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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5-11 18:06:01 查看人數:34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1篇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 每一施工項目在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時,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包含下列內容。

      (1)、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2)、作業隊安全生產目標。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關鍵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卡死制度。

      (6)、有關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防火防爆、臨時用電等方面的安全規定。

      2、用電設備在4臺及以上或用電設備總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施工項目或施工現場,施工技術室必須編制獨立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技術室負責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除有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外,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深5m及以上須擋護、降水時)。

      (2)、土方開挖工程(挖深5m及以上)、隧道、頂進、暗挖等工程。

      (3)、模板工程(規模按有關標準執行)。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高度超24m的落地式腳手架、附著式、門式、掛、吊、挑式腳手架、卸料平臺)。

      (6)、拆除爆破工程。

      (7)、橋梁架設施工。

      (8)、轉線施工。

      (9)、站場更換設備施工。

      (10)、線路加固防護施工。

      (11)、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上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橋梁架設、轉線施工、站場更換設備、線路加固防護專項施工方案,安全領導小組應組織具有一定相關專業工作經驗的三位以上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4、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審批。

      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技術室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監理工程師審批。

      第2篇 施工組織設計編報與審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組織設計是組織施工的指導性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正確與否,是直接影響工程項目的安全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目標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對科學地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縮短建設工期、提高投資效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確保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有計劃、有組織、優質高效的順利完成,根據科學管理、合理組織的原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建設所有相關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等)的編報與審批。

      3.職責

      3.1施工、調試單位:負責編制各自承包范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重大項目施工技術措施(包括分部調試、試運措施)和作業指導書,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重大項目施工技術措施(包括分部調試、試運措施)和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

      3.2監理公司:負責對施工承包商編制的專業施工組織設計、重大項目施工技術措施(包括分部試運措施)和作業指導書組織會審,并監督其實施。

      3.3三期辦:負責對施工、調試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審核、審定。

      4.規定

      4.1定義

      4.1.1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組織總設計和施工組織專業設計。

      4.1.2重大項目施工技術措施:石方爆破、煤倉煤斗吊裝、鍋爐大板梁吊裝、鍋爐受熱面“四管”安裝、鍋爐爐頂密封、鍋爐水壓試驗、化學清洗、發電機定子吊裝、蒸汽吹管、主變壓器吊罩檢查、廠用電受電等國家強制性條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質量保證文件中規定項目的施工技術措施。

      4.2編制

      4.2.1施工組織設計應按照原電力部頒發的《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制度》、《火力發電廠施工組織設計導則》、《國家電力公司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原則、依據和主要內容,結合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承包商的具體條件進行編制。

      4.2.2重大項目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單位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應參照上述規定并按照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質量保證文件的規定進行編制。

      4.3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4.3.1施工承包商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組織、管理、安全、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現場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施工周期。

      4.3.2符合本工程設計單位所編制并經批準的初步設計綱要的要求,如有修改,必須有充分的依據。

      4.3.3符合電廠、施工承包商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4.3.4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交的施工圖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單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依據,并征得設計代表的同意。

      4.3.5符合國家及行業頒發的規程、規范、標準及國外設備資料標準。

      4.3.6符合現場具體條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3.7施工組織設計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4.3.7.1工程概況,包括設計與設備特點、工藝要求、主要工程量、外委協作項目等。

      4.3.7.2主要施工技術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和質量控制點。

      4.3.7.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3.7.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4.3.7.5施工力能供應。

      4.3.7.6編制施工綜合進度網絡圖,包括開工、竣工日期、工序工日、關鍵路線、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

      4.3.7.7施工場地安排及臨建設施布置;主要交通道路及排水布置。

      4.3.7.8保證施工安全(包括防火、防颶風、防暴雨等)、保證文明施工、保證質量的計劃、措施。

      4.3.7.9費用估算及用款進度。

      4.4審批

      4.4.1施工承包商應在工程正式開工一個月前,分別完成施工組織總設計和施工組織專業設計的編制工作;重大項目的施工技術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該項目工程開工前二十天編制完成;單位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開工前十天編制完成,并經其質量保證管理體系規定的各級責任人審查批準。

      4.4.2會審

      4.4.2.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會審由監理公司組織,建設單位主持。參加單位有:華電國際、三期辦、監理公司、華東電力設計院、施工承包商、主要設備供應商等。

