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生產管理考核細則制度
1、適用范圍
1.1本細則適用于各項生產任務的考核。(計劃性任務、突擊性任務、外加工任務〉;
1.2本細則適用生產現場各項管理的考核。(質量管理、工藝管理、安全和文明生產管理);
1.3本細則適用生產活動中的各項統計及核算的考核。
2、工作規范
2.1部門負責人接到生產計劃后,必須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按時按質按要求完成生產作業計劃。(月生產計劃及小段作業計劃)。
2.2部門負責人遇有突擊性任務必須盡快落實專人完成。
2.3部門負責人接到外加工任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按通知單要求組織生產。
2.4部門負責人接到修理任務,必須安排有經驗的作業人員修理,并做好用工、用料的記錄,以備查帳。
2.5部門負責人接到質量反饋信息必須立即落實解決。
2.6生產、工作場地須按現場管理規范化標準生產,嚴格執行文明生產考核細則。
3考核標準
3.1各種生產計劃任務(小段計劃、月生產計劃)必須按質按時完成,否則按未完成任務,扣罰當月生產管理獎。
3.2未經供應部同意隨意修改或調整生產計劃的,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3在生產過程中,因工作失職而延誤生產進度的,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20-50元。
3.4生產部門下達的突擊性任務,不是積極的配合,盡力去完成而是推諉扯皮的,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5部門負責人接到修理任務后,不及時安排,不能按時完成的,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6在生產過程中,因生產進度與質量要求發生矛盾而終止生產時,生產部門應及時報廠部,由廠部召集有關職能部門及時解決,不得延誤,否則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責任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7生產過程中,因設備、技術等因素影響生產進度時,有關職能部門需及時親臨現場,解決問題,否則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責任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8加強工裝模具管理,凡新制工裝模具,需經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凡使用過的工模具需經保養后方可入庫,否則以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9生產計劃任務的進度報表不按要求及時上報的(旬進度表逢上午九時,月報表在月底26號〉,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生產管理獎。
3.10工模具庫等每月25號前做好盤點工作,用報表形式送供應部,否則按未完成任務考核,扣罰當事人當月浮動工資。
3.11在生產過程中,凡工件經驗收合格后因人為性的損壞(包括不文明施工、不按工藝要求操作等),除賠償損失外,返工工時由當事人負責。
3.12在接受任務后或生產過程中發現缺件、缺料,所在班組、車間應及時向生產科反饋信息,沒有做到的,視影響程度處以20-50元的罰款。
3.13當發現在接受外加工業務時,向客戶提出加工以外的不當要求時,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處以20一50元的罰款,并扣罰當月生產管理獎。
3.14當發現在接受外加工業務時,不考慮設備的運行能力和野蠻操作,致使設備損壞影響正常生產,當事人除按修理價款賠償外,并扣罰當月生產管理獎。
3.15在生產過程中,因不按工藝操作規程而造成的大、小事故,按損失金額大小,按廠《質量賠償制度》規定賠償。
3.16在生產過程中,涉及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的各項條例,按有關處罰規定對照執行。
第2篇 通防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考核細則
1、每少參加安全學習或培訓一次罰款50元。
2、每少參加安全活動一次罰款100元。
3、包保區域衛生檢查一處不合格,每處罰款100元,以此累加。
4、包保區域質量標準不達標,一處不合格,視質量標準給予100-500元的罰款。
5、分管職工“三違”的班隊長每人次加罰100元。
6、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進“三違”學習班加罰200元。
7、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一般三違”加罰200元。
8、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出現輕傷,按公司制度執行。
9、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出現重大非人身事故作以上取消一切考核資格。
10、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每月考核一次、罰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
第3篇 員工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考核細則
1目的
堅持“零容忍”的安全問責原則,進一步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強化管理者“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如坐針氈”的憂患意識,規范現場安全行為,嚴格標準化作業,壓降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制訂本細則。
2適用范圍
本考核細則適用于公司本部員工。
3考核權限
公司及二級部門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而被查處的責任人依據本細則實行分類考核,考核權限僅限于公司及二級部門。
