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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議(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4-27 17:00:31 查看人數:92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議

      第1篇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議

      第一部分:質量安全管理經驗介紹

      一、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和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1、搶抓“雙基工作”,強化安全意識

      基礎管理達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障。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因此,分公司工程管理線以抓基礎、抓基層為著力點,以抓環節、抓程序、抓標準為突破口,不斷加強“雙基”工作,創新管理思維,完善管理機制,強化管理措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分公司全體員工樹立了“天天講安全,時時重安全”的思想,各項目以預控為主,安全生產工作意識超前,落實各工種、作業面、特殊機械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對班組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安全交底,專職、兼職安全員全過程監督落實情況,對違章者嚴格處罰,確保了安全生產目標、方針的貫徹落實,有效提升了安全水平,促進了安全工作。

      2、夯實質量保證體系,確保質量目標實現

      工程質量是施工企業生存的生命線,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石。在質量、技術管理方面,分公司始終將質量、技術工作放在首位,建立科技攻關小組,圍繞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把重點放在了行動落實上,在施工現場積極進行質量預控、過程控制和結果反饋。嚴格執行“三檢”驗收制度,以抓好質量為己任,積極開展科研課題立項和科技論文編寫工作。同時,分公司建立了組織保證、制度保證、措施保證、教育培訓保證、過程保證、技術保證為主體的質量控制體系,將項目質量控制責任到人,簽訂責任狀,定期進行檢查、考核,確保了施工質量目標的實現。

      二、舉辦質量安全管理培訓,制定考核辦法

      1、舉行管理人員培訓

      分公司技術部積極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召開質量、安全相關專題培訓活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同時,要求各項目部堅持先培訓,后上崗原則,在現場施工的主要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堅持教育到位、責任到位、檢查到位、措施到位的制度。

      2、開展項目質量安全檢查活動

      由分公司分管領導牽頭,堅持進行“安全、質量、文明”大檢查,對工地及施工作業隊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限期要求項目部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回復分公司技術部,由技術部進行復查,驗證整改是否達到內控制度和分公司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加強了分公司對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控制。

      3、實施項目經理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由技術部制定了項目經理行為管理辦法,針對各個項目經理進行考評。根據公司項目經理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技術部每月對各項目部進行質量、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項目經理記分行為,分公司各部門通過各種途徑收集與項目部有關的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新聞媒體處罰、曝光和投訴以及有關表彰獎勵等信息,及時傳遞給技術部,作為對項目經理的扣分或獎分的依據。

      三、嚴格管理,抓好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落實

      1、加強人、材、機的管理

      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不僅對工程質量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而且也是生產安全的重要影響因素,為了保證施工的質量與安全,各項目部嚴格勞務人員和施工機械準入制度,并加強對進場材料的管理,堅決將無證、達不到操作要求的人員、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材料清除場外,將質量、安全隱患杜絕在源頭。

      2、嚴格施工程序,確保施工質量與安全

      分公司通過技術部門下文,要求各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務必按照工程施工的正常程序進行,確保了施工的質量,避免了不按程序施工出現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質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1、基礎管理有待落實

      分公司項目管理力量和基礎管理工作有待加強,面對在質量、安全、技術管控力度和組織機構的配置上的不足,還需從各項目質量、安全、技術線條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入手,充分調動每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加強管控能力和管理手段,強化人員行為教育,加大落實整改力度,采用多種形式及時解決好項目存在的問題和內業資料管理。

      第二部分:2023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2023年,分公司的技術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將緊緊圍繞“精細管理,狠抓落實”這一主題開展,依安全施工促發展,靠質量精品拓市場。分公司2023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為“大力推行標化管理”、“狠抓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的落實”。

      2023年,分公司工程管理線將以標準化管理和質量、安全、技術為主線,進一步強化自身的使命感和緊迫感,以“務實”的工作作風,“ 與時俱進 ”的管理手段,管好在建項目,抓好進度、安全、質量和文明施工管理,為實現分公司立足南京市場奠定堅實的基礎。

      一、強化管理,促進質量目標、安全目標順利實現

      2023年分公司安全目標為: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負傷率控制在3‰以下。質量目標為:創優創新工程1項;重大質量事故為零,質量投訴為零。

      1、強化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落實各項工程建設基本制度

      以國家工程建設的基本法律、法規、制度、強制標準為準繩,落實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及施工安全管理,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把安全生產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同時貫徹“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施工指導思想,狠抓施工質量管理,以工程質量立品牌、樹口碑、拓市場。

      2、制定措施、狠抓落實

      我分公司將按照總公司下達的指標,編制好分公司的生產計劃、分解指標,編排好各項目的進度計劃、質量目標和安全目標,專人與各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進行督導,并報公司生產與安全部備案。各項目部對照各自指標計劃,將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分部分項工程或節點工程的施工隊伍,明確責任人,簽訂軍令狀,做到指標有人扛、責任有人擔、獎罰能兌現。分公司技術部、工程部通過建立工期履約重點監控項目的掛牌督辦制度,定期對各項目進行檢查,組織開好月度項目檢查及生產例會,對于項目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集中力量,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及時解決,確保生產進度跟上計劃的同時,保證施工的質量與安全。

      3、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推行質量、安全責任制

      (1)、強化質量管理,突出治理質量通病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也直接關系到公司形象。今年,分公司要建立好質量管理的長效機制,搞好質量創優工作,以抓“項目質量”為主線,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做好質量管理與控制,嚴格執行公司推行質量控制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2)、推行質量控制目標責任管理

      量化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公司將推出的10大指標,即“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專項施工方案報批、質量實施策劃和質量控制要點臺帳、每周工程質量例會、技術質量交底、工序影像資料、檢測實驗臺帳、實體質量、檢測設備、樣板引路、獎罰兌現是否及時”為基礎。

      (3)、落實安全監督管理

      在安全監督管理上,應在臨邊防護、施工腳手架搭設、臨時用電上加強培訓教育,及時調整項目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對危險源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高風險工點加強監控措施,經常組織聯合檢查、驗收,將高危險源落實相應專項方案上,實行方案交底制度、做好勞務人員進場驗證工作,尤其是杜絕特種作業人員人證不符的情況在各項目出現。

      (4)、強化在建工程質量、安全責任

      認真吸取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教訓,加大監管力度,做到目標不變,力度不減。一是要堅決破除利用“負公差”來進行商務運作的觀念。“負公差是用來控制質量的,而不是用來節約成本的”,利用“負公差”來進行商務運作就是偷工減料。二是要切實做到以施工工藝來保證質量,以規范檢查來控制質量。三是要抓好兩個評審(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技術方案),提升分公司層面的預控能力。四是召開反面典型現場會,促進質量安全管理的落實。五是要規范內業資料管理,禁止內業資料外包。

      二、推進施工現場標準化建設

      分公司今年計劃打造2個及以上標準化工地,并不少于1個樣板示范工程,以點帶面,整體推進項目管理標準化,不斷向精細化邁進,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與安全。因為我司質量安全管理現場標準化推進還處在起步階段,相對于其他公司還有一定差距。為實現這一目標,工程管理線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走出去和請進來

      要做好質量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建設,光憑自己是遠遠不夠的,要通過學習先進的質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經驗,不斷提高、充實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們將組織分公司以及各項目技術質量、生產與安全線的管理人員到先進分公司進行學習,到他們的標準化示范工程項目觀摩;另外,邀請標準化推進好的公司的專家來給我們做現場標準化建設的培訓和交流。

      2、加強標準化手冊學習

      組織生產管理線的管理人員對局標準化系列叢書生產技術類的標準進行學習,對現場標準化手冊進行詳細解讀、交底和現場指導,同時組織標準化學習和培訓,保證各項目對手冊的理解和執行不走樣,將局、公司對以往管理成果的總結和提煉盡快吸收。

      3、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保證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今年將進一步加強駐地標準化、施工標準化管理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通過樣板引路的方式引導提升各項目的標準化管理水平。制定詳細實施計劃,按月對質量安全標準化的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做到“任務清晰、責任明確、措施得力、抓出實效”,促進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管控,切實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1、生產安全與質量管理工作思路

      2023年分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總的思路是:

      推進生產安全工作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的制度建設;

      推進生產安全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點管理轉變;

      推進生產安全從集中整治向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轉變;

      推進生產安全工作從事后查處向強化基礎轉變;

      推進生產安全工作從控制傷亡事故為主向全面做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轉變。

      2023年分公司項目質量管理工作總的思路是:

      在確保無重大質量事故及無質量事故投訴的前提下,積極努力打造更多的有影響力的優良工程項目。

      分公司全體員工要在認真學習領會局、公司安全生產、質量控制方面文件精神的基礎上,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和“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指導思想,深刻理解“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內涵,把職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工程質量控制落到實處,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質量控制工作。

      2、2023年安全生產工作安排

      (1)確保目標:

      a、四大事故(人員、設備、火災、交通)為零,消滅死亡事故。

      b、千人負傷率控制在3‰以下。

      c、千人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

      (2)爭取達到的管理目標:

      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積極推行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職工教育培訓率、危險源點控制率、重大隱患整改率、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率等達到100%;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合格率達到90%以上。

      (3)主要措施:

      為完成上述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為此分公司要求各項目在2023年的安全生產工作中要建立一個“模式”,夯實“雙基”建設,搞好三個“堅持”,落實六個“加強”。

      1)建立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管理工作的對象主要是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須樹立人性化理念,具體體現是“以人為本”的思想。

      2)夯實基層管理和基礎建設,健全落實責任制和一系列規章制度。

      2023年,各項目將重點抓好項目安全生產向班組、生產一線轉移的工作,把工作重點“下潛”,把安全“關口”前移。要從強化基層管理和基礎建設著手,夯實“雙基”建設工作,努力構筑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模式。這是今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點。

      3)堅持加大對項目安全生產必需的資源投入。

      根據項目大小,分公司將增加為達到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源投入,如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特種作業人員的配備,以及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的資金投入等,對各項目的安全生產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繼續增加對安全生產的資源投入,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標準和規范來滿足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這項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

      4)堅持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

      2023年分公司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局及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規定,對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5)堅持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安全隱患、督促整改的有效手段,這項工作要長期堅持下去。要做到定期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綜合與專項檢查相結合,重點與一般檢查相結合。發現隱患要按照定時間、定措施、定人員的“三定”原則落實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做好記錄。

      6)加強安全生產技術進步工作。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也是推動安全工作的強大動力。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必須建立在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基礎上。各項目要通過制定安全技術創新規定,督導項目真正建立健全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把安全科技工作擺到長遠戰略位置上來。要加強隊伍建設,健全技術管理體系,加強技術開發力量和資金投入,通過“產、學、研”結合,搞好安全科技攻關,解決安全生產中的技術難題。積極推廣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增強項目綜合安全防御能力。

      今年,項目要加強項目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技術研究;典型作業環境粉塵危害治理及防護技術研究;毒物排放,防止環境污染的技術研究;電焊機空載降壓保護技術的引進和推廣等工作,努力使分公司的安全生產技術進步工作提升到較高的水平。

      7)加強和提高處理事故的應急能力。

      目前,各項目基本上制定了緊急救援預案,但有必要進一步健全和規范,應根據本項目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應包括救援組織及其分工、通訊聯絡、救援設備及器材、現場保護、傷員救治應急措施、事故報告等內容。應急預案要告之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并上報業主、監理備案。同時,各項目還要進行必要的演練,確保一旦遇有事故,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加強和提高處理事故的應急能力。

      8)加強法制觀念,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凡發生輕傷、重傷、死亡等各類生產性傷亡事故以及重大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項目,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及時上報,并應按規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傷事故檔案和事故報告制度,即使沒有發生傷亡事故,也應如實、按時填報總局要求的傷亡事故月報表。對事故的處理,各項目及部門要加強法制觀念,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處理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要通過事故的處理,提高職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做到“春夏秋冬安全在我心中,時時處處嚴防生產事故。”

      9)嚴格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執行工作。

      公司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是健全項目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標本兼治,進行規范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現代項目制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提高項目競爭力的重要內容。該體系突出強調了項目班子的承諾和責任及全員參與,全過程控制和持續改進的原則,因此嚴格執行公司《體系》的執行工作,對消除、降低和避免各類與工作相關的傷害、疾病和死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全體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大有益處。

      10)加強臨時用電管理,作好隱患整改工作。

      臨時用電隱患給項目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威脅,對這方面的問題,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各項目要認真對照臨時用電的“五大隱患”,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查問題,找隱患,定措施,進行認真整改。

      3、2023年技術質量工作安排

      質量是企業和項目的生命,也是企業、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源泉。2023年分公司的項目在局、公司和分公司領導的重視下,建設項目未發生大的質量事故,總體形勢還是不錯的。2023年分公司項目質量管理的工作,應在打造更多的有影響的優良工程項目上努力。分公司2023年項目技術質量管理要求如下:

      (1)、技術研發

      應用推廣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方法保障安全、降低成本、提升基礎設施的施工能力,變勞動密集管理為技術密集管理,促進分公司持續發展。

      (2)、質量管理原則

      對分公司每個項目而言,質量控制和管理要確保合同、規范所規定的質量標準,采取的一系列檢測、監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實現項目的質量管理目標。在進行項目質量控制管理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幾點原則:

      1)堅持 “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筑產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較長,是 “百年大計”,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所以,工程項目在施工中應自始至終地把 “質量第一、用戶至上”作為質量控制的基本原則。

      2)以人為核心,人是質量的創造者,質量控制必須 “以人為核心”,把人作為控制的動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創造性,增強人的責任感,樹立 “質量第一”觀念,提高人的素質,避免人的失誤,以人的工作質量保工序質量、保工程質量。

      3)以“以預防為主”,就是要從對質量檢查把關,轉向對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從對產品質量的檢查,轉向對工作質量的檢查、對工序質量的檢查、對中間產品質量的檢查。這是確保施工項目的有效措施。

      4)堅持質量標準,嚴格檢查,一切用數據說話。質量標準是評價產品質量的尺度,數據是質量控制的基礎和依據。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質量標準,必須通過嚴格檢查,用數據說話。

      5)貫徹科學、公正、守法的職業規范。各級質量管理人員,在處理質量問題過程中,應尊重客觀事實,尊重科學、正直、 公正,不持偏見;遵紀、守法,杜絕不正之風;既要堅持原則,嚴格要求,秉公辦事,又要謙虛謹慎,實事求是,以理服人,熱情幫助。

      (3)、質量管理重點

      1)加強材料構配件的質量管理

      材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合要求,工程質量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2023年分公司及各項目將加強材料及構配件的質量管理工作,管理的重點是:

      掌握所有需供材料的信息,優選供貨廠家;

      合理組織材料供應,確保施工正常進行;

      合理組織材料使用,減少材料的損失;

      加強材料的驗收,來嚴把材料質量關。

      分公司要從材料的的質量標準,材料性能,材料的取樣,試驗方法材料的適應范圍和施工要求等方面對項目材料進行有力的監控和管理.

