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專業人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礦級負責人的培訓
企業法人代表及廠、礦長、副礦長,都必須輪流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并經考核合格后,獲得礦長安全資格證方能任職。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領導及工程技術人員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們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訓著重解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工作中以身作則。在教育過程中要借鑒國內外現代管理理論和方法,結合具體實際,對干部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質,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2次。
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教育與培訓
特種作業是由國家認定的,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人員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選廠的作業,非煤礦山包括礦工種“爆破員、通風工、信號工、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礦井泵工、主扇風機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運輸機操作工、尾礦工、安全檢查工和礦內機動車司機等。
1、凡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按規定履行手續,辦理特種作業學習證后,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本工作的操作學習。學習期滿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凡已取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對操作證進行復審簽認 (一般每年考核復審一次)。對電氣焊、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按照gb530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礦考核管理細則》貫徹執行。特種作業人員經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證者,必須按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期限復審,否則應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進礦工人的安全培訓
1、新進礦山的井下作業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監護下工作滿4個月,然后經再次考試合格,方可獨立工作選廠
2、新進露天礦的職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全員安全教育
企業對全體職工應進行安全教育,在職工中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實現生產安全化。必須經常進行全員安全教育,以及時提醒、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全員安全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包括廣播、板報、報刊、報告會、安全討論會等。要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報導典型事故案例,聯系實際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全員安全教育每年不得少于16小時。
六、復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崗人員,必須經班組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工傷休假1個月,其他休假3個月以上者,必須經二級生產單位、選廠、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對因工受傷及未受傷的責任者復工后所進行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等。
七、換崗工人安全教育
調換工種以后工人對所從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對操作規程和技術不了解。為了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企業、選廠、采區危險區域情況,本崗位的工作責任、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當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時,必須對從事該工作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點教授操作規程、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內容、使工人能夠獨立操作、安全生產。
九、安全知識考核
1、每年由礦長組織,對中層干部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考試。
2、每年由副礦長組織對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考試。
3、由二級單位負責人組織,對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考試。
4、各單位每半年對班組長以及骨干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考試。
5、無論干部或職工,凡考試不及格者,限期補考,其考試成績進入個人檔案,作為評比升級的條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內容
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廠、礦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教訓及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車間、班組安全教育,主要針對車間、班組工作環境、機械設備狀況、生產任務情況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重點是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
第2篇 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工作實現全員管理,做到警鐘常鳴,提高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意識,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須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1、對新進廠的員工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得低于72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安全教育臺帳,認真做好培訓記錄。
2、變換工種或崗位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程的教育學習,并按新進廠員工的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企業每年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不少于20小時。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本崗位操作。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5、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國家有關規定的學時。
6、各隊、班組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7、隊長、車間主任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8、企業負責人每月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9、各班組每天上班前對班組成員進行10分鐘的安全教育,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10、上級各部門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規定、政策、文件必須及時組織員工學習,傳達到每一個員工。
第3篇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切實做好我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省交通廳、市交委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安全一、二、三責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法規知識培訓,取得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二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市交委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定期組織輪訓,輪訓不合格者,調離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第三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營運客車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和優質服務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繼續進行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 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知識、技能培訓。每年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任職資格培訓,每年安排不少于72小時的脫產培訓時間。
第五條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以及板報、標語、掛圖等,在 “安全生產月”、“反三違月”、“119”宣傳日、“春運”和重大節日期間,在公司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廣泛開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動,提高全安全管理人員、生產人員的安全知識。
第二節、安全生產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領導要經常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法規、法律意識、敬業精神的教育。
二、堅持常年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習及安全知識競賽。嚴格安全學習考核制度。對未按時參加學習及安全培訓的人員,要組織補課,并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駕駛車輛。
三、配合全國和地區性的安全活動開展,搞好公司職工的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意識教育、普及和提高職工的遵章守法自覺性。
四、公司對新聘駕駛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員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綜合考試。
五、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人員職業教育培訓。邀請交警、行業主管部門領導進行授課,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知識和職業技能。每期培訓時間為2天,共培訓3-5期,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車駕駛,不合格者進行補考,直至合格為止。
第三節、新進駕駛員聘用及培訓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交通廳川交路運[2004]450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新進駕駛員聘用制度和培訓制度。
一、對新進駕駛員及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法律法規意識、敬業精神、駕駛員資質、技術狀況、家庭狀況進行全面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二、新聘駕駛員在聘入前因各種原因中斷客運駕駛工作1-3月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1個月;中斷3-6個月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2個月;中斷6個月以上的應安排在擬駕車輛和線路上跟車適應性駕駛不低于3個月。期滿經考試合格后解除適應性監護駕駛。
三、堅持常年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學習及安全知識競賽,有針對性的又有季節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四、公司對新進駕駛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員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綜合考試。
五、公司安全科負責對新增駕駛員跟車進行路考,并填好記錄。
六、公司嚴格對新進駕駛員資格審查(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原單位安全駕駛證明、駕駛證所在核發地車管所基本信息情況表)進行登記存入單車檔案。
