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民營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伴隨著改革開放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我國民營企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尤其是近幾年來,個體私營企業如雨后春筍,方興未艾。民營企業的發展也反映出許多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據統計,近年來發生在民營企業的火災、爆炸事故占火災總數的30%左右,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時有發生。
本文將通過問卷調查和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情況,了解當前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的現狀及其存在問題的原因,并結合國家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實際消防工作中解決問題的對策進行分析研究,就如何做好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些探討。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在經濟結構中民營經濟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已直接影響到縣域的經濟發展和群眾的經濟收入,加強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是民營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事關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研究,給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建議,以促進民營企業健康快速的發展。
關鍵詞:民營企業 問題 對策 消防安全
云南省地處中國西南邊陲,國土面積39.41萬平方千米,轄區人口4700多萬人。據初步核算,2008年全省實現生產總值5700.10億元,全省一般預算收入完成613.63億元,一般預算支出完成1470.70億元。云南是一個高原山區省份,近幾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全省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加強,投資環境逐步改善,民營企業得到迅猛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為深化改革和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作出了貢獻,但是與此同時,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問題也非常嚴峻。由于企業自身經濟實力的限制以及企業主缺乏對消防安全的認識,特別是僥幸心理嚴重,不能正確處理好效益與安全關系等問題,致使各種致災因素增多,消防安全面臨嚴峻挑戰。據統計,僅去年,全省就組織檢查組5340個,檢查單位 79700個(次),發現火災隱患48600條,因此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狀況不容樂觀。
一、民營企業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
1、重效益、輕安全現象普遍存在。
近幾年,隨著云南省地方經濟的發展,民營企業數量增長迅速,除了少數規模較大的企業外,企業管理的模式仍帶有濃厚的家族管理色彩。企業主缺乏現代管理理念,因而對消防安全管理與企業經濟效益密切相連、相輔相成的關系認識不足,尚未認識到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不可分割、無法替代的組成部分。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以致特大火災和群死群傷事故在民營企業中頻頻發生。如2023年3月云南會澤者海鎮農貿市場里的一家百貨商品批發部起火,造成三人重傷一人輕傷,后經過調查就屬于“三合一”場所,上下兩層商鋪既是批發辦公又是燒火做飯,商鋪老板全家4人還在里面住宿,里面商品堆放雜亂無章,起火時下層門被商品阻隔,無法逃生,人員迫使從二樓上往下跳,才造成這起嚴重的事故。
2、企業法人消防意識淡薄,安全責任制僅掛在墻上。
民營企業往往過于片面地追求經濟效益,忽視與企業正常運轉密切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企業管理者缺乏應有的消法法制意識,對《消防法》和消防法規知識了解不多,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殘缺不全,執行具有較大的隨意性,使得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處于管理無據可依,出事無章可循的境地。許多企業“一把手”還沒有擔當起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一問三不知,遇有上級檢查,往往拉出什么生產主任、保衛科長招架應付,對企業消防器材和人員的配備則能省就省,不能省也省,導致企業消防組織不健全,消防器材配備不到位。在調查中,許多企業主都有“消防安全防不勝防,買了保險不用再防”的錯誤思想,覺得花錢買消防器材不如買保險來得方便,這些錯誤思想直接導致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在民營企業中難以落。有的企業為了應付檢查成立的以員工為主體的消防組織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之類的宣傳標語,多數是擺設,難以真正發揮作用。
3、廠房、建筑工程等設施存在嚴重火災隱患。