      2)加強施工方案的質量控制

      施工方案的正確與否,是直接影響施工項目質量、進度和成本的關鍵。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慮不周而影響工程質量。為此,各項目在制定施工方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從技術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分析綜合考慮,以確保施工方案在技術上可行,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施工方案的制定不只是項目總工一個人的事,項目班子成員在大的施工方案制定時,要發揚一定的民主,發揮團隊精神,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必要時還要采納施工員、分包隊伍的建議和意見。以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強施工工序的質量控制

      任何工程項目都是由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所組成,而工程項目的建設,則是通過一道道工序來完成。所以,分公司項目施工質量管理控制要從工序質量到分項工程質量、分部工程質量、單位工程質量的進行系統的過程控制。

      (4)、重大質量事故目標

      堅持開展專項質量排查,對工程質量重點控制內容及關鍵點進行全面質量檢查和隱患排查。并通過作業指導書、過程驗收標準等形式轉化為具體操作規定,同時將規定的相關要求納入分包合同和各級交底、考核內容中。抓好項目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控制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率0%。

      六查:“查質量職責落實、查規范標準執行、查技術方案實施、查工程實體質量、查計量檢測試驗、查質量事故損失”;

      五防:“防偷工減料、防空鼓開裂、防滲水漏水、防蜂窩麻面、防尺寸偏差”。

      (5)、顧客滿意度

      建立和完善供方準入、履約綜合評定與獎懲體系,將供應商管理升級為供應鏈管理,提高供方素質,提升資源組織、管理能力。從而提高項目的履約能力,確保顧客滿意度達到85分以上。

      第2篇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在生產經營單位授權范圍內從事項目各項管理工作,是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

      第二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部、班組、作業人員必須逐級簽訂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建立質量、安全、消防組織機構,健全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教育培訓,并取得崗位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開工前,中標單位必須及時將中標工程項目的工程概況一覽表填寫完整,交工程科備案,不上報或不備案的項目強行施工,如發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責任。

      2、實行施工組織設計層層審批制(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工程科),不得越級報批。項目開工十五日內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呈報項目監理,施工方法如有變動,必須重新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辦理報批手續。

      3、跨年度工程復(停)工、新建項目開工的施工現場的各項工作必須遵照jgj59-99及相關質量標準、規范執行,經項目部、工程處自檢合格后,填寫“開、復(停)工報告”,簽批意見后提請公司工程科驗收,檢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呈報監理。不履行該程序的工程項目不允許開、復(停)工。

      4、公司、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根據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質量職責。

      5、公司工程科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凡屬質量通病、違反強規、影響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質量問題,將責成工程項目部進行停工整改,其結果報公司工程科復查,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進行中間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節能保溫)的工程項目在自檢合格后,應由工程處、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組織相關分部的初驗工作(實體、資料),項目部自行組織驗收的工程項目,工程科將不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7、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項目監理。

      8、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項目部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項目部應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10、工程項目部的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人員監督下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11、全公司范圍內推行“樣板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技術員組織樣板施工,經工程處、分公司組織樣板鑒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1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呈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分部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節能保溫分部工程則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工程科進行預檢合格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預檢,合格后由監理(建設)單位組織,質監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工程處、工程科)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

      1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應進行自檢,在合格基礎上,報請工程處(分公司)進行初驗,公司工程科、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預檢)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1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責任主體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參加。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工程項目部應當在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㈡土方開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腳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論證、審查通過后,方能按方案進行施工。

      6、建設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書面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工程施工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樓板、陽臺、屋面等臨邊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項目部應當做好現場防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程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工程項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項目部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及污染,應對施工現場四周連續設置圍擋。

      10、工程項目部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并應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12、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開工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公司、項目部、班組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第七條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1、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各類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2、工程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3、建筑工程施工場地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項目經理、班組長、作業人員三級負責制。

      4、以項目負責人為主的施工現場防火領導小組,要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各班組進行日檢查,防火安全員隨時檢查。

      5、每次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明確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責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記錄。對暫時無力整改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制定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計劃,并上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6、公司工程科及隱患排查整治小組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對隱患簽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應與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分開,各區之間應有一定的防火間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搭建其他臨時設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明火作業。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的設置:

      ㈠存放區宜設置在季風的上風方向,以盡量避免煙囪等火星隨風飄落。

      ㈡露天存放區,材料堆垛之間的防火間距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區與其他建筑、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11、施工現場、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周圍要經常清除垃圾、雜草、落葉等物,保持清潔。

      12、建筑材料存放區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作業人員宿舍、不準住人,不準非保管人員隨便進入,如確需設辦公室時,必須用防火墻隔開,防火墻上不得設門窗。

      13、除生活區及指定的吸煙處外,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4、電焊、氧焊、金屬切割及其他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15、車輛進入可燃材料堆放場地前,要經專人進行防火檢查,嚴防將火種帶入火災易發現場。

      16、有風(五級以上)天氣不準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風口明火作業。

      17、施工現場、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的用電線路必須分開。

      電線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電工專業證書)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和維修。

      18、露天的照明電燈應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裝不符合要求的電線,必須更換。

      19、禁止在施工現場生活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行做飯等明火作業。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負荷運轉。

      21、工程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線路定期檢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發現用電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并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22、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消防給水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供水。

      23、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區(作業人員集體宿舍、食堂)要配置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安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嚴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設備周邊一米內,嚴禁堆放雜物。

      24、消防器材、設備要建立檔案,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寒冷季節,要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網、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25、社管中心轄區所有的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內設置宿舍,經檢查發現不能及時整改的,一律強制實施清除,場院飼草存儲場所、電氣線路、職工群眾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須整改,葦板廠、換氣點易燃易爆單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閘停電、停止生產、營業,立即整改,直至復查合格。

      第八條 起重機械管理規定:

      1、新購置的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產權單位、產權人應辦理起重機械備案手續,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起重機械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

      2、自購起重機械的產權人應及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必須依法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

      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5、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及其地基承載力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和設計圖紙要求,項目部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設置起重機械基礎,基礎所使用的鋼筋、水泥等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測合格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會同監理單位、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對基礎的配筋等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做好隱蔽驗收記錄,并按規定留置標養及同條件試塊。

      6、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應與安裝、拆卸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單位人員共同勘察現場,對用電環境進行安全評估,起重機械安裝位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㈠塔機后臂與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離應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時不得覆蓋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頂周邊在基坑深度2倍距離范圍內,嚴禁設置起重機械。

      ㈢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滿足《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㈣處于低位的塔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的間距應大于2m,處于本位的塔機(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其垂直方向間距應大于2m。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前,應提前三天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安裝、拆卸,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使用單位必須向有資質的安拆單位索取相應安裝、拆卸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以及起重機械安拆專項方案。

      9、當多臺建筑起重機械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時,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應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10、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并應按程序進行調試合格,連接件及其防松防脫件嚴禁用其它代用品代替。

      11、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對安裝質量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書后,應當及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作業的安拆工、司機、信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項目部對其證件原件進行審查,并保存其證書復印件。

      13、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裝和使用。

      ㈠結構件上有可見裂紋和嚴重銹蝕的;

      ㈡主要受力構件存在塑性變形的;

      ㈢連接件存在嚴重磨損和塑性變形的;

      ㈣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的;

      ㈤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

      14、工程項目部應當自起重機械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到建筑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監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未辦理使用登記的起重機械不得使用。

      15、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對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司機不得疲勞作業,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6、起重機械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裝置等應進行經常性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應有記錄。當起重機械使用周期超過一年時,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6個月以上的,在復工前應重新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使用單位應對正在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每天對吊鉤、吊索和鋼絲繩等易損部件進行檢查,對各種安全保險裝置、限位裝置和防護裝置,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保養、校驗、檢修。

      18、下列情況,應對起重機械按有關標準的要求檢驗合格:

      ㈠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械,每二年進行一次;

      ㈡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在交付使用前;

      ㈢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㈣經過暴風、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損害的起重機械。

      第九條 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管理:

      1、凡需驗收的房建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鋼結構工程、農網改造、土地整理工程,項目部必須負責匯集、整理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包括竣工圖。

      2、各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必須加強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管理工作,認真落實責任制,保證及時、完整、準確、收集、整理、歸檔。

      3、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的填寫,必須清晰完整,字跡清楚,項目齊全,數據真實可靠,結論明確,簽字、蓋章齊全。

      4、工程項目部對資料員的工作及施工技術資料、質保資料進行全面檢查。

      5、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前,各分公司、工程處必須對工程施工技術資料進行內部自查,合格后由工程技術負責人簽證后,申報公司工程科復查。

      6、公司工程科在工程項目巡檢中,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資料是必檢的內容之一。

      7、單位工程竣工預檢前十天,項目部將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交于所屬分公司、工程處進行資料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公司工程科審核,工程科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申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8、工程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將竣工驗收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在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后十天內將整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整理、匯編、裝訂歸(存)檔,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歸檔,則從工程竣工驗收第26天開始,每逾期一天罰款50元。

      9、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無故不歸檔者,公司將不予返還該工程項目所扣留的履約保證金。

      10、歸檔的建設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資料是為本單位施工管理服務的重要文件,堅決禁止各單位將工程資料檔案外借私用。

      11、凡符合下列要求的竣工工程項目,各分公司必須向工司遞交一套完整、齊全、有效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原件資料,并包括施工竣工圖),由公司檔案室歸檔:

      1)水利水電工程:

      ⑴庫容1000萬m3以上或壩高40m以上的大壩;

      ⑵過閘流量≥100m3/秒的攔河閘;

      ⑶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的水電站;

      ⑷總裝機容量500kw以上的灌溉、排水泵站;

      ⑸洞徑>6m、長度>2000m的水工隧洞;

      ⑹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m3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 萬m3以上或巖基灌漿6萬m以上或防滲墻成墻4萬m2以上。

      ⑺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2)房屋建筑工程:

      ⑴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⑵高度25m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⑶單體建筑面積5000 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⑷單跨跨度15m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⑸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上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

      ⑴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共廣場工程;

      ⑵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

      ⑶城市燃氣工程或熱力工程;

      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12、凡不在上述要求內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由分公司各自保管歸檔,但要向公司檔案室送繳工程中標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工程質量評定表)原件各一份。

      13、各工程處所施工的各項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竣工圖必須送至工程科審核后,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14、“竣工圖”標志應有明顯的竣工圖字樣,并包括有編制單位、制圖人、審核人和編制日期等基本內容。

      ⑴竣工圖章應使用不易褪色的紅印泥,應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

      ⑵凡在施工中按圖施工沒有變更,在新的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標志后,可作為竣工圖;

      ⑶無大變更的,將修改內容如實改繪在藍圖上;

      ⑷凡結構形式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或者在一張圖紙上改變部分超過40%。以及修改后圖紙混亂、分辨不清的個別圖紙,則需要重新繪制;

      ⑸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10609.3-89)統一折疊成a4幅面(297mm×210mm),將圖標露在外面。

      15、編制竣工圖,必須采用不褪色的繪圖墨水,文字材料不得用復寫紙、圓珠筆和鉛筆等。

      16、竣工圖章尺寸為50mm×80mm。

      17、依據《施工技術資料的組成和收集》進行編制。

      18、工程技術資料書寫必須用碳素墨水,不得復寫,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紅色、純藍墨水、圓珠筆。

      19、分冊、卷的封面、封底的規格采用a4幅面(297mm×210mm),封面左側留2.5cm裝訂線,工程技術資料的裝訂,一律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法,要整齊、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20、資料員負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工程項目無資料員的,原則上誰施工,誰負責編制、整理、裝訂、歸檔該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

      第十條 工程質量服務承諾、工程回訪、保修規定:

      1、房屋建筑在保修期內,施工單位應提供服務承諾如下:

      ⑴熱情接待、認真處理用戶的投訴意見;

