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yī)院往來戶結算管理辦法
醫(yī)院往來戶結算管理辦法
1、往來戶結算是醫(yī)院與企業(yè)、醫(yī)院與職工、醫(yī)院與國家之間因醫(yī)療業(yè)務開展,提供勞務,上繳稅收以及其他業(yè)務而形成的往來結算款。包括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帳款等等。
2、醫(yī)院的財務部門和藥庫、設備、總務部門為來往戶結算的主要負責部門。
3、建立往來戶結算登記制度。
(1)財務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做好各項往來帳的記帳工作,及時清理核算。
(2)藥庫、設備、總務部門應根據每月經營往來情況設立往來戶結算臺帳。
4、建立往來戶結算款項的定期核對制度,財務部門每月終了將其往來款的分戶單與藥庫、設備、總務部門的臺帳進行核對,以便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5、建立往來戶結算的清理制度。
(1)根據財務部門與藥房、設備、總務部門核對結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往來結算款進行清理,及時做好催討、繳付工作,各部門要把催討和交付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并落實相應的獎懲措施。
(2)對于經濟業(yè)務往來戶結算款,應特殊予以重視、避免造成壞帳和呆帳。
(3)對已造成壞帳或呆帳的往來款項,要及時地辦理財務清算手續(xù),財務科需提出清理意見報院長審批,對數額較大的應同時上報財政局批準,根據批復后的處理意見,財務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做好銷帳結帳,對于銷帳結案的有關事項,財務部門仍要建立備查賬賬務,以便日后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