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中心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醫院全面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醫院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醫院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五條 醫院下屬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都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有站長(或室長)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管理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應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條 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帶頭自覺遵守。
3、落實安全目標管理工作。按時制訂醫院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通過分解目標,落實責任。組織對各部門指標完成情況和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4、組織搞好每年的“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5、經常深入科室指導工作。適時組織實施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兩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單項檢查。
6、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要有書面記錄,一經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發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實行跟蹤督促。
7、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8、幫助各科室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9、向各部門通報安全生產工作及情況。
第七條 醫院下屬各科室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能,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落實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就有關事項作出決定,并深入基層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3、建立健全和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與相關單位和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責任,分解控制指標,實施考核獎懲,及時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
4、加強安全生產機構和隊伍建設,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必須與本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任務相適應,督促落實安全管理力量,開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預防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進安全生產的科技創新,做好安全評估工作,切實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
6、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排查確定本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制訂整改計劃,按規定完成整改任務,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
7、嚴格事故統計報告,嚴肅查處各類事故,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各類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及時結案,事故結案率達到100%。
第2篇 社區衛生中心工作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1、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嚴格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及時提供家庭出診、家庭病房等家庭衛生服務,有方便居民的通訊聯絡方式。
3、深入社區,及時了解、掌握社區人口動態、居民健康狀況和衛生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醫療、康復等項工作,滿足群眾的基本衛生需求。
4、堅持以健康為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管理網絡,制定社區健康教育計劃,開展咨詢、講座等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導并幫助社區居民不斷提高健康水平。
5、診治病人應詳細詢問病史、仔細查體、提出診斷、制定治療方案、合理用藥、規范書寫各類醫療文件。
6、認真執行會診、轉診制度。根據病情指導、幫助病人轉診。對疑似傳染病患者,在指導病人轉診的同時,應嚴格執行傳染病上報制度、隔離消毒制度。
7、堅持崗位責任制度,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范,加強無菌觀念,執行消毒隔離制度。
8、建立并不斷完善居民健康檔案,執行登記、統計制度,建立、健全各項登記記錄,分檔管理,按期統計上報。
9、認真做好計劃免疫工作,有規范的計劃免疫門診和接種操作程序制度。
第3篇 社區衛生中心計劃生育門診手術室消毒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門診手術室消毒制度
1、工作人員入室必須按要求更換衣、褲和鞋子,戴口罩帽子,不得將手術衣褲穿出科室。
2、手術各室(手術室、洗手間、沖洗室、休息室等)保持清潔。
3、嚴格執行刷手規則和無菌操作規程。
4、手術室各種用品應保持清潔整齊,手術包、器械、容器、敷料等物品按規定進行消毒滅菌,注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超過一周未使用應重新消毒。
5、凡手術需要開啟的無菌包及容器,不得再放回無菌存物間,超過24小時要重新消毒滅菌。手術室其它無菌物品按規定及時更換消毒。
6、手術各室在清潔基礎上,每天2次用電子滅菌燈或紫外線照射消毒;按規定要求,做好手術室空氣、物體表面、手術器械、消毒液、工作人員手的細菌培養,有記錄可查。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感染病例報告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感染病例報告制度
1、各科醫院感染管理小組,負責本科的醫院內感染監控工作。
2、每日交班時應將本科發生醫院感染的病人做為交班內容之一,在查房或護理病人時,應對易感病人進行重點觀察,出現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應立即報醫院感染管理科。
3、醫院感染管理科應根據流行趨勢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及時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4、發生醫院感染病例后,管床醫生應認真填寫《醫院內感染病人上報卡》,報感染管理科。
5、感染管理科的專職人員應及時對感染病例進行個例調查,保存好有關資料,每月底進行統計。
6、醫院感染管理科的專職人員應對各科上報卡(原始資料)進行登記、核實、統計分析,及時發現漏報病例,將信息反饋到各科室,并協助臨床科室尋找漏報原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對于發生醫院感染不及時上報的將列入醫療質量考核。
第5篇 中心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飲食衛生安全監督小組