      ⑵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

      ⑶為用戶維修或更換不合格的產品。

      2、當用戶需提供服務時,由各生產經營單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負責接待,并填寫“用戶接待記錄”。

      3、為用戶維修或更換不合格產品,屋面漏水,煙道、抽氣孔道、風道不通,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松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內外墻面磚、油漆涂料等飾面脫落,門窗開啟不靈,衛生間、廚房地面泛水倒坡、積水,外墻漏水,陽臺積水,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⑴工程項目使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用戶提出產品維修或更換要求時,由各單位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質檢、管理人員負責把用戶要求記錄在“用戶接待記錄”中,并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核查情況,在用戶接待記錄中約定的時間內予以更換或維修。

      ⑵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各生產經營單位、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必須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⑶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需維修或更換的產品,由工程施工項目部進行維修更換,保修工作結束后由使用單位、戶主確認,維修人員填寫保修更換登記表,并由用戶簽證。

      4、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在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組織下,由工程項目經理、生產、技術、質量及有關方面人員組成回訪小組,必要時邀請科研人員參加,回訪時,由建設單位組織座談會,聽取各方面的使用意見,認真記錄存在的問題,并查看現場,落實情況,寫出回訪記錄或回訪紀要。

      5、保修期滿前的回訪,主要是保修期即將結束,提示建設單位注意建筑物和設備的維護和使用,并對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6、保修期內的維修完畢后,要在保修書的“保修記錄”欄內做好記錄,并經建設單位驗收簽字。

      7、做好回訪工作,重視解決用戶的質量投訴,對投訴的問題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分清責任,屬施工單位的原因,應無條件及時認真予以整修,盡量避免用戶的二次投訴。

      8、每年12月,由企業委托工程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服務承諾、工程回訪、保修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爭創“文明工地”,創建“優質工程”管理規定: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施工單位以及各工程項目班子成立“文明工地”活動領導小組,做到組織落實,制度健全,有人主管,各負其責。

      2、抓典促面,樣板引路。開展活動的過程中,首先抓好本單位的典型,對于好的典型,應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觀學習,推廣經驗,對于差典型,應令其停工整頓,引起震動,使其迅速整改治理。

      3、定期檢查,狠抓落實。“文明工地”活動的開展情況,各單位每月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檢查,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檢查,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活動大檢查,從而做到活動有人抓,檢查制度化。

      4、及時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對于評定為“樣板”的工地,要及時組織推廣經驗,組織學習觀摩,通報表彰、獎勵。

      5、各施工單位、項目部根據企業“建筑管理年”活動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必須爭創申報自治區、兵團、州級“文明工地”工程項目不得少于一項。

      6、各單位必須申報住宅工程、水利工程“天鵝杯”、“昆侖杯”、“天山杯”、“優質工程”不得少于一項,各單位做好組織指導工作,確保報杯創優工程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質量。

      7、各單位組織創建優質工程的工程建設項目,認真按“天山杯”、“昆侖杯”、“天鵝杯”申報范圍、條件、申報程序做好申報工作。

      8、創建優質工程的單位,必須按《建筑工程“天山杯”評選辦法》、《“昆侖杯”申報工作的通知》、《評選“天鵝杯”的通知》的申報資料及其要求選送申報資料。

      第十二條 工程產品質量目標:

      1、改建、擴建、新建的建設工程項目(房建)達到合格要求,一次性交驗合格率達到100%,全部工程不得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2、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其他工程竣工達到100%的驗收合格,或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優良率達到30%,工程質量不得發生重大事故。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目標:

      1、安全管理目標:死亡人數控制為零,重傷人數控制為零,輕傷事故率控制在5‰以內,單位所屬范圍內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2、火災管理目標:不發生火災事故,杜絕致人死亡、重傷的火災事故,重點消防單位、部位不發生一次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受災5戶以上的火災事故。

      3、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明確目標、進度、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問題,每次會議必須形成記錄,并認真落實。

      4、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教育培訓制度、檢查制度、會議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考核獎罰制度、信息上報制度、節假日值班制度、應急救援制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逐級簽訂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編制、機構、人員、職能,各工程項目配備專職安全、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6、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7、組織創建“文明工地”、“優質工程”活動,每單位必須申報“文明工地”、“優質工程”各一項。

      8、按照公司部署,認真開展建筑施工、水利、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理行動,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3次,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各項檢查工作不少于12次,建立健全隱患排查,一般隱患立即整改,做到責任“五個落實”。

      10、施工現場臨電、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起重機械、模板支拆必須符合安全規范要求,重點防火部位建立禁火區,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上安全警示標志清晰、規范,按規定配備和使用消防器材。

      11、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活動,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12、安委會、消防委將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及社管中心進行獨立的半年及年度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全公司。

      第十四條 質量、安全、消防工作獎罰管理規定:

      按公司發[2022] 4號《神宇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獎懲條例》執行。

      第3篇 福建省建設廳強化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一是認真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大力宣傳強制性條文,使廣大工程技術人員了解掌握強制性條文的內容;在實際工程中做到逐條貫徹落實,確保工程質量。

      二是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全面取締無企業資質的經銷著站點,整頓過多過濫的供應站點,堅決清除在燃氣管網上的違章占壓和亂搭亂建;及時更換老化的管網,消除完全隱患。嚴格實施燃氣企業資質管理;配合技術監督部門加強鋼瓶管理,堅決查處違規充裝廢舊鋼瓶和過期未檢鋼瓶。

      三是建立健全落實公交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公交車安全。各公交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強化路面監控,嚴禁公交車輛帶“病”上路和超速超載行駛;嚴禁易燃易爆品上車,嚴禁酒后、疲勞開發,無證駕車。

      四是強化風景名勝區和游樂設施安全管理,完善游樂設施操作規程,建立緊急救護制度。嚴禁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或超過使用期限的游樂設施投入使用。全面檢查風景名勝區內的旅游設施,消除安全隱患;在危險地段,設立安全標志。配備安全求援人員。

      五是開展危舊房安全大檢查。各地認真部署開展危舊房屋的安全大檢查。特別是重點檢查中小學校的危舊房,掛牌督辦,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是加強建筑裝修特別是住宅裝修的質量安全管理。加強裝飾裝修隊伍管理,建立和完善有關住宅裝修合同、保修、賠償、投訴等管理制度。開展建筑裝修市場大檢查,重點檢查裝修企業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的問題;檢查在裝修工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以及污染擾民等問題。

      第4篇 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對項目部的規定

      一、總則

      1. 為了滿足社會和企業不斷發展的需要,系統深入地完善工程項目的管理,以進一步提高企業整體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減少、規避工程風險,保障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規定

      2. 所有要簽訂的合同,工程部將按照國家、行業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合同內的商務條款(如付款方式、結算條款和罰款條列)進行制定,由工程部審查,審批后符合要求的報公司上級領導批準并簽訂合同。

      3. 合同簽訂后,項目負責人須與質安部簽訂安全責任書并執行公司相關工程項目管理規定、技術要求。

      4. 公司質安部負責對工程項目根據國家規范、公司管理要求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檢查內容見有關表格與規定。

      5.? 項目負責人在工程項目開工后3天內向工程部、質安部提交《項目管理人員通訊錄》及《相關單位信息表》(見附表1、2)一份。表中如實填寫有關人員的詳細信息和聯系方式,以便對工程情況的跟蹤管理和服務。

      6.? 在工程項目開工后一周內向工程部、質安部提交本工程項目的《勞動分包協議》、《施工人員花名冊》一份。

      7. 在工程項目開工后,項目負責人以電子郵件、傳真形式、公司oa系統向工程部提交《工程進度周報和月報》(見附表3)、《監理例會會議紀要》一份及能如實反映工程進度情況的現場照片,便于公司隨時掌握工程項目動態情況,并便于公司為工程項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質安部將對在建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勞務用工等情況檢查。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對檢查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與安全隱患,項目負責人應責令項目部施工人員按照質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時進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復,經復檢整改后的項目應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相關規范、標準。

      9. 參與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員的費用進入項目成本,由項目負責人承擔。

      三、工程保險管理規定

      由于工程項目具有復雜性、流動性、多樣性,因此建筑裝修施工復雜而且變數大,不安全因數多,特別是在生產高峰季節、高峰時間更易發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員流動分散、項目工期不固定,比較容易形成臨時觀念,從而存在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隱患。根據《建筑法》有關規定,公司要求項目負責人:

      1. 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工程項目施工人員購買建筑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若施工合同條款中要求購買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也必須購買;工程開工后15天內,項目負責人必須向公司提供已購買的保險單據原件。

      四、工程項目章管理規定

      1.工程合同簽定后,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項目負責人可申請項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提供并在公司備案,印章刻制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2. 項目負責人在領用項目部印章時,須填寫《項目部印章使用申請表》。3.? 工程竣工驗收并結算完畢后,項目負責人必須將領用的項目部印章歸還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注銷。4.公章保管不嚴而被偷蓋的,罰保管人200元,偷蓋印章造成損失的,罰偷蓋人400元,損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賠償,損失部分的80%由偷蓋人賠償,并追究偷蓋人責任。5.對私刻,偽造公司印章者,罰款10000元,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因公章管理不當,對公司造成榮譽或經濟損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員和當事人責任。

      五、工程進度款審批管理規定

      1.? 工程項目的工程款到帳后,由項目負責人填寫《資金審批表》,注明款項用途、金額,由工程部根據合約、工程進度的完成情況對可付額度進行審批,并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項目資金到款情況扣繳相應稅費后,報公司領導批準。

      2.? 對于未能及時向公司提交工程項目相關資料,導致公司無法了解工程進展情況的工程項目,工程部有權對工程進度款暫緩審批,待上述資料補齊后方可審批。

      3.? 對項目發生勞務、材料商投訴和經濟糾紛的,在問題解決前,工程部有權在進度款中扣除相應款項直至問題得到解決為止。

      第5篇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措施和獎罰條例

      一、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一)管理機構

      1、公司設立質安部,分公司設立質安科,其主要組織開展iso9002質量體系管理工作,組織督促各項目部的工程質量,貫徹落實公司的有關質量管理和各項管理措施,完成公司預定的年度創優目標,并對各項目部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和技術指導。

      2、項目部設立專職質安員,其主要組織各施工班組貫徹落實公司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和具體措施,組織班組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嚴格按施工規范、規定及設計要求施工,把好工程質量驗收關,杜絕不合格產品的產生,確保工程質量。

      (二)管理職責

      質安部職責:

      1、主要負責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以及分項工程的質量抽查和單位工程初驗。

      2、主要分部工程質量為:人防、基礎、主體、裝飾屋面驗收,關鍵分項工程為:地基驗槽、樁基,結構吊裝以及專業分項等。

      3、負責檢查各分公司項目部質量保證體系配備、運轉情況、質量管理人員到位情況。

      4、對工程質量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開出整改通知單,并做好跟蹤檢查,同時要做好書面檢查。

      5、執行公司制訂的《工程質量檢查處罰實施細則》,對在檢查中違反操作規程和存在質量隱患,要及時作出處罰決定。

      6、組織開展各種質量管理檢查活動,對創優工程要及時做好跟蹤、檢查和管理。

      7、負責本公司(上海)各工程項目的質量巡查和抽檢、檢驗,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分項工程應及時開具整改單,指令項目部組織人員整改,并做好跟蹤檢查工作。

      8、負責公司每季度組織的工程質安大檢查,并落實檢查中的不符合情況的驗收。

      分公司、項目部質量職責:

      1、負責分公司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2、按照公司下達的質量標準和目標要求、實施質量管理工作。

      3、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及質量目標要求訂立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保證措施。

      4、嚴格把好原材料進貨質量驗收關,特別對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須做到先復試后使用。

      5、遵守樣板引路制度,督促每個分項作業能制訂樣板,明確施工工藝和驗收要求,經有關部門的驗收認可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6、遵守施工掛牌制度,對完成的產品標明管理者,施工日期及檢驗結果。

      7、遵守成品保護制度,對完成的產品采取有效保護,保證產品免受質量損失惡化交付時的完整性。

      8、遵守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如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應立即向公司質安部報告事故情況,并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協助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9、對上級各部門檢查出來的質量問題,要組織人員積極整改,做好'三定'措施,并把整改情況用書面形式報檢查部門。

      10、負責各分項工程施工前的質量交底,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施工后的質量驗收。

      (三)檢驗流程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1、分項工程完成后,應在施工班組自檢、互檢的基礎上,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填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核定等級簽字。

      2、分部工程所含有的分項工程已全部完成后,由項目部施工員根據所含的分項工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填寫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上報公司質安部。質安部在收到質安科、項目部分部工程質量內部核驗申請表后,會同分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對該分部工程進行質量核查評定,符合要求后,在建設工程質量內部核驗申請表上核定質量等級,并簽字、蓋章。(附樣張)

      3、質安部接到項目部通知后,組織有關人員對地基驗槽、樁基、基礎、中間結構、結構吊裝、專業分項的質量進行質量檢查。符合要求后,即評定等級,并簽字、蓋章。

      4、項目部聯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表及質量證明單或裝飾工程中間驗收單簽字蓋章,并要求監理單位及時提供書面評估報告。

      5、項目部在建設工程質量內部核驗申請表、及質量驗收證明單,監理評估報告等資料手續辦理齊全后,可向受監質監站報驗。

      單位工程竣工核驗評定

      1、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分項工程已全部完成,由項目部填寫建設工程質量內部核驗申請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表的有關內容,但不評定結論。

