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為使新進公司職工更好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制定本制度。
1、一級(公司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本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及有害氣體防護常識。
(4)職業安全衛生有關知識。
(5)本公司和同類型企業的典型事故培訓。
2、二級(項目部級)安全教育
(1)本單位概況,施工生產或工作特點,主要設施、設備的危險源泉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3、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本崗位(工種)的施工生產程序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安全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公司安全部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本工種所享受的勞動待遇。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呀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崗位的領導負責。
三、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安全例會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經理、有關科室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及其職能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參加,總結一季的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對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點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一年來安全生產上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務。
(3)項目部每月召開安全例會,由其安全部門(崗位)主持,安全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崗位)負責人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參加,便會內容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文件、信息對上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存在問題,對當月安全工作重點進行布置,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推廣施工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以施工中發生的事故教育班組干部和施工人員,從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門做好會議記錄。
(4)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講話,預想當膠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組安全情況,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務、交施工環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職工的思想及身體情況)。
(5)項目部必須開展以項目體、職能崗位、班組為單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動,每次時間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6)班前安全講話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7)工人必須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各級領導及科室有關人員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及時了解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2篇 某建筑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用電應按已批復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應經當地供電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電設施的安裝、運行、維護、檢修、管理應由取得合格證的電工擔任。
3、配電房、變壓器的設置應符合規程要求,并懸掛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電設備均應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軟銅線、螺栓固定)電源控制點與用電設備距離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電線路應實行三相五線制,工作零線應重復接地,刀閘開關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設備的要求。
6、電源線不得直接綁扎在金屬物件上。
7、在對地電壓500v以下的低電氣網絡上帶電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并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8、應定期對用電線路及用電設備進行巡檢,不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及時拆除,暫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有保護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應包好絕緣。
9、多回路配電箱應標明回路名稱,臨時電源箱應上鎖。電氣設備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
10、施工用電設施應嚴格實行掛責任牌和操作使用規則。
11、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設施。
12、非電工不得亂接、亂搭電源線。
第3篇 x建筑施工企業工程投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工程投標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目開發的市場分析、項目聯絡跟蹤、投標項目策劃、工程投標等管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5.《合同管理程序》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經營預算部負責市場調研、投標工程策劃、工程投標。
3.綜合辦公室負責工程投標所需的公司榮譽證書、證明文件資料;
4.工程部負責,參與合同評審中有關合同技術條件和技術措施;負責工程質量承諾及質量保證措施;
四、工作流程
4.1投標策劃
4.2.1投標報名:經營預算部根據項目的聯絡跟蹤信息等進行工程項目的投標報名工作。負責在建筑市場、建委等有關單位進行登記等工作。
4.2.2購買招標文件:公司聯絡跟蹤的項目在得到工程項目業主單位的邀請投標信息后,確定參與該工程項目的投標,即行購標書。
4.2.3招標文件評審
購買招標文件后,由經營預算部組織招標文件的評審,主要評審:
--準確理解顧客需求
--分析招標文件、合同的特殊要求
--顧客所有要求包括隱含要求是否明確,確定咨詢答疑內容
--顧客要求是否全部形成文件(來往答疑、通知)
--審查招標文件、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要求
--分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4.2.4確定投標策略
招標文件評審后,公司領導確定投標策略,投標實施大體方案,編制投標編排計劃,包括:
--明確工程投標意圖
--參與投標的優勢與劣勢
--項目技術經濟指標分析
--收集整理報價資料
--確定投標承諾
--確定報價策略
--確定項目實施大體方案
--確定公關策略
--確定投標編制主要內容、時間安排等。
4.3編制投標文件
4.3.1經營預算部負責工程投標的組織工作,負責投標答疑;負責收集投標所需資料,公司相關單位提供各自專業范圍的必需文件和資料.
4.3.2經營預算部負責商務報價、資信標的編制工作.
4.3.3工程部負責技術標的編制工作,按投標編排計劃按時交給經營預算部排版打印。
4.3.4投標文件編制完成由經營預算部主任審核后進行印刷,裝訂,包封投標書.
4.3.1經營預算部負責投標策劃;
4.3.2投標策劃,由經營預算部負責將商務標策劃和技術標策劃的結果整理,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投標文件;
4.3.3投標文件由經營預算部主任負責審核。
4.4工程投標
4.4.1工程投標的組織工作由經營預算部負責,負責編制、印刷標書,收集投標所需資料,公司各相關單位提供各自專業范圍的必需文件和資料;
4.4.2綜合辦公室負責提供:
--公司簡介
--公司業績證明
--公司資質、資格文件
--提供公司經濟訴訟案件情況資料
--辦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
--辦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公司領導、公司機關部門主要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簡歷(包括工作經歷、經驗和業績)和資證資料
--項目部擬定負責人、主要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簡歷(包括工作經歷、經驗和業績)和資證資料
4.4.3工程部負責提供
--質量目標、質量承諾
--質量管理措施
--質量標準
--質量保證體系
--量管理人員名單及證書
--安全目標和安全保證體系
--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
--安全管理人員資證及特種工種人員資證。
4.4.4財務部負責提供
--公司財務狀況資料
--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公司財務狀況預測分析資料
--辦理投標保函或銀行匯票及中標工程的履約保證金
--辦理公司資信等級證明;
4.5中標工程合同洽談及合同簽訂
4.5.1工程中標后由經營預算部負責與業主簽訂承包合同;
4.5.2合同起草由經營預算部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書編制,當業主要求采用其規定格式合同時,以此格式合同為合同草案;
4.5.3合同草案評審
4.5.3.1合同草案(或顧客格式合同)起草后,由經營預算部組織合同草案評審,并做好評審記錄。評審程序見4.7條;
