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裝備管理制度
安全裝備、設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不斷更新改造,提升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 目的:為規范安全裝備防護職責、內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安全裝備。
三、設備設施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四、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五、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單位行政負責人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六、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
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
(2)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檢查。
(3)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狀況良好
(4)建立設備保養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5)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七、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根據設備性能制定有針對性的檢查、維修制度。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檢修措施。
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
八、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設備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2、設備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因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平均水平,
6、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第2篇 裝備公司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窒息、中毒、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59號令)和《鐵路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標準與法規匯編》相關要求以及國家其他相關規定,結合裝備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裝備公司所有受限空間作業。主要針對進入生產區域內的各類罐、塔、球、釜、槽、爐膛、鍋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其他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場所內進行的作業。
第二條? 進入受限空間開展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受限空間作業審批單》和《受限空間作業工作票》。
第三條? 受限空間與其他系統連通的可能危及作業安全的介質,應當采取可靠的隔斷(隔離)措施,將可能危及作業安全的設施設備、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空間與作業地點隔開。對危及作業安全的介質進行可靠的隔斷(隔離)措施后,打開受限空間上所有人孔、手孔、閥門、料孔、爐門和能夠通風的孔、洞等。
第四條? 受限空間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用電設備時,應在切斷電源后,摘除電源保險絲或上鎖,并加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第五條? 受限空間內盛裝或者殘留的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應當在作業前對物料進行清洗、排放(該過程嚴禁人員入內),內部殘留物必須盡量排放干凈。
第六條? 清洗后用換氣設施進行強制通風半小時。之后對內部空氣進行測定(空氣檢測儀器必須為合格產品),采樣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檢測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
內部空氣須達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一般為19.5%~21.5%,在富氧環境下不得大于23.5%。
2.危險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的規定要求。
檢測人員進行檢測時,應當記錄檢測的時間、地點、氣體種類、濃度等信息。檢測記錄須經檢測人員簽字確認。
受限空間內部空氣中含氧量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均符合安全規定時,經現場作業負責人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入內作業。若不符合安全規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防護面具(面具必須為校驗合格產品,使用前確認完好)。未經通風和檢測,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檢測的時間不得早于作業開始前30分鐘。
第七條? 作業過程中應定時檢測,至少每2 小時檢測一次,如檢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檢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 分鐘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第八條? 在受限空間內部存在對生命和健康有直接危害時,必須保持受限空間內部空氣良好流通;在受限空間內部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以及內部可能釋放有害物質時,應做連續檢測分析,并不間斷采取強制通風措施。(除了空氣之外,氧氣、其他氣體或者混合氣體不得用于通風)。
第九條? 在受限空間內部實施焊接及切割時,氣瓶及焊接電源必須放置在受限空間的外面。
第十條? 在受限空間臨近處實施焊接、切割或其他作業而使得受限空間內存在危險時,必須詳細了解該危險后果,若確認所能產生危險后果為不可控狀態,則禁止在此區域實施該類型作業。
第十一條? 在受限空間內部作業時,要根據作業中存在的風險種類和程度,依據相關防護標準,配備個人防護裝備并確保正確佩戴。
第十二條? 受限空間照明電壓應小于等于36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小于等于12v。
第十三條?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或進行電焊作業時,應配備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容器中,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
第十四條?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不得在無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監護人應能隨時監控內部作業人員狀態,并與之保持聯絡;監護人除了向受限空間內作業人員遞送工具、材料外,不得離開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發現作業人員狀態有異常時,應立即召集急救人員穿戴好防護器具進行搶救,并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啟動應急預案;不得在無防護措施情況下盲目進入搶救,搶救過程中應至少留守一人在受限空間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第十五條? 進入受限空間前,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統一聯絡信號(救援信號)并確保實施可靠,現場作業負責人、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入內作業。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必須全部佩戴安全帶聯控作業(內部作業人員安全帶以備有腰帶(胸帶)及肩帶,用肩胛骨中央的鐵環吊起來的構造為好,以便把受限空間內受害者以站立的姿勢拉上來,須確保安全帶為合格產品),監護人和作業人員每隔2分鐘進行一次呼喚應答,每隔20分鐘進行一次外出透氣。
