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所搭設了型態各異的腳手架,目的是滿足工作人員高處安全作業,順利完成施工任務。搭設腳手架的專業人員、凡上腳手架施工的人員,除務必熟悉遵守:《熱機安規》第十三章、《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第七章的有關規定外,廣大施工、搭設架子的專業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條搭設腳手架的專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進行體檢,無不宜登高作業的病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條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搭設腳手架必須嚴格遵守《安規》、《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專業人員搭設前必須對所用材料進行詳細檢查,凡彎曲、枯脆、白麻、蟲蛀的竹片腳手板,嚴禁使用。
第四條搭設特殊形式的腳手架或超重腳手架必須經有關領導或技術人員編寫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后,施工負責人與搭設腳手架負責人雙方應再次進行詳細檢查,看是否符合規定,各卡口是否緊固,竹跳板是否符合要求。否則,要求返工或加固。如搭設人員拒不返工或加固,施工人員可以拒絕施工,同時匯報有關領導,或安全委員會進行協調,直到腳手架符合規定為止。
第六條在帶電設備區、高溫高壓設備等影響人身或設備安全等區域搭設腳手架時,施工單位的領導應安排熟悉設備的專業人員擔任監護工作,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對搭設驗收后的腳手架,應掛好標示牌,每天上架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班成員應檢查腳手架、竹跳板是否綁牢,金屬管架接頭鉸鏈螺栓是否擰緊,外側、斜道和平臺的欄桿是否牢固,查處問題及時處理。
第八條在架子上下層同時工作時,應采取嚴密牢固的隔離措施,防止落物傷人。上下層施工人員應加強聯系,互相尊重,及時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搭設后的腳手架上嚴禁掛臨時照明(導線用塑料或花線接的220v照明)
第十條搭設腳手架人員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或防墜器,下方應設安全網。
第十一條拆除腳手架應自上而下順利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第2篇 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夠的面積,滿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
(2)堅固、穩定,能滿足施工中的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作用下不變形、傾斜、搖晃。
(3)搭拆簡單,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轉使用。
(4)安全系數一般均采用容許應力計算,取值要大于3。
2、結構承重外腳手架:
(1)立桿:采用48~51mm的鋼筋,壁厚為3~3.5mm,立桿基礎平整、夯實,下腳加通墊板,并設金屬板墩或綁掃地桿,接長搭接使用“一字型”對頭長扣,立桿間距最大不超過1.5m。
(2)大模桿采用40~51mm的鋼管,壁厚為3~3.5mm,選用合格的“一字型”對頭長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鋪開和斷開,上下間距最大不超過1.2m。
(3)腳手板:鋪設要嚴密、牢固,搭搓板端壓過大橫桿15mm,距墻體距離不大于15mm,嚴禁有跳頭板。
(4)護身欄及擋腳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綁兩通欄桿,擋腳板立擋(18mm)嚴密牢固或加掛立封安全網,且網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5)剪力撐:設在腳手架外側立叉成十字的雙支斜撐,與地面成60度為宜的夾角。剪力撐斜撐寬度以不超過7根立桿為宜,剪力撐交叉點綁了立桿與橫桿的交叉點上。
(6)與結構拉接:用鋼管與結構里外分別抱牢固,拉、頂點滿足架子的穩定要求,水平距離宜不大于6米一個拉頂點,拉結點必須設在立桿與大要橫桿的結點上。
3、澆灌砼架子
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松軟的地面要進行夯實或墊板,并加綁掃地桿。大橫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橫桿,并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綁一根托桿,使與兩旁大模桿相互連接。杠桿中部八字斜撐。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腳手板要鋪對頭板,板端底下綁雙排木,板子要鋪嚴、鋪牢。鋪搭連板時,端頭必須壓過排木15cm。禁止鋪設探頭板。架子的大面必須打十字蓋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大橫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力戧,距下部地面高度超過2m時,兩側需綁兩道護身欄及擋腳板。
4、腳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時要劃分作業區,周圍設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設專人指揮,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2)拆除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裹腿,穿軟底鞋。
(3)拆除前必須拆除照明線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即先拆欄桿、腳手架、剪力撐、斜撐;后拆小橫桿、立桿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除作業。
(4)拆除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要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5)拆下的材料,嚴禁拋擲,應運到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
(6)在拆架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要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第3篇 金屬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拆除工程安全監理制度
1 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信裝置。
2 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 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 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拆除工藝要求和遵守安全紀律。
5 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 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 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 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 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 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 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 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 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 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第4篇 項目部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架上作業和周圍地面操作人員的安全,腳手架作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設施,在施工中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結合變電安裝工程實際情況,依據國家有關規程、規定制訂本制度。
