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監理培訓教育制度
為提高監理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消防等知識,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職工,必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方能被分配到適當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分配意向,可分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司、項目監理部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1、積極按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組織的各種安全監理業務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2、公司級(二級)教育,由安全主任組織,具體由辦公室、工程部負責組織本企業監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并留下培訓記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公司生產經營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進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并經審查合格,由總經理分配工作。
3、項目監理部級教育(三級),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安全員、專業監理工程師配合,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隨時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事故安全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專業安全注意事項等。
二級、三級的教育時間,按受教育人的綜合素質而定,累計培訓時間一般不低于30學時。
第2篇 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制度
1、 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取得崗位證書后,正式上崗前必須經過二級安全監理培訓。公司統一組織監理人員學習相關法規、安全施工標準、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地方政府相關的安全施工監理規定。進入工地現場后,針對工地實際情況,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現場監理人員熟悉圖紙和相關工序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本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 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內容和教材: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4)《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5)《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7)《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59-99》
(10)《工程建設標準施工安全強制性條文》
3、考核與評價:每季度公司分期分批組織鎮區現場監理進行考試和考核。考試的內容參考培訓教材(1)~(10)。
第3篇 安全監理內部培訓制度
1、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監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監理總體水平,適應深圳建設市場的發展,建立安全監理內部培訓制度。
2、公司質安部、監理部共同制定培訓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實施。具體安排為:
(1)每年必須將各監理部所屬人員全部系統地培訓一次,培訓時間按培訓計劃;
(2)、每次培訓為8~10學時;
(3)、每次每期培訓完畢后均進行考試,以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自動轉入下一期繼續補訓,直到合格為止。
3、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法規、規程、標準;
(2)、安全監理程序及程序履行;
(3)、安全行為監理實務;
(4)、實物安全監理實務;
(5)、發現和處置安全監理問題的技能。
4、培訓資料由質安部、質體辦編制。
5、授課由質安部、質體辦、監理部有關人員擔任。
6、質安部保留培訓記錄和試卷。
7、培訓合格人員由公司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4篇 安全監理教育學習培訓制度
1、 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制度,積極參加政府和公司舉辦的各類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學習,服從公司的培訓計劃安排;積極參加政府和公司、機構安排的各類安全先進工地的觀摩活動。
2、 總監或(總監委托代表)應及時組織機構全員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方面的各項新文件、新規范,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參加人員在學習記錄上簽字(學習記錄附在學習文件后面)。提高現場安全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規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3、 對各類新進公司人員,利用各種工具,采用多種教育形式,統一思想,不斷強化安全意識,了解、學習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文件,并在學習記錄上簽字,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經常化。
4、 新進入項目監理機構的公司人員,總監或(總監代表)應對該新進人員進行現場各類制度和安全監理方面的教育,并由其本人在記錄上簽字。
第5篇 安全監理教育、學習、培訓制度
1、 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制度,積極參加政府和公司舉辦的各類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學習,服從公司的培訓計劃安排;積極參加政府和公司、機構安排的各類安全先進工地的觀摩活動。
2、 總監或(總監委托代表)應及時組織機構全員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方面的各項新文件、新規范,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參加人員在學習記錄上簽字(學習記錄附在學習文件后面)。提高現場安全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規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3、 對各類新進公司人員,利用各種工具,采用多種教育形式,統一思想,不斷強化安全意識,了解、學習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文件,并在學習記錄上簽字,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經常化。
4、 新進入項目監理機構的公司人員,總監或(總監代表)應對該新進人員進行現場各類制度和安全監理方面的教育,并由其本人在記錄上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