第十六條? 受限空間作業時,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應掌握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的人數和身份以及內部各類設施情況。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監護人員必須離開作業現場時,作業人員必須從受限空間內撤出,在監護人員到位后方可重新開始作業(重新開始作業須按照第七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其它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在受限空間外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第3篇 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管理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各種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及消防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一、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種預防性裝備,為防止在日常生產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及預防職業病的發生,必須保證防護用品的質量安全可靠,操作者還要學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根據作業環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選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來保護勞動者的頭部,減緩撞擊傷害,以保證職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購、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購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帽的規定,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還應具備重量輕、透氣性好的優點。安全帽必須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能確保人的頭部不受傷害。
(2)安全帽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員工在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時,必須按尺寸選用并佩帶合適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不得輕易松脫和搖晃,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3)帽殼破損、缺少下顎帶、缺少帽襯(帽箍、頂襯、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領用必須以舊換新,以生產車間為單位,每兩年更換一次。
2、安全帶
安全帶由帶子、繩子和金屬配件組成,是高處作業人員預防墜落傷亡的防護用品。安全帶的購買和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帶的購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帶規定的構造、型式、材料、技術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全帶金屬配件上應有永久性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驗證,并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沖擊重量、制造廠名稱、檢驗員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項。
(3)凡墜落有效高度達2米及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4)安全帶應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緩沖器、速差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使用。嚴禁將繩打結使用和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
(5)安全帶使用兩年應按批量抽驗一次,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抽驗的安全帶必須更換安全繩。
(6)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出現異常現象時應提前報廢。
3、呼吸防護器
呼吸防護器分為防護口罩和防護面具兩類,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環境中工作時必須佩戴呼吸防護器。呼吸防護器的購買和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護器特別是防護面具的購置,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防護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須按要求定時更換。
(3)噴漆工在噴涂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口罩,電焊、氣焊工在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輪打磨焊道時必須佩戴防護面罩。
二、消防裝置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類固定和可移動的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等設備。
(1)公司各類消防設施應當由專人負責,統一管理。購置的各類消防設施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裝在生產作業現場的固定消防裝置要定期檢查,做到不堵不漏,處于完好狀態。對固定消防裝置要加強保養維護,經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設施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3)小型可移動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不得隨便挪動;
(4)干粉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類滅火器要嚴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時更換。
第4篇 安全防護裝備使用和管理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各種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及消防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一、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種預防性裝備,為防止在日常生產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及預防職業病的發生,必須保證防護用品的質量安全可靠,操作者還要學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根據作業環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選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來保護勞動者的頭部,減緩撞擊傷害,以保證職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購、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購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帽的規定,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還應具備重量輕、透氣性好的優點。安全帽必須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能確保人的頭部不受傷害。