1、腳手架所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工具應符合國家和部頒現行標準、規范的規定。
2、注重腳手架的選型、結構和搭設質量,在搭設、使用、拆除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國家建筑工程總局)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的有關標準、規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腳手架搭設,應由技術部門制定詳細安全施工措施和質量要求,并經安全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準,并向施工人員交底,方可搭設。
4、特殊形式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演算,經上級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并由工地項目總工或班組技術員交底后進行施工。
5、架子工必須進行專業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同時按要求參加定期考核。
6、作業時,架子工必須正確正確配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7、架子搭設和組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應逐層、逐流水段,由工地負責人、專責工程師、專職安全員和架子班班長一同驗收。
8、特殊腳手架驗收時,必須有主管審批施工方案的技術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9、驗收合格,腳手架在掛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應由工作負責人或腳手架維護人員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狀況,保證在規定荷載作用下和氣候條件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如有缺陷,須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12、在工作過程中,不大風、暴雨過后及解凍期面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準隨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有必要時,必須經過工地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同意。
第5篇 外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
6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桿件的設置的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積水,底座是否有松動,立桿是否懸空;扣件是否松動;腳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
7在腳手架的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及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相鄰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
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第6篇 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有效地控制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健康作業,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潛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避免施工事故的發生,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編制依據
(1)《建筑施工扣件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2)《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2。
(3)集團公司、隧道股份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原則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等,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四、施工準備
1、工區必須對腳手架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演算結果,經工區土木總工、項目部土木總工及中方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2、工區技術人員在施工前根據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分級對架子隊、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3、安裝、拆腳手架人員要求:必須應經專業培訓、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如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帶、嚴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業)。
4、材料準備:對進場的鋼管、扣件、腳手板、安全網等進行檢查驗收。
⑴新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的有關規定,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符合規范要求;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
⑵舊鋼管: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規范規定。進場檢查時,應在銹蝕嚴重的鋼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銹蝕嚴重的部位橫向截斷取樣檢查,當銹蝕深度超過規定值時不得使用;以后路銹蝕檢查應每年一次。
⑶扣件: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定抽樣檢測;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新、舊扣件均應進行防銹處理。
5、搭設場地準備
⑴腳手架地基與基礎的施工,必須根據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202)的有關規定進行。根據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做好腳手架的地基處理,做到堅實平整,不積水,確保基礎能承受部結構荷載。
⑵腳手架底座底面標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經驗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線定位。
五、腳手架構配搭設要求
