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制度
1、安全科負責對駕駛人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2、廣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定期分發各種宣傳材料等方式進行安全宣傳工作,其中黑板報每月更換一次、安全宣傳材料根據不同季節和安全生產情況隨時制發。
3、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于兩次,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授課,授課內容:法律法規、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駕駛理論、駕駛技能,參加人員:客運公司的全體營運駕駛人。
4、組織學習:
一、學習內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集中整治、專項治理、各項安全活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安全領導小組每三個月學習一次,主要目的是通過學習吃透精神,部署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活動、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經驗教訓。
三、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學習一次,將安全領導小組的學習內容,通過學習融會貫通,根據學習內容和要求,設置成多種方式。如黑板報、宣傳欄、現場宣傳咨詢等形式貫徹下去。
四、每月15、16日召開駕駛人教育培訓,組織駕駛人和承租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內容,引導駕駛人積極參與各項安全活動。
五、通過宣傳貫徹安全生產制度,使全體員工學習安全知識、自覺糾正不規范行為成為了習慣和風氣。
第2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 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客運站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宗旨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事故這一總體目標,促進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廣東省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形勢,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實施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達到遏止事故,安全生產,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為依據,實行黨、政、工、團、婦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1.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再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5、本制度適用于全站的各職能部門。
2.安全管理機構
2.l、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黨、政、工、團、婦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方位管理的網絡,對安全生產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
2.2、安全管理職能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設立安全(技術)科,專職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技術)科成員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3.1.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各時期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劃、計劃并貫徹落實。
3.1.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并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3.1.3、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監督檢查,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宏觀管理。負責審議和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切重大決策、方案、制度和獎悠措施,對本單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地處理事故責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3.1.5、宣傳安全生產、勞動防護、治安消防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3.1.6、每月召開一次小組成員會議,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練7個應急預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2) 惡劣天氣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應急預案;
(3)防控疫情應急預案;
(4)旅客疏散應急預案;
(5)道路緊急運應急預案;
(6)突發公其事件應急預案;
(7)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
3.1.8、發事故后,站長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客運站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職責
3.2.1、傳達、貫徹、執行和組織學習上級各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協助安全主管站長工作,制定有關內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節假曰的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3.2.3、具體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收集有關安全信息,向領導提供安全管理決策的依據和建議,并根據安全生產的存在問題和隱患,提出有效的預防整改措施。
3.2.4、處理站場及道路上發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剖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2.5、協助各部門組織員工參加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參與擬定并實施學習和培訓計劃。協助人事勞資部門做好新招聘的員工和特殊技術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和年度審驗工作。
3.2.6、對新開的客貨運輸線路、站點和新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協助做好勘察鑒定工作,及時向司乘人員通報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凡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的場地和影響安全行車的線路,以及未經公路部門驗收的道路,有權制止車輛的運行和人員的使用。
3.2.7、對不利生產和行車安全的行為言論,及時制止和提出否決意見,對違章行車和違反操作規程或因此導致發生事故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落實各項處理決定。
3.2.8、組織開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和經驗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崗位人員責任制
4.1、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1.1、站長是全站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4.1.2、保證客運站安全生產的投入和實施,組織制定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安全設備更新等投入項目完成后,要組織驗收、檢查,并保證投入資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1.4、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2、副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2.1、副站長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程。
4.2.2、應具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4.2.3、組織編寫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真正的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職工。
4.2.4、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2.5、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有效、正確的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各種救援措施。
4.2.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協助組長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
4.2.7、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督考核。
4.3、安全(技術)科長崗位職責
4.3.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出租車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
4.3.2、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程。
4.3.3、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
4.3.5、檢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相關部門關系。組織全站的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3.6、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3.7、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3.8、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督考核。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對司乘人員、出租車主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規意識,消除事故隱患。
4.3.9、督促本部門從業人員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
4.3.10、加強'三關一監督'的源頭管理,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安全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發生。
4.4、安全員崗位職責
4.4.1、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4.4.2、參加編制長遠規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并提出完成計劃和目標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整理、積累、匯編各方面的綜合性材料,對全局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4.4.5、負責各種安全文件的收發和管理工作;籌備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的準備工作;業務工作的動態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報。
4.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4.4.7、參加或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4.4.8、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4.4.9、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職工保護工作。
4.4.10、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管理業務培訓(每年應不少于一次的專業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有條件的應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考取專業技術職稱。
4.5、保衛科科長安全職責
4.5.1、保衛科長在主管站長領導下工作,執行站長指令,按“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負責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4.5.2、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忠于職守,秉公辦事。
4.5.3、負責組織學習政治、業務、政策、法規,熟練掌握客運業務、保衛工作業務,搞好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4.5.4、負責協調科室、保衛業務關系,搞好分工協作,積極執行公安機關下達的任務和內保各項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4.5.5、負責組織維護好車站公共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布置查堵危險品進站乘車,及時協助治安派出所處理車站發生的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5.6、負責管理站所屬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經常組織安排檢查滅火器有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做到有備無患。
