電、停、送電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開展安全生產教育,使廣大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和素質,提高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2、安全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3、新入企業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新工人上崗前,不管以前是否受過何種安全教育,都應按三級安全教育,總教育時間不小于40學時。

      ①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組織,教育內容為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企業勞動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形式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及有關事故案例教訓等,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15學時。

      ②項目部安全教育,由項目經理(或項目安全員)組織,教育內容為本工程特點、項目部規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現場危險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項、機械設備及電氣安全事項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識,防護用品使用知識等,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15學時。

      ③班組安全教育由班長組織,教育內容為安全生產規章、紀律、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裝置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本崗位作業環境危險部位和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使用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工人變換工種(包括臨時變換工種)必須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5、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安全教育檔案,經三級安全教育新入場(廠)工人,應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并履行簽字手續,由項目安全員負責管理。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崗作業。

      6、對電工、電焊工、塔吊司機、架子工、機操工、起重機械作業、機動車輛駕駛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由企業負責管理,并建立培訓檔案。

      7、施工現場應運用安全會議、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安全宣傳標語、安全生產錄像等多種形式進行教育,包括節日前后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工人執行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自覺性。

      8、項目經理每年度應接受不少于30學時的安全培訓,其他施工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20學時的安全培訓。

      9、專職安全員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每年度應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年度考核合格。

      第9篇 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作具體化簽證及文字化

      a 生產責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質安部審批。

      b 生產責任制:分為項目經理生產責任制、工長生產責任制、質安員生產責任制、班組長生產責任制、工人生產責任制、特殊工種生產責任制、防火小組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

      2、簽訂合同

      a 由施工隊與各班組長直接簽訂合同

      b 合同內容:應包括甲、乙雙方的責任、工人進入工地應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傷亡率、安全施工檢查、文明施工檢查的標準,進入工地現場應遵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法規、技術交底。安全生產指標、獎罰制度等。

      c 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雙方經辦人簽證。

      d 設立安全生產指標。

      3、制定各項工種、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

      a 工種操作分別為鋼筋、模板、砼、砌磚,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規程。

      b 工具操作規程為:鋼筋機械、鋸木機、振動棒、砂漿機等工具的操作規程。

      c 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度:參加人員應為工人、施工員、質安員、項目經理。工具操作規程應由工人、施工員、質安員、機電工、項目經理制定。操作規程應參考工程報建時的操作規程標準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將操作規程打印好,張貼在工地的顯眼處。

      4、目標管理

      a 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應分解成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目標、文明施工達標目標。

      b 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考核的內容和標準及考核辦法,考核的獎罰措施。

      c 考核的部門:由同一等檢查單位的部門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安全部分應具備以下內容:施工安全措施、用電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搞好安全生產,建立班組活動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實班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關鍵基礎,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班前活動是至關重要的工作,各班組必須切實執行本安全生產班組活動制度。

      一、 班組活動:

      1、上班前各班組應實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交底。

      2、交底內容:根據本班組工作內容進行電器、機械設備'四口五臨邊'防護高處作業、季節氣候、防火等各種環節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交底和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3、上崗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查現場的每個崗位的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

      4、上崗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交底措施的落實工作情況等。

      5、做好上崗記錄,記錄好上崗交底主要內容,班組人員分工情況,記錄好上崗檢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應措施和發生事故苗子、違章情況。

      6、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作出處理意見,并付諸實施,并作好記錄,作好簽字手續。

      7、在做好每日班組上崗活動的基礎上,班組每周日必須執行安全活動工作,利用上班前后進行一周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小結,表揚先進事例和遵章守紀的先進個人,小結主要經驗教訓,針對不安全因素,發動職工提出改進措施,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單一反三,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述各項活動制度,各班組必須執行,項目部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8、開展班組班前'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即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并對班組的安全活動的考核措施。

      9、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到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第11篇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制度3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制度(三)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安全一標否決權。

      2、認真執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福建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等有關安全法規及標準。

      3、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市安監站→公司安監站→分公司安監站→工地項目經理部(兼職安全員、工長、材料員)→班組長→工人。

      4、建立各極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5、做好工人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持證上崗等工作。

      6、建立旬檢、月檢、不定期檢查、驗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內業資料檔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9、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并執行值日值班制度,設兼職安全員一名,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0、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圍護設施保護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顚S弥贫?。

      12、嚴格執行獎罰分明。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十二篇)

      1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2 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以試驗時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建筑工程信息

      • 建筑工程施工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十二篇)
      • 建筑工程施工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十二篇)95人關注

        搞好安全生產,建立班組活動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實班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關鍵基礎,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班前活動是至關重要 ...[更多]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制度(十二篇)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制度(十二篇)91人關注

        為確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斷改善施工條件和作業環境,使施工現場達到最佳安全狀態,保障從 ...[更多]

      •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81人關注

        1. 總則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 ...[更多]

      • 某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 某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77人關注

        1. 總則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 ...[更多]

      •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十二篇)
      • 建筑工程安全三寶管理制度(十二篇)64人關注

        1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2 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 ...[更多]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電制度9(十二篇)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電制度9(十二篇)46人關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用電制度(九)①嚴禁私拉亂接、用電要報裝,線路的架設和設備安裝,必須符合供電部門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規定要求。②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如違返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