主要表現在:一是民營企業自身經濟勢力的限制,在企業發展初期,往往盡量減少投資,導致大多數企業起點較低,基礎較差,從而使企業的消防工作在起步階段就沒有和生產、經營等環節同步考慮,在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工藝流程等方面未按國家標準進行消防設計、施工,也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砍掉消防設施,致使建筑消防安全得不到保證;二是民營企業很多是家庭作坊,經過發展壯大而成,民房改建廠房比較多,這樣導致建筑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設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隱患;三是部分民營企業車間、倉庫合二為一,沒有防火分隔,導致疏散通道堵塞,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連片燃燒的局面;四是消防水源缺乏,由于市政配套設施發展滯后,很大一部分民營企業缺乏消防水源,一旦發生火災就會造成無水撲救的局面,如2008年云南會澤者海磷化有限公司著火,附近就沒有消防水源,給火災撲救帶來了難度。
4、企業消防管理人員素質低下,缺乏專業消防知識。
民營企業為求得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在生產、管理成本上追求最小化,在企業管理和人員配備上往往一個人身兼數職,導致消防管理有人負責,但無人落實。企業管理者往往只重視防盜、防破壞、防員工傷亡等顯性安全問題,而忽視最重要的防火這一隱性安全問題。員工多數是流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上崗前基本未經過安全培訓,根本不知道本單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不懂得工藝流程,不熟悉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往往因違章操作造成火災事故。而事故發生后,他們不會使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確的逃生方法,以致小火釀成大災。如2023年出的福建長樂拉丁酒吧,消費者在里面燃放煙花,酒吧工作人員沒有及時制止導致其引起火災,起火后在消防隊趕到前這段時間,酒吧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正確使用相關滅火器材自救,最終,釀成了幾十人死傷的慘劇。
5、消防部門管理的承載量與企業大量增加的趨勢不對稱。
由于市場經濟內在的動力,民營企業一直處于較快增長的狀態,涉及行業領域繁多,且規模大小不一。最為顯著的是民營企業以公眾聚集場所為主要的投資方向。此類場所的大量增加,在現有監督部門警力沒有增加的前提下,帶來了監督管理空前的壓力,如曲靖會澤全縣有21個鄉鎮90多萬人,民營企業近200多家,另外還有近40家公眾聚集場所和大量在建、待建項目,而一個縣消防大隊只有5個消防監督管理干部。很顯然,這種狀況造成的兩個層面問題:一是公安消防監督部到位。民營企業點多面廣,較為分散且規模曾參差不齊,消防機構難以監督管理,且由于消防監督人員少、任務重,對這類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部能全部到位,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也不能有效開展,這樣容易造成失控漏管。二是監督檢查任務繁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安消防部門疲于應付,不深不細的工作狀況。重監督、輕指導,重處罰、輕服務的現象在民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中較為普遍,以致削弱了監督檢查的工作效率。
隨著民營企業的發展,上述消防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而企業自身又存在很多原因,沒有及時整改,給社會很多方面帶來了負面影響。
二、民營企業消防安全問題存在的原因
民營企業在企業性質、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利益分配及職工心態等方面與國有、集體企業有較大的區別,這些方面的區別決定了兩者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差異。目前民營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問題,雖與消防機構警力不足、監督檢查跟不上又一定的關系,但主要還是民營企業自身因素決定的。
1、民營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快速發展但消防規劃滯后。
地方為了富強,一般都是先引資、建企業,后規劃或者無規劃,各項社會保障措施和制約機制落后于經濟發展水平,消防規劃滯后于企業的建設發展;另外,企業動態性強,企業往往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隨意新建、改建、擴建、和改變建筑物的性質,而這些企業只有想辦理房屋產權才會主動申報消防審核和驗收,這樣就會導致火災隱患的出現。
2、消防監督力量相對企業數量的增長出現弱化。
近年來,民營企業的數量在不斷增加,而且符合重點單位標準的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消防監督人員的數量卻沒有增加,這樣就導致了消防監督力量形成了負增長。目前按照現在的消防監督規定重點企業是一年抽查一次,以前是每季度抽查一次,也就是說現在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重點企業的監督頻率是降低了,另一方面消防監督人數長期不變,人員年年更迭,導致地區消防情況不熟悉,漏管失控的現象頻頻出現。
3、企業消防安全和培訓教育普及率低。
現在的民營企業主對消防安全不夠重視,不愿意在消防安全上過多的投入。我們在對大量的鄉鎮企業的消防監督和調研過程當中發現,很多企業主認為,消防安全工作只要配備滅火器就行了,防火分區、防火間距、建筑物耐火等這些概念都沒有得到認識,更談不上重視了。
4、審批門檻高導致企業自我申報檢查意識薄弱。
近年來,政府部門在簡化審批程序、提高服務質量方面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消防審批過于強調建筑用地的合法性、設計圖紙的規范化、設計施工資質的等級化和消防設施的一步到位。而新生的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完全自主,投入后急于產出的心情迫切,不知申報規定、躲避或拖延申報情況增多,為先天性火災隱患埋下了禍根。此外,一些廠房出租單位向承租方承諾一旦有關部門要求辦理有關手續,由其負責,也延誤了一些申報項目。
5、企業法制觀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識不強。