1、腳手架應按規定設置剪刀撐,底部縱橫連結,腳手板鋪滿,無探頭板。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體與結構物拉結。
2、腳手架的構造要求:腳手架主要由立桿、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掃地桿、剪刀撐組成,依據腳手架的計算,各點要求必須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立桿:立桿的地基必須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底部要設置底座或墊板,基礎不許隨意開挖。墩身外腳手架必須采用雙排碗扣式腳手架,立桿間距為:1.2×1.2m,步距1.2m。相鄰立桿接頭應錯開0.5m,對接應用對接扣件連接,立桿垂直偏差不許超過50mm。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立桿要高出作業面造型上1.2m。
(2)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要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3)縱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小于3跨;接長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扣件要相互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的大橫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接點的距離不大于縱距的1/3。
(4)橫向水平桿:主節必須設置一跟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桿,根據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大于縱距1/2。
(5)剪刀撐:剪刀撐采用普通鋼管,嚴禁使用普通鋼管搭設腳手架。搭設應將底部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在掃地桿處,均應扣在立桿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橫桿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為5根,每道剪刀撐寬度4跨,6m長,斜桿與地面的傾角為60°。所有剪刀撐沿架高連續設置,剪刀撐的連接采用搭接。
(6)腳手板: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的兩端,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桿上。腳手板搭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設長度為25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為100mm。作業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為150mm,其板長兩端均要與支承桿可靠的固定。
(7)安全網:立網采用全封閉式密目網,立網應搭設在縱向水平桿的內側;平網每間隔3~6m搭設一道平網。安全網必須采用合格產品。
3、腳手架的搭設程序
腳手架搭設順序為:地基處理→擺放墊木→擺放掃地桿→ 樹立桿并與掃地桿扣牢→扣縱向水平桿并與各立桿扣牢→扣橫向水平桿 → 加臨時斜撐→扣安二、三、四縱向水平桿→扣牢橫向水平桿→接立桿→加設剪刀撐→掛安全網。
4、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1)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超過相鄰作業高度以上兩步;
(2)每搭設一部腳手架后,應按規范規定進行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
(3)墊板要準確安放在定位線上;墊板采用不小于2跨、厚度為75mm的木墊板;
(4)相鄰立桿的對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內,錯開距離為3m;
(5)剪刀撐搭設要隨立桿、橫向水平桿和縱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6)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 nm;
(7)在主節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8)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9)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六、斜道的欄桿和腳手板的搭設
1、高度不大于6m的腳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腳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欄桿和擋腳板均應搭設在外立桿的內側; 中欄桿應居中設。
4、運料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5 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5、拐彎處應設置平臺,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
6、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7、運料斜道兩側、平臺外圍和端部均應規定設置連墻件;每兩步應加設水平斜桿;
8、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9、腳手板順鋪時,接頭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頭應壓住上面的板頭,板頭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順;
10、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的腳手板上應每隔250~300mm設置一根防滑木條,木條厚度宜為20~30mm。剪刀撐采用普通鋼管。嚴禁使用普通鋼管搭設腳手架。搭設應將底部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在掃地桿處,均應扣在立桿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橫桿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為5根,每道剪刀撐寬度4跨,6m長,斜桿與地面的傾角為60°。所有剪刀撐沿架高連續設置,剪刀撐的連接采用搭接。
11、腳手架應鋪滿、鋪穩,離開物體間120~150mm;
12、采用對接或搭接時均應符合規定;腳手板探頭應用直徑3.2mm鍍鋅鋼絲固定在支承桿件上;
13、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桿, 欄桿高度應為1.2m,踢腳桿高度僅為0.3m,內側應掛設密目網封閉。
14、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七、腳手架的驗收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現場施工技術員、安全員、架子班班長共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檢查記錄,報工區土木總工程師核查,由工區土木總工程師組織專職總監/副總監/安質部長、工程部長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單,方可投入使用。
八、腳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規定