      4.4.2.2施工組織專業設計、重大項目的施工技術措施的會審由監理公司組織,總監主持。參加單位有:三期辦、監理公司、華東電力設計院和編制施工組織專業設計的施工承包商、相關設備供應商等。

      4.4.3審批

      4.4.3.1監理公司負責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會議記錄,并整理形成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審批簽發執行。

      4.4.3.2監理公司負責施工組織專業設計、重大項目的施工技術措施會審會議記錄,并整理形成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簽后,轉送三期辦復審后,下發施工承包商后執行。

      4.4.3.3單位工程作業指導書由監理公司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經三期辦簽字認可后施工承包商方可執行。

      第3篇 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為規范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施工組織設計序,特制訂本辦法。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

      1、施工項目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

      2、應根據現行規范標準,工程項目特點編制有針對性、有指導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編制、審批手續;

      4、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應根據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源、施工工藝、作業條件、施工人員的素質等情況,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規定針對危險源的具體防護措施和施工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

      1、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由公司施工科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2、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由項目部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公司施工科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一、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范圍:施工用電工程、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設備裝拆、懸挑鋼料臺制作安裝等。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內容:

      ○1施工用電:方案中應有負荷計算,變壓器選擇,導線和電氣件選擇,施工用電線路平面走向布置圖,系統立面圖、電箱接線圖,施工用電搭設、使用、維護及防火安全技術措施等要求;

      ○2基坑支護:方案中應有地質勘察資料,固壁支撐負荷計算,支撐材料選擇,支撐固定示意圖,深基坑分層次固壁措施及檢查維護安全技術要求等內容;

      ○3土方開挖:方案中應有地下物件勘察資料、附近構筑物資料,深基坑分層次開挖要求,土方運輸和堆放要求,機械開挖安全操作要求,應急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

      ○4降水工程:方案中應有相關地質勘察資料和附近構筑物地基資料、對周圍構筑物影響的評估以及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內容;

      ○5模板工程:方案中應有模板支撐強度設計計算書、細部構造放樣圖、支撐材料選擇要求和立桿、橫連桿、剪力撐、基礎的設置要求、支撐架平面示意圖和立面示意圖、模板支撐搭設和驗收及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等內容;

      ○6起重吊裝工程:方案中應有施工作業場地(周圍環境)資料、起重機械的選擇、作業區周圍外電線路的防護措施、詭桿式吊架風繩和地錨的設置要求、起重機械的進場檢查驗收(包括各種吊索、吊具)、吊裝作業人員(持證)安全操作要求、吊裝指揮人員確定、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內容;

      ○7腳手架工程: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基礎、懸挑架、立桿、連墻件強度驗算)、材料選擇要求、構造細部放大圖(連墻件、基礎、分層卸荷示意圖)、腳手架立面圖和平面圖、腳手架防護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網、四步一隔離、防雷擊、防腐、排水等)、腳手架搭設和檢查驗收以及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等內容;

      ○8垂直運輸設備裝拆:方案中應有現場作業場地資料、所選擇機械的名稱和規格及型號、基礎設置要求(按廠方提供的資料)、附墻架設置(按廠方提供的資料,如有變動必須經廠方提供正式圖樣)要求、進場機械的檢查驗收要求、機械的安裝拆除作業人員(持證)的確定(包括現場指揮、安全監督、禁區看護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種作業工具的配備和檢查要求、安裝檢查驗收要求等內容;

      ○9懸挑鋼斜臺制作安裝: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挑架抗彎、吊索和拉環強度驗算)、示意圖、安裝位置要求、跑道板鋪設、臨邊圍護要求、安裝安全操作要求、檢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內容;

      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

      1、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由公司施工科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2、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由項目部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3、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4、公司施工科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前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向負責具體施工的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并由施工負責人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后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3、危險性比較大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中,應明確安全監管人員,實施監控,建立監控記錄。

      第4篇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管理制度

      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制度

      1、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2、編制原則

      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采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2.4必須采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2.6盡量減少臨時設施,采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3.2由項目內業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自行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目錄,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定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后,由內業技術人員匯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后,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后定稿。

      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并報局科技處備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4特大或群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于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并經原審批單位批準后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6.1經過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并歸檔。