4.5.3.2合同草案評審的主要內容:
--準確理解顧客及招標文件需求
--是否正確理解了顧客要求的特點
--分析招標文件及格式合同的法律內涵
--分析格式合同與招標文件的差異
--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要求
--是否貫徹了投標策略
--是否掌握了顧客的投資心理
--是否做到了知彼知己
--是否與投標書文件一致
4.5.4合同評審后由經營預算部負責組織合同洽談、簽訂,相關部門參加。合同簽訂其程序為:
--審核會簽
--公司經理簽字或由其委托人簽字
4.5.5合同簽訂后由經營預算部負責對本工程進行交底,交底的內容包括:有關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投標文件;對投標文件的澄清、答疑;中標通知書;合同草案(或正式合同)中涉及'項目管理規劃大綱'的內容。并將全部合同正、副本及招投標文件建檔保存。
4.6合同評審程序
合同評審包括招標文件評審、合同草案評審二種,其評審程序為:
4.6.1合同評審組織
組&n
bsp; 長:公司經理(或其委托人)
成員:公司副經理及公司經營預算部、工程部等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
4.6.2合同評審前準備
<1>由合同評審組織單位負責將招標文件、投標書及合同草案等有關內容分發各部門分閱;
<2>各部門分閱后,將評審初步意見填寫在合同評審表中。
4.6.2合同評審
第4篇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文章標題: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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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分工,是任職和工作范圍的分工。公司根據每個人的特長、道德品質、工作
經驗和實際需要而確定各自的職務和權限。任何人都要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明確各自的責任范圍,不要該干的干不好,不該干的瞎參與,即影響工作又妨礙團結,更不允許違背分工原則去搞個人特色。
3.1、總經理職責
領導公司全面工作,確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實際需要的各項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公司服務,統籌全局、正確制訂企業的發展規劃。重點抓好經營決策、人事任免、財務、材價審批工作,并親自抓好廣大干部職工的來信來函工作。用科學規范的理念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現代化企業制度管好企業,廣泛聽取廣大干部職工的意見,策劃企業的進退,負責做好管理人員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風。
3.2、總部辦公室職責
嚴格執行公司核心層的決議決策,向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監督下屬人員的不正之風,為總經理任免干部提供所有人員的優劣情況;負責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寫、搜集整理企業檔案、印刷資料等文秘工作;負責人員培訓取證和職稱審報工作;檢查督促各項目部對公司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工作;做好公司宣傳以及各種會議籌備工作。
3.3、政治指導員職責
負責公司廉政工作,做好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公司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好公司所在地的協調工作和各級部門下達的中心任務;具體負責各項目部食堂、保衛、衛生工作,協調現場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帶動公司全體黨員職工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3.4、總工程師職責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質量體系的建立和運轉等工作;負責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和施工組織設計工作,組織項目技術人員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檢查各項目工程的圖紙更改記錄以及工程簽證手續;督促各項目部指定保證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組織培訓工程項目的技術員、質量員、安全員等,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負責實施新規范、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工作。
3.5、財務科長職責
負責財務、材料、成本核算工作。宏觀控制資金適用,及時向領導提供經濟信息,安排要款計劃;掌握每個工程項目的材料使用情況,保證材料有計劃供應,確保工程施工;嚴格把好材料價格和質量關,健全各種報批手續,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經濟帳;負責把好成本核算關。
3.6、預算科長職責
精通所在地的取費標準、各種材料費用;監督預算員、定額員的平時工作,防止漏項錯算,隨時注意圖紙變更,提供經濟信息;督促各項目做好預決算工作;組織做好招投標報價和預決算的審核工作,以臺帳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書。
3.7、施工質量科長職責
全面掌握各項目的施工質量動態,指導與督促各項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分并組織好每月的評比工作;及時處理各項目施工技術和質量問題,對各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
3.8、安全科長職責
負責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經常性的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評分,組織好對各項目部每月的安全生產評比工作;負責公司所有特殊、少數工種的培訓、取證、換證工作。
3.9、項目經理職責
執行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負責項目工程全面工作,召開每周生產會議及每月職工大會;參與簽訂各類合同,并且確保合同的兌現;監督制訂好工程的年計劃、月計劃,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3.10、項目副經理職責
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項目經理工作,經理不在時負責全面工作。每天必須召開干部碰頭會,解決實際生產問題,認真落實監督月計劃的工作,做好各個工種勞力、材料調配工作,對機械、料具的使用及執行定額用工情況。做好考勤審批工作。
3.11、技術負責人職責
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編制分部分項施工方案。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整改措施;組織學習新技術、新規范等;在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道工序的技術交底工作;辦理好圖紙更改記錄和簽證手續;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3.12、施工員職責
具體安排項目工程的現場施工;嚴格實行各工種各班組大樣圖施工,做好書面技術交底;編制并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任
務書,督促作業組長的各項工作;組織制訂好各項生產計劃并切實實施;詳細記錄施工實施情況,保證圖紙與現場施工一致。
3.13、質量員職責
嚴格按國家的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去檢驗質量;隨時辦理職工的施工質量簽字手續,組織學習新規范、新標準,組織好工程質量的驗收和評比工作,作為每月評分考核依據;深入現場抓好質量通病
的防止工作;對項目上出現的各種違章操作有權處置,對已造成問題的有權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并有權對不服從的工長進行罰款。
3.14、安全員職責
必須經常有計劃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作出所有員工和班組的安全獎罰,隨時查找安全隱患,制止一切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在各項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記錄好安全資料,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3.15、工長職責
配合項目領導制訂好生產計劃,堅決實施月計劃、周計劃;無條件接受技術、質量、安全等人員對施工過程交底及管理,并迅速組織落實到各班組;對本工種的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嚴格做好自檢、交接檢工作,認真履行工序交接檢查手續;抓好本工種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個班組的勞力、技術、定額任務;對職工的出勤工時、評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協調配合好其它工種,顧全大局不搞本位主義。
3.16、預算員職責
熟悉掌握當地的各種取費標準,參與項目的合同制訂,協助項目經理搞清楚各項合同條款,隨時了解圖紙變更情況,提供每月的材料計劃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預決算,如果有疑問之處寧多勿少。
3.17、定額員職責
按公司制訂的用工管理制度,及時準確編制工程定額用工預算,編制月用工計劃,每日下達和結算人工工時定額,每月底匯總職工考勤和工時定額并上報公司總部。
3.18、資料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各種驗收規范和資料要求做好技術資料,進行收集、分類、編目、歸檔和轉發工作,并對檢驗和試驗狀態作好標識工作。整理好竣工資料,竣工時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總部存檔。
3.19、試驗員職責
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做好進場的各種復試材料的取樣送檢和施工中各種過程試驗工作。對工程施工中試塊制作必須同澆筑標號一致,不得弄虛作假,并且跟班做好試塊和監督各種配合比的計量,與試驗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3.20、放線員職責
認真按照國家規定的驗收規范去施工放線,要根據項目施工計劃的時間去穿插放線,不影響正常施工,不拖半點工程后腿。一絲不茍地控制軸線移位、標高位置,做到跟班監督好班組工人的施工作業。
3.21、采購員職責
嚴格按照領導批示的購貨計劃單和財務管理制度去采購材料,必須重視商品質量,不買偽劣質次及“三無”產品,及時提供材料產品質量證明。隨時掌握市場行情,力求市場最優產品和最低價格。遵守材料采購的報支手續。