1、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應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專項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應由工區工程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4、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5、拆除腳手架應由上而下進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網→踢腳桿→防護欄桿→剪刀撐→腳手片→擱柵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準上、下同時作業拆除。拆除立桿時,應先抱住立桿再拆開最后兩個扣件,縱向水平桿及剪刀撐先拆中間扣件,后拆兩端扣件。
6、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7、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8、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9、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規定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10、拆除腳手架時應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拆除前應對電線、機具等采取隔離措施,拆下的材料應用滑輪下運,禁止往下拋擲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種材料應隨時運到指定的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除的各種材料應當天清理干凈,集中回收,堆放整齊。
11、在拆除過程中,不許中途換人,防止盲目亂拆,心中無數。 腳手架的搭設或拆除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架操作前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各項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3)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4)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八、其他安全主要事項
1、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2、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2005-46)的有關規定執行。
3、在作業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接緊固件和連墻件。確因操作要求需要臨時拆除時,必須經主管人員同意,采取相應彌補措施,并在作業完畢后予以恢復。
4、人員在架上作業時,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發生碰撞:閃失和落物。嚴禁在架上嬉鬧和坐在架桿上等不安全處休息。
5、每班工人上架作業時,應先檢查有無影響安全的問題存在,在排除和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在作業中發現由不安全情況或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檢查,解決后方能恢復正常作業,發現有異常或危險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架上人員及時撤離。
6、搭設腳手架前由項目技術人員向工人做詳細的技術交底。
7、在施工過程中設專人管理負責腳手架檢查保養工作。
8、架體設專人定期進行沉降觀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凡上崗人員應經常體檢,高血壓、心臟病不允許上崗。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11、遇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12、腳手架施工處所應設置禁止、警告、指令標志,標志的制作和安裝應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腳手架檢查驗收表
工程名稱: 檢查部位:編號: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標準
檢查情況
整改結果
1
保證項目
施工方案
腳手架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符合規范要求,腳手架高度不得超過規范規定,并有設計計算書或經過上級審批同意。
2
架體基礎
腳手架基礎平整、密實,有墊木;腳手架底部加掃地桿。
3
架體穩定
按照規定間距與墻體拉結,拉結牢固,按照規定設置剪刀撐,并按規定高度作整體加固;門架立桿垂直偏差不得超過規定。
4
桿件、鎖件
按照說明書規定組裝,不得漏裝桿件和鎖件,腳手架組裝牢固,每一處緊固符合要求。
5
腳手板
腳手板滿鋪,離墻不得大于10cm以上,腳手板牢固、穩定,材質符合要求。
6
交底與驗收
腳手架搭設前交底,每段腳手架搭設后,須有驗收資料并有交底記錄。
7
一般項目
架體防護
施工層外側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設置18cm高的擋腳板,架體外側掛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嚴密。
8
材質
桿件不得嚴重變形、局部開焊,表面刷防銹漆以防銹蝕。
9
荷載
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規定要求,腳手架荷載堆放必須均勻。
10
通道
設置上下專用通道,通道設置符合要求。
檢查人員(簽名):
年月日
核查意見:
安全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核查結論:
總工程師(簽名):年月日
第7篇 外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經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外架搭拆安全領導小組,先對工程的特點進行討論,由主任工程師認真編寫《外腳手架施工方案》,經過職能部門進行審批。
二、由生產經理、外架工長成為外架搭拆副組長,外架班成為安全搭拆小組,外架搭拆小組成員認真學習《外腳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時刻關注現場施工生產狀況,搭拆前由外架工長向搭設班組下達安全技術交底書,班組履行簽字手續后方準開始搭設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長每天對班組成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腳手架搭設及拆除人員必須是經過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06)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檢查,合格者持證上崗。
四、外架搭設及拆除人員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方案及交底進行搭設及拆除作業。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現場勞動紀律。外架搭設班組進入現場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搭設拆除過程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高空作業時操作工具和架設材料要放置穩當,防止墜落傷人,操作人員嚴禁酒后上崗和帶病上崗。
五、腳手架的構配件及鋼管材質與搭設質量,按照jgj130-2001規范中第8章的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搭設過程中外架班組要分層進行報驗。
六、外架作業層的施工荷 載不得超載。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的輸送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并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七、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橫、縱向掃地桿,以及外架拉墻桿件。
