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確保安全護衛工作符合規定要求,防止轄區內發生火災、盜竊、故意破壞、損害等情況,保障所管轄物業區域內的人身財產安全。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各高層樓宇、住宅區、寫字樓、商場等物業治安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安保部全面負責對公司管轄范圍內各管理處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
3.2管理處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4.0 程序
4.1 安保服務工作要求
4.1.1安保部負責公司管轄范圍內治安防范指導工作,并負責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
4.1.2管理處管轄區域內存在的安全保衛工作隱患及發生的安全保衛工作事故應及時上報安保部,在安保部指導下及時整改、妥善處理。
4.1.3安保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針對管理處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積極制定預防措施,協助并督促管理處執行。
4.2 治安工作人防管理
4.2.1物業治安工作實行封閉式管理。護衛人員24小時值班,并做好治安巡邏、來訪登記、車輛管理及搬出物品的管理控制等治安防范工作。
4.2.2根據不同物業的特點和要求設置大堂崗、巡邏崗、道口崗、車庫崗等崗位,工作程序與標準詳見《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4.3 治安工作技防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負責督促有關方面在管理轄區內建立并完善電視監控系統、重點部位的防盜報警系統及消防報警系統。
4.3.2安保部負責為管理處配置充足的對講機及其他治安工作所需的器材等。
4.3.3管理處的消防監控中心應設專人值班,實現24小時監控,并填寫相關記錄。
4.3.4值班人員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巡邏人員前往查看、驗證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4.3.5接到驗查通知后,驗證人員應迅速攜帶相關工具、器材到達現場驗證事件因果,按照《安全保衛管理手冊》有關規定排除情況,并做好記錄。
4.4 消防安全工作
4.4.1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要求、標準詳見《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0引用文件與記錄
wi/b《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第2篇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確保安全護衛工作符合規定要求,防止轄區內發生火災、盜竊、故意破壞、損害等情況,保障所管轄物業區域內的人身財產安全。
2. 0范圍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各高層樓宇、住宅區、寫字樓、商場等物業治安管理工作。
3. 0職責3.1安保部全面負責對公司管轄范圍內各管理處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
3. 2管理處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4.0 程序
4.1 安保服務工作要求
4.1.1安保部負責公司管轄范圍內治安防范指導工作,并負責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
4.1.2管理處管轄區域內存在的安全保衛工作隱患及發生的安全保衛工作事故應及時上報安保部,在安保部指導下及時整改、妥善處理。
4.1.3安保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針對管理處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積極制定預防措施,協助并督促管理處執行。
4.2 治安工作人防管理
4.2.1 物業治安工作實行封閉式管理。
護衛人員24小時值班,并做好治安巡邏、來訪登記、車輛管理及搬出物品的管理控制等治安防范工作。
4.2.2 根據不同物業的特點和要求設置大堂崗、巡邏崗、道口崗、車庫崗等崗位,工作程序與標準詳見《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4.3 治安工作技防管理
4.3.1 工程管理部負責督促有關方面在管理轄區內建立并完善電視監控系統、重點部位的防盜報警系統及消防報警系統。
4.3.2 安保部負責為管理處配置充足的對講機及其他治安工作所需的器材等。
4.3.3 管理處的消防監控中心應設專人值班,實現24小時監控,并填寫相關記錄。
4.3.4 值班人員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巡邏人員前往查看、驗證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4.3.5 接到驗查通知后,驗證人員應迅速攜帶相關工具、器材到達現場驗證事件因果,按照《安全保衛管理手冊》有關規定排除情況,并做好記錄。
4.4 消防安全工作
4.4.1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要求、標準詳見《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0引用文件與記錄wi/b《安全保衛管理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