二、每學期組織飯堂服務人員及從業人員,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三、健全組織,完善制度,加強監管,實行長效管理。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監管小組應會同衛生防疫部門經常對學校飲食衛生進行不定期的嚴格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整改。
四、從源頭上抓好食品衛生安全,嚴把食品進貨關。食堂不得銷售“三無”產品及各種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味或者其它感官性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經檢疫或不合格肉類、魚類、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飲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檢查一次。
五、生產、加工環節措施得力,監管不留余地。從業人員應保持自身衛生整潔、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潔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離放、蔬菜清水洗潔凈,餐飲用具勤消毒,內處環境須整潔,消滅“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銷售人員必須按照防疫部門的有關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中途若得傳染病,應主動離崗更換他人。
七、建立從業人員務工檔案,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實行動態管理,對于傳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緒不穩定者,學校有權勸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嚴禁外人進入,若逢雙休日或打烊后應及時上鎖。
九、自備水源經常清潔、消毒,并定期抽樣送檢,飲用放心水。
十、明確衛生安全責任制,齊抓共管,落實到人。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醫療投訴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投訴制度
1、醫務人員在對患者進行診治的過程中,應自覺遵守醫院醫務人員行為守則,維護醫院整體形象。
2、各科室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就患者及家屬提出的各種問題,應在理解對方需要和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恰當的答復。
3、患者對醫療服務中的疑問或爭議,可采取信函、電話或來訪等方式進行投訴。
4、醫務科在接受患者投訴時應詳細詢問事情經過,并將投訴的內容登記在《新津縣人民醫院病人投訴意見登記表》。
5、患者對醫療服務的各種投訴,一般問題可由科室主任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醫務科。對嚴重問題或涉及多個科室的投訴應立即上報醫務科,由醫務科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6、醫務科接到患者的投訴后立即對當事醫師及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詳細經過,并責成當事醫師填寫《醫患糾紛調查表》。
7、對重大事件醫務科應將調查結果上報院領導,集體研究后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
8、醫務科負責將調查的結果匯總后對患者進行答復。對一般投訴能答復的盡量當面明確答復,不能答復的正常情況下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對嚴重問題或涉及多個科室的問題,由醫務科在一周內答復患者。對所有合理投訴的處理應以患者滿意為準。
第7篇 社區衛生中心探視陪伴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探視陪伴制度
(一)探視病人應嚴格遵守探視時間。每次探視不得超過兩人。
(二)學齡前兒童不得帶入病房,傳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視和陪伴。搶救病人的探視應服從治療需要,探視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單。
(三)陪伴需嚴格控制,確需陪伴者由醫師、護士長決定留陪一人,值班護士發給陪伴證,停止陪護時將證收回。保持病房整潔、安靜、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
(四)探視和陪護人員必須遵守院規,聽從醫護人員指導,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遇查房或進行診療工作時,陪護應退出病房,不得談論有礙病員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將病員帶出院外。
(五)探陪人員要愛護醫院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醫院設施、物品者應照章賠償。
(六)探視和陪護人員只準到所探視和陪護的病房,不得亂竄其它病房。
第8篇 社區衛生中心治療室、換藥室感染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治療室、換藥室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進入治療室、換藥室衣帽整潔,操作時戴口罩。
2、做各項治療應嚴格遵守無菌操作原則。操作前后應嚴格洗手,必要時用消毒液泡手。工作人員手細菌總數≤10cfu/cm2。
3、治療室、換藥室應保持整潔,有清潔區、無菌區和污染區之分,無菌物品與非無菌物品分開放置,消毒、供應、保管均由專人負責。治療護士每天應檢查各無菌包的消毒日期及治療盤內物品是否整潔,并使物品呈備用狀態。未使用過的無菌物品過期必須重新滅菌。無菌物品打開后(包、盒、罐),存放不得超過24小時。
4、無菌物品必須'一人一用一滅菌'。無菌物品的取用應在清潔臺上進行,并用無菌持物鉗取用,持物鉗用后立即放回干燥罐內。罐、鉗每4小時更換1次,有污染時隨時更換。單包裝鉗一用一滅菌。單個包裝的無菌持物鉗不得重復使用。
5、治療車上的用物應擺放有序,上層有清潔區,下層為污染區,每班使用后清水抹布濕式擦拭1次,有污染隨時用0.05%含氯消毒液消毒。每周用0.05%含氯消毒液徹底擦拭一次。
6、口表、氧氣濕化瓶、止血帶、火罐、刮痧板等物品用后分別浸泡在0.05%的含氯消毒液內30分鐘,清水沖洗干凈備用。其中,口表應再次用0.05%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鐘,冷開水沖洗后備用。換藥碗、玻璃注射器使用后應徹底清洗后進行滅菌;接觸感染性病人的應先浸泡在0.05%的含氯消毒液內30分鐘,再清洗及滅菌處理。
7、抽出的藥液、開啟的靜脈輸入無菌液體須注明開啟時間,超過2小時后不得使用;啟封抽吸的各種溶媒超過24小時不得使用。
8、碘酊(碘酒)、碘伏、乙醇(酒精)應按要求密閉保存,每周更換2次,容器每周滅菌2次。常用無菌敷料罐應每日更換并滅菌,置于無菌儲槽中的滅菌物品(棉球、紗布等)一經打開,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提倡使用小包裝。
9、一次性輸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毀型并放入黃色垃圾袋,污染敷料放入黃垃圾袋內。
10、治療室、換藥室每天上、下午各通風一次,做治療時減少人員的走動。每日進行空氣消毒。空氣消毒可采用紫外線照射、靜電吸附、臭氧及熏蒸等各種符合消毒技術規范的方法。每季做空氣培養一次,空氣中細菌總數≤500cfu/m3。
11、地面、桌椅保持清潔,地面每日用清水拖地,如被血液、膿液及其它分泌物污染時,及時用0.05%含氯消毒液拖地。桌椅每日濕拭處理。有污染時隨時消毒。治療室、換藥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專用。抹布、拖把用0.05%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清水洗凈、曬干備用。
12、污物桶每日清洗,每周消毒一次,沖洗干凈后備用,每日更換黃垃圾袋。
第9篇 社區衛生中心藥房調劑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房調劑工作制度
1.藥劑人員應憑醫師處方,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
2.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清晰、完整,并確認處方的合法性。
3.調劑處方時應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審核處方用藥的適宜性。存在用藥不適宜時,應告知醫師進行更改。發現嚴重的不合理用藥、用藥錯誤和超劑量使用醫師未雙簽字時,有權拒絕調劑。