第4篇 風電部煤氣工段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一、目的:
為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防止事故發生,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煤氣工段安全教育的管理。
三、管理內容:
1、凡分配本工段的新工人或外單位調入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工段、班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2、廠內調換工種,各種原因離崗6個月以上復工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時,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新工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資質培訓,取得操作資格后方可上崗。
四、教育時間:
煤氣特種崗位,工段教育24課時,班組32課時。
五、教育內容:
本工段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煤氣專業知識等,經教育培訓,工段班組試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5篇 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專業人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務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強防范意識,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公司全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一、施工負責人的培訓
運架梁施工負責人必須積極接受指揮部、公司、集團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并應參加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資質考試,獲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安全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及工程技術人員等,他們是施工生產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訓著重解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擺正安全與施工生產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工作中以身作則。在教育過程中要借鑒國內外現代鐵路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理論和方法,結合具體實際,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素質,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2次。
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教育與培訓
特種作業是由國家認定的,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對于運架梁施工,運架設備操作人員、電氣焊作業人員都屬于特種作業人員。
1、凡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按規定履行手續,辦理特種作業學習證后,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本工作的操作學習。學習期滿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凡已取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對操作證進行復審簽認 (一般每年考核復審一次)。對電氣焊、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按照gb530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礦考核管理細則》貫徹執行。特種作業人員經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證者,必須按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期限復審,否則應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進人員的安全培訓
1、新進運架梁施工勞務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監護下工作滿1個月,經現場演練考試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2、新進運架梁施工的職工(不含特種設備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周,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全員安全教育
相關負責人對全體職工應進行安全教育,在職工中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實現生產安全化。必須經常進行全員安全教育,以及時提醒、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全員集中安全教育的內容可以多種多樣,包括上級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防護知識、運架梁施工技術要點、設備安全操作等。要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報導典型事故案例,聯系實際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全員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復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崗人員,必須經班組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工傷休假1個月,其他休假3個月以上者,必須經集中培訓理論學習及現場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對因工受傷及未受傷的責任者復工后所進行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運架梁施工安全技術知識等。
七、換崗工人安全教育
調換工種以后工人對所從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對操作規程和技術不了解。為了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換崗后該施工環節情況,本崗位的工作責任、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當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時,必須對從事該工作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點教授操作規程、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內容、使工人能夠獨立操作、安全生產。
九、安全知識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員集中培訓學習,進行一次相關內容問卷。
2、每半年一次職工運架設備操作問卷考試。
3、每3個月一次全員運架梁施工技術及安全注意事項問卷考試。
4、不論職工勞務工,凡考試不及格者,限期補考,其考試成績作為年終評比及獎勵分配的條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內容
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公司項目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教訓及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安全操作規程培訓;運架梁施工技術培訓;安全注意事項培訓。
第6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 加油站應堅持定期開展全面、正常的安全教育培訓。
2、 加油站應堅持開展安全月、安全周及安全日活動。
3、 加油站各崗位員工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 建立新員工上崗前三級教育、脫崗轉崗員工上崗前專題安全教育、從業人員再教育和再培訓等教育培訓制度。
5、 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有關火災、跑油、混油及緊急事態的處理辦法的學習,并應每半年開展一次應急救災或滅火演練。
6、 加油站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油品知識、設備使用及維護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其他相關知識。
7、 各類安全教育活動應做好記錄,員工安全教育的考試、考核成績應作為員工獎懲的依據。
第7篇 中學安全行車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為加強校車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駕駛人員、校車服務提供者(承租者)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營造遵章守紀、安全行車的良好氛圍,制定本制度。
一、校車管理領導小組每學期開學前要召開校車運營安全管理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校車運行安全例會,對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進行職業道德、交通法規、應急救援知識培訓。
二、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增強各類人員安全防范意識。
三、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并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
四、為應對季節變化對行車造成的影響,每季度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五、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會議的有關人員不得無故曠會、遲到,若有特殊情況應事先請假獲準。
六、學校對各類學習培訓要做好臺帳。
第8篇 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工作實現全員管理,做到“警鐘長鳴”,提高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意識,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對新進廠的員工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得低于72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安全教育臺帳,認真做好培訓記錄。
2、變換工種或崗位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程的教育學習,并按新進廠員工的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不少于20小時。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本崗位操作。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提少于國家有關規定的學時。
6、各車間(采場)、班組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7、各車間、班組負責人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8、公司負責人每月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講話。
9、各班組每天上班前對班組成員進行10分鐘的安全教育,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10、上級各部門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規定、政策、文件必須及時組織員工學習,負責傳達到每一個員工身上。
第9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一)各單位應加強對職工、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重點防火崗位每年不少于兩次,一般崗位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求人人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防火措施;懂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滅火方法(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抑制法);懂組織疏散逃生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
(二)消防安全培訓工作應針對不同崗位特點進行。對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對消防控制系統操作、維護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對新員工入廠,要先進行三級(公司級、車間、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對分配在易燃、易爆崗位或特殊工種的新員工,在經過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還要先在老工人的監護下,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實踐,確認已具備獨立操作能力,方可獨立操作。
(四)工作在本單位、部門調動,凡工種不同,仍要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