長時間從事消防工作發現,多數民營企業主缺乏應有的法制意識,對《消防法》和消防法規了解不多,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殘缺不全,執行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致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處于無據可依、無章可循的狀態。如曲靖市民營企業各類建筑工程中近10%未經消防審核,近15%的工程項目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少數工程項目未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有的甚至擅自降低標準,致使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在源頭上得不到保證。
三、做好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對策。
1、認真完善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民營企業要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認真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范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2、引導企業消防規模化、正規化。
政府要抓住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有利時機,加快工業園區規劃,將那些散、小的企業搬遷到工業園區,引導企業規模化、正規化。同時要規范園區建設,在進行規劃時,政府要積極協調好計委、城建、公安、土地、勞動、供水、供電等部門的關系。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必須將消防安全納入規劃,步入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同時,要加強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加強工程監督,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從而在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3、提高業主消防安全意識,加大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
消防安全對于民營企業的安全生產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消防監督執法要建立社會消防技術培訓中心,通過消防站對外開放,舉辦消防競賽、消防演習等形式,加大對企業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力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規,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充分發揮社會綜合力量。
民營企業數量較多、分布零散且隨著經濟發展還在不斷增加,使消防部門的管理難度也越來越大,要使消防管理能夠適應民營企業的發展,必須大力推進消防社會化。現在本縣各鄉鎮派出所和消防警務都已經建立,公安消防部門不易管到的民營企業可逐步轉交給當地派出所和社區消防警務負責管理,這樣可以實現力量轉化,使警務力量前移,在緩解消防部門警力不足的同時,也加大了對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減少民營企業消防監督執法中的“盲區”和“死角”。
5、確保消防安全資金的投入,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
民營企業可以借鑒中央企業要建立長期持續投入機制,保證足夠的安全投入的要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設施管理費用,形成企業消防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據企業生產發展和新開發項目的情況,按年度生產量和效益來確定提取安全費用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實施辦法》,在企業和企業所屬單位予以實施。安全經費要列入企業年度預算,確保消防安全實施所需資金的投入。
6、有效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激勵機制。
消防部門要與企業進行聯動機制,共同建立有效的員工激勵制度,企業給予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成績突出者進行物質獎勵,消防部門給予精神獎勵,并把兩方面列入企業員工年終績效考核,有利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有利于形成“人人關心、個個參與”的良好氛圍,同時,嚴格落實獎勵措施,著實讓員工看得見,摸得著,從被動到主動,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對消防工作毫不懈怠。另一方面,消防人員在檢查中態度要認真,內容要全面,工作要細致,檢查要深入,程序要到位,重點查找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安全規程不達標的員工及違章員工實行教育和處罰并重的方法,切實將消防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2008年5月,曲靖市會澤縣一家修理廠切割機濺起火花飛到油漆桶里,導致油漆桶燃燒,員工迅速用滅火器對其撲滅,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做了匯報,避免了小火釀成大災的后果,事后公司對該員工給予了200元的物質獎勵。
總之,民營企業在發展,民營企業的消防工作更有待加強,民營企業只有不斷強化消防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員工消防素質,把消費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中來,向管理要效益,同時,消防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站在維護穩定,促進改革開放的政治高度,以崇高的使命感、緊迫感,采取多種措施開展消防工作,加強對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促使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地方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做好保駕護航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