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公司門衛管理制度
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加強工作責任心,堅持進出施工現場的登記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
2、要求外來人員出示表明身份或聯系工作的有效證件,做到文明執勤,并做好登記手續,有據可查。
3、檢查物資車輛進出情況并記錄,無正當手續一切材料禁止出門,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責任。
4、晚上人員進出應出示工地“出入證”或“工種牌”,對無理取鬧者,要給予阻止,規勸無效當事人后果自負。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間外出人員應在十點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況門衛有權不予開門。
6、對新工人或分包班組、車輛(新來駕駛員)、新來班組發放“職工須知”并做好發放登記手續,否則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門衛處貼一份。
7、加強夜間工地保衛工作,防止施工現場材料設備被破壞或被盜竊,發現情況馬上采取相應措施,夜間值班禁止無故休息,否則相應賠償損失。
8、做好門衛保衛工作,防止外來人員不經登記進入工地而發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進入工地(施工區)的外來者,必須在門衛領取安全帽并正確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