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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培訓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27 11:04:05 查看人數:26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培訓制度

      第1篇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培訓制度

      一、培訓目的

      通過入礦安全教育,使工人認識到施工現場的危險無處不在,認識到煤礦是一個高危行業。通過入礦安全教育,讓工人學習到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知識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保障工人師傅的生命安全,避免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培訓重點

      新工人入礦安全教育(防護用品篇),教育重點主要放在施工現場重要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三、培訓方法

      通過多媒體演示、現場講解及現場提問等方式將教育重點傳授給工人。

      四、培訓時間:40分鐘培訓地點:××樓三樓

      培訓方式:脫產培訓

      五、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培訓內容

      (一)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項

      (二)防護眼鏡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項

      (三)、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使用注意事項

      (四)、防護手套使用注意事項

      (五)、絕緣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六)、防護服使用注意事項

      (七)、安全帶使用注意事項

      2023年1月

      第2篇 小學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長江路第一小學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

      3、學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學習用品,個人注意保管,嚴禁放在教室里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第3篇 港口區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個人責任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堅持誰檢查、誰負責和責任倒查的原則。

      第三條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監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綜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職能。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具體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并接受同級安監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進行全面監控和跟蹤檢查。

      第五條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人員在依法履行職責時,必須持有效執法證件,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并有權進入有關場所,查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發現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事故隱患一時不能整改排除的,應下發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并明確整改的內容、標準、時間、進度、責任人五項要求,整改期限到期時,應當進行復查并出具復查意見書。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人員發現被檢查單位無法保證安全生產時,應當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有關設備和設施的使用;發現其他違法行為時,應當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有關部門作案件移交處理。

      第六條 負責安全生產事項審批的部門或者機構,必須依法對獲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的執法檢查,檢查人員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應當依法撤銷原批準事項;發現未經批準從事與安全生產有關活動的,應當依法予以查封或者取締。

      第七條 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負責處理的不安全事項,應當及時函告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向安監部門反饋處理結果。

      第八條 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致使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據造成的后果和情節輕重,對部門或者機構的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負責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人員,在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中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事故發生的,對相關檢查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培訓制度范本

      一、培訓目的

      通過入礦安全教育,使工人認識到施工現場的危險無處不在,認識到煤礦是一個高危行業。通過入礦安全教育,讓工人學習到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知識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保障工人師傅的生命安全,避免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培訓重點

      新工人入礦安全教育(防護用品篇),教育重點主要放在施工現場重要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三、培訓方法

      通過多媒體演示、現場講解及現場提問等方式將教育重點傳授給工人。

      四、培訓時間:40分鐘培訓地點:××樓三樓

      培訓方式:脫產培訓

      五、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培訓內容

      (一)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項

      (二)防護眼鏡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項

      (三)、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使用注意事項

      (四)、防護手套使用注意事項

      (五)、絕緣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六)、防護服使用注意事項

      (七)、安全帶使用注意事項

      2023年1月

      第5篇 安全防護器材含個人防護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全防護器材的領用發放、使用管理和廢棄處理,嚴格申報、審批、購買、發放和使用各環節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嚴格審批程序。安環部負責各種安全防護器材采購計劃的制定、審批,各部室、車間按照實際所需,報安環部審核、匯總,經生產廠長審核,主要領導審簽后,報公司采購部購買;確因特殊情況急需購買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生產廠長、公司主要領導審簽后購買。

      2 嚴格比質比價采購。采購部負責安全防護器材的采購,根據安環部上報的個人安全防護器材計劃,采購部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從具有相應資質的廠家比質比價采購安全防護器材,并必須保證所采購的安全防護器材質優價廉,需正規廠家生產,廠家需雙證齊全(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必須滿足qs認證許可、la安全標志認證、3c認證的合格產品。所購買廠家資質、供貨商資質必須提供復印件留存安環部。

      3 嚴格入庫、發放、調換程序。物品采購后,由安環部和采購部、倉管部、所使用車間、職工代表根據產品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倉管部辦理入庫手續,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庫。安環部待安全防護器材入庫后全部領出存放至安環部專用倉庫內。物品發放時,使用部門根據所報計劃到安環部辦理《安全防護器材領取記錄單》,然后領取所需安全防護器材。

      4 嚴格使用管理。使用部門要每月對所屬各類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安環部定期檢查各部門安全防護器材、維護保養記錄。附:各種安全防護器材(含個人防護)使用、維護、保養參數、時間一覽表。

      5 嚴格廢棄處理。使用部門在每月檢查維護中發現安全防護器材損壞、內部介質欠壓或超期、失效、使用后無法繼續使用應主動向安環部報停。安環部接到申請后對所報物品嚴格審查,發現屬實給予更換或者補充介質等維修。安環部對無法使用的防護器材,集中后統一銷毀。