      2、質安部在收到以上資料后,即組織有關人員(觀感評定三人以上)到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工程資料檢查,符合要求后,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核定后由項目經理簽字。

      3、項目部聯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在核驗申請表上簽字蓋章,并要求監理單位提供書面評估報告等所有資料方可向有關單位提出報驗。

      (四)管理要求

      1、根據總公司制訂的質量方針目標,各級質量管理部門要落實各項具體措施,分公司質安科每月組織一次質量檢查,平時實行督促檢查指導。并作出書面報告,但分公司的各級管理機構必須設立齊全有效。

      2、主要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項目部必須提前通知分公司質安科,未經質安科預驗評定,該工程質量評定表上不予蓋章,重新核驗合格后,方可上報。

      3、未經檢查評定分項工程質量等級,未達到合格要求,不準進入下道工程的施工。

      4、基礎未經質量監督站核驗達到合格標準的,不準進行回填土。

      5、基礎未經核驗,需繼續上部結構施工,須取得上級主管部門和質監站的同意。高層建筑有地下室(人防)的上部結構控制在2-3層完成前,基礎核驗必須完成,否則不得繼續結構施工。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有特殊要求除外。

      6、主體結構未經質監站核驗或核驗未達到合格標準,不準進行裝飾施工。

      7、未通過質監站進行裝飾工程中間驗收的平頂、隔斷不得封板,未通過質監中間驗收的玻璃幕墻結構,不得安裝框扇或玻璃。

      8、項目部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隱蔽工程驗收,由項目部質量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分公司質安科負責對隱蔽工程的抽查。

      9、單位工程質量核驗必須達到一次合格,凡達不到合格標準,不得向上級報驗。各項目部在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及時上報質安科,及公司質安部和技術部,由質安部會同技術有關部門提出方案進行整改。

      10、由分承包完成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核驗。納入公司正常的質量管理范圍和核驗程序,其技術資料、質量保證資料必須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11、項目部、質安科質量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進行工程質量的驗收、核定,認真按質監站頒發的各項'工程質量核驗要求'和'工程質量核驗標準化程序'檢查、驗收,核定工程質量等級,做好質監核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資料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iso9002標準和上級有關部門對施工技術資料的規定、要求,做好工程技術資料。

      2、各類資料必須真實及時反映,工程各階段的質量情況。

      3、各項目部都應落實專人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管理。

      4、各類表式應認真填寫,不留空格、無涂改,字跡清楚。

      5、各類資料的收集應與工程進度同步,對各種原材料要及時收集質量保證書、合格證。部分材料還須收集準用證,以及主材如鋼材、水泥等材料的試驗和化驗報告。

      6、各類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班組自檢、互檢記錄,由各級質量員技術員按實測結果,真實記錄填寫。嚴格杜絕后補、偽造的質量記錄。

      7、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前,項目部專職資料員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整理匯總全部工程資料,按標準分類裝訂成冊,以便質監站核查。

      8、竣工圖的編制須嚴格按公司iso9002標準和各地區城市建設檔案館關于竣工圖的編制要求認真如實地編制。

      9、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裝訂成冊的資料、竣工圖分別移交公司技術科和業主存檔。

      (六)回訪維修

      為貫徹落實各地區建筑業管理辦公室和質量監督部門有關對竣工住宅工程一年一次質量大檢查的要求,結合公司質量手冊程序的標準,特制定以下規定:

      1、項目部負責按保修合同規定進行日常維修工作。

      2、保修期內的日常維修回訪(住宅工程以第一戶居民入住日開始,其他工程以建設單位簽署竣工驗收證明交付鑰匙后開始)。

      3、項目部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即由專人負責對已進戶的用戶進行跟蹤回訪。對用戶提出的質量問題以最短時間內回訪落實,組織專業維修班子以最快速度進行維修,填寫好維修記錄,修理完畢后須由顧客(用戶)簽字驗收。

      4、保修期間對維修、回訪及用戶投訴中反映的質量問題,應作好記錄和分析,為創建'用戶滿意住宅工程'打下基礎。

      5、分公司質安科在年初制訂回訪計劃上,會期項目部開展回訪工作。回訪單送公司質安部保存。

      二、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認真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先管安全'原則。

      2、公司設置'質安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分公司設置質安科,在分公司主管領導下開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屬各項目部經理為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下設安全組,具體工作受分公司'質安科'督促指導。

      4、各管理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制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項目工程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二)工程開工前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設施

      1、項目工程開工前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專項方案,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相

      應的、有針對性和實用性的防范措施。

      2、項目工程開工前必須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設施到位,如食堂、廁所、宿舍、大門、圍墻必須達到公司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實施要求。

      3、鉆孔灌注樁基工程必須做到硬地皮施工,沉淀池和泥漿槽必須砌筑規范。

      4、工地必須做到圍檔封閉施工,設置公司統一的七牌二圖和安全警示標志。

      5、各項目工程正式開工前必須將上述內容的實施情況書面報告公司質安科備案,不具備條件的不準開工。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

      1、公司、分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和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2、項目部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三級安全教育后,新工人進場教育,方能進入施工現場,并做好安全知識測試記錄備案。

      3、特種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知識培訓和考核取得資格證書和上崗證書后方能上崗作業。

      4、項目工程的各班組必須開展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以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5、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第三年必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繼續教育,有利于重視安全生產管理。

      6、分公司質安科在工程施工前,向項目部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由項目工程師或項目技術員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四)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質安部對下屬項目部進行日常檢查,發現隱患簽發整改通知單,對存在重大隱患或整改不得力的項目部有權責令停工整改。

      2、公司質安部對下屬項目工程基礎、主體、裝飾階段三次檢查和大型機械設備、特種腳手架驗收必須到位,由項目部預查合格后上報質安部核查評語。

      3、分公司質安科組織各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對所有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并作出評價總結。

      4、各項目部必須制訂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每月三次,嚴格落實執行,并有記錄備案。

      (五)安保體系

      項目部必須有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策劃,落實好職能人員,配備足夠的資源,確保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

      (六)防臺防汛工作

      1、各分公司各項目部在臺風、雨季、汛季期必須把防臺、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防臺防汛領導小組。設立防臺、防汛聯絡電話,安排值班負責人員,組織搶災搶險隊伍,配備搶救災火器材,設置專用工具、倉庫等。

      2、各項目部必須將上述情況書面報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備案。

      (七)消防工作

      1、各項目工程部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工作條例'的規定,制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在施工現場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專管人員,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工地要組織業余消防隊,并開展有計劃的訓練,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項目工程部必須堅持做到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明火作業要安排監護人員和滅火措施。

      3、氧氣、乙炔瓶必須嚴格執行使用和儲存的規定。

      4、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要設立吸煙區域。

      5、油庫、油漆間、木工間和易燃易爆物品儲藏室必須設立專用倉庫,按規定設置和配備滅火器材,設立專人管理,要有醒目標志。

      (八)施工用電

      1、各項目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部頒發的《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施工。

      2、各項目部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和手持移動工具必須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3、各項目工程必須做到用電三相五線制和接地保護系統,電纜架空和電線架空敷設必須有絕緣綁扎,埋地電纜線必須設保護管。

      4、各項目部使用的電箱必須符合標準,移動拖箱做到一機、一閘、一箱。

      5、大型機械、塔吊、升降機、高層鋼管腳手架、井架必須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6、各項目工程施工用電必須建立檔案(用電組織設計、計算書、用電分布圖、檢查)。

      (九)大型施工機械

      1、各項目工程部必須抓好大型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賃的大型機械設備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2、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必須經過勞動局和建筑業測試部門的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定崗定員持證操作,同時做好例保檢修工作,不得帶病運轉,不得違章作業,設立資料管理。

      4、大型施工機械拆裝前,各項目工程部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好手續,同時必須有專項方案上報分公司質安科。

      (十)文明工作

      1、各項目部工程材料堆放必須歸檔堆放整齊,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良好。

      2、工地食堂必須清潔,設置消毒、滅蠅、防塵措施,做到二級沉淀方能排放污水,炊事員必須經過當地防疫部門體檢合格方能上崗。食堂必須配備冰箱,做到生熟分開,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樣登記,嚴禁向無證攤販購買飯菜。

      3、工地廁所必須隔距食堂30公尺,食堂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廁所保持水源沖洗,制定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高層建筑每隔二層設臨時便桶。

      4、茶水桶應上鎖,設立消毒盒,嚴禁飲用生水。

      5、有條件的工地應設醫務室,無條件的應配備急救醫藥箱,配備各類應急藥品。

      6、生活處應設立垃圾桶,垃圾桶要加蓋,生活垃圾要及時清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混堆。

      7、臨時宿舍必須做到通風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齊,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和保潔制度。

      (十一)工傷事故處理

      1、項目工程部一旦發生事故,所屬單位必須在4小時內報告公司質安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重大傷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上報,并同時上報工程所在地區的勞動局、公安和安監站等政府有關職能部門。

      2、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質安科赴現場進行調查,協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處理。

      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項目工程部必須配合公司質安科,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方便,同時要妥善處理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和善后工作。

      4、未盡事宜由公司質安部門負責處理,并上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備案。

      三、獎罰條例

      (一)經營管理獎罰辦法

      1、經營行為大檢查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表揚獎8000元,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評罰8000元。

      2、建設工程項目若先開工施工,后辦理合同簽訂和項目施工登記卡的,處以3000元罰款。

      3、開工前未辦理質監、安監、勞動局開工報告和建管所登記手續,每項處以5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補辦。

      4、未經批準,擅自分包部分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將分包工程發包給不符合工程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的,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6、未經許可,擅自與他人簽訂工程合同、分包合同處以5000元罰款。

      7、招用和聘用勞動力,沒有辦理《用工合同或協議》,責令其改正,并處以一個勞動力500元的罰款。

      8、無上崗證的施工人員,每人處以200元的罰款,并責令其培訓上崗。

      9、工地進場施工,未將詳細地址、郵編、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報公司辦公室、財務科的處以500元罰款。

      10、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后,未將工程交付單交公司經營科存檔的,處以項目部1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其限時上交。

      11、材料合同未通過經營部、科認可及蓋章的,處以合同價10%的罰款,并責令其限期補辦手續。

      (二)創優工程獎罰辦法

      1、上海市'白玉蘭'優質工程獎按10元/

      第6篇 鐵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監督工作和監督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規章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是指鐵道部及其受委托的鐵路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依法對鐵路建設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和現場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的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新建、改建鐵路工程建設,從事鐵路工程建設活動及實施對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鐵路建設責任主體是指參與鐵路建設活動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及參與鐵路建設活動的檢測、咨詢等機構。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質量安全行為,是指責任主體在鐵路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的活動。

      第六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鐵道部有關規定,根據鐵路行業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審核批準的設計文件等實施。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鐵道部建設管理司負責制訂鐵路建設工程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鐵道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監督總站)的具體業務實行領導。

      監督總站受鐵道部委托具體實施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依據鐵道部規定,在鐵路局所在地設區域監督站,在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設直屬監督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業務由監督總站直接管理。

      第八條 監督總站的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相關制度;

      2.負責鐵路行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管理,指導、檢查并考核監督站的工作;

      3.組織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掌握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動態,通報工程質量安全情況,上報工程質量安全信息,組織交流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4.參加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對監督站提交的鐵路大中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進行審查;

      5.負責收集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并向鐵道部報告,按規定組織或參與鐵路建設重大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

      6.負責受理有關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的人民來信、來電、來訪等舉報;

      7.負責組織監督人員培訓,核發監督人員證件;

      8.建立鐵路建設各責任主體質量安全不良行為檔案,并定期公布;

      9.按照委托權限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10.完成鐵道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區域監督站和直屬監督站(以下簡稱監督站)負責管轄區域內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監督站的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制訂監督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相關制度;

      2.對管轄區域內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報工程質量安全情況,上報工程質量安全信息,交流監督工作情況;

      3.參加鐵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出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

      4.及時向監督總站報告鐵路建設工程發生的質量安全事故,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

      5.組織人員培訓,管理聘用人員證件;

      6.受理有關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的人民來信、來電、來訪等舉報;

      7.按照委托權限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8.定期向監督總站報告工作;

      9.完成監督總站組織或指定的監督檢查等任務。

      第十條 監督站必須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1.崗位責任制;

      2.聘用監督人員管理制度;

      3.監督檢查制度;

      4.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報告制度;

      5.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6.工程質量安全問題舉報受理制度;

      7.委托監督檢測管理制度;

      8.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9.監督費使用管理制度;

      10.廉政工作制度;

      11.監督工作紀律及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監督站應配備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檢測儀器等設施,保證監督工作正常開展。

      第十二條 監督站不得以質量安全監督的名義,從事其他非監督業務工作。

      第三章 監督人員

      第十三條 監督站設站長、副站長兼總工程師,監督站站長由鐵路局建設管理處處長兼任的,設專職常務副站長主持監督站日常工作。

      監督站領導變動,在征求監督總站意見后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監督站站長、副站長從事鐵路建設相關工作不應少于10年,且必須具有鐵路工程系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副站長兼總工程師必須具有鐵路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

      第十五條 監督人員任職條件

      1.具有工程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連續從事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滿15年;

      2.從事鐵路建設相關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鐵路工程系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4.熟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5.經國家或鐵道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培訓并考試合格。

      第十六條 監督站除兼職站長外,其他監督人員必須是專職監督人員,其中線路、橋梁、隧道、四電、房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每專業不少于1人。