3.22、材料會計職責
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去做好本職工作。把好材料價格、數量、質量關;負責對甲供、地材、料具、采購、倉庫保管員的調查、輔導、考核、監督工作;每月及時負責對清甲方和內部的材料帳;不挪用公款;控制高額借款;合理支付材料款;加強成本核算,積極主動要款。平時確保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并及時為成本考核提供精確的材料數據。
3.23、收料、監料員職責
嚴格執行材料制度,保證材料質量,善于處理好緊缺材料儲備使用以及節約材料的調運。甲供材料領取必須有計劃單和工廠解貨單、材料說明書和合格證。地材要根據工地實際需要收料,堅持車車丈量,不搞目測,三大料具進出手續完備,數量要準確,報表要及時。
3.24、倉庫保管員職責
嚴格做好進場/庫物資的驗收、保管、發放工作,完備進出手續,做好進場/庫物資的正確標識和記錄工作,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做到進料有憑證,發料有計劃,樣樣以舊換新,帳物相符。
3.25、鋼筋翻樣職責
嚴格按照圖紙和國家的規范要求以及工程實際需要進行翻樣,不得浪費,隨時收集新規定、新規范,如有變更或疑難之處必須在辦回簽證手續或在技術與有關部門書面聯系好后,方可進行翻樣,嚴禁私自調節鋼筋型號,單位工程翻樣完后,必須完整地交一份給預算。
3.26、機具負責人職責
熟悉公司內所有機械設備的性能情況并進行編號,根據各個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合理安排調度使用,制訂保養維修計劃以及機操工制度,進行規范管理。組織機操工的培訓學習和取證換證工作。
4、管理處罰制度
管理人員不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都是職工的公仆,是公司制度的模范執行者,應該清正廉潔、辦事公正、顧全大局、全心全意為企業著想。不允許抵制規章制度各行其是,更不允許分裂、削弱公司利益。為此,對于妨礙公司利益的管理人員采取如下措施:
4.1、華鼎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企業,與鎮政府是被領導和領導的行政關系,但在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上是具有一切自主權利的。不管是誰離開了公司,已和本公司不存在任何關系。所以本公司人員,利用集體給他的方便,以集體的名義,花集體的資金幫助別人承攬工程項目后,都必須承擔任職期間集體花費的所有業務費用和其他支出(包括工資)。
4.2、以集體名譽、以集體汽車、花集體資金去辦個人私事的,經舉報查實后其全部費用皆由個人承擔,并每次給予罰款200元。
4.3、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推薦一些腐敗墮落分子、社會地痞流氓分子進入工地的,一律勸其回去,并且對介紹人至少罰款200元。
4.4、利用職權,安插親戚朋友中那些年老體弱、患有慢性病的人進入公司當非生產人員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勸其離開工地,待遇按6分工處理,介紹人還要承擔200元路費。
4.5、在工作范圍內,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賠償。屬于客觀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屬于主觀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0~25。屬于嚴重瀆職原因造成的,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30~50。
4.6、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和他人合伙做生意,或者由其家屬出面做生意的,公司堅決予以阻止。要和公司業務往來,必須由總經理同意。
4.7、利用職權和業務關系,把公司的大型設備三大料具借給他人,并假托關系戶不收租金,損害公司利益中飽私囊,一經查出,一律加倍處罰。
4.8、對于宗派思想嚴重,不以大局為重,隨意拉人推人的,處予100元以上的罰款。如果是私自提拔干部,罰款500元,提一名保衛、炊事、電工等少數工種罰款300元,并且被提人員一律辭退。長期隱瞞不報,日工資按15-30元。
4.9、把工地材料送給有關單位和個人,事先要征得領導同意。1000元以內項目經理作主,1000元以上必須有總經理同意。如果擅自送給他人,則按價賠償。如果以送人名義偷運回去,則按雙倍罰款。還有一些人,騙得領導同意后,用工地材料調換貨物,再偷運回去,給予雙倍罰款。
4.10、利益自己職務之便,購買關系戶廉價物資,必須支付運輸費、交納市場差價。
4.11、嚴格遵守上下班、開會制度。上班和開會遲到早退5分鐘,給予罰款20元;遲到早退30分鐘扣除半天出勤;不上班又不參加會議,扣除全天出勤。特殊情況事先請假。
4.12、值班人員不允許坐辦公室、宿舍里聊天,必須認真負責的在現場檢查指導解決問題,發現不在工作崗位去睡覺玩耍的,取消當日出勤,嚴重失職的按損失費30賠償。
4.13、管理人員的出勤,一律由總部指定人員負責記載,必須實事求是,出勤表公開,項目經理簽字。發現多記、誤記、漏記,每次給予記載人300元罰款。
4.14、班組長負責記錄本小組所屬職工當天的出勤情況,在晚飯前報至工長處。記錄必須詳細具體,弄虛作假者,取消當日獎分,并罰款100元。
4.15、工長負責考核各個小組和職工,并將每天發生的質量問題和施工進度情況作詳細記錄,并將獎罰及時公布于眾。每周末上報本周考勤情況至項目部,弄虛作假、執行不徹底者,責任人罰款100元。
4.16、班組評分要一視同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扣責任人100元并降級使用。
4.17、嚴禁打擊報復,敗壞干部隊伍作風,造成嚴重影響的,堅決給予降級或罰款300元以上處分。
4.18、為人處事必須公正,待人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規章制度,發現隨意獎罰職工,大大超出規定部分或者罰5元、10元來應付,處罰人也要罰款100元。
4.19、管理人員或家屬來工地另開伙食的,必須全部去市場購買,不準在食堂里回生菜、食油,發現一次罰100元。
4.20、管理人員受賄索賄,全部沒收歸公司,并罰款3倍。2014元以上的,降級處理;數額較大的一律開除出工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檢察機關處理。
4.21、管理人員要立場堅定,敢作敢為,遇到破壞搗亂、造謠惑眾、貪污盜竊,都要挺身而出、檢舉揭發。不應該畏縮不前、聽之任之,特別是那些不明是非,包庇袒護壞人壞事的,堅決給予處罰。
4.22、項目經理,必須服從總部的人事、設備、材料、車輛、料具的調動。不服從一次,給予500元的處罰;第二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三次以上給予降級處分,嚴重者開除。
5、費用報銷制度
5.1、每次業務招待費:總經理不限,副總經理1500元以內,項目經理1000元以內,各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500元以內,特殊情況請示總經理同意。
5.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關領導控制在200元以內,招待一般人員控制在100元以內。
5.3、各項目部工程交際用煙,每月按所在工地職工每人2元計算。
5.4、逢時過節需要拜訪的合作單位,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否則所發生費用不予報支。
5.5、各項目部正副項目經理、各科室科長、采購員,從2023年元月起開始每月報銷市內電話費,長途費及ip電話費不報。市內電話費按報銷金額暫記個人帳戶,次年1月份匯總后根據各項目的工程量、業務量把超支部份由財務轉個人借款。
5.6、五大員以上管理人員報銷bp機服務費,凡報銷電話費者不再報銷bp機服務費。
5.7、干部職工年內總出勤180天以上者,進京及年終回家差旅費按包干使用發放;三個月以上者不滿180天者發放單趟路費;中途招收職工離返京,差旅費另行處理。
5.8、一般管理人員出差差旅費,火車報硬座,飛機票不報,住宿費每夜10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長以上人員報支火車硬席,乘飛機與小車須征得總經理同意,住宿費200元以內。
5.9、管理人員經領導同意中途探親差旅費每年12月份報支。項目經理15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出勤180天以上者允許報支,報銷額度不超過400元。喪事差旅費報支對象: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其余一律不報。
5.10、干部職工市內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車,辦證、外出開會、去醫院照顧病人等,無特殊情況出租車一律不報。
5.11、采購人員每年車貼300元,差旅費每月按100元包干使用。材料會計外出一律乘坐市內公交車,予以按實報支;去甲方領用支票或來總部領取支票、生活費所乘坐的出租車車費按單趟計算,每月月末報銷。
5.12、項目經理、科長以上管理人員報支差旅費,暫記個人帳戶,年終根據需要而定,不符合報支部分轉個人借款。預算員等招投標乘出租車由科長嚴格把關按招投標項目及時報支,其它業務活動,一律報公交車票。
5.13、新項目的臨設,一般按原來的常規搭設。辦公室、接待室裝飾及高檔辦公桌椅的購置,必須征得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支;項目正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預算負責人、材料會計為單人宿舍,其他人員一律集體宿舍。
5.14、各項目部因材料搬運、職工調動工地使用臺班,應由項目經理、施工員簽字,任何管理人員凡利用職務之便去辦私事的,舉報查實后將全部費用記入個從帳戶,并給予每次罰款200元。
6、施工技術制度
6.1、開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規范要求、特殊施工條件、新工藝等,組織做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施工方案,保證達到規定要求,讓建設方、總包方滿意。如果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要求而影響工程的,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
6.2、每項工程開工施工員都要組織編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進度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并在計劃中詳細標明部位、工作內容、工程量、完成時間,勞動力曲線表,編制人、審批人,缺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6.3、施工技術員(指各類技術員)要領會圖紙的設計意圖,明確技術要求,發現設計中存在的差錯,要迅速提出意見,避免質量事故發生,如果由此引起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罰責任人不低于200元。
6.4、施工單位無權修改施工圖,如有大的疑難之處,只有通過建設(監理)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進行修改后根據設計單位的洽商委托書和相關簽證進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并罰款200元。