5.配方時應遵守調配技術常規、稱量、計數要準確。禁止取藥時用手直接接觸藥品。
6.瓶簽模糊或藥品標志不清楚的藥品暫不發放,查詢清楚后方可調配。
7.處方調劑后,需經嚴格核對并由調配者及核對者雙簽字后方可發藥。
8.發出的藥品,必須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或'用前搖勻',外用藥注明'不可內服'等字樣,并向病人講明用法及注意事項。
第10篇 社區衛生中心藥房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房管理制度
(一)調劑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
(二)調劑人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住院藥房負責住院病人的藥品調配;門診西藥房負責門診處方調配發藥,為醫護和病人提供藥物咨詢服務,檢查并協助有關科室做好搶救藥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收方后必須對處方內容,包括病員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遇有缺藥、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問題時,與開方醫師聯系更正。
(四)配方時按調配操作規程準確取藥,不得估量取藥,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
(五)嚴格遵守核對制度。調劑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時,處方配好后經另一人核對發出,處方調配人及核對人均須在處方上簽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時再調配后自行核對,并再次簽名方可發藥。
(六)對病人發藥時,要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詳寫在藥袋上或瓶簽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況,確需退藥時,經醫生開寫退藥處方,由該科主任簽字后,方可退回。
(八)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必須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九)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十)調劑室的貯藥瓶的瓶簽按規定用中文書寫清楚,注明規格、常用量和極量。往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不同片型、顏色不可混放,藥瓶儲藥不得超過九成滿。
(十一)對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班班交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定期檢查藥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出過期失效、霉變藥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藥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記。
(十二)若遇缺藥或藥品規格、劑型改變,要及時通知各科室醫生,處方時予以注意。
(十三)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帽整齊,注意個人衛生和室內衛生,工作時間應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
(十四)非本科室人員不得進入藥房。
第11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一、依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報告所發現的藥品不良反應'制定我院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納入科室質控管理。在醫院藥事會下分設'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小組',由藥劑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醫院工作人員負有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醫院工作人員發現藥品新的不良反應或嚴重不良反應,應及時詳細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報藥劑科。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時,應詳細填寫不良反應表現(有臨床檢驗數據的也應填寫),及其臨床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五、醫院指定藥劑科由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醫院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并填寫《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每季度集中向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于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
六、醫院定期組織對所使用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進行分析、評價,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發現群體不良反應,立即向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七、醫院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一)未按要求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
(二)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匿而不報告;
(三)隱瞞藥品不良反應資料的。
八、本制度所列用語釋義:
(一)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二)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
(三)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是指因服用藥品引起以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對生命有危險并能夠導致人體永久或顯著的傷殘;
4、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害;
5、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治療注射室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治療(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各種注射按處方的醫囑執行,對過敏藥物按規定做好藥敏試驗,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對病員熱情、體貼;
(二)密切觀察注射后情況,發生意外,及時處置,并報處方(醫囑)醫師;
(三)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和無菌操作技術,注射治療時要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嚴禁一針多用;
(四)定期檢查各種治療包及無菌物品的失效期,超過失效期應重新消毒、滅菌,無菌持物鉗(鑷)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壓消毒或更換l-2次,器械消毒液應每天更換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時,應保持75%的濃度。
(五)室內保持整潔,每天濕式清掃及通風,物體表面及空氣每天消毒,每月進行空氣細菌培養,報告單留存備查。
(六)除醫務人員、病員和必要陪伴外,其它人不得留注射(治療室),以防止交叉感染。
(七)嚴格執行毒、麻藥品管理規定,由護士長或被委托護士負責搶救藥品、器械、消毒液的補充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