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工資支付管理制度
某公司工資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 原則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 職責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檢查或審核《員工異動審批表》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 薪酬構成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
第五條 工資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第六條 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周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第七條 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 津貼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 獎金公司設置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 福利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 月薪制
第一十一條 月薪制的釋義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周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一十二條 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一十三條 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鶞使べY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一十四條 月基準工資標準月基準工資標準是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一十五條 績效工資基數釋義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一十六條 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實施考核后,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系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一十七條 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公司對通過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一十八條 學徒工的薪酬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一十九條 實習生的薪酬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四章 獎金
第二十條 獎金的種類公司設置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第二十一條 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范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范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范圍內員工在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準可以調整倍數。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系數。公司績效分數與公司年度績效獎系數對應表:司績效≥105<105分數≥100<100≥95<95≥90<90≥85<85≥80<80≥75<75≥70<70≥60<60公司年度績效獎系數1.21.11.0510.950.90.80.650.5
三、獎金分配
1、根據各部門的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一次分配,把總額分配至各部門
2、各部門根據員工個人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門獎金分配給員工。
第二十二條 超額利潤提成獎
一、獎勵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金額度:按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約定的比例計提。
三、獎金分配獎金的分配比例為:公司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可控制在總額的25%以內,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年薪制人員)、主管的平均數應分別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員工平均數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內。公司在進行第一次分配時應視部門績效的實現情況做適當的比例增減。
第二十三條 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二十四條 公司為員工設置提供帶薪假、防寒降溫費、免費工作餐、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交通和通訊補貼、健康體檢、新婚賀禮、女員工節日慰問、重疾與亡故慰問等福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二十五條 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資、獎金用現金支付,由公司統
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
二、福利禮金、禮品的付給可以用現金或實物。
第二十六條 工資核算
一、日基礎工資=月基礎工資÷25.17
二、小時基礎工資=日基礎工資÷8
三、加班工資公司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1、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加班工資=小時基礎工資×加班小時數;
2、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2;
3、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礎工資×缺勤天數。
(二)、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五、統一使用公司制定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
六、填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說明
1、應發款項=基礎月薪+基礎提成工資+應發績效工資+福利(現金支付部分)+崗位津貼+加班費+路救補帖+其他應付款;
2、個人所得稅計稅額=應發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
3、個人所得稅,按計稅額和相關稅率計算。
4、應扣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個人所得稅+住宿費+其他扣款;
5、實發金額=應發款項(合計應發)-應扣合計。
第二十七條 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包括基礎提成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基礎工資后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按本條 第一款規定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二十八條 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二十九條 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公司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由公司人力資源專員依據《考勤匯總表》《個人月度績效匯總表》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轉財務部復核,報總裁批準后,由財務部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
第三十條 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 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三十一條 薪酬支付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