6.5、嚴密的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制定項目施工方案,著重于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實施。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把這項工作干在施工前頭,如拖延時間按長短予以處罰。
6.6、施工技術員要進行層層交底,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保證技術工作按標準和要求進行交底缺少一次技術交底罰責任人100元。
6.7、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對材料設備進行檢驗,保證項目使用的材料、構件、設備和零配件符合要求,進而保證工程質量,如出現材料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質量,則責任人與材料員一樣處罰
損失部分的30。
6.8、施工技術員、質量員要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加強施工質量的控制,避免質量差錯,為工程積累技術資料和檔案和為質量等級評定提供數據情況。
6.9、工程項目放線中出現了嚴重的軸線移位、水平標高不正確,給予放線員每次每點罰款100元。
6.10、技術負責人負責工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檢查和督促,有關人員調換工地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直到工程竣工時完整的交給總部,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6.11、凡是各工種報驗、試塊試驗、工程驗收,所有責任人員一定要在各自的范圍內做好對外交涉工作,驗收不了而影響工程的,拖半天罰責任人200元,拖一天罰500元。試驗、化驗不合格,罰責任人200元、500元或1000元不等,重大損失給予開除并追究責任。
6.12、試驗員應認真做好砼試塊、砂漿試塊、鋼筋焊接試驗,原材料復試等技術資料,資料員負責收集好各種工程技術資料,如有遺失罰責任人500元。
6.13、技術負責人要認真復核工程結算,將漏算、錯算的工程量提供給預算員。
6.14、技術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工程變更簽證。如果甲方拖著不辦,要理直氣壯直到努力簽到為止,如放棄不簽或隔年不簽,每次按200元處罰。
6.15、施工過程中,對于甲乙雙方所有來往函件都要有雙方簽收單,并要編號登記,建好臺帳,該回復的要及時回復,沒有回復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重要的要有項目經理、公司經理把關簽字。
6.16、安裝隊的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接到施工圖紙后,必須提供一份施工翻樣,一個月內拿不出的罰款500元。
7、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7.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7.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7.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7.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7.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7.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7.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罰安全員100元。
7.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7.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7.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7.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7.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7.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14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7.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8、質量管理制度
8.1、在項目部各個班組中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工長、組長都是兼職質量員,分項分部進行質量跟蹤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目標。
8.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驗收標準、合同規定、內部品牌工程驗收標準去驗收,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面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造成返工的由質量員承擔責任。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材料供貨合同要求,對項目進場材料按樣品嚴格把關,確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質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質量員要與材料部門人員同樣處罰。
8.4、質量員負責落實品牌工程的實施工作。要對項目職工每月進行系統的質量意識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抓好質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強施工質量的預控,開展技術訓練和崗位培訓工作。不去實施的每次罰100元。
8.5、質量員要做好工程驗收、報驗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時,質量員要組織交接雙方認真進行交接檢查,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8.6、質量員對沒有自檢、交接檢記錄或者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分項工程,可拒絕進行檢驗,并有權給予責任人50—200元的罰款。
8.7、質量員具有質量否決權,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班組或工種,質量員有權責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現質量事故及時向總部通報,對隱瞞質量事故不及時上報的,對質量員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
8.8、工長在施工過程中,應對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技術交底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標準進行自檢,符合要求后,填寫自檢記錄。搞形式主義或弄虛作假的,給予工長每次100元的罰款。
8.9、質量員要和技術員一起做好各工種之間的協調工作及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8.10、工程項目發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軸線位移、標高誤差、大面積空鼓等,視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100元以上的罰款。
8.11、質量員要系統積累質量方面的各項原始資料。職能部門對各項目的質量檢查到各工種為止,所以項目對各工種、班組都要有質量評定考核,月底將質量報表送總部質量科。
8.12、實行“三檢”和施工任務單制度是提高施工質量和生產率的重要環節,各項目部要嚴格控制,對執行不力或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8.13、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支持質量員的全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質量員在過程控制中對質量高標準的實施。
9、預算管理制度
9.1、預算員原則上根據各個項目的計算規則、取費標準和合同要求去編制預決算,既要符合建設方、總包方的要求,又要按公司的規定執行。
9.2、預算員要對有關數據嚴格保密。
9.3、每個預算員離開公司或項目前,必須把所在項目的施工圖預算、工程量和計算式完整無缺的交一份總部,交不出罰款1000元。
9.4、對于漏算、錯算的,按其經濟額度的5賠償。
9.5、預算員為項目計算工作量要精確,分項工程的成本制造數要精確;提交下月的材料使用計劃單如不精確的、拿不出的每次罰款100元。
9.6、定額員每月做好定額用工分析、材料使用分析,做不到的每次罰款100元。
9.7、項目預算員必須建立本項目的臺帳檔案。如簽證變更、合同協議、各類報表、成本考核,分層分項工程量計算書、預決算書等,做不到的每項罰款100元。
9.8、預算員、定額員一接手自己負責的項目后,應在一個月內編制一份完整的概算書、施工預算(除大型工程外),交預算科審核、存檔。
9.9、預算員積極配合鋼筋工長做好鋼筋翻樣工作,在主體工程結束時,進行預算量、鋼筋翻樣量以及實際使用量的對比工作,由預算員交一份總部,交不出罰款200元。
9.10、預算員、定額員要掌握當地的定額及取費標準,認真熟悉合同條款,積極與施工技術配合,及時地辦理簽證變更手續。
9.11、上報甲方的形象進度報表,要在甲方規定時間提前2~3天上報,并及時和甲方核對好形象進度支付款,確保工程款的回收,做不到每次罰款200元。
9.12、新開工的項目預算員要編制好一份完整的臨時設施結算書,指令材料部門將臨設材料與工程材料分開計帳,便于工程成本考核。
9.13、在投標報價過程中不得借口其他原因不參加投標,或者提前回工地,參與投標者必須自始自終,按時完成報價任務,不得漏算,如果影響工程中標的罰款責任人1000元。
9.14、對于竣工項目,竣工后必須及時辦理完結算,不得有任何借口拖延結算,一旦發現將給予處罰200~1000元。
9.15、定額員要不折不扣的按照公司規定的內部預算,及時、正確核算好各工種的計劃用工和實際用工,把誤差原因及計算交總部核準,多算工時每次罰100元。
9.16、定額員及時為所在項目做一份施工總定額預算,讓施工人員提前知道定額工時,一般情況規定在開工后第一個月內拿出來,拖延10天罰200元,拖延20天罰500元。
9.17、超出預算指導(請關注好 范 文 網:www.haoword.com)價的材料,要向甲方辦理簽證手續,不去辦理者,每次每項材料罰款200元。
9.18、預算員要審核所在項目分包預結算書,并報總部預算科復核。嚴禁預算員為分包方編制結算書,一旦發現給予處罰2014~5000元,并追究責任。
9.19、分包項目根據合同要求,凡是與本公司發生水電、機械運輸、臨設、周轉材料和修補等費用的必須詳細制訂好配合服務協議書。發現不制訂合同手續的,預算員罰1000元。