4考核原則
嚴守規則,違規必究;
下級違規,上級有責;
分類考核,綜合治理。
5違章違規處理辦法
5.1員工違章違規按照a、b、c分類,按對應分值6、4、2對部門績效進行評價考核。
5.2a類違章按最低生活水平標準發放工資;b類違章當月考核500元;c類違章當月考核200元。
5.3公司員工被考核,需離崗參加公司組織的1天安全生產再教育學習班,接受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重新獲得上崗資格。
5.4員工被公司或上級部門查實a類違章違規一次,對該員工所屬區域車間主任、班組長按c、b類違章違規考核一次。
5.5員工被公司或上級部門查實b類違章違規一次,對該員工所屬區域車間主任、班組長按c類違章違規考核一次。
5.6違章違規員工在接到參加安全生產再教育學習班通知后,應按通知要求準時報到,參加學習。如無故缺席或不按時參加,作拒絕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教育處理。
6考核內容詳見《違章違規內容》
1、管理違章
序號
評價內容
類別
1
分廠(部門)未開展月度安全例會及工作計劃
c
2
分廠、車間未開展安全綜合檢查
c
3
分廠、車間未開展月度區域危險源檢查
c
4
分廠、車間負責人每月參加班前會少于二次
c
5
分廠、車間負責人對各類安全事故學習知曉度未落實檢查的
c
6
分廠、車間負責人未按計劃組織開展各類應急救援演練
c
7
分廠、車間負責人對新進、轉崗(復工)員工未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
b
8
分廠、車間負責人違章安排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作業操作的
b
9
分廠、車間負責人未建立特種設備管理網絡,未建立特種設備管理臺賬、每月開展一次特種設備檢查的
b
10
分廠、車間負責人未督查委外單位辦理施工手續,安排委外單位施工的
b
2、現場違章
序號
違 章 違 規 內 容
類別
1
違反公司“十大禁令”
1.嚴禁違章指揮和強令他人冒險作業。
2.嚴禁無證操作或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操作特種設備。
3. 2米以上高處作業時嚴禁不系安全帶。
4.未經許可和采取防護措施,嚴禁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5.任何委外單位未簽訂安全協議,未確定安全施工方案嚴禁施工。
6.嚴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觸高速運轉、運行中的設備設施。
7.嚴禁違章關閉、取消、損壞設備連鎖、安全防護設施。
8.嚴禁違章停送能源介質和動力源。能源介質施工沒有經過嚴格審批,嚴禁施工。
9.嚴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10.任何員工沒有得到相應規程培訓、風險告知、沒有簽訂安全責任狀等嚴禁上崗。
a
2
無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
a
3
侵占公司財產(夾帶物資出廠等)
a
4
一級簽證作業違反簽證安全管理制度
a
5
使用同位素、射線裝置時違反管理規定
a
6
在禁火區域吸煙、擅自動火
a
7
在公司內鬧事、斗毆、賭博、班前班中酗酒
a
8
重復性違章造成重復性重傷以上事故
a
9
任何履職不到位的管理違章
b
10
阻礙公司管理人員執行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b
11
違反開動牌和檢修確認掛牌制度
b
12
違反有限空間和高處作業簽證安全管理制度
b
13
擅自啟動已封存或無證的特種設備責任者
b
14
違反電氣倒閘安全操作規程
b
15
進入煤氣等危險區域巡檢和作業,未按規定攜帶co等檢測儀
b
16
高空拋物
b
17
對安全整改項目弄虛作假
b
18
起重設備吊重物停留空中,駕駛員離開駕駛室
b
19
二級簽證作業違反簽證安全管理制度
b
20
煤氣作業不執行雙人作業制或確認制
b
21
在煤氣(天然氣)區域隨意逗留、休息
b
22
將食物帶入變配電站(室)、電氣主操作室、電纜隧道
b
23
違反起重設備“十不吊”規定
b
24
違反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b
25
擅自停用職業衛生防護裝置
b
26
未對員工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就安排作業
b
27
違規指派協力員工從事非合同內容的作業
b
28
機動車闖禁行區域的
b
29
叉、鏟車違章行駛
b
30
造成安全設備、設施損壞未及時匯報又未采取防范措施
b
31
對接害崗位,未按規定穿戴防塵、防毒、防噪防護用品
b
32
冒用公司各類證件
b
33
違反物資出廠管理規定
b
34
三級簽證作業違反簽證安全管理制度
c
35
對本崗位危險源及事故應急預案不能完整表述操作程序
c
36
擅自挪用防汛防臺儲備物資
c
37
未正確穿戴、使用勞防用品
c
38
使用帶有安全缺陷的各類電器設備
c
39
巡檢、點檢后安全保護設施未及時恢復
c
40
使用安全裝置失靈的設備
c
41
在吊物下行走、站立
c
42
未按規定配備、使用專用工具作業
c
43
吊、夾、索具使用前未作檢查
c
44
行車運行前未鳴警報或打鈴
c
45
行車遙控操作時人不跟隨行車的
c
46
行車駕駛員離開行車駕駛室時,未帶走開動牌切斷電源
c
47
起重指揮人員戴手套指揮
c
48
焊割作業時氧、乙炔氣瓶距動火點<10米
c
49
違章搬運焊割用氧、乙炔氣瓶
c
50
員工不熟知崗位規程(崗位安全生產職責、事故通報)
c
51
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未持證作業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卡內容不熟悉
c
52
現場違章使用、領用危險化學品
c
53
未按規范使用高壓用具或其它電氣設施(設備)
c
54
電氣作業不執行掛牌制度
c
55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c
56
防火責任人不知曉本部門(部門)消防重點部位情況
c
57
不會正確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
c
58
各類車輛擅自駛入或停放在生產作業區域
c
59