八、外架搭設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與不定期相組合,經常對外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消除外架種種安全隱患。當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設拆除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清除積雪和霜凍。
九、不得在外腳手架基礎及其相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報外架安全領導小組批準。
十、鄰街搭設外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腳手架的接地、避雷應按現行作業規范jgj2005-88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搭拆外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十二、外腳手架在使用期間防火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應及時清理外腳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腳手架上動用明火,動用明火時要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要專人監護,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種在作業層腳手架上從事鋼筋、線管等其它構件焊接切割時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設置阻燃擋板,不得允許電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體上而引起火災。
以上制度中各條款令項目部全體成員及作業隊共同遵守,不得違反,違反者將給以予100-1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將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第8篇 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格應符合規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定作業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范規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第9篇 外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經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外架搭拆安全領導小組,先對工程的特點進行討論,由主任工程師認真編寫《外腳手架施工方案》,經過職能部門進行審批。
二、由生產經理、外架工長成為外架搭拆副組長,外架班成為安全搭拆小組,外架搭拆小組成員認真學習《外腳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時刻關注現場施工生產狀況,搭拆前由外架工長向搭設班組下達安全技術交底書,班組履行簽字手續后方準開始搭設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長每天對班組成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腳手架搭設及拆除人員必須是經過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06)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檢查,合格者持證上崗。
四、外架搭設及拆除人員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方案及交底進行搭設及拆除作業。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現場勞動紀律。外架搭設班組進入現場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搭設拆除過程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高空作業時操作工具和架設材料要放置穩當,防止墜落傷人,操作人員嚴禁酒后上崗和帶病上崗。
五、腳手架的構配件及鋼管材質與搭設質量,按照jgj130-2001規范中第8章的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搭設過程中外架班組要分層進行報驗。
六、外架作業層的施工荷 載不得超載。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的輸送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并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七、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橫、縱向掃地桿,以及外架拉墻桿件。
八、外架搭設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與不定期相組合,經常對外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消除外架種種安全隱患。當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設拆除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清除積雪和霜凍。
九、不得在外腳手架基礎及其相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報外架安全領導小組批準。
十、鄰街搭設外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腳手架的接地、避雷應按現行作業規范jgj2005-88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搭拆外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十二、外腳手架在使用期間防火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應及時清理外腳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腳手架上動用明火,動用明火時要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要專人監護,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種在作業層腳手架上從事鋼筋、線管等其它構件焊接切割時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設置阻燃擋板,不得允許電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體上而引起火災。
以上制度中各條款令項目部全體成員及作業隊共同遵守,不得違反,違反者將給以予100-1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將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第10篇 腳手架安全防護制度
1、使用的腳手架及搭設方案須經設計計算,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搭設。
2、采用支撐于地面上的外腳手時,應與建筑物拉接,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大于4m,水平距離不得大于6m。拉接所用材料采用鋼管剛性連接。
3、腳手架使用的鋼管,其外徑、壁厚應符合設計或有關要求,并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桿件連接須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4、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的穩定和不變形。外腳手架,縱向必須設置十字蓋,十字蓋寬度不得超過7 根立桿,與水平夾角應為45°-60°。