9.20、所有甲方轉來的甲供材料和萬元以上的自購材料,以及認價材料,由預算員嚴格把關簽字。預防超出預算價、合同價,預防弄虛作假,做不到的每張料表罰100元。
9.21、預算員對內外提供材料數量、規格、型號計劃的同時,必須提供預算價。
9.22、預算員在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等報表中,如發現在數量上弄虛作假者罰責任人200元。
9.23、公司經營科必須負責招投標和核算。一是審核各項目的定額用工;二是做好新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三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各項目預算員、定額員進行檢查、考核工作。
9.24、項目預算員必須每月25日報公司預算科月完成工作量報表,公司預算科審核匯總后30日以前報公司總經理、財務科,如遲報或計算不精確每次罰200元。
9.25、預算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進行二次預算員知識考試,一次考試不及格進行補考,補考不及格自動下崗。考核成績將作為年終評分依據。
10、財務管理制度
10.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10.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10.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10.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10.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戶,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10.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余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總經理同意。
10.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10.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不允許長期巨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5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10.9、對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10.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采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10.11、材料會計每月匯總干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并張榜公布。
10.12、財務上對于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戶,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10.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10.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借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0.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10.16、從2023年元月以后各項目部必須把電纜、電線和固定資產一樣編號列入臺帳。還有臨設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細并加強管理。
10.17、干部職工領藥品,一律記帳到戶,醫藥費包使用,每天按0.5元計算。工傷人員去醫院治療,除住院外,醫院配藥的處方一律帶回工地并由公司醫生給予配藥。
10.18、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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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筑企業管理制度前言
企
業
管
理
制
度
(試行本)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前言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筑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新興的現代建筑企業,經過歷年的發展,企業隊伍不斷壯大,要適應日新月異的建筑業發展形勢和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企業現代和將來發展的要求。
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北京申奧成功給建筑業帶來的巨大市場機遇,迫切需要我們制訂一套能適應新形勢且符合廣大職工利益及企業發展要求的規范具體、具可操作性的嚴格合理的企業管理制度,使它能夠在企業發展中起到強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戰斗力,并更大地激發廣大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紹了從公司精神風貌、工作作風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員提出的原則性要求;第二章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進的燈塔、是集團發展的秘決;
第三章是個人工作的內容;第四、五章需要全體人員對照學習;第六至十五章是針對性內容,需要各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的。
希望全體管理人員認真對照學習本管理制度,并且作為今后工作的實施準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抵制。大家應正確面對各種獎罰,擺正個人與企業的關系,以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為原則,確立先公后己的指導思想,不折不扣、義不容辭去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大家應當懂得:只有公司興旺發達,才會有廣大干部職工豐厚的回報。最后希望大家對其中的不妥之處積極批評指正。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第三篇:建筑企業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企業分公司管理制度
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條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工作辦公場所。
(2)必須選好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當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監理工作的監理隊伍。最低配備標準為1個總監,2個專業監理工程師,2個專業監理員。分公司為監理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包括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
2、分公司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后,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核,上報總公司批準。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股東大會討論批準。
(3)凡在紹興地區(除紹興縣及紹興市區外)內設立分公司一律以市、縣為分公司區域范圍,其他地區一律以地級市為區域范圍,一個區域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規定交納承包保證金和用印保證金。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注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注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項目監理部管理制度可參照執行。
第四篇: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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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術人員質量責任制度
1. 現場施工技術人員應認真熟悉本管段所負責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圖紙,根據
施工進展情況隨時服務施工,做好技術指導。
2. 施工技術人員英掌握現行技術規范及標準,以圖紙、規范、標準為依據及時處理指導現
場施工,杜絕返工浪費現象。
3. 現場技術人員應服從工區領導和分配,客戶鉆研本職工作,想為工程所想,急為工程所
急,一心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務。
4.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因技術與設計、
規范、標準不符出現的問題,應由分管的技術人員負全責。
5.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單位內的在施工人員沒有按要求進行的也應承擔主要責任,
在處罰施工人員的同時,分管技術人員也同樣接受處罰。
6.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內的工程資料同時隨工程進展情況技術填寫,杜絕弄虛作假,一旦
發現應接受處罰。
7.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區域內連續倆次以上,因指導或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工作失誤,應嚴
肅處理或待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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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環保工作必須嚴格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及設計要求進行。
2.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貫徹“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施工和保護并重”的原則,將對施工
引起對環境的干擾、破壞降低到最低限度。