4.5.7、管理好站區的客運秩序,負責組織保衛人員維護購票、檢票等乘降秩序,保證站區內不亂停亂放車輛,不亂設攤點,治安秩序良好。
第4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站安全領導小組會會議
1、站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一次,由行政科召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單位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3、會議記錄由站行政科負責,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主管。站行政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2、部門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單位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安全科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3、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班組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安全科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職能科室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6、相關要求
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第5篇 某客運站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客運站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站務安全工作不但要責任到人,還要與員工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為使客運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如下:
一、各科室班組必須將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和個人站里年終給予表彰、獎勵,堅持“遵章必獎,違章必罰,責利掛鉤,獎懲到人”的原則。
三、對未依法履行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安全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各科室班組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工作制度,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和事故隨時向站領導匯報。
五、全站干部職工必須認真執行安全考核獎勵制度,增強生產安全工作的約束機制,以確保本單位安全運營。
六、獎懲標準:按照獎懲對等的原則,視情節輕重,態度好壞,按一定標準進行獎懲。
七、對獎懲人員定期張榜公布,以促使員工自覺做好安全工作。
第6篇 客運站安全防火制度
為加強防火管理,貫徹消防法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國家、旅客財產和人身安全,保障優質、安全、暢通、有序的工作環境,特制定防火制度。
1、禁止旅客攜帶“三品”進入客運站大廳,嚴禁旅客在候車大廳內吸煙,大廳內嚴禁明火。保安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搞好巡邏檢查,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并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2、嚴格用電管理,電工要經常查找電器、線路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變壓器和配電室、微機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杜絕電器事故和火災的發生。
3、庫房內嚴禁煙火,并做到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物品放置有序,確保安全。
4、宿舍、門市房、柜臺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禁止明火取暖。
5、本制度由行政科和保衛科具體執行,定期檢查、維護消防器材,使之處于可用狀態。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定期檢查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7篇 x縣客運站三品安全檢查制度
縣客運站“三品”安全檢查制度
為營造一個“安全、溫馨、便捷、有序”的乘車環境,踐行“以人為本,旅客至上,安全第一,服務優質”的服務理念,全力抓好防范“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進站上車,特制訂本制度。
1、設立專職“三品”安全檢查崗,落實專職安全檢查員,嚴格按照其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2、“三品”安全員應敬業愛崗,認真學習危險品檢查業務知識,掌握危險物品的種類、特性、圖像;了解有關適用放射防護規定,掌握安檢設備操作規程。
3、集中精力,高度警惕,認真監視和分析每件行包的圖像,積極引導旅客將行李物品主動通過安全檢測儀器,決不放過任何一件可疑物品。
4、檢查中發現可疑行包,應及時開包檢查。遇特殊情況,要迅速向站領導和保安人員報告。對違禁物品應按規定登記、保存,不得私自處理或銷毀;如遇檢測設備無法正常工作時,當班人員必須對所有可疑物品實行開包檢查,不得漏檢。
5、流動檢查人員應加強候車廳、售票處和發車區的安全巡視,堅決把違禁物品堵在站外、車下。
6、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臺帳記錄。
第8篇 某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 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9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由總經理負總責,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安全管理部具體實施。
一、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 監督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
2. 監督檢查客運站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 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必要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4. 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情況。
5. 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進行認真落實的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 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 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 監督檢查建立行業自律,完善“黑名單”制度,禁止少數素質低下、信用不良的從業人員再次進入本行業經營的情況。
4. 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1、監督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
2、監督檢查營運車輛“一車一檔”制度的落實。
3、監督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四)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對被公安交警、運政部門查實的超員、超速50%以上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員,進行調離崗位或解聘處理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10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全站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日常監督、管理、檢查本部門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全站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全站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同時,進行抽查。
檢查內容為:
1、各種設備、防火器材及勞動用品使用情況;
2、崗位人員是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用好各種設備。
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客運站安全管理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2、各部門安全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日常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
檢查內容為:
1、本部門成員的到崗情況;
2、本部門成員安全生產意識情況;
3、本部門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情況;
4、本部門成員是否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依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所屬成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及時給予指正,對于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按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予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上報站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第11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特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每年組織一次全站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班。由站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制全站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以及實施綱要。
2、各部門每季度都要進行2小時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編制本部門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
3、參加培訓的職工必須做好記錄,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培訓期間按正常考勤。
4、培訓內容:消防常識、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以及客運站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職責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編制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全站培訓采取集中、脫產式培訓。從社會聘請專家進行授課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本部門工作性質采取形式多樣的教育方式。
第12篇 x縣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制度
縣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制度
為確保我站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管理和使用的規范,切實維護本企業、職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安全生產法》、《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站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為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機構,委員會主任為站長(企業法人代表),對全站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同時,也為企業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負責人。
2、財務科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當說明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使安全資金做到專款專用。
3、安全生產經費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提取,不得低于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4、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
⑴、安全設備、設施的購置、維護、檢測等費用;
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費;
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經費;
⑷、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費用;
⑸、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治費用;
⑹、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勞保用品費用;
⑺、事故救援和處理費用;
⑻、工傷保險費用;
5、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與報銷,嚴格按照財務規定,由站長及分管安全的領導簽字審核后,方可向財務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