(2)安全帽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員工在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時,必須按尺寸選用并佩帶合適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不得輕易松脫和搖晃,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3)帽殼破損、缺少下顎帶、缺少帽襯(帽箍、頂襯、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領用必須以舊換新,以生產車間為單位,每兩年更換一次。
2、安全帶
安全帶由帶子、繩子和金屬配件組成,是高處作業人員預防墜落傷亡的防護用品。安全帶的購買和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帶的購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帶規定的構造、型式、材料、技術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全帶金屬配件上應有永久性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驗證,并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沖擊重量、制造廠名稱、檢驗員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項。
(3)凡墜落有效高度達2米及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4)安全帶應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緩沖器、速差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使用。嚴禁將繩打結使用和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
(5)安全帶使用兩年應按批量抽驗一次,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抽驗的安全帶必須更換安全繩。
(6)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出現異常現象時應提前報廢。
3、呼吸防護器
呼吸防護器分為防護口罩和防護面具兩類,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環境中工作時必須佩戴呼吸防護器。呼吸防護器的購買和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護器特別是防護面具的購置,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防護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須按要求定時更換。
(3)噴漆工在噴涂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口罩,電焊、氣焊工在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輪打磨焊道時必須佩戴防護面罩。
二、消防裝置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類固定和可移動的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等設備。
(1)公司各類消防設施應當由專人負責,統一管理。購置的各類消防設施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裝在生產作業現場的固定消防裝置要定期檢查,做到不堵不漏,處于完好狀態。對固定消防裝置要加強保養維護,經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設施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3)小型可移動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不得隨便挪動;
(4)干粉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類滅火器要嚴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時更換。
第5篇 煤礦通風安全裝備及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0、158、165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結合我礦百善字(94)104號文件規定及我礦實際情況,現制定對我礦安全裝備及各種通風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裝備的管理規定
1. 監測隊負責安全裝備的安裝、使用、調試、拆除的日常工作;
2. 安全裝備的安全質量應符合井下電氣設備的完好標準;
3. 建立安全裝備臺帳、集中管理;
4. 建立安全裝備檢修記錄,及時填寫,積累檢修經驗;
5. 井下使用的設備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6. 井下裝備由該地點的施工單位負責看管,凡發生裝備被損壞的追究當班班(隊)長責任,對需要經常移挪的裝備,只許采、掘班(隊)長在瓦檢員和放炮員的監護下,按規定移挪,嚴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裝備停用后,由監測隊回收待用;
7. 維修工要認真負責裝備的維修質量,精心鉆研業務,提高維修質量,為礦井安全監測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風安全儀器儀表的管理規定
1. 監測隊負責通風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校正工作,做到帳、物、卡記錄齊全;
2. 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做到集中保管、維修、發放及環境衛生整潔;
3. 編制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年度送檢計劃;
4. 在架使用的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必須保持完好,具備計量合格證,嚴禁無證使用;
5. 監測隊負責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檢定證書的存檔工作。
三、安全儀器儀表的發放范圍
1. 便攜儀的配備范圍是礦長、礦技術負責人、放炮員、通風和采掘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
2. 其它儀器儀表的發放使用人員是通風區職工。
四、發放地點
發放地點設在通風區安全監測隊儀表發放室,便攜儀及各種儀器儀表憑牌個人領取。
五、維修管理
1. 通風區設專職人員對便攜儀及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管理發放工作;
2. 各單位要對使用安全儀器儀表的職工加強教育,要愛護安全儀表,不得無故損壞丟失;
3. 維修發放人員要熟悉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每天負責對在架儀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及時填寫記錄,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六、其它要求
1. 各單位對需要使用儀器儀表人員進行登記,統計后報通風區,由通風區根據儀器儀表數量和和單位需求量進行計劃分配;
2. 丟失牌子應立即申請辦理,凡因牌子丟失,儀表被他人領走,由本人負責賠償;
3. 損壞丟失安全裝備、儀器儀表及配件,發放人員有權扣下牌子及時辦理賠款手續。如不及時辦理賠款手續,而影響工作或打罵維修發放人員,移交礦保衛部門處理。
第6篇 醫學裝備臨床安全控制、風險管理、安全檢測報告制度
1. 醫療器械風險管理體系應有醫院管理人員、 醫護人員、 醫學工程人員組成,建立相關組織機構,應對重點在用醫療器械進行安全風險分析、 評估、 控制, 定期監測和建檔,以保證醫療設備應用的安全、有效。
2. 從事醫療器械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比。
3. 臨床使用部門應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操作規范和規程使用產品,對產品的禁忌癥 注意事項及存放環境要求應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如實告知;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嚴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滅菌,并進行效果監測。