3.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將“三同時”(設計、施工、投入使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參
建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樹立施工管理形象促進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共同提高。
4. 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紅線外的植被、林木的損壞,確保環境的本來面貌不受影響,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獎罰細則,實行環保一票否決權,獎先罰后,進行對個人嚴格考核。
施工現場夜班值班制度
1. 施工隊領導、部門負責人,根據各單位施工工序難易程度,必須進行輪流值班。
2. 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負責夜間施工協調、監督,施工過程控制,檢查施工過程安全防
護、質量控制,杜絕違規施工行為。
3. 對高、難、尖、工序復雜,主要影響工程質量、人身安全的工程,必須晝夜值班。
4.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記錄內容要真實,嚴禁值班人員漏值,或不值。
5. 項目部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值班情況進行抽查,發現無值班人員,或新聞值班人員
對現場掌握不清、了解不細的單位,按管理辦法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6. 所有施工值班的單位按要求上報人員值班表,如有變化當日通知項目部調度,便于抽查
是不便于工作。
第五篇:建筑企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展要求,施工企業的設備、機具更新改造進一步加快,機具的數量也相應的增加,為此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維修和保養。
8.1設備和機具使用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操作規程,了解設備的原理專人使用。材料科指派人員對機具或大型機械設備的、維修人員對設備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檢查和維修。
8.2機具的安全裝置嚴禁亂拆、亂裝,更不能為了方便而拆除,機具的維修應由專人維修,維修人員在維修完成后,必須進行運行操作,維修人員不得在機械設備運行中維修、保養、潤滑緊固等工作。
8.3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工作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操作前要查機械各項部件和安全裝置,并進行運行,確認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8.4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嚴禁酒后作業,全體作業人員必須協同作業,服從指揮。
8.5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
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操作,并應明確各自責任,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
8.6凡用汽油發動的機械,操作人員禁止吸煙,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8.7起重吊裝機械應裝各種安全保險裝置,起重吊機在停工休息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鋼絲繩的規格、強度必須符合起重機的規定要求。
8.8各種機具必須做到保護接零和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機械設備應實行人定機制度。
8.9 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8.10新購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設備科審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新購的設備必須具有制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并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設備科驗收確認后方可購進使用,并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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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 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2.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制度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本制度第3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5.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6.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其不再具備本制度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8.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違反本制度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10. 違反本制度規定,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建筑施工企業預結算制度
一、工程概(預)算制度
1.?總則
(1)?工程預算是招標報價的基礎資料,編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根據工程規模、分工進度編制。
(2)?以公司名義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預算或報價,由公司經營部組織編制。
(3)?由公司的合作單位以公司名義承建的項目,需要公司經營部編制概預算時,由公司經營部負責編制;合作單位編制的概預算,原則上根據項目合作方式,確定是否需要公司經營部對概預算進行審核。
2.?預算編制的依據
(1)?經過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在編制之前,各專業的設計施工圖及文字說明必須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同時還要經過圖紙會審。
(2)?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如果預算突破了經批準的概算,則應補做調整設計概算,并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后,方允許實施。
(3)?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平面圖和各項技術組織措施。
(4)?現行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他費用定額和價差調整方法。
(5)?地區材料預算價格表和單位估價表。
(6)?工程設計和施工承包合同。這些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的基礎,在編制預算時亦需認真執行。
(7)?預算工作手冊。其主要內容有:各種常用數據和計算公式;金屬材料規格和計量單位;各種標準構件工程量和材料用量;各類造價指標和工期定額等資料。
3.?預算編制的方法
編制工程預算通常采用兩種方法:一是“實物法”,二是“單位估價法”。鑒于我國基本建設預算編制的主要任務是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數額,并通過多種途徑有效地控制投資規模,因此目前我國基本建設預算制度明確規定采用單位估價法編制工程預算。
4.?預算編制的步驟
采用單位估價法編制工程預算,就是以預算定額和單位估價表為標準,在按規定計算出工程量的基礎上計算出單位工程的預算造價。其具體步驟如下:
(1)?收集編制預算的基礎文件和資料。
(2)?熟悉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全面掌握施工現場情況。
(3)?按規定正確劃分計算項目、計算工程量及工料數量統計表。
(4)?套用有關預算定額,計算分項工程單價,填制工程價值及工料數量統計表。
(5)?填制單位工程預算表及技術經濟指標。
(6)?進行工料分析,編寫預算編制說明。
5.?預算的交底
預算經審定或中標后,公司經營副經理組織預算交底,由經營部編審人員向技術、施工、計劃、統計、機械、勞資等部門和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其內容如下:
(1)?編制依據。
(2)?工程直接費,即人工、材料、機械費用量。
(3)?定額中的綜合計算費用項目,如土方、降水、打樁、塔吊等因素的預算收入和定額所含工程量。
(4)?參考價和暫估價材料,設備的價格和定額可調項目。
(5)?主要材料、設備,加工件的數量、規格、品種。
(6)?圖示不明確的部位,預算是怎樣處理的。
(7)?補充定項目的組成。
(8)?其他因素。
二、工程結算管理制度
1.?總則
為規范工程結算,,依照誰施工、誰負責催收工程款的原則,特指定本制度。
2.?工程結算的依據
編制建設工程結算主要依據以下文件資料:
(1)?工程和勞務承包合同。
(2)?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工期。
(3)?施工現場實際情況記錄和有關費用簽證。
(4)?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5)?預算定額、材料預算價格表和各項費用取費標準。
(6)?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文件。
(7)?其他有關政策規定。
第7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第8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保護工作,做到安全生產的文明施工,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產實際,為杜絕重大惡劣傷亡事故的發生,降低-般事故頻率,切實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發展生產,并推行以安全生產為突破口的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加強落實各級領導部門及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條例。