駕駛機動車輛超速、超車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
c
60
違反人員、車輛進出公司規定且不服從管理的
c
61
二輪動力車未辦理手續在公司內行駛
c
62
未經允許進入非本崗位作業區域的各類危險區域
c
63
擅自闖入安全(保衛)警戒區域
c
64
違反事故申報流程
c
65
崗位員工不熟悉各類防護設施的使用
c
66
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拉臨時線
c
67
其他不安全行為及違反本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a、b類規定者除外)
c
7其他
7.1員工違章違規,現場領導在現場未制止的,領導按員工違章違規類別同等考核;
7.2各類事故的責任者及管理者的違章記分由事故調查小組決定。違章作業引發的重傷事故按a類違章記分考核;違章作業引發的輕傷事故按分類違章提檔考核。
第4篇 通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考核細則
1、每少參加安全學習或培訓一次罰款50元。
2、每少參加安全活動一次罰款100元。
3、包保區域衛生檢查一處不合格,每處罰款100元,以此累加。
4、包保區域質量標準不達標,一處不合格,視質量標準給予100-500元的罰款。
5、分管職工“三違”的班隊長每人次加罰100元。
6、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進“三違”學習班加罰200元。
7、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一般三違”加罰200元。
8、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出現輕傷,按公司制度執行。
9、班隊長以上管理干部出現重大非人身事故作以上取消一切考核資格。
10、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每月考核一次、罰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
第5篇 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考核細則制度
序號
項目
考核內容
扣分情況
得分
1
班組組織機構(20分)
明確設置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5分)
沒有設置班組長的,扣3分,沒有設置班組安全員的,扣3分/
落實班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5分)
沒有建立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扣5分,沒有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的扣2分。
簽訂班組安全生產責任書(5分)
沒有簽訂班組責任書的不得分,責任書沒有安全目標的,扣2分。
班組人對本崗位的安全職責熟悉和履行情況(5分)
班組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職責不熟悉的,扣2分,在日常工作中不履行的,扣3分。
2
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20分)
制訂設備運行操作規程和工作流程(5分)
沒有制訂操作規程和工作流程的,扣5分
制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班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交接班,現場管理等到制度(5分)
沒有制訂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管理制度不齊全的,每少一項扣2分。
班組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熟悉情況(5分)
班組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規程不熟悉的,1次扣2分。
對崗位和工作現場危險源(點)識別及應對措施熟悉情況(5分)
對危險源(點)情況不了解的,扣2分,應對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3
現場安全管理(35分)
班組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執行情況(10分)
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扣2分,應對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堅持班前會和班后會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分)
查看班長日志及相關工作記錄,發現未做的1次扣1分。
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制度,對各個工作點進行巡回檢查,排查在崗職工精神狀況,班前隱患整改情況和生產過程中的動態隱患,并做好記錄。(10分)
查看安全檢查臺帳,發現未做的1次扣2分
堅持“三必談”制度(5分)
查看班長日志,發現未做扣1-5分
勞動紀律執行,文明生產執行情況(5分)
現場檢查違規的,發現1次扣1分
4
安全教育培訓與文化建設(25)
班組人員崗位技能,安全知識等掌握情況。(5分)
對崗位技能,安全知識不掌握的,扣2分
班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情況。(5分)
未開展教育培訓的,扣5分,未開展應急演練的扣2分
特種作業崗位必須持證上崗。(5分)
未做到的,扣5分
安康杯,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開展情況(5分)
未開展部署的安全活動,扣5分,每少開展一次的,每次扣2分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5分)
教育培訓檔案不完整的,扣1-5分。
5
安全事故情況
安全生產事故控制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