5、結構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65kg/m2;裝修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kg/m2。
6、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高墻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2m。
7、外腳手架外側邊緣與架空電氣線路的邊線之間,應按有關規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離。特殊情況,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8、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平臺、運輸道應設1.2m 高的欄桿和30cm高的擋腳板或設立防護立網。
9、非專業工種不得搭拆腳手架,拆除施工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施工區周圍應設圍欄式警告標志,并由專人監視,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第11篇 通用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常用的腳手架有3種主要類型,其結構是由鋼管或其他型材做成,這3種類型是:(1)獨立扎起的腳手架,它是一個臨時性的結構,與它所靠近的結構之間是獨立的,如系于另一個結構也僅是為了增加其穩定性;(2)要依靠建筑物(通常是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來提供結構支撐的腳手架;(3)鳥籠狀的腳手架,它是一個獨立的結構,空間較大,有一個單獨的工作平臺,通常是用于內部工作的。
安裝及使用時需注意的關鍵問題:
(1)設計的機構要能保證其承載能力;
(2)基礎要能保證承擔所加的載荷;
(3)腳手架結構元件的質量及保養情況良好;
(4)腳手架的安裝是由有資格的人或者是在其主持下完成的,其安裝與設計相一致、設計與要求的負載相一致,符合有關標準;
(5)所有的工作平臺應鋪設完整的地板,在平臺的邊緣應有扶手、防護網或者其他防止墜落的保護措施,防止人員或物料從平臺上落下;
(6)提供合適的、安全的方法,使人員、物料等到達工作平臺;
(7)所有置于工作平臺上的物料應安全堆放,且不能超載;
(8)對于已完成的結構,未經允許不應改動;
(9)對結構要有檢查,首次是在建好之后,然后是在適當的時間間隔內,通常是周檢,檢查的詳情應有記錄并予以保存。
第12篇 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選材:
1、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5mm的鋼管,長度以4~6.5m及2.1~2.8m為宜。凡彎曲、壓扁、有裂紋或己嚴重銹蝕的鋼管嚴禁使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凡有脆裂、變形或滑絲的嚴禁使用。
3、腳手架立桿頂層外不允許采取搭接形式,大橫桿及斜撐的接頭應錯開,接頭長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頭搭接長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頭應有穿銷并用扣件連接,不得用鐵絲或繩子綁扎。
4、高層鋼管腳手架應安裝避雷裝置。附近有架空線路時,應滿足安全距離要求或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
5、木腳手板應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cm為宜,長度以不超過6m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橫透節及多節疤的嚴禁使用。板的兩端8cm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二、一般規定:
1、結構腳手架的荷載不得超過3kn/m2。裝飾腳手架的荷載不得超過2kn/m2。腳手架搭設后應經施工及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并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
2、荷重超過3kn/m2的腳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計算,并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搭設。
3、在構筑物上搭設腳手架均應驗算構筑物強度。
4、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鋼管立桿應設置金屬底座或墊木。橫桿必須平行與立稈成直角搭設。
5、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稈,應設支桿及剪刀撐。支桿和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度。支桿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 m、橫向每隔7m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6、腳手板的鋪設應遵守下列規定:
6.1腳手板應滿鋪,不應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的間距不得大于20cm。
6.2腳手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 cm。對頭搭接處應設雙排小橫桿。雙排小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20 cm。
6.3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6.4腳手板應鋪設平穩并綁牢,不平處用木塊墊平并釘牢,但不得用磚墊。
6.5在架子上翻腳手板時,應由兩人從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下方應設安全網。
6.6腳手架走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樓層及屋面周邊、陽臺邊、大的預留孔洞防護欄桿不得少于兩道,上桿高度110-120 cm,下桿高度55-60 cm,里腳手的高度應低于外墻20 cm。
6.7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寬度不得小于1.5m,并應釘防滑條。防滑條的問距不得大于30cm。斜道和休息平臺應設1.05m高的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
6.7采用直立爬梯時梯檔應綁扎牢固,問距不大于30cm。嚴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運送、傳遞物品。
6.8在通道及扶梯處腳手架的橫桿應抬高加固,不得阻礙通行。在搬運器材的或有車輛通行的通道處的腳手架立柱應設圍欄并掛設警示牌。
6.9腳手架應經常檢查,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應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安監部門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0非專業工種人員不得搭、拆腳手架。搭設腳手架時作業人員應掛好安全帶,遞稈、撐桿作業人員應密切配合。施工區周圍應設圍欄和警告標志,安排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6.11拆除腳手架應自上而下進行,拆除的腳手架材料不得向下拋扔,應用繩索和容器傳遞,嚴禁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6.12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及小橫桿的間距應根據所承受載荷進行計算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