第2條工程承包以后,必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合同與建設單位和公司具體訂立安全合同,明確責任制和獎罰,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好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3條各級正職領導是“安全生產”第-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分管領導應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4條公司總經理責任制:1、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應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所訂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則和安全生產條例,擬定獎懲辦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檢查督促各級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5條副總經理責任制:1、貫徹國家、政府的勞動保護條例和法令,執行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程的要求。2、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足之處。并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3、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4、主持重大工傷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6條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管理責任制:1、組織技術人員,編制、審批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2、組織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機械設備的安全作業,編制操作規范、技術措施。3、解決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重大隱患的處置技術方案。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的落實執行情況。
第7條公司總經濟師的安全管理責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級有關規定,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規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經濟可行性條例和實施方案,達到經濟杠桿作用,使安全生產經費被合理利用,產生出更好、更多、更積極的安全生產效益。3、根據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編制安全生產的各項經濟政策和獎罰條例。4、加強經濟核算,統籌安排安全生產經費的籌集和使用。5、總結和調查,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和經費的實施情況,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條公司總會計師安全責任:1、根據公司的章程,統籌落實安全生產材料、設備、技術經費。2、按財務制度對審定的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定各類用途的需要并進行統一資金調度。3、設立專項資金課目,隨時調查、監督使用安全經費的情況,杜絕各類占用經費的現象。4、年終進行安全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總結。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安全經費使用情況,以利于領導正確決策。
第9條辦事處主任安全管理責任制:1、認真執行國家、政府各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結合駐地生產實際,充實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布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許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積極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工作。3、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組織工地進行安全競賽活動,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阻止危險事故苗子,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加調查處理工作,并制訂落實整改措施,按照實行可能,改善職二勞動和生活條件,搞好工地衛生,注意職工勞逸結合,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發展生產,提高效益。
第10條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安全管理責任制: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衛生和文明施工。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并執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并貫徹實施。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后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三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11條安保科職責: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政府部門及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生產過程安全控制,輔導工地完善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督和宣傳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并提出建議意見。3、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4、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訂倉庫等危險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衛制度,嚴防不法分子擾亂生產秩序,依法打擊危及工地安全和生產的違法事件。做好與當地公安及街道社區的橫向聯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5、應對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夠針對性的,提出完善意見。6、督促分公司、項目部完善施工限產的保險設施,對違章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按制度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單位與個人按刺度給予獎勵,組織特殊工種上崗培訓和職工的三級文全教育,定期對安全員進行監督考核和繼續教育。7、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安全科權數分配為70%,全權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2條技術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定、規程、標準,組織編制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編制適合本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確保針對性。2、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3、同機械設備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與安保科一起,編制單位工程建筑面積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與公司總工程師和其它各生產管理部門一起會審。10000m’以下的單位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由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職能部門負責編制,經公司總工程師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行。
第13條財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2、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3、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觀。
第14條材料設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制訂公司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2、對一切施工機械、電器、井架、車輛等施:廠設備,必須配備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保險裝置,并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添置,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3、確保施工現場中所需的安全設施、材料物資。4、施工設施的材料、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必須保證國家所規定的標準,并應有合格證書。5、采購人員的購買施工設施、設備、材料等。應注意安全性能指標,不能貪圖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資采購進庫,應選擇技術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并有鑒定合格證的設備和材料。6、參加調查處理與設備有關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術鑒定和整改意見。