      第十七條 監督站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少量的監督人員。聘用的監督人員必須年齡不大于65周歲,身體健康,具有鐵路工程系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熟悉鐵路建設工程技術。

      聘用人員不得與被監督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行政隸屬或經濟利益關系,不得從被監督的鐵路公司或鐵路局的項目管理機構中聘用人員。

      監督站必須與聘用監督人員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以及其他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監督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不得少于兩人,應主動出示監督證件,依法履行相關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質量安全監督證管理:

      1.鐵道部統一頒發由鐵道部印制并加蓋證件專用章,以監督總站和監督站為單位統一編號的監督證;

      2.監督總站負責對鐵道部所發監督證進行年檢,未經年檢的監督證自動失效;

      3.監督人員調離監督工作崗位,由監督站負責收回監督證并交回監督總站注銷;

      4.監督人員填寫《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審批表》(附件1),經所在監督站、鐵路局審核合格,加蓋公章報監督總站,審查合格后頒發監督證。

      5.監督證遺失應及時向監督站和監督總站報告,并登報聲明作廢后,按有關規定補發;

      6.監督證不得轉借、涂改,違反規定的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聘用監督人員經監督站審核合格,并報監督總站批準后,由監督站核發鐵道部統一印制的臨時監督證。

      第二十條 監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調離監督機構:

      1.違反監督程序實施監督的;

      2.監督工作中存在嚴重錯誤,造成不良后果的;

      3.違反監督工作紀律,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4.不參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5.從事與監督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的;

      6.違背廉政建設規定的;

      7.其他不宜從事監督工作的情況。

      第四章 監督程序

      第二十一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從建設項目開工前辦理監督手續開始,至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結束。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在鐵路建設工程項目申報開工的同時,攜帶《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報表》(附件2)及以下相關資料,到監督站辦理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1.建設項目審批文件的復印件;

      2.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主要措施;

      3.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合同副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單位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已審核批準的設計文件目錄等。

      未按規定辦理監督手續的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第二十三條 監督站收到監督手續申報資料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規定的,下發《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書》(附件3)。

      需補充資料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發出《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補充資料通知單》(附件4)。

      第二十四條 監督站在《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書》下達的同時,編制《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計劃》(附件5),在規定的時間召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單位參加的監督會議,介紹監督程序、監督人員,宣讀監督計劃,公布監督工作紀律和舉報電話(要求在主要施工現場立牌公告或列入施工現場標識牌中)等。

      第二十五條 監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1.對參建各方的質量安全行為進行抽查;

      2.對參建各方的有關資料進行抽查;

      3.對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實體工程質量、現場施工安全情況進行抽查抽檢;

      4.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問題的投訴、舉報進行調查處理;

      5.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違法違規質量行為和質量問題、事故的調查核實,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托權限實施行政處罰。

      6.配合安全主管部門對施工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實行以抽查為主、例行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大中型建設項目的監督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存在的質量安全問題現場簽發《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現場處罰通知單》(附件6),并交付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當事人拒絕簽收的,監督人員應在通知單上注明。檢查結束后,以《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通知書》(附件7)的形式,將檢查情況通知建設單位,提出監督整改要求。

      第二十七條 監督站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問題臺帳,對發現的問題實行閉合管理;對要求整改的項目,適時安排復查。對要求臨時停工的項目或工點,應在停工整改完畢后進行復查,符合復工條件的,簽發《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復工通知單》(附件8)。

      第二十八條 國家主管部門或鐵道部組織驗收的鐵路建設項目,監督站向驗收委員會提交經監督總站審核后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附件9)。鐵道部委托鐵路管理機構組織驗收的鐵路建設項目,監督站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并向鐵道部提交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

      第二十九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推行信息化管理。各鐵路局(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應將監督站列入鐵路辦公信息系統。監督站要加強網絡的監督信息管理,按規定及時發布、更新、報送有關信息。

      第三十條 監督站應建立監督檔案管理制度,按鐵道部有關檔案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對監督檔案應及時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其真實、完整。監督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辦理監督注冊手續的相關資料及監督計劃;

      2.首次監督會議紀要;

      3.監督檢查記錄等資料;

      4.質量安全行為、實體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抽查檢測資料;

      5.質量安全不良行為記錄;

      6.質量安全問題、事故的處理和行政處罰等資料;

      7.質量安全問題舉報受理情況;

      8.質量安全監督信息或情況通報;

      9.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

      10.其他有關資料。

      第五章 質量檢測

      第三十一條 監督檢測是工程質量監督,以及對質量問題、事故或舉報進行分析的重要手段之一,監督單位應加強對監督檢測工作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監督總站負責制訂鐵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條件,定期選定并公布監督檢測機構名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監督檢測費用單價參考標準。

      第三十三條 監督檢測單位由監督站選擇,簽訂檢測合同。監督站不得設立檢測機構。嚴禁檢測機構以監督站名義出具檢測結果或結論。

      第三十四條 監督檢測費用小于招標規模規定的,應在監督總站公布的監督檢測機構名錄內選擇;達到國家規定招標規模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招標選擇檢測機構;因特殊情況需委托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應書面報監督總站同意。

      第三十五條 監督站選擇的檢測機構不得與被檢測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及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廠家、供應商等存在隸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發現檢測機構與其有聯系的,應立即終止合同,并追究相關監督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檢測機構對其出具的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凡出具虛假檢測結果的,一經發現將從監督檢測機構名錄刪除,并記入不良質量安全行為檔案。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監督費用

      第三十七條 各監督站應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監督費由各監督站按照規定收取,按規定在收取當日就地全額上繳中央國庫。

      第三十八條 監督站每年應按規定時間將次年監督費收支預算報鐵路局財務處審核,并抄報監督總站。

      監督站日常經費由所在鐵路局依據監督站支出情況和財政預算補助金額在成本支出預算中安排。設備、儀器、交通工具等必須按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進行采購管理。

      第三十九條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只能用于監督工作正常經費支出,如辦公、檢測、通訊(含監督人員移動通訊)、交通、培訓、會議,購置辦公設備、技術圖書、檢測儀器、交通工具、勞保用品,聘用監督人員聘金,以及監督工作需要且國家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定允許的其他支出項目。

      第四十條 監督人員工資、獎金、津補貼、差旅費、福利待遇及技術職稱、行政級別晉升等按所在鐵路局機關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以借用方式聘用監督人員費用由監督站參考當地水平自行確定,原則上由聘用監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負責發放,監督站與聘用監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定期清算。確需由監督站負責發放的,應在協議中明確委托發放事宜。沒有勞動(人事)關系單位的退休返聘人員,可由監督站負責發放。

      第四十一條 為保障監督人員現場人身安全,監督站可根據工作需要為監督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四十二條 監督站應積極配合物價、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對監督費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七章 處罰程序

      第四十三條 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規質量安全行為實施處罰。

      處罰一般由負責項目監督的監督站實施,也可由監督總站實施。

      第四十四條 監督工作適用的處罰措施主要包括:責令改正、通報、臨時停工、責令返工或限期拆除、警告、限制進入鐵路建設市場等。

      對單位或個人的同一個違規質量安全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處罰。

      第四十五條 參建單位或個人因違規質量安全行為受到處罰,其違規質量安全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規質量安全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參建單位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規質量安全行為的危害后果的;

      2.配合鐵道部或鐵路監督機構查處違規質量安全行為有積極表現并取得較好效果的;

      3.其他依法應予從輕或減輕處罰的。

      違規質量安全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處罰。

      第四十七條 參建單位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1.違規質量安全行為情節惡劣的;

      2.違規質量安全行為危害后果嚴重的;

      3.曾因相同違規質量安全行為被行政處罰的;

      4.隱匿、銷毀或偽造工程實物、資料、憑證等證據的;

      5.對舉報人、控告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6.拒絕或阻礙監督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7.在共同違規質量安全行為中起主導作用的;

      8.已發現自己的違規質量安全行為但仍使其繼續的;

      9.其他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的。

      第四十九條 監督人員詢問證人和當事人時應分別進行,并告知其作偽證的法律責任。在工程實物、資料、憑證等證據可能滅失或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先行封存。封存時應當制作《證據封存登記清單》,并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所封存的證據做出繼續封存或其他處理決定。

      第五十條 鐵路監督機構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當予以采納。不得因當事人有陳述或申辯行為而加重處罰。

      第五十一條 依照本辦法給予單處警告或責令改正、臨時停工處罰的,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簡易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宣布并送達。

      第五十二條 鐵道部依法對鐵路監督機構的監督執法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章 考 核

      第五十三條 監督總站每年度對監督站進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考核內容包括機構設置、制度管理、人員設備配置、證件管理、監督檔案、信息化管理、監督費管理以及監督工作開展情況等。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五十四條 監督總站每年組織一次'全路工程質量安全優秀監督工作者'評選。監督站依據考核辦法對監督人員實施考核。

      本人年度考核合格,所在監督站經監督總站考核優秀或合格,所監督的建設項目沒有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監督人員,方可參加優秀監督人員評選。

      第五十五條 監督站和監督人員考核辦法由監督總站起草報鐵道部批準后實施。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實施本辦法所采用的法律文書格式,由鐵道部統一制定。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由鐵道部建設管理司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鐵道部原發《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鐵建設〔2006〕147號)同時廢止。

      附件:1.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審批表

      2.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報表

      3.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書

      4.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補充資料通知書

      5.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計劃

      6.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現場處罰通知單

      7.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通知書

      8.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復工通知書

      9.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

      第7篇 房地產項目工程質量安全文明管理

      1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目標

      1.1工程質量管理目標

      (注:--應以量化指標說明,如有效投訴率等)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1.3 質量與安全管理獎罰措施

      例,僅供參考

      1)質量目標獎罰措施

      2棟多層住宅需達到區優質結構標準,否則罰款10萬元;單體工程質量達到市優質結構標準,則獎勵5萬元;單體工程被評為金牛獎,則獎勵10萬元。

      2)文明施工的目標處罰措施

      工程必須獲得區文明工地稱號,否則罰款10萬元;工程若獲得市級文明工地的稱號,則獎勵10萬元。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和監理每周對總包進行綜合評分。周得分低于70分,罰1000元。月平均得分低于70分,罰10000元。月平均得分高于90分,每月獎勵10000元。

      2質量與安全管理指導思想

      2.1優選隊伍,杜絕多層轉包

      1)選擇承包方時,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構成、管理組織架構是否適應我們的成本控制目標是有必要的。

      2)杜絕層層轉包是我們選擇承包商的重要指標。優選選擇高效、重信譽、管理組織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3)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個項目按專業分工、適當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廣泛進行社會資源的整合。

      4)每次投標的投標方應有足夠合格的數量,保證每次投標的競爭性是很有必要的。

      2.2強化過程監督

      1)承建商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級公司的支持等對工程質量影響很大。

      2)強調過程監管,加強對監理公司的管理,通過監理公司實施對承建商嚴格質量控制。

      3)重點監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體系是否足夠并有效運作,協調各方的關系,關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評價供方的表現。

      2.3利用監理的力量,強化質量及安全控制

      1)監理單位是現場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單位間協調的主要責任單位,并協助項目部進行成本控制,項目部依據監理合同(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書)、經批準的監理規劃、現行的法規和規范,對監理單位進行有效管理和監控是一項特別重要的工作,是保證項目管理正常進行的重要保證。

      2)現場工程師要經常與監理人員進行有效溝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盡快與項目部合拍。

      3)現場工程師要樹立監理單位的威信,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為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4溝通與支持

      1)溝通活動:與主要承建商,特別是其領導層建立正確的關系,工程應獲得其公司層面的支持。

      2)管理與技術支持:

      *設計交底;

      *施工節點與細部交底;

      *技術標準交底;

      *施工工藝交底;

      *施工組織與配合交底;

      *質量控制點交底;

      *樣板驗收交底。

      3)財務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冊資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資金壓力是很大的,同時妨礙工程承包方組織優秀的社會資源。我們應按合同(同時合同支付條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時支付。

      3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3.1 圖紙審查制度

      施工圖出圖前,由設計部組織,項目部配合,對施工圖紙進行詳細的審查,重點檢查其與設計指導書、設計任務書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銷售承諾的落實,對圖紙上出現的問題,形成審查文件,轉設計院修改后重新出圖。

      開工前,由項目部組織,總承包商、設計院、監理公司參加,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對設計圖紙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現錯誤的地方進行專項審查。

      3.1.1 建筑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房屋的開間、進深、層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的要求。

      2)建筑說明和裝修材料表是否有錯漏或交待不清。

      3)平面圖中分尺寸與總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間尺寸的標注及每間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關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軸線與柱子、墻體的關系尺寸;核查立面圖中每層標高、門窗位置與平面圖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圖中各層標高,特別是交叉層的標高以及交叉層的處理;立面圖中應標明門窗的標高;結構梁、柱、板的表示等。

      4)校對上電梯機房和上屋面的標高尺寸;上屋面處的平臺標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層面層標高,防止雨水倒泛;標準層以上電梯機房或屋面注意橫梁是否碰頭,標高要核準。