4. 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各類醫療器械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因素進行評估分析,制定相應措施,對生命支持的醫療器械應定期巡檢,并根據反饋的情況,及時整改。設備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設備部門監測員),負責收集、保存并匯總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監測記錄,經常與臨床使用科室溝通聯系,定期巡查并記錄。
5. 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應配備專(兼)職人員(部門監測員)承擔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監測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監測記錄,發生的安全事件時進行初步評價并及時報告相關設備管理部門。
6. 主管職能部門(院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對于發生的醫療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和相應監督管理部門,事件發生原因未查清前,對發生安全事件的該批同規格型號庫存產品暫緩使用。設備管理部門協助主管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并對相關產品進行封存登記,等候上級部門處置。
7. 醫院鼓勵醫學裝備使用科室上報醫學裝備安全事件的監測報告,并把此項工作納入科室及職工的年終考核。
郴州市第三人民醫院
2023年9月
第7篇 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風險管理工作制度流程
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制定本規范。
一. 建立組織機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委員會(fms), 全面管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與風險。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保障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
二. 研究制定全院醫療器械配置、規劃、購置、使用維護、安全管理、分析醫療設備應用風險來源。
三. 指導各科室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設備使用前科室進行相關操作安全培訓,制定出設備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
四. 設備科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巡查及預防性維護(pm)。
五. 臨床科室健全完善監測體系。設專人監測設備使用安全情況,發生安全事件及時上報。
六. 設備科根據調查情況及時向院內各相關科室通報,以避免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 獎懲措施。醫院對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職工給予20元獎勵;對隱瞞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經查實后根據情節輕重進行進追究責任。
第8篇 電力施工企業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
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
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
3防護裝備的購置
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處備案。
4防護裝備的發放
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
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
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
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程及規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第9篇 煤礦通風安全裝備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0、158、165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結合我礦百善字(94)104號文件規定及我礦實際情況,現制定對我礦安全裝備及各種通風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裝備的管理規定
1. 監測隊負責安全裝備的安裝、使用、調試、拆除的日常工作;
2. 安全裝備的安全質量應符合井下電氣設備的完好標準;
3. 建立安全裝備臺帳、集中管理;
4. 建立安全裝備檢修記錄,及時填寫,積累檢修經驗;
5. 井下使用的設備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6. 井下裝備由該地點的施工單位負責看管,凡發生裝備被損壞的追究當班班(隊)長責任,對需要經常移挪的裝備,只許采、掘班(隊)長在瓦檢員和放炮員的監護下,按規定移挪,嚴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裝備停用后,由監測隊回收待用;
7. 維修工要認真負責裝備的維修質量,精心鉆研業務,提高維修質量,為礦井安全監測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風安全儀器儀表的管理規定
1. 監測隊負責通風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校正工作,做到帳、物、卡記錄齊全;
2. 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做到集中保管、維修、發放及環境衛生整潔;
3. 編制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年度送檢計劃;
4. 在架使用的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必須保持完好,具備計量合格證,嚴禁無證使用;
5. 監測隊負責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檢定證書的存檔工作。
三、安全儀器儀表的發放范圍
1. 便攜儀的配備范圍是礦長、礦技術負責人、放炮員、通風和采掘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
2. 其它儀器儀表的發放使用人員是通風區職工。
四、發放地點
發放地點設在通風區安全監測隊儀表發放室,便攜儀及各種儀器儀表憑牌個人領取。
五、維修管理
1. 通風區設專職人員對便攜儀及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管理發放工作;
2. 各單位要對使用安全儀器儀表的職工加強教育,要愛護安全儀表,不得無故損壞丟失;
3. 維修發放人員要熟悉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每天負責對在架儀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及時填寫記錄,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六、其它要求
1. 各單位對需要使用儀器儀表人員進行登記,統計后報通風區,由通風區根據儀器儀表數量和和單位需求量進行計劃分配;
2. 丟失牌子應立即申請辦理,凡因牌子丟失,儀表被他人領走,由本人負責賠償;
3. 損壞丟失安全裝備、儀器儀表及配件,發放人員有權扣下牌子及時辦理賠款手續。如不及時辦理賠款手續,而影響工作或打罵維修發放人員,移交礦保衛部門處理。
第10篇 電力施工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3防護裝備的購置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處備案。4防護裝備的發放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程及規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第11篇 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 目的為規范安全防護裝備的職責、內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安全防護裝備。
