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某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 為全力維護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穩定事故、事件(統稱事故)的發生,及時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嚴肅追究各種安全穩定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學校、師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普定縣補郎苗族鄉中心學校。
第三條 補郎中心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深化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 “分頭排查,共同匯總,記錄在冊,切塊負責,追蹤要賬,限期整改,強化督導,常抓不懈”的“三十二字”總要求,強化以“十五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盜、防爆、防*、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群體性疾病、防自然災害事故、防大型活動安全事故、防學生意外傷害、防學校周邊不良環境、防學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準”(未經允許,不準罷餐,不準*,不準*,不準串聯,不準搞聯合簽名,不準張貼標語和小字報,不準懸掛橫幅)為主要內容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堅持“關鍵在校、重點在防、做實為本、常效為先”和“分工協作、條塊結合、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各項安全穩定措施,對存在的各類隱患、苗頭和問題,及時發現、控制、化解、治理,切實筑牢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防線,全面推進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第四條 凡違反安全穩定責任制的,依照本辦法直接或建議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追究違反安全穩定責任制的單位、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學校校長是本管轄區域內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第一責任人要定期聽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情況匯報,親自過問和解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領導班子成員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齊抓共管。
第六條學校的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直接責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抓好領導班子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認真、徹底解決排查出來的各種問題、隱患和苗頭。
第七條學校負責人對本機構的安全穩定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抓好本機構的安全與治安工作。
第八條學校安全穩定(安全保衛)機構對本轄區、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學校的其他領導,對所分管工作涉及的學校安全穩定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要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與所分管工作同時安排、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實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和苗頭要先行及時果斷地處置。
第十條 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要組建學校安全穩定管理和衛生保健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形成歸口主管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安全穩定工作管理體制,相關資料、檔案管理科學規范。
第十一條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解決無人管、不會管、管不好的問題,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實行注冊安全副職和注冊安全主任制度。
第十二條 建立例會制度。學校每學期要在第一責任人的主持下至少召開四次例會,專題研究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制訂詳細具體、可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穩定。
第十三條 完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要把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逐級簽訂責任書,嚴格進行考核,形成層層負責、人人有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學校安全穩定防范機制。
第十四條 學校要采取具體措施,對學校實施安全穩定監督管理,實行學校安全穩定校長負責制和安全穩定一票否決制,切實防止發生各類安全穩定事故(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
第十五條 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與治安隱患;一旦發生安全與治安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師生。
第十六條學校應指導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廣泛開展相應的安全教育、自防自護自救互救教育、逃生教育,加強對相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全面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遏制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十七條學校要下大力氣抓好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衛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失當安全、學校內部和校園周邊治安等方面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排查與治理。
1.確保校內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使用和建設中不發生師生傷亡事故。
若有施工任務,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問題,責任到人。
加強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嚴禁火種帶入學生宿舍。
學生聚集的教學樓、宿舍、圖書館(室)、微機室、實驗室、餐廳等場所要配備應急照明燈。
2.確保師生在校內食堂就餐、飲水、午間(課間)餐、食用加碘加鈣食品及碘鈣制品、食用校內商店食品等各個方面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學校要落實衛生保健機構和技術人員,加強師生傳染病的預防工作,不得組織學生到有傳染病源的場所開展活動,發現傳染病必須進行隔離,及時救治和報告。
3.確保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勞動、運動、集體活動中不發生師生傷亡事故。禁止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有關活動,組織者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報所屬教育部門批準。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它危險性勞動。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撲救等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4.確保教學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操作以及對易燃、易爆、放射、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儲藏、搬運與使用中不發生師生安全事故。
5.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確保學校在用火、用電、用油、取暖、使用煤氣、使用煤爐等方面不發生師生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學校要配齊配足防火器材,不得鎖閉或堵塞校內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所有校內建筑要保證能及時疏散出室內全部人員。學校發生火災要在第一時間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學生疏散。
6.在教育教學中,確保不發生因管理失當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等方面的安全事故。學校要通過開設專題課、學科中滲透、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生、意外傷害、網絡、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知識的教育。樹立和強化安全意識,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在上操、上下課及放學等容易發生學生擁擠的關鍵時段,學校對重要路段如樓道樓梯、廁所、門口等,都要安排專人執勤、疏導,確保不發生擁擠踩踏等事故。
7.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確保不發生師生交通責任事故。
8.加強安全防范教育,確保在學校內部治安和校園周邊治安中不發生師生傷亡事故。
要將校內的教學區、宿舍區、就餐區、實驗區、運動區、校門口等各個活動區域,劃分為多個安全穩定責任區,每個責任區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穩定防范、疏導和隱患排查。哪個責任區發生安全與治安事故,須追究該區責任人的責任。
9.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和“三室兩廳一吧”等不適宜學生出入的經營場所以及停車場所等。
第十八條 強化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學校要對管轄區域內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對責任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學期初要有安排部署,學期中要有檢查,學期末要有總結,年度全面總結。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檢查、督查、整改和驗收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確保師生在校安全。
第十九條 妥善預防和處置各類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對各類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要及時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妥善處置;對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解決。
第二十條 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補郎中心學校(本部)
2023年3月
第2篇 學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由國家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的單位制造、安裝和改造。設備使用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學校應當建立特種設備資料檔案。
二、在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前,學校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將有關情況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
三、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學校應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學校不得擅自變更特種設備的用途。
四、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經過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并獲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和管理工作。
五、學校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查,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的,應當停止使用,進行檢查,在確認消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定期進行校驗、檢修。
六、需要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學校應當在安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七、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證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3篇 學校門衛安全工作制度
門衛安全工作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
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
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門衛安全工作責任書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衛人員不少于2名,原則上挑選年富力強的同志擔任門衛工作人員。門
衛工作人員年齡最大不得超過65周歲。條件允許情況下,門衛人員采用保安公司
保安擔任。
學校門衛人員采取輪班的工作方式。若是夫妻兩人,則兩人全日上崗。任何時期
,不能有脫離崗現象發生。
2、對門衛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培訓,所有門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凡進入校門的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進行登記,并檢查其能證實身份的證件。
一般情況下,門衛同志及時通知要被訪的校內人員到校門,外來人員只能在校門
外碰頭所要會吾的人員。對身份可疑人員,不予接待,并拒絕其進入校內。
4、早上,不要過早放學生入校,防止學生過早進校帶來安全隱患。下午放學后
,至少應巡視校園一圈,檢查教室門窗是否關好,校園內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等
,并打開學校報警系統。
5、遇緊急情況要撥打派出所舉報電話,或及時按與110聯系的緊急按鈕裝置。
6、門衛人員應認真完成好學校布置的其它門衛工作。每學期未,學校對門衛人
員進行考核,確定留用與否及獎懲措施。
泥城鎮中心小學
第4篇 學校實驗室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 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 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 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7、 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 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 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 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 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4、 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第5篇 學校少年宮安全管理制度
林荊學校少年宮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負責教學時間(包括課前、課后和課間)教學場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師應加強與學員監護人的密切聯系,掌握家長的通訊聯系方式。
3.教師必須在所有學員安全離開教學活動區后,關閉所有用電設備,并關好門