      5)樓梯踏步的高寬、平臺寬度不宜小于梯段寬度;封閉式剪刀樓梯兩面開門;如利用剪刀樓梯間作為排煙時,必須有對外的窗戶等。

      6)屋面上防水、隔熱、泛水等設計是否符合規范或《設計任務書》的要求要求。

      7)配合設備專業,必須在建筑圖上表示的開洞和預埋件是否有遺漏。尤其注意對空調留洞及冷凝水管的處理。

      8)門窗表中的數量、尺寸、型號必須與平面圖核對,有否遺漏或差錯。

      9)如有地下車庫,需注意汽車入庫道與自行車入庫道的不同,同時要設有避免雨水進庫的集水坑。

      10)外陽臺和衛生間的地坪比室內要低。

      11)屋頂避雷裝置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

      12)圖紙必須交待的節點有無遺漏。

      13)圖紙中采用的標準圖集,一律要注明標準圖集的型號。

      14)建筑節點作法是否與《現行建筑施工規范》中的規定有沖突。

      3.1.2結構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結構總說明(核對地質勘察報告),校對基礎部分的設計。

      2)復核各類結構的尺寸是否齊全,用料設計是否符合設計規范和抗震要求。

      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項分尺寸和外包總尺寸以及每層結構平面的標高。

      4)校對所有結構構件的設計鋼筋和構造鋼筋以及洞口加固鋼筋,主次梁交接處須加箍或吊筋,柱與墻、扶手與墻的聯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5)如有懸挑構件,懸挑構件的主筋應設置在上部;懸挑構件的端頭如有集中力時,懸挑主筋應下彎鉤住集中力作用構件的鋼筋。

      6)電梯井內埋件、牛腿、緩沖器及機房的喪計是否符合制造廠提供的電梯資料。

      7)各設備專業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鉤、平臺等是否表示無誤。

      8)樓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時,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與鋼筋的搭接。

      9)所有必須繪制的構件詳圖,節點詳圖以及特殊結構的詳圖有否遺漏。

      10)防潮層的設置,女兒墻的壓頂,磚砌陽臺欄桿轉角的小柱與壓頂等是否設計完善。

      11)構件尺寸、鋼筋用料、混凝土強度等級比計算需要值超過太多時,要提出合理化建議;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補。

      12)凡選用的標準構件,必須注明標準圖集的型號。

      13)避雷接地的設計是否符合構造及規范要求。

      3.1.3給排水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校對設計說明和材料明細表,是否有錯、漏。

      2)校對用戶提供的數據和設計供水總量是否符合規范。

      3)進水管的直徑應按最大用水量和揚程的高度進行設計,但要考慮人員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況。

      4)核對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臺數是否符合工藝和規范的要求。

      5)檢查各層平面布置圖,是否有遺漏,如衛生間和盥洗的龍頭除三件套外,應加設計洗衣機和淋浴器二個頭子。而廚房龍頭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過濾水的頭子。

      6)校對所有系統圖的管徑尺寸和標高。

      7)校對泵房間的設計和水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排水管的直徑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對排水管的直徑、尺寸、標高及坡度;排進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9)校對各層平面圖和排水系統圖,特別是位置、數量、管徑、標高是否符合規范。須設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10)凡有穿孔及預埋套管處都須在圖中表明。

      11)屋面排水斗的設計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12)注意變壓器室下面,是否須要設置隔油池。

      13)化糞池的型號和數量按排放量定。

      3.1.4 煤氣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煤氣設計量與實際使用及煤氣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間是否符合要求。

      2)煤氣管道是否設計到廚房及浴室。

      3)校對煤氣管道的平面圖和系統圖。

      4)對煤氣管道特殊要求的說明是否遺漏。

      5)設計應考慮煤氣加熱器的排氣管。

      3.1.5 強電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校對說明書與材料表,是否有遺漏或須補充。

      2)校對用戶總耗電量和設計總電量是否符合,并須所在區供電局批準。

      3)進戶線的方位應該離供電局距離最短的方向,節省用戶的電線、電纜。

      4)根據總的用電量是否要設配電間還是變電所應按規范進行設計。

      5)檢查每層分項的電表或配電箱的設計有否。

      6)動力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

      7)校對每戶需用電氣設備的布局(如照明、空調、電視)以及高標準裝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設計。

      8)校對所有平面圖的設計。

      9)校對高壓及低壓的配電系統圖。

      10)電纜溝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

      11)防雷系統的設計是否遺漏。

      12)對建筑所須開洞、預埋的都須在圖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標高和尺寸。

      3.1.6弱電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是否設總機房,根據電話門數而定。總機房必須木地板。

      2)進每戶的電話線除特殊要求外,每戶進一路線,設二~三個分線盒。

      3)衛生間應設置一電話分線盒。

      4)校對消防系統圖、電話系統圖、安防系統圖、有線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圖。

      3.2 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

      總承包商在開工前,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和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編制《項目質量計劃》,并上報項目部和監理公司。項目部協助監理公司審查其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選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總承包商進行修改。

      3.3 設備材料進場驗收制度

      對于工程中甲供材料、甲定乙購材料,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其規格、型號、施工工藝、節點處理、成品保護方式,并由相關部門進行封樣。

      不論是甲供材料設備、還是承包商供應的材料設備,進場時,都由總包按照國家規范、合同要求和樣板進行檢驗,影響結構和使用功能的,還要按照要求進行見證取樣試驗。

      未經檢驗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對檢驗不合格者,應將該設備材料做上標志,進行隔離,并盡快作退場處理。

      3.4 戰前培訓制度

      3.4.1戰前培訓對象

      戰前培訓是指在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之前,由項目部工程組內部組織的關于該項工程施工管理要點的培訓、學習制度。培訓由項目部的工程經理負責組織,整個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全體參加。

      需進行培訓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擋土支護工程、樁基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工程、砌體工程、建筑裝飾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樓地面工程、門窗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工程、樣板房及精裝修工程、室外環境及綠化工程、驗樓及入伙,以及其他有必要進行培訓的工程。

      3.4.2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為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始實施前一周。

      3.4.3培訓制度要求

      1)項目工程經理在培訓開始前三天知會負責講評的工程師做好講評的準備工作。該工程師必須認真熟悉圖紙,針對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流程,質量控制要點難點進行詳細的準備,以保證培訓工作能夠順利完成;

      2)培訓時首先由負責此次講評的現場工程師進行講評,講評的重點主要是該分項工程的施工流程和質量控制要點,難點,以及作為甲方的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把握的事項。還可以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講一下在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或質量控制中的一些優秀做法和寶貴心得;

      3)講評結束后,所有參會人員針對自己不懂的地方進行提問,負責講評的工程師應該給予詳細的解釋,務求使每位參會人員都能很好的理解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控制要點。特別是要讓負責其他分項的工程師也很好的理解該分項工程,使他們能夠更好的配合該分部分項工程工作的開展。對于該分項工程質量控制中的難點問題大家一起進行討論,最后拿出一個有效的控制手段;

      4)會議結束后整理成會議紀要(格式附后),由項目工程主管副總簽發;

      5)會議紀要每位參會的工程師都應仔細閱讀,務求在該分部分項工程實施之前消化吸收。

      3.5 樣板驗收制度

      3.1樣板驗收對象

      應作施工樣板的施工項目包括:支護錨桿、樁基工程(試樁)、鋼筋工程、砌體工程、抹灰工程、飾面磚粘貼工程、鋁合金窗安裝、木門安裝、欄桿工程、防水工程、保溫工程、電梯大堂裝修工程、油漆工程、轉換層施工,以及其他有必要作施工樣板的工程。

      對于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也要先做樣板,報監理公司及項目部,通過試驗和鑒定后,才可應用的工程上。

      3.2樣板驗收時間要求

      樣板驗收應在該項工程大面積施工前15天組織進行(特殊項目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提前),最遲提前一周完成。

      3.3樣板驗收工作程序

      1)項目工程經理負責項目各項樣板驗收組織工作,甲方工程管理人員、監理機構、承建單位協同實施。

      2)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前15天,由項目工程經理組織甲方工程管理人員、監理機構、施工單位,討論確定該項工程施工作業方法和施工工藝,明確質量要求,由施工單位組織作施工樣板。

      3)施工樣板完成后,由監理組織進行樣板驗收,甲方項目工程經理、工程師、監理機構項目總監及專業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業施工員、施工班組長參加。驗收首先由施工單位施工班組長和施工員介紹該樣板工程作業方法和施工工藝,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總結表述,然后參與驗收各方分析該樣板工程質量情況,并由甲方工程管理人員和監理工程師進一步講述該項工程施工工藝和質量控制要點,明確施工質量要求,同時闡述該項工程管理流程,最后由工程經理進行驗收總結。

      4)樣板驗收應形成驗收紀要,詳細記錄驗收過程,清晰表述該項工程施工工藝、控制要點、質量要求,驗收紀要由項目主管工程副總簽發,項目分管工程師應跟蹤保證紀要分發至施工班組,并跟蹤參與施工班組交底會議。

      3.6項目質量管理要點

      根據本工程項目的設計特點,結合工程管理要求,擬將以下項目部位作為本工程的管理要點,施工中應加強管理:

      例,僅供參考

      1)定位放線

      2)樁基施工

      3)鋁合金門窗安裝

      4)單元門、入戶門安裝

      5)欄桿扶手安裝

      6)地下室、屋面防水施工

      7)衛生間防水涂膜施工

      8)水暖電管線預留預埋

      9)配電箱、配電柜安裝

      10)室外配套工程

      11)會所鋼結構、玻璃幕墻工程

      12)會所泳池設備安裝工程

      13)會所中央空調安裝工程

      14)會所電梯安裝工程

      15)外墻裝飾工程

      16)外墻外保溫體系施工;

      17)內街鋪貼工程

      18)精裝修工程

      3.7技術方案先行制度

      總承包商和各分包商在施工前,應編制各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方案,并報監理公司和項目部審批,審批通過后,才能進行施工。未報施工方案的,一律不得施工。

      項目中擬審批的施工方案包括:(例,僅供參考,可作相應的補充或調整)

      1)施工組織設計

      2)測量方案

      3)雨季施工方案

      4)冬季施工方案

      5)樁基施工方案

      6)基坑支護施工方案

      7)地下防水施工方案

      8)混凝土施工方案

      9)鋼筋施工方案

      10)模板施工方案

      11)砌筑施工方案

      12)腳手架施工方案

      13)屋面工程施工方案

      14)裝修施工組織設計

      15)成品保護施工方案

      16)外墻外保溫施工方案

      17)設備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18)會所鋼結構施工方案

      19)會所玻璃幕墻施工方案

      3.8質量通病處理

      針對經常出現、易引起業主投訴的墻面開裂、廚廁間漏水、窗臺滲漏水、出頂間外墻墻面開裂,以及防水設計不合理、空調洞倒水、門窗質量問題、結構施工洞和施工縫留設不合理、以及在施工中暴露出的管理問題,由項目部組織、設計院、監理公司、承包商參加,召開專門的技術討論會,制定有效的措施,有條件的可以作樣板,以提高工程質量。

      3.9日常質量管理

      項目部協助監理公司,對承包商的日常施工進行管理,嚴格施工工藝和工作流程,對重要的部位和工藝進行旁站。

      每周監理例會,總承包商負責將上周的工程質量實施情況作總結匯報,就工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監理公司協助總承包商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杜絕在后續工程在類似問題重復出現。

      3.10設計協調問題

      對于在設計中應注意的問題,項目部配合設計部,以設計指導書的形式向有關設計單位提出要求,明確設計要求和節點做法,確保設計圖紙的深度和質量。

      3.11質量事故處理

      對嚴重的質量事故,由總承包商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并經監理公司和項目部認可后,進行處理。對經處理的部位,應重新檢查驗收。

      對于一般的質量事故,由總承包商按技術處理方案處理后,重新檢查驗收。

      3.12分戶驗收――把握竣工驗收最后防線

      工程完工驗收、分戶竣工驗收是最后防線,嚴格驗收,不放行任何不合格的產品,將從政府的抽樣驗收提高到100%的驗收。

      3.13入住前質量檢查和維修

      根據完工后內部檢查的流程和方法,項目部與物業公司一起,對主體空間尺寸、觀感質量、門窗質量等進行詳盡的檢查,并對廚房和衛生間做滲水試驗,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總承包商進行維修,確保業主入住交接的順利進行。

      3.13成品保護措施

      1)鋁合金門窗:

      運輸時應妥善捆扎,幢與幢之間用非金屬軟質材料隔墊開,吊裝時選擇牢靠固定的著力點,防止窗體互相磨損、擠壓、扭曲變形、損壞附件。

      進入施工現場后應在室內豎直排放,產品不能接觸地面,底部用枕木墊高10厘米,室內保持清潔、干燥、通風。

      禁止人員踩踏,不得在其上面安放腳手架,懸掛重物。

      在清潔時,保護膠紙要妥善剝離,注意不得劃傷,刮花表面。

      門窗在安裝過程中及驗收前,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不得污損。已安裝的門窗框洞口不得作為運料通道。

      嚴禁在門窗框上、扇上安裝腳手架、懸掛重物。外腳手架不得壓在門窗框上,并嚴禁瞪踩窗框、窗扇或窗撐。應防止利器劃傷門窗表面;防止電、焊花燒傷或燙傷面層。

      門窗框的上檻及兩側用膠帶紙、薄膜保護好,下檻用九夾板制成馬蹄形蓋板保護。

      在玻璃安裝后,應在玻璃上貼上保護膜,并貼上明顯提醒標志。

      2)入戶門:

      運輸時應放在托架上,并妥善捆扎,起吊時不得將抬杠插入框內抬運。

      進入施工現場后應進專門倉庫保存,豎直排放,產品不能接觸地面,底部用枕木墊高10厘米,室內保持清潔、干燥、通風。

      進入現場后安裝前應測量其對角線的長度和平平整度,并采用可靠的保護措施。

      對選用門洞口作運輸材料的出入口或進出頻繁的門洞口,應在門框邊加設防護板,以防碰傷撞壞框體;如果長期作上料口時應采取預留門洞開的方法,作后塞口。

      施工中嚴禁在門框上搭設腳手扳和懸掛重物。應防止利器劃傷門窗表面;防止電、焊花燒傷或燙傷面層。

      3)防水層

      基層砂漿必須進行養護,可用蓄水養護或用草包、紙袋覆蓋后澆水養護。養護期間必須保持覆蓋層材料濕潤并禁止閑人上層面踏踩火災說明繼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向,避免過早上人走動。

      已鋪貼的防水層,應及時采取措施保護,操作人員不得穿戴釘鞋作業。

      穿過地面、墻面等處的管道根部、地漏等不得碰損、變形,以免鋪好后更換。

      地漏、排水、變形縫等處應保持暢通,施工中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基層積水或污染而影響防水層的施工質量。

      4)涂料與油漆

      在涂刷涂料前,預先清理基層表面;涂料干燥前,應防止塵土污染和熱空氣的侵蝕。

      將門窗用風鉤或用木鍥固定,防止扇框粘結涂層,影響質量和美觀,同時防止門窗玻璃損壞。

      涂料施工完畢,尚未干燥前,設置標志牌,防止觸摸。

      5)地坪

      安裝施工有鐵爬梯或有鋼管等鐵制品等接觸地坪時,必須事先墊好麻袋或夾板,以防劃傷地面

      粉刷施工手推車運輸材料時,不得隨意碰磕地坪,同時粉刷時應在墻面附近的地坪上墊好夾板或麻袋,防止砂漿污染地坪。

      6)地磚

      急促砂漿尚未達到強度前,其他各種不得進入同一施工區操作。

      不得使用鐵制爬梯,以防破壞地磚

      其他各種施工時,應盡量避免尖利物品直接作用于瓷磚表面。

      施工時,人員應穿軟包底鞋,并不準其他人員走入;鋪設完畢以后,要做好圍檔,禁止人行;待砂漿達到設計強度后,上面覆蓋紙板后,方可允許人員行走,但仍需防止后道工序施工時有重物壓砸、拖拉。

      7)電梯

      電梯安裝完畢后內部及門框用夾板包裹,防止污染及損壞。

      調試運行后一般不作施工運輸用除特別需要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電梯在使用過程中派有證書的專人開啟,并定期進行保養。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點

      1)在工程施工前,項目部應組織學習國家安全法律和規章制度及地方性安全法律法規,對施工圖紙中影響施工安全的因素提出改進建議,以及對施工場地環境安全隱患提出糾正措施,并審查施工總平面圖中辦公室、宿舍、食堂、倉庫等臨時設施的布置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要求。

      2)項目部應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機械設備供應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審查各相關單位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情況。

      3)項目部要督促施工單位完善健全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證體系,要求施工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安全檢查人員。檢查項目經理、工長、安全檢查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4)項目部要審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應對臺風、雷暴、高溫、雨期等季節性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

      5)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要監督施工單位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每周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現場安全進行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表。

      6)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要對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進行專項工程安全控制技術措施審查,并對該專項工程的安全工作進行旁站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7)項目部應每月檢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生產考核、培訓記錄。

      8)監督承包單位按審定后的安全技術措施規定搭設安全防護設施、起重機械和施工電梯等。

      9)項目部應要求施工單位建立各種作業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施工單位施行情況。

      10)項目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對紅線區地下管網(水、電、氣)及紅線圍墻周界作好安全防護措施

      11)項目部專業工程師每月檢查承包單位三寶、四口、臨邊防護、安全用電情況,督促總包單位及時整理現場安全管理資料。

      12)項目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及防火管理制度,并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

      13)項目部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使用前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報審。施工時應按審定后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控制。。

      14)項目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盤前加強營銷售樓通道的安全管理、并于開盤前兩周對營銷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形成《看樓人員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營銷部。

      15)項目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制度及出入證管理制度。

      16)項目部在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跟蹤事故的處理結果。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并督促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2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4.2.1安全文明巡檢及周檢制度

      監理公司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巡視工作,檢查承包商現場各種材料是否按規定分類堆放整齊、臨時道路是否暢通清潔、各種設備標識是否完整準備、現場垃圾是否分類存于固定的垃圾站、基坑邊是否按規定作了安全防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得力、現場夜間照明是否足夠、易燃易爆品是否存放于專門的庫房內。對于發現的問題,要求承包商在規定期限內整改,整改后報監理公司進行復查。

      監理公司對場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以周報形式報送項目部;每月底組織一次對進場施工單位的檢查、評比工作。

      4.2.2安區文明月檢制度

      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狀況每月例行大檢查一次,由監理單位組織,項目部及各施工單位參加。

      *檢查依據包括:

      (1)國家、地方相關文明施工和安全檢查的規范、規定;

      (2)施工單位申報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工程設計文件。

      *檢查內容包括:

      (1)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情況;

      (2)施工單位安全自檢記錄和文件資料管理情況;

      (3)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技術交底和會議紀要;

      (4)上月檢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

      *檢查方法:

      (1)現場實物檢查;

      (2)相關資料抽查。

      *檢查結論

      (1)檢查結果現場開會講評;

      (2)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項目部負責監督監理、施工單位落實;

      (3)形成檢查記錄表(統一采用監理規范表格)及會議紀要備案。

      第8篇 鐵路路基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成本控制探討

      1. 路基質量目標要求

      1、路基應具有足夠的整體穩定性

      路基是直接在地面上填筑或挖去一部分地面建成的。路基修建后,改變了原地面的天然平衡狀態。在工程地質不良的地區,修建路基可能加劇原地面的不平衡狀態,從而導致路基發生各種破壞現象。因此,為防止路基結構在行車荷載及自然因素作用下發生整體失穩,發生不允許的變形或破壞,必須因地制宜采取一定的措施來保證路基整體結構的穩定性。

      2、路基應具有足夠的強度

      路基的強度是指在行車荷載作用下,路基抵抗變形與破壞的能力。因為行車荷載及路基路面的自重使路基下部和地基產生一定的變形,較大的變形會影響鐵路的使用品質。尤其是不均勻沉降,降低路基平整度,直接影響著路基的沉降。為保證路基在外力作用下,不致產生超過允許范圍的變形,要求路基應具有足夠的強度。

      3、路基應確保排水通暢

      路基施工應自始至終都要確保排水通暢。路基施工前,應首先設置臨時排水系統;施工期間應多檢查排水設施,避免水浸泡路基。施工完成后,永久排水必須保持通暢。

      4、上、下邊坡穩定美觀

      上邊坡防護應首先確保安全、耐久。同時應注意施工質量的內實外美。下邊坡防護的型式較多,在確保施工內在質量的同時,應高度重視工程外觀質量。

      2. 路基質量控制要點

      1、最常用的方法:換填。換填的方法最大有效處理深度為3m。采用人工或機械挖出路堤以下的軟土,換填高強度的粘性土、砂、碎石、片石、卵石等透水性材料。換填的深度根據地基承載力的要求而定。

      2、拋石換填。在有軟水或者彈簧土以及有積水的路段填石頭,填石的高度以露出要處理的路段原有土層或者積水的高度為宜。在填石過程中要用重型設備邊填邊碾壓,完成后觀察縫隙比較寬和大的地段,再用卵石填滿進行碾壓,直至填滿縫隙。最后檢查是否有反彈現象。

      3、盲溝。是在要處理的路段根據處理的路段的長度,在橫向或縱向挖盲溝,盲溝通常用滲水性大孔隙填料或片石砌筑而成。也可以填入不同級配的石塊起到排水的功能。盲溝的出水口要與排水溝連接,以便把路基中的水排水路基。

      4、排水砂墊層。是在路堤底部鋪設一層砂層,作用是在軟土頂面增加一個排水面,隨著在填土的過程中荷載逐漸的增加,促使軟土地基排水固結滲出的水就可以從砂墊層中排走。為確保砂墊層能通暢排水,要采用滲水性良好的材料。砂墊層的厚度一般為0.6m-1m。為了確保砂墊層的滲水作用,在砂墊層上填一層粘性土封住不讓水往上返,在路基兩側設排水溝,砂墊層滲出的水通過排水溝排出路基;又或者在砂墊層中增加橫向的滲水管,滲水管長度為必須延伸到路基兩側的排水溝,并且要用一定的橫向坡度,滲水管的高度略高于排水溝的高度(避免水倒流)。

      3、路基填筑、攤鋪、碾壓要點

      (1)填筑時必須根據設計斷面水平分層填筑和壓實。分層最大松鋪厚度應根據試驗確定,且不應超過30cm;分層最小壓實厚度不小于10cm。

      (2)填筑時,應從最低處起分層填筑,逐層壓實;當原地面縱坡大于12%或橫坡陡于1:5時,應按設計要求挖臺階,或設置坡度向內并大于4%、寬度大于2m的臺階。

      (3)性質不同的填料應分段填筑,同一水平層路基的全寬應采用同一種填料,不得混填。每種填料的填筑層壓實后的連續厚度應不小50cm。

      (4)填筑分幾個作業段施工時,接頭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則先填路段應按1:1坡度分層填筑,每層碾壓至邊緣,逐層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時,再把交界面逐層挖成不小于3m的臺階,分層填筑碾壓;如能交替填筑,則應分層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3m。

      (5)路基每層填筑嚴格執行“劃格上土、掛線施工”。

      (6)準備直徑3cm、長150cm紅白相間(25cm刻度)的花桿,在邊線位置每隔20m插一根,依據花桿上的刻度連續掛好線繩,線繩應繃緊,作為機械平整時的依據,保證平整度和松鋪厚度。

      (7)運輸車按要求卸料后,先用推土機粗平,對含水量進行檢查,不合格要灑水或翻拌晾曬,合格后用平地機精平;檢查松鋪厚度、平整度,符合要求后方可碾壓。

      (8)先穩壓,后振動碾壓,碾壓時壓路機遵循從路邊向路中、從低側向高側的原則;壓路機的碾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km/h,錯輪寬度對振動壓路機不得小于壓實輪的1/3,對三輪壓路機不得小于后輪的1/2。

      4、路基安全管理

      (1)機械操作安全措施。車輛駕駛員及各類機械操作人員均需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安全管理部門定期對駕駛員、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及操作機械。

      (2)施工人員安全保證措施。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安全帽,施工人員立足本分,嚴禁動用不屬本職工作范圍的機械。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或進行機械操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

      (3)施工用電安全保證措施。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操作人員都必須符合﹤﹤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施工現場一切用電設備的安裝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所規定的要求進行。現場施工用電原則執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的“三級”保護措施。施工現場的配電箱至少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器。

      5、路基成本控制

      (1)路基成本控制的必要性。在路基工程項目中,由于路基工程項目利潤日益透明,可獲取的利潤更是低薄,于是很多施工單位還存在只顧眼前利益的現象,對成本與質量、進度關系,局部成本與總體成本、短期成本與長期成本三種成本管理關系理解不當。項目因為盲于追求降低成本開支、加快進度,導致質量合格率增加,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增加了成本,最終影響利潤指標。

      (2)成本管理意識淡薄。由于受國家影響,很多施工企業總是拿國企自欺欺人,總以為項目虧損,最后還是由國家買單的想法嚴重。施工項目進場前沒有深入查市場環境,和同類沒有比較,對項目所需物資的市場價格了解不夠,對價格隨著市場變化發生的一些變化沒有足夠的應付能力,結果在無形中使成本增加,成本管理也缺少整體規劃。

      (3)加強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階段的成本管理。項目部根據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對施工方法施工順序、施工組織、機械設備選擇、技術措施等分析,并依據成本管理的制度,選出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且制定勞動定額、材料消耗定額和技術組織措施的節約計劃。在優化的施工方案指導下,編制出具體的成本計劃。加強物資計劃的管理,改善采購模式,做到貨比三家。竣工階段一定要干凈利落地完成掃尾工作,要精細安排,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把竣工掃尾工作時間縮短到最低限度。

      第9篇 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細則

      為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達標,使工程建設上一個新臺階,發包人有權對施工中常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進行獎懲。