      6 其他事項:外來實習、培訓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安環部提供;任何職工不得出賣或變相出賣公司發放的安全防護用品,否則,除按用品價值雙倍罰款外,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勞動紀律處分。

      第6篇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使用制度

      一、安全帽

      建筑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建筑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為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 '救命帶'。可是有少數人覺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采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后,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后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第7篇 港口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個人責任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堅持誰檢查、誰負責和責任倒查的原則。

      第三條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監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綜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職能。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具體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并接受同級安監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進行全面監控和跟蹤檢查。

      第五條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人員在依法履行職責時,必須持有效執法證件,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并有權進入有關場所,查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發現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事故隱患一時不能整改排除的,應下發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并明確整改的內容、標準、時間、進度、責任人五項要求,整改期限到期時,應當進行復查并出具復查意見書。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人員發現被檢查單位無法保證安全生產時,應當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有關設備和設施的使用;發現其他違法行為時,應當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有關部門作案件移交處理。

      第六條 負責安全生產事項審批的部門或者機構,必須依法對獲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的執法檢查,檢查人員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應當依法撤銷原批準事項;發現未經批準從事與安全生產有關活動的,應當依法予以查封或者取締。

      第七條 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負責處理的不安全事項,應當及時函告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向安監部門反饋處理結果。

      第八條 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致使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據造成的后果和情節輕重,對部門或者機構的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負責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人員,在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中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事故發生的,對相關檢查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8篇 對施工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和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2、公司采購、儲存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各部門,適用本規定。

      3、 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4、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種類和品種范圍見第六節附則)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并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5、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工作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機構實施,受指定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機構對其核發的安全標志負責。

      第二節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1、 在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時,要考察生產廠家或經營單位,其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有滿足生產需要的生產場所和技術人員;

      (三)有保證產品安全防護性能的生產設備;

      (四)有滿足產品安全防護性能要求的檢驗與測試手段;

      (五)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六)有產品標準和相關技術文件;

      (七)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當按其產品所依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進行生產和自檢,出具產品合格證,沒有產品合格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不能采購,且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對產品的安全防護性能負責。

      3、 新研制和開發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對其安全防護性能進行嚴格的科學試驗,并經具有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生產、使用,方可采購。

      4、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生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沒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不能采購。

      5、 經營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應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滿足需要的固定場所和了解相關防護用品知識的人員。不得采購假冒偽劣的勞動防護用品和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三節 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

      1、 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以及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2、 應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即可以從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中列支。廠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3、 為從業人員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超過使用期限。應當督促、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 應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等管理制度。

      5、 不得采購和儲存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廠的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檢查驗收。

      6、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7、新入工地人員,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按照分配新崗位的要求發放給勞動防護用品。

      8、各種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根據勞動條件發給個人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公共財務,上班時必須正確使用,下班時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修改。

      9、進入工地后,一律按所在部門發放的勞保用品配戴齊全,不準穿禮服、高跟鞋、拖鞋、短褲、裙子等。

      第9篇 安全工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員工和從業人員在施工生產作業活動中使用符合標準的合格勞動防護用品,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防止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個體特種防護用品采購、使用、檢驗和試驗的管理工作。

      三、規范性引用文本:

      1、《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

      2、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安全設施、標志標識標準化圖冊;

      3、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基建工程項目公司管理文件-火電建設項目項目管理手冊-安全工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四、職責

      1、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本部人員人個人防護用品的采購工作。

      2、安全質量部負責組織對勞動防護用品供應商進行評價;負責公司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記、發放工作;負責監督項目實施全過程中,項目部對分包單位的個人防護用品、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管理與控制情況。

      3、項目部監督分包單位個體防護用品、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采購、驗收、使用、保管工作;負責為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相關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

      4、分包單位負責為從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及共用防護用品、用具;

      負責對從業人員的正確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對自行采購的防護用品用具進行定期檢驗;

      負責作業范圍內所需共用防護用品的計劃、采購、驗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內容和要求:

      1、經理工作部對所購置的個體防護用品,按標準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檢驗。

      定期檢驗、試驗標準見附件。

      2、分包單位對所購置的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及共用防護用品用具,按標準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檢驗。

      3、安全質量部、項目部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現場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配備進行監督檢查。

      4、分包單位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本單位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責任區域內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配備進行監督檢查。

      5、公司安全質量部、分包單位還應對勞動防護用品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所應具備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銷售防護用品用具的單位還應持有“特種防護用品經營許可證”。

      6、在委托外部單位進行勞動防護用品檢驗試驗前,委托單位應以適當方式評審,并確認受委托單位所應具有的資質能力。

      7、名詞解釋:

      ⑴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人體而必須配戴的安全帶、安全帽、速差自控器、電絕緣鞋、電絕緣手套、護聽器(耳罩)、防塵口罩等。

      ⑵共用防護用品、用具:防護作業場所中作業人員和防護進入作業場所中人員的防護用品包括:安全網、安全繩、吊繩等。

      六、相關文件:

      1、工程項目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第10篇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帽

      建筑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建筑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為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 '救命帶'。可是有少數人覺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采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后,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后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三、防護服

      建筑施工現場上的作業人員應穿著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為白色,其他工種的工作服沒有顏色的限制。防護服有以下幾類:

      (1)全身防護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熱工作服;

      (6)通氣冷卻工作服;

      (7)通水冷卻工作服;

      (8)防射線工作服;

      (9)勞動防護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建筑施工現場上對作業人員防護服的穿著要求是: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著工作服;

      (2)操作轉動機械時,袖口必須扎緊;

      ⑶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特殊作業防護服;

      (4)焊工工作服應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屑、火花和熱流、耀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在時就必須根據防護對象的不同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防打擊的護目眼鏡有三種:①硬質玻璃片護目鏡;②膠質粘合玻琉護目鏡(受沖擊、擊打破碎時呈龜裂狀,不飛濺);③鋼絲網護目鏡。它們能防止金屬碎片或屑、砂塵、石屑、混凝土屑等飛濺物對眼部的打擊。金屬切削作業、混凝土鑿毛作業、手提砂輪機作業等適合于佩戴這種平光護目鏡。

      (2)防紫外線和強光用的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輻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輻射線面罩應由不導電材料制作,觀察窗、濾光片、保護片尺寸吻合,無縫隙。護目鏡的顏色是混合色,以藍、綠、灰色的為好。

      (3)防有害液體的護目鏡簡易主要用于防止酸、堿等液體及其他危險注入體與化學藥品所引起對眼的傷害。一般鏡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鏡架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制成。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屬鉛面制成的鉛制玻璃片的護目鏡,主要是為了防止*射線對眼部的傷害。

      (5)防灰塵、煙霧及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刺激性較弱的有毒氣體的防護鏡必須密封、遮邊無通風孔,與面部接觸嚴密,鏡架要耐酸、耐堿。

      五、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比較多,如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堿皮鞋、耐酸堿膠靴、耐酸堿塑料模壓靴、高溫防護鞋、防刺穿鞋、焊接防護鞋等。應根據作業場所和內容的不同選擇使用。

      建筑施工現場上常用的有絕緣靴(鞋)、焊接防護鞋、耐酸堿橡膠靴及皮安全鞋等。對絕緣鞋的要求有: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范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膠料部分無破損,且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3)在浸水、油、酸、堿等條件上不得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情況分析之后,選擇適當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于需要精細調節的作業。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對于使用鉆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建筑施工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堿手套。主要用于接觸酸和堿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濟作業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七、常用安全護具的檢驗方法

      常用的安全護具必須認真進行檢查、試驗。安全網是否有雜物,是否被墜物損壞或被吊裝物撞壞。安全帽被物體擊打后,是否有裂紋等。經常對安全護具的檢查按要求進行(1)安全帽:3kg重的鋼球,從5m高處垂直自由墜落沖擊下不被破壞,試驗時應用木頭做一個半圓人頭模型,將試驗的安全帽內緩沖彈性帶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種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試驗都可用此方法。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

      (2)安全帶:國家規定,出廠試驗是取荷重120kg的物體,從2~2.8m高架上沖擊安全帶,各部件無損傷即為合格。

      工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滿足試驗負荷重標準情況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一些工地經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裝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鐵塊,以達到試驗負荷的重的標準。用專作實驗的架子,進行動、靜荷重試驗。

      錦綸安全帶配件極限拉力指標為:腰帶1200~1500kg,背帶700~1000 kg,安全繩1500 kg,掛鉤圓環1200 kg,固定卡子60 kg,腿帶700 kg。

      安全帶的負荷試驗要求是:施工單位對安全帶應定期進行靜負荷試驗。試驗荷重為225 kg,吊掛5min,檢查是否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安全帶的檢驗周期為:每次使用安全帶之前,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對新安全帶使用兩年后進行抽查試驗,舊安全帶每隔6個月進行一次抽檢。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過試驗的安全護具,不準再用。

      (3)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還必須注意:

      1)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單位生產的產品;2)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書”;3)產品是否滿足該產品的有關質量要求;4)產品的規格及技術性能是否與作業的防護要求吻合。

      第11篇 學生個人物資安全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首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第12篇 實驗中學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培訓制度(十二篇)

      一、培訓目的通過入礦安全教育,使工人認識到施工現場的危險無處不在,認識到煤礦是一個高危行業。通過入礦安全教育,讓工人學習到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知識及安全防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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