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貿易公司晉升管理制度
南昌中脈貿易有限公司
贛中脈人字2005第(42)號文
晉升管理制度
為了體現晉升的公平、公正性,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則,特對公司的晉升作以下規范:
一、獲取晉升資格的標準:
1、活動部員工晉升到活動部主管:
①、人事手續辦全的正式員工;
②、平均銷量達2萬元/月;
③、綜合素質較好,有激情,在部門能起帶頭作用,有較強的團隊精神、凝聚力強;
④、有創新意識,有較強的管理能力,思維敏捷,對企業忠誠;
⑤、帶了3名以上的新員工,并且新員工平均月銷售1萬元以上;
⑥、參加了儲備干部的培訓并考核合格;
2、活動部主管晉升到活動部經理:
①、一切能以大局出發,以公司的利益為重,能和公司其它部門緊密配合;
②、部門員工穩定,人員流失率較低(平均流失率在8%以內);
③、部門人均銷量達1.5萬元以上;
④、在任主管期間至少為公司培養3名以上基層管理干部,或儲備干部;
⑤、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勇于創新,綜合能力強,對公司忠誠;
3、后勤人員的晉升:
①、工作認真負責、愛崗敬業,服務意識強,服務態度好;
②、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團隊意識強;
③、擔任了部門較為重要的工作,工作能力突出;
④、對公司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對公司的忠誠度高;
二、晉升考核:
晉升考核是指對符合晉升資格標準的人員在他晉升之前總部人力資源部對他任職進行一個全面的考核,具體流程如下:
1、符合晉升資格標準的人員必須填寫《員工晉升審批表》,依次審批,任何領導無權給員工口頭承諾;
2、總部人力資源部收到《員工晉升審批表》之后會派專人對當事人進行考核,考核后進行匯總,其結果會在三天之內反饋到當地人事經理手中;
3、如考核過關總部人力資源部將在一個星期之內把《人事任免令》及《薪資核定表》傳至當事人所在的分公司;
4、所有晉升人員都有1-3個月的試用期,總部人力資源部在下發《人事任免令》時會注明。
5、在試用期間,底薪按晉升后高于原底薪部份減半加原底薪發放,轉正后按核定崗位發放底薪,獎金按晉升后崗位的規定發放。
6、在試用期到期時總部人力資源部將再次對當事人進行考核,此次考核有以下幾種結果:
①、正試任命(考核過關);
②、延長試用期(考核不過關);
③、在現有基礎上下降一級(考核不過關);
④、完全不符合主管的要求,直接降為員工(考核不過關);
對于以上幾種情況總部人力資源部都會出據書面通知及《薪資核定表》,所有分公司必須按照薪資核定表上的薪資給當事人造表,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當事人的工資。
三、在職考核:
在職考核是指定期地對在職主級以上管理干部進行考核,在職考核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項:
1、作為當事人以后晉升的重要依據;
2、調動(是指綜合能力較強,但與公司其它部門協調不太好);
3、繼續留在本崗位工作(與部門員工及其它部門磨合得較好,比較適合此崗位);
4、降職(是指通過一段時間發現當事人綜合能力較差,與公司其它部門協調也不好,不適合此崗位);
總部人力資源部會以半年為一個周期對現有的主管干部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結果,對主管進行重新任命。
任何人晉升必須通過以上手續,如有未按此程序就晉升者,總部人力資源部將不承認此人的任資資格,總部只給當事人發放晉升前的工資待遇,其差額部分由當地分公司總經理及人事經理共同承擔。
本制度從2005-7-1日生效執行,自本制度執行起以前的相關制度視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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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