      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范圍及管理

      7.1經批準后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后,列表登記發放,發放范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第5篇 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編制要求

      1、及時性。工程施工前要編好施工組織設計與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如特殊情況來不及編制完整的,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施工要求;

      2、針對性。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等,從防護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

      3、具體化。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二)、編制與審批

      1、各級正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分別按照企業關于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分工規定,分級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2、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執行。

      第6篇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制度七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制度(七)

      1、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程序

      1)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約定的時間(一般為7天)內,承包單位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寫及自審工作,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2)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約定的時間(一般為7天)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審定批準。需要承包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退回承包單位修改后再報審,總監理工程師重新審定;

      3)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監理機構報送建設單位;

      4)承包單位應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如需對其內容做較大變更,應在實施前將變更內容書面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定;

      5)規模大、結構復雜或屬新結構、特種結構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后,還應報送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必須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業部門和有關專家會審;

      6)規模大、工藝復雜的工程、群體工程或分期出圖的工程,經建設單位批準可分階段報審施工組織設計;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的分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查;

      2、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掌握的原則

      程序要符合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標準,突出“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中工期、質量目標應與施工合同相一致;

      施工總平面圖的布置應與地貌環境、建筑平面協調一致;

      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布置和程序應符合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滿足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應優先選用成熟的、先進的施工技術,且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降低造價有利;

      進度計劃應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網絡計劃技術,以保證施工的連續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機進場計劃應與進度計劃保持協調性;

      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體系健全,質量保證措施切實可行且有針對性;

      安全、環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實可行,并符合有關規定;

      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實施過程中如出現問題,不解除承包單位的責任。由此引起的質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長、技措費用的增加,不應成為施工單位索賠的依據。

      第7篇 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制度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和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可視為現場施工的法規,是對施工過程進行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和編制原則: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單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萬平米以上,由公司技術部組織項目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技術部部長審核后,報公司總工審批。單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萬平米以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本項目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技術部審核后,報公司總工審批。

      2、分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或分期出圖的(三邊)工程,可編制分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分為: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分部工程由項目編制,技術部審核,報公司總工審批。

      3、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稱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編制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項目專業工程師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審批;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工程、預制構件吊裝工程、冬雨季施工方案、腳手架施工方案等重要或技術復雜的分項工程報技術部審批。

      二、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工程性質、工程地點、規模、特點、結構形式、主要新技術項目和主要分項工程數量。

      2、總體目標:包括質量目標、工期目標、安全目標、成本目標。

      3、施工部署及施工進度::計劃:根據工期要求對施工組織進行總體安排,并對主要部位采用相應措施進行部署,部署各單位工程的施工順序,流水段的劃分、裝飾工程或外線工程插入施工的時間、大型機械的調度安排等,并繪制施工進度計劃,部署各項資源使用計劃,包括勞動力、機械和運輸設備、主要材料、構件成品、半成品的需要量和供應計劃及來源等。

      4、 施工準備:通常包括對現場準備和技術準備的要求。

      現場準備主要是對現場'三通一平'的準備工作,即對水通、電通、道路通及場地平整要求。計算施工中水、電用量及管線的配制,建設單位提供的水電資源是否滿足工程的需要,如遇問題與建設單位協商解決。

      技術準備是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制定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規劃,同時對專業性較強的技術措施做出原則性要求。如測量定位樁、線控制設施,季節性施工等。

      5、主要施工方法與措施:

      各階段主要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針對工程實際,確定分項工程的主要工藝作法和要求,采用較復雜的新技術、新工藝應另編施工工藝方案。

      確定施工順序:無論是裝修還是結構,都應確定各工種的施工順序,尤其是裝修工程必須確定合理工序,避免工序顛倒,以保證工程質量。

      6、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分基礎、結構、裝修三個階段繪制,包括大型機械、臨時設施、操作棚、材料和構件的堆放位置等,還包括消防道路、水電設施的安排。

      7、技術質量保證措施:根據有關規范、工藝標準,針對施工方法的選擇,制訂保證施工質量的措施。

      8、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9、技術經濟指標的計算和分析。

      10、施工中各項作業中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各項內容與措施。

      三、在編制施組時,做好技術規劃:

      1、技術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劃分施工區段;施工流水順序及部署;選擇施工機械;主要項目施工方法的決策;安全施工措施;季節施工措施。

      2、施工工序安排:科學地安排施工工序對保證工程質量、縮短工期、提高經濟效益,合理安排工序要重視各專業之間的配合。

      3、劃分施工區段:劃分施工區段應盡可能使各區段的工程量大致相等,處于主導地位的施工過程區段劃分應盡量滿足流水作業的要求,同時應與勞動組織相適應,使工人有足夠的工作面,并有利于發揮機械設備的施工能力。

      四、編制施工方案應遵循以下原則:

      1. 滿足施工工藝要求,符合國家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有關規定。

      2. 要與::選擇的施工機械及劃分的施工區間相協調。

      3. 在滿足質量、進度的前提下,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4. 做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經濟性、實用性。

      5. 在施工方案落實的過程中進行修正,并監督實施。

      6. 安全施工措施必須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進行科學預測。

      7. 施組編制完后,報公司技術部及公司總工審批后,報監理、甲方審批,并填寫相關表格,并形成書面記錄。

      8. 施工組織設計經審批后,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和各專業主管工程師參加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針對主要問題,向項目員工做詳細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下發至各科室主

      任。

      第8篇 監理制度: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

      監理工作制度: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

      1、現場監理主管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向監理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單位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有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填報《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否則監理機構不予受理;

      3、監理機構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及時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并于正式開工前審查完畢;

      4、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是否科學客觀、體系健全、管理先進、組織合理、技術可行、措施完善、經濟適用、安全可靠;

      5、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上,簽署審查意見;

      6、督促施工單位應按照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審查意見,修改和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并重新向監理機構報審;

      7、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通過后,簽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并及時報送給建設單位和回執給施工單位;

      8、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不經監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批準,施工單位不得將施工組織設計做原則性的變更,否則監理機構應采取監理手段進行干預。

      第9篇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審查制度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和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可視為現場施工的法規,是對施工過程進行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和編制原則: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單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萬平米以上,由公司技術部組織項目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技術部部長審核后,報公司總工審批。單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萬平米以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本項目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技術部審核后,報公司總工審批。

      2.分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或分期出圖的(三邊)工程,可編制分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分為: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分部工程由項目編制,技術部審核,報公司總工審批。

      3.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在施工前編制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項目專業工程師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審批;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工程。預制構件吊裝工程。冬雨季施工方案。腳手架施工方案等重要或技術復雜的分項工程報技術部審批。

      4.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工程性質。工程地點。規模。特點。結構形式。主要新技術項目和主要分項工程數量。

      2)總體目標:包括質量目標。工期目標。安全目標。成本目標。

      3)施工部署及施工進度計劃:根據工期要求對施工組織進行總體安排,并對主要部位采用相應措施進行部署,部署各單位工程的施工順序,流水段的劃分。裝飾工程或外線工程插入施工的時間。大型機械的調度安排等,并繪制施工進度計劃,部署各項資源使用計劃,包括勞動力。機械和運輸設備。主要材料。構件成品。半成品的需要量和供應計劃及來源等。

      4)施工準備:通常包括對現場準備和技術準備的要求。

      現場準備主要是對現場“三通一平”的準備工作,即對水通。電通。道路通及場地平整要求。計算施工中水。電用量及管線的配制,建設單位提供的水電資源是否滿足工程的需要,如遇問題與建設單位協商解決。

      技術準備是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制定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規劃,同時對專業性較強的技術措施做出原則性要求。如測量定位樁。線控制設施,季節性施工等。

      5)主要施工方法與措施:

      各階段主要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針對工程實際,確定分項工程的主要工藝作法和要求,采用較復雜的新技術。新工藝應另編施工工藝方案。

      確定施工順序:無論是裝修還是結構,都應確定各工種的施工順序,尤其是裝修工程必須確定合理工序,避免工序顛倒,以保證工程質量。

      6)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分基礎。結構。裝修三個階段繪制,包括大型機械。臨時設施。操作棚。材料和構件的堆放位置等,還包括消防道路。水電設施的安排。

      7)技術質量保證措施:根據有關規范。工藝標準,針對施工方法的選擇,制訂保證施工質量的措施。

      8)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9)技術經濟指標的計算和分析。

      10)施工中各項作業中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各項內容與措施。

      5.在編制施工組織時,做好技術規劃:

      1)技術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劃分施工區段;施工流水順序及部署;選擇施工機械;主要項目施工方法的決策;安全施工措施;季節施工措施。

      2)施工工序安排:科學地安排施工工序對保證工程質量。縮短工期。提高經濟效益,合理安排工序要重視各專業之間的配合。

      3)劃分施工區段:劃分施工區段應盡可能使各區段的工程量大致相等,處于主導地位的施工過程區段劃分應盡量滿足流水作業的要求,同時應與勞動組織相適應,使工人有足夠的工作面,并有利于發揮機械設備的施工能力。

      6.編制施工方案應遵循以下原則:

      1)滿足施工工藝要求,符合國家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有關規定。

      2)要與選擇的施工機械及劃分的施工區間相協調。

      3)在滿足質量。進度的前提下,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4)做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經濟性。實用性。

      5)在施工方案落實的過程中進行修正,并監督實施。

      6)安全施工措施必須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進行科學預測。

      7)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后,報公司技術部及公司總工審批后,報監理。甲方審批,并填寫相關表格,并形成書面記錄。

      8)施工組織設計經審批后,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工作。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和各專業主管工程師參加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針對主要問題,向項目員工做詳細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下發至各科室主任。

      9)設計出現重大變更或項目施工中出現重大問題,影響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應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訂,并報公司審批。

      第10篇 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為規范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序,特制訂本辦法。

      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

      1.1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

      1.2應根據現行規范標準,工程項目特點編制有針對性、有指導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組織設計;

      1.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完成編制、審批手續;

      1.4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應根據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源、施工工藝、作業條件、施工人員的素質等情況,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5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規定針對危險源的具體防護措施和施工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

      2.1電纜埋地敷設的安全技術方案項

      (1)充氣電纜應首先檢查電纜的存儲氣壓。

      (2)架設電纜盤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允許用千斤頂臨時替代。

      (3)拆卸電纜盤包裝木板(鐵皮)時,應隨時清理現場,防止釘子、鐵件扎腳或損傷電纜。

      (4)開挖電纜溝時若遇土質松軟、回填土或開挖深度較大時,應適當放坡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塌方。

      (5)人力拖動布放電纜時,應服從統一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用力要均勻,速度平穩,嚴禁猛拉、猛放、猛跑,看護人員嚴禁站在電纜盤的前方。

      (6)電纜穿過保護管時,送電纜手不可離管口太近,防止擠傷手。

      2.2鋼管、電鐵管敷設的安全技術方案

      (1)用手動彎管器彎管時,操作人員一定要錯開所彎的管子,以免彎管器滑脫傷人。

      (2)鋸管套絲時管子壓鉗案子要放平穩,用力要均穩,防止鋸條折斷或套絲扳手崩滑傷人。

      (3)在進行管路各部焊接時,要佩帶專用防護眼罩、手套,應注意避免弧光傷害其他工作人員的眼睛,打藥渣時要注意防止砸傷眼睛。

      (4)搬運大管徑鋼管時,不能直接用手抬管,應在管件兩端插入木棒或鋼管等物件再抬去。

      2.3橋架安裝的安全技術方案

      (1)橋架安裝時,其下方及附近不應有人作業或停留。必要時應設置臨時警戒線。

      (2)橋架安裝附件、打眼、加固時應先檢查電器用具的安全性能。

      (3)使用人字梯或單梯應事先進行安全檢查。

      2.4開挖管道安全技術方案

      (1)在工程有管照及市政項目計劃前提下,召開施工配合會議,并辦掘路和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2)形式瓣應通知相關管線單位到現場交底,摸清地下設備,并辦好交底手續,爭取部門配合。

      (3)施工前應到現場查看,對重點地段、復雜繁忙路段作具體安排,做好防范措施。

      (4)開挖溝坑中發現不明管線或阻礙時,不能擅自挖動,應請相關單位現場協商,酌情處理,不得任意鋸掉或敲掉。

      (5)重點復雜路段等處應加快施工速度,如遇害施工不能當日完成的,需鋪鋼板或過路板,同時派人檢查,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6)開挖溝、坑,需圍路架,夜間過路兩頭設警示燈。