      序號出現的問題處罰
      一、工程質量條列
      1無質保體系或質保體系運轉不正常罰款200元
      2五大員證不齊全或無上崗證、或不實行管理責任罰款100-200元
      3無崗位責任制、無質量承諾罰款100-200元
      4無施工方案、無技術交底、無隱蔽記錄(或隱蔽記錄無簽字)罰款200元
      5不自檢、不按程序報驗、不按規范要求進行工序驗收與交接罰款500元
      6不按圖或變更聯系單施工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7先施工,后補變更聯系單,不及時辦理設計變更或變更手續不齊罰款200元
      8發現圖紙錯誤,不提請設計解答,按錯誤圖紙施工罰款100-300元
      9施工材料無合格證或質量低劣罰款2000元
      10砂、石粒徑或含泥量超標,使用時未徹底沖洗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1水泥、鋼材、焊接接頭、防水材料未經報驗送檢(特別是水泥安定性檢查),而直接用于施工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2鋼筋上有浮漿、油污、老銹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3焊條焊制與母材不相匹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4加氣塊、灰砂磚、預制板、鋁合金窗(門)、水電材料、煙道等未經報驗、檢查,目測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15隱蔽工程未經甲方及監理檢查和簽證,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違反罰款500元以上
      16鋼筋規格、數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17鋼筋焊接不符合要求一處罰款1000元
      18鋼筋搭接位置錯誤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19鋼筋保護層未按規范設置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20鋼筋錨固、搭接長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一處罰款500元
      21施工縫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錯誤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22砼、砂漿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規定制作試塊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23砼、砂漿試塊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罰款500-1000元
      24砼振搗不密實、構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現澆時)罰款100-300元
      25砼漏筋、孔洞、縮頸、爛根或嚴重跑模一處罰款500元
      26對砼缺陷擅自修補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7模板安裝后不自檢、不報驗罰款100-200元
      28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縫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設計要求罰款100-200元
      29模板支撐不牢、底層撐桿無墊塊或不平整、下撓、扭曲等罰款200-500元
      30砼脫模、無拆模手續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1干磚上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2砌塊砂漿飽滿度不夠,砌筑方法錯誤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3加氣塊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罰款100-200元
      34構件軸線、標高、樓層層高誤差超過規范要求、或控制嚴重失誤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5樓層面、廚廁面與室內樓面標高差控制失誤罰款1000元
      36同一高程處、預制板面與現澆板面不在同一標高上罰款100-200元
      37安裝預制板時不座漿罰款100-200元
      38預制板縫澆灌不符合要求,縫寬不足、不密實,未按要求施工罰款100-200元
      39承重柱、構造柱主筋位移,梁柱節點加密箍間距較大,超規范超設計要求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40構造柱上端未與結構相連,同一柱上用不同型號的兩種鋼筋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1分布筋不彎鉤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2柱端、梁底、板底夾渣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43任意打鑿砼結構構件,任意修補砼缺陷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4屋面、廚廁、外墻滲水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45屋面、廚廁不做灌水試驗單項罰款500元
      46墻面(尤其是外墻)粉刷不平整,線條不平直(圓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勻等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47外墻膩子刷劣質白水泥發現一次罰款100-500元
      48外墻膩子灰完畢后不報驗罰款300元
      49地坪養護時間不夠、空鼓、開裂、起砂一處罰款100-200元
      50內墻陰陽角、墻與地坪交角不順直一處罰款100元
      51無斷水線條,斷水線處理較差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52陽臺欄桿、女兒墻壓頂外坡的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53陽臺、露臺坡向不合理,有積水現象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54金屬欄桿用劣質扁鋼、方鋼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5鋁合金窗等制作安裝不合理,成品保護不夠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56門窗洞口留置縫隙過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開始安裝門窗(如鋁合金門窗、分戶門、單元門等)罰款100-200元
      57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58給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墻距離不合適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59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當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60室內埋在樓地面里的給水管,未用紅油漆標明管子走向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61水平長度大于300的電表、水箱洞口未作鋼筋砼過梁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62接線盒、開關盒安裝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63資料與工程不同步、缺省嚴重罰款100-200元
      64工程質量較差,竣工驗收時,返工及整改現象嚴重罰款500-2000元
      二、工程進度條例
      65沒有編制詳細的工作計劃(總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或計劃與實際不符發生一次罰款300元
      66例會布置的工作不完成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三、安全生產條例
      67無專職安全員、或安全員無證上崗罰款100-200元
      68無安全責任制或制度不健全罰款100-200元
      69對工作人員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識差罰款100元
      70無安全牌,或安全牌數量、種類不足,或掛設不符合要求罰款100元
      7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發現一人罰款200元
      72安全棚、安全網、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發現一處罰款100-300元
      73“三寶四口五臨邊”無防護措施發現一處罰款100-300元
      74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75吊籃吊人或超載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6吊籃無限位器、保險卡、停靠裝置、安全門、短繩裝置等發現一處罰款100-500元
      77吊籃未與結構相連、或連接不規范發現一處罰款100-300元
      78吊籃操作人員無上崗證、或擅自脫崗、或違規操作發現一處罰款200-500元
      79吊籃單繩起吊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80打架斗毆不聽勸阻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81施工用電未實行“三相五線制”罰款200-500元
      82機械傳動裝置未加防護罩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83電路未作三級配電二級保罰款100-500元
      84閘刀內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85配電箱不合要求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86電線架設不合要求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87漏電保護器、閘刀、臨時電桿等部件不符合要求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88腳手架立桿間距過大、節點設置不規范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89無剪刀撐或數量偏少、斜桿搭接不規范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90無落地桿或拋桿、或其數量不足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
      91腳手架未超過施工作業面或超出高度不夠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92架子工人數不足或其素質較差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93跳板數量不足、或有翅頭板、或其質量較差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94無安全資料或其不合要求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95存在安全隱患或整改不及時發現一次罰款100-500元
      96發生安全事故罰款1000-3000元
      97安全生產專項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條例
      98不重視文明施工,或領導不力,或工作無起色罰款200-500元
      99室內隨處大便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00衛生值日期內公共廁所未清掃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01材料占道、材料堆放無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場清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
      102施工現場未按施工圖布置或布置不規范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103場地道路入口無硬化,場地、道路積水或不能保持衛生罰款100-200元
      104無專用洗石子場地罰款100-200元
      105排水溝、沉淀池不規范或不經常清洗罰款100元
      106圍墻污跡斑斑或搭設不符要求,標語不美觀、字跡不清楚罰款100-200元
      107廁所、食堂、辦公室、宿舍等不衛生或設施不配套罰款100-200元
      108無衛生值日或值日人員失職罰款100-200元
      五、綜合管理條例
      109現場主要負責人擅自離崗查出一次罰款500-1000元
      110綜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罰款500-2000元
      111不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管理罰款500-5000元以上
      112甲方項目部提出的問題多次未解決罰款500-1000元以上
      113工程建設管理水平較低罰款100-200元以上
      114工作中有明顯失誤,造成較壞結果和影響罰款500-1000元以上
      115例會遲到一次罰款100元
      116未參加例會一次罰款200元
      117亂搭接電線罰款100元以上
      118不與分包單位密切配合罰款100元以上
      119提出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罰款500元以上
      120停工整改罰款2000元以上

      一、實施方法說明:

      1、罰款由甲方委托監理工程師執行,甲方監督其合理性。大量罰款由甲方、監理工程師共同商議執行,并通報甲方工程部負責人、監理總監審定;

      2、每次處罰憑處罰通知單(施工單位簽字認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財務部從施工單位工程款中扣除;若問題確實存在,而施工單位拒簽,由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現場代表共同簽字并注明“施工單位拒簽”,該項問題予以雙倍處罰;

      3、罰金全部用于質量獎勵,如有少量結余用于工程驗收招待費;

      4、所有獎罰每月公布一次;

      5、獎罰原則:以鼓勵先進為主,重點鞭策落后;

      6、處罰采取先警告,再次例會批評,若第三次仍出現類似問題方才罰款。重大問題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二、獎懲目的:

      獎懲細則只是一種管理手段,其目的是為了使整個工程及各施工單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絕安全隱患、確保工程質量,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圖紙、規范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第10篇 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指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 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

      第五條 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 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 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 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 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 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 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 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 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 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 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 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 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 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 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 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 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第11篇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條例范文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見者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七條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一條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工具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義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義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11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發布,自2004年2月1日起實施)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設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定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做它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時,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哪個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布分項工程編至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房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能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明。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壞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棄、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單位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該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該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隊伍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器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人員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有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12篇 建筑工程質量檢驗安全管理規范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30題)

      1 最早提出質量管理的國家是( )

      a.英國 b.日本c.美國d.德國

      2質量管理體系是指“在質量方面指揮和控制()的管理體系”。

      a團隊b企業 c組織d集體

      3地基基礎設計、基坑支護及降水方案、地基驗槽,都以( )為依據。

      a 相鄰建筑物 b地質勘查資料

      c工程附近管線和其他公共設施 d相鄰構筑物

      4土方開挖時應遵循( )的原則。

      a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b支撐開槽,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c開槽支撐,先挖后撐,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d支撐開槽,先挖后撐,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5混凝土灌注樁鋼筋籠檢驗的主控項目有( )

      a鋼筋材質檢驗 b主筋間距和鋼筋籠長度

      c箍筋間距 d鋼筋籠直徑

      6鋼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做()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a尺寸規格 b表面光潔度c力學性能d局部外觀

      7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并應在底層混凝土()之前將上一層混凝土澆筑完畢。

      a初凝 b終凝 c離析d泌水

      8 當發現鋼筋()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a沾污 b外觀質量不合格 c嚴重銹蝕d焊接性能不良

      9 下列不屬于隱蔽工程的有( )。

      a鋼筋工程 b模板工程c樁基工程d預埋管道工程

      10 國家規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的安全事故。

      a 10人以上 b 20人以上c 30人以上d 50人以上

      【第1 頁 共 4 頁】

      11砌體灰縫砂漿應密實飽滿,磚墻水平灰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得低于()%。

      a70 b80c90 d100

      12鋪設保溫層的基層應()

      a潤濕 b干燥 c打毛d鋪砂墊層

      13人造大理石()用于室外裝飾。

      a應 b宜c不宜 d不得

      14 ()是指預知人類在生產和生活各個領域存在的固有的或潛在的危險,并且為消除這些危險所采取的各種方法、手段和行動的總稱。

      a建筑 b質量c造價 d安全

      15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方向上操作。

      a同一垂直 b同一橫面c垂直半徑外 d不同垂直

      得分

      閱卷人

      二、………………………………………………………………(分)

      二 多項選擇題:(每題3分,共30題)

      1 有關質量的內涵,以下說法正確的為( )。

      a 對質量的要求是靜態的

      b 產品的特性分為固有的和賦予的,前者才是質量的內容

      c 對特性的要求分為明確要求和隱含要求,滿足兩者才能評為質量好

      d 特性可以是定性的和定量的

      2 屬于質量管理的八項原則的是()。

      a 以領導為關注焦點 b全員參與c過程方法d間斷地改進

      3 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應遵循以下原則()。

      a堅持質量第一、用戶至上 b以人為核心

      c以預防為主d 領導決策

      4 現場進行質量檢查的方法有()

      a目測法 b實測法 c試驗法d監測法

      5 檢驗批的質量應按()驗收。

      a一般項目 b主要項目c次要項目d主控項目

      6 不能加入灰土地基的材料有()

      a 凍土 b水泥c膨脹土 d石灰

      7 涂料防水層應采用( )。

      a反應型 b高分子防水卷材 c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水泥基、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

      8 混凝土構件的施工縫的留設位置正確的是()

      a、柱應留置在基礎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無梁樓蓋柱帽的下面

      b、和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20~30mm處

      c、單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長邊任何位置

      d、有主次梁的樓板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間1/3范圍內

      【第2頁 共 4 頁】

      9混凝土運輸車在運輸過程中攪拌的目的是避免產生()等現象。

      a分離 b泌水 c砂漿流失 d終凝

      10施工現場作業“三寶”是指()

      a安全帽b安全帶c防護欄d安全網

      三 判斷題(每題1分,共15題)

      1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經施工單位分析情況后,可繼續施工。()

      2施工現場只要有設計圖紙作為依據就足夠。()

      3粉煤灰的燒失量越大,有機質含量越多。()

      4檢驗批驗收時,要求檢驗批資料準確完整后,方能對其開展驗收。()

      5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合格率不小于90%即可。()

      6 對有抗震設防要求的框架結構,其縱向受力鋼筋的強度應滿足規范要求。()

      7如果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商應該提供混凝土各類技術指標,按批量出具出廠合格證。()

      8現澆混凝土結構待強度達到一定程度拆模后,應及時對混凝土缺陷自行處理。()

      9倒置式屋面應采用吸水率大、長期浸水不腐爛的保溫材料。()

      10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1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作為質量控制的監控主體,對工程質量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12工程開工前,對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等測量控制點,建設單位應進行復核。()

      13鋼筋加工機械須經試運轉,調試正常后,才能正常使用。()

      14安全生產教育的對象不包括工程項目經理。()

      15交叉施工作業上部施工單位應為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得分

      閱卷人

      四、………………………………………………………………(分)

      四 案例(25分)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施工技術的進步,現代工程建設呈現出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技術復雜程度高等特點。近年來,出現了大量建筑規模較大的單體工程和具有綜合使用功能的綜合性建筑物,幾萬平方米的建筑比比皆是,十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也不少。由于這些工程的建設周期較長,工程建設中可能會出現建設資金不足、部分工程停緩建、已建成部分提前建成使用等情況,再加之對規模特別火的工程一次驗收也不方便等。因此標準規定,可將此類工程劃分為若干個子單位工程進行驗收。同時考慮到建筑物內部設施也越來越多樣化,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專業來劃分分部工程已不適應當前的要求,因此,為了更加科學地評價

      【第3 頁共 4頁】

      工程質量和驗收,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內容和系統劃分為若干個子分部工程;每個子分部工程中包括若干個分項工程;每個分項工程中包含若干個檢驗批,檢驗批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最小單位。

      【問題】

      1.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主要通過哪幾個層次的驗收(5分)

      2.各層次的質量驗收記錄由誰填寫由誰組織哪些人員進行驗收(10分)

      3.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什么規定來確定是否驗收(10分)

      命題教師夏艷華教研室主任簽字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議(十二篇)

      第一部分:質量安全管理經驗介紹一、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和施工質量保證體系1、搶抓“雙基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基礎管理達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障。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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