第四章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15條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l、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負責項h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有權執行公司獎罰制度,阻止違章違紀行為。2、及時檢查機械、電器、井架、架子“四口五臨邊”的保險與保護措施,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設施驗收工作,及時做好安全交底與安全資料。4、發生工傷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上級。
第16條班組長(工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帶頭做好安今生產工作,監督職工的安全生產』二作上的違章作業,確保職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合理分配職工的工作,杜絕違章指揮和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3、及時檢查施工作業處的安全防護措施,發現不安全因素和設施不完善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并整改,對沒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應責令停止作業。4、發生工傷事故,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報告領導,如實匯報情況。
第17條職工安全生產職責: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愛護機械、電器等施工安全設備和設施,不準亂操作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決不能不懂裝懂,亂玩電器、機械等設備,不準私自架設、安裝電器設備。3、經常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4、發生工傷事故,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黨委、團會、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18條公司黨委的安全生產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教育公司各部門貫徹實施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從組織上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能。2、支持行政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工作,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建議,幫助落實各項安全措施。3、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好經驗。4、黨委辦公室,應做好政治宣傳工作,宣傳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工作。
第19條公司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委安全生產職責:1、積極組織全體團員、青年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頒發的勞動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類規范章程。2、發揮共青團的模范先鋒作用,帶頭執行各項規范和規定,以身作則帶領廣大青年遵紀守法,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的建議。3、發現不遵守規程和制度的現象,堅決指止,對嚴重犯規現象進行堅決抵止。4、組織團員和青年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質。
第20條公司工會安全生產職責:1、工會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范制度及操作規程。2、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協調勞動關系、改善勞動條件,參與安全工作不足的處理。3、督促協調勞動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勞動法規給予工作上的監督指導。4、發現勞動保護工作上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議。5、積極為職二廠排憂解難,維護職工的正當利益和權利不受侵犯,發揮好職工的勞動熱情,加強安定團結。
第21條招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工地招收安排職工時,嚴禁招收安排有癲癇病、心臟病、高血壓、貧血和患精神分裂癥、身體殘疾的人,嚴禁招收十八周歲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廠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則有工地及招收者負全部責任。2、不準招收帶幼兒和兒童的人參加工作,不能安排婦女上高處作業,應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參加施工,如確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須辦理好用工手續,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招收使用。4、嚴禁招收社會閑散人員和“三無”人員參加施工,誰招收誰負責。
第9篇 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依據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質[2004]59號)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對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進行考核認定。三類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考核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類人員是指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三類人員考核任職的主要規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據
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2) 考核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以及實施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的,必須遵守本規定。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3) 三類人員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關要求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考核工作,并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發證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發證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費用,不得組織強制培訓。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二十日內核發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對不合格的,應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統一的式樣。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建設部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于2004年7月制定建設部令第128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規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 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 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 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 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 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 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 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他的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 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3) 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4)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5) 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4.法律責任
違反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 發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3) 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4) 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5) 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1)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違反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定處罰。
違反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一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同時,《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04年1月13日起)一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定處罰。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第12篇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