      (7)施工要注意周圍設施,對危險或負荷較大設施,要做好加固。

      3.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前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向負責具體施工的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并由施工負責人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后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3)危險性比較大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中,應明確安全監管人員,實施監控,建立監控記錄。

      4.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

      4.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交公司相關部門初審簽字,公司技術負責人必須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認真審核,應避免一些明顯的錯誤發生,修改后報公司工程部審核,蓋部門章。公司工程部審核后再報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公司章。

      4.2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4.3公司工程部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4.4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前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向負責具體施工的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并由施工負責人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5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后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4.6危險性比較大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中,應明確安全監管人員,實施監控,建立監控記錄。

      第11篇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建設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全過程的技術管理文件。一項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計劃,各項資源需求計劃、施工平面圖、技術質量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及技術經濟指標等。

      建設工程項目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時需要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內容應全面覆蓋各個單位工程,并解決單位工程之間的銜接。

      1.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針對工程項目中的某一個重點單位、分部工程.關鍵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內容等單獨策劃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措施、質量要求以及必要圖紙等編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屬于一個工程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組成部分。

      2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方案,下同)編制規定

      2.1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相關人員進行方案討論,確定基本方案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編制完成后經項目經理審閱并簽字后報上級審批。公司技術負責人負責指導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2.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基坑圍護設計作為一個特殊的施工方案,實際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由公司組織編制設計方案,不足6米的由項目部組織編制。

      2.3施工組織設計可以一次編制完成,也可以分階段、分單位分冊編制。分階段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一股應由基礎階段、上部結構及裝飾階段等內容組成。分冊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第一冊中“前言”部分應說明整個施工組織設計由哪幾個分冊組成,各分冊應順序編號。

      2.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用電、腳手架、模板拆除與爆破、起重吊裝、垂直運輸設備搭拆等部分應單獨成冊,單獨填寫審批表,并作為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部分,一同上報審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部應在分包單位編制內容的基礎上,增加總包管理等內容,形成一個完整的專項施工方案,并填寫審批表報批。

      2.6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進行編制。

      3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方案)審批規定:

      3.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1)單位工程面積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過5米(包括5米)的工程;

      3) 垂直運輸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機的工程;

      4) 采用爬、掛、挑腳手或其他新工藝,新技術的工程;

      5) 基坑開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圍護設計;

      6) 大型設備、構件的吊裝;

      7)其他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用電、腳手架、模板拆除與爆破、起重吊裝、垂直運輸設備搭拆等專項施工方案。

      3.2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報公司備案。

      3.3上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先經項目部技術負貴人審核通過,上報時應附項目部審批意見。

      3.4上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需報送二份,若有修改,則在修改后應再報送一份修改稿,報公司備案的需上報一份。

      3.5施工組織設計應在工程開工或階段施工前兩周報批。若該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尚未上報公司已進行施工者,公司應責令其停工。

      4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修改、檢查

      4.1施工組織設計審批通過后,項目部應由項目經理組織方案交底會,由項目工程師進行交底。項目經理應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認真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組織施工,不允許擅自變更。若確系客觀原因要求變更者,應先提出修改方案,經審批后在實施。

      4.2經修改的施工組織設計應按原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4.3在施工組織設計實施過程中,公司均應對其進行檢查.檢查內容主要為:

      1)項目部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2)若有修改,有經審批;

      3)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結果。

      4.4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檢查工作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執行。發現不按施工組織設計執行情況較嚴重者,責令其立即停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

      第12篇 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一)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方案、施工管理組織機構、施工準備工作計劃、施工總進度計劃、網絡計劃、各項資源需用量計劃、施工總平面圖、主要技術組織措施等,并報送監理單位審查。

      (二)監理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經施工單位主要技術領導簽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后,應由該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審查,并提出監理單位的審核意見。

      (三)根據監理審核意見,施工單位應修改《施工組織設計》,并將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正式報送監理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確認。

      (四)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編制年、季、月、周進度作業計劃,并報送業主和監理單位審查,經審核同意的施工作業計劃應認真執行。

      (五)施工單位應按工程特點編制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并報送監理單位審查;施工單位應按審核同意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1、 每一施工項目在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時,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包含下列內容。(1)、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2)、作業隊安全生產目標。(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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