3. 引用標準3.1《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力公司發布 1996-05-01實施) 3.2《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6-01-01實施)
3.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原能源部發布 1992-09-01實施)(變電所部分)
3.4. 《電業安全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電安生 (1994)227號
4. 定義安全防護裝備是勞動者在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所配備的裝備和工器具。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防砸鞋、耐酸(堿)手套,橡膠耐油手套、防護眼鏡、耳塞、鉛服等。工器具如防墜器(速差器)、攀登自鎖器、漏電保護器、絕緣棒、絕緣夾鉗、驗電筆等。
5. 職責
5.1.倉庫人員負責保管、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防護裝備的采購,驗收、檢查、報廢等工作,并進行定期試驗,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安全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5.3.安全部門負責審批計劃和選擇廠家、型號等。
6. 管理內容和辦法
6.1.采購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和零部件。
6.2.驗收、檢查、試驗
6.2.1需驗收、檢查、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6.2.1.1.新購置的應進行抽檢;
6.2.1.2.經過檢修或更換零部件;
6.2.1.3.存在疑問或使用沒有把握的;
6.2.1.4.存放時間較長或新轉入的;
6.2.1.5.已經檢驗周期的;
6.3.保管
6.3.1.應按有關規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時可按有關要求進行實驗,實驗結果應填寫《安全用品檢驗單》。
6.3.2.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存放在干燥、通風、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并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及尖銳物體,并用色標或標簽加以區別。
6.4.使用
6.4.1.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
6.4.2.使用前應按有關規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當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安全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否則應進行培訓。
6.4.4.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電氣安全工器具應在確認的電壓等級下使用。
6.4.6.電動或風動的安全工器具在運行中不得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其能源斷開。
6.5.報廢下列情況應以報廢:
6.5.1.經檢查、試驗幾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或制造價格的;
6.5.3.超過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12篇 醫學裝備安全控制風險管理制度
隨著我院醫療衛生事業的不斷發展醫學裝備數量和種類快速增長大批先進醫學裝備帶來的技術和方法拓展了臨床疾病診治的深度和廣度但隨之而來各種醫學裝備風險與安全問題不斷增大。
為加強我院醫學裝備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根據衛生部《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相關規定,特制訂《舞陽縣中醫院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
一、范圍及內容 醫學裝備安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范圍包括醫學裝備資產的管理、新設備驗收管理、在用醫學裝備管理、維修質量管理、計量設備管理、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基于上述過程中的改進活動。
二、資產管理中的安全管理 1、做好醫學裝備的入庫、出庫及報廢管理整理設備清單確保帳物相符。 2、每年對全院醫療設備進行一次資產清查確保帳物相符為安全管理及風險控制提供基礎信息以實現全面監管。
三、設備采購驗收的安全控制 1、院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在收到設備采購計劃后應參考醫學裝備評估報告進行充分論證對風險較大設備不予考慮或慎重選擇。2、醫療設備驗收時應對設備進行檢測屬計量設備應進行計量檢定產品合格驗收后粘貼檢測合格證書并啟動風險評估管理對設備進行終身制監管。檢測不合格產品通知廠家進行更換或退回原廠并記入廠家誠信檔案。 3、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前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基本操作培訓培訓合格后在醫療設備安裝驗收單簽字確認后方可操作。
四、醫學裝備臨床應用風險評估 1、建立醫學裝備臨床應用評估體系根據《醫學裝備綜合風險評估表》附一進行評估制定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評估總分數13分以上為高風險設備總分數8-12分為中等風險設備總分在7分以下為低風險設備。 2、根據風險等級制定設備pm管理計劃高風險設備每半年進行一次測試中等風險設備每年進行一次測試低風險設備每兩年進行一次測試測試合格設備應粘貼合格證書并分析數據、總結持續改進。 3、對重點設備實施重點監控包括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器和大型醫用設備根據風險評估等級進行安全監測分析數據并總結評估報告根據評估報告內容持續改進。
五、維修與計量安全控制 1、維修工程師在維修醫學裝備后包括送廠家維修都返回醫學裝備應進行相關的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并在設備維修單中注明檢測內容及檢測人并將故障分為人為故障、環境故障、自然故障三類記錄以便追查故障原因徹底檢查問題根源進行風險控制。 2、建立計量設備監管體系整理計量設備清單根據計量法有關規定對醫用計量設備進行定期檢測并保存記錄計量設備維修后應對設備相關性能進行檢測并在維修單記錄每年應對計量設備監管情況進行總結并持續改進。
六、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安全事件監測與報告管理 1、成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領導小組及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安全事件監測與管理。 2、針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及安全事件醫學裝備使用科室應本著可疑必報原則報告收繳后保存原始記錄備查屬上報藥監部門范圍應及時上報。上報不良事件被國家藥品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收錄的給予報告人每份10元獎勵。 3、收到不良事件及安全事件報告后積極組織人員進行分析、評估確定安全等級并反饋至使用科室。編制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簡報每季度出版一次發布醫療器械預警。 4、年度進行分析總結并制度改進措施在下一個工作周期內完善。 5、每年對使用科室進行一次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作為醫院績效管理依據。
七、建立評估反饋及持續改進機制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數據進行分析評估評估數據作為下周期管理依據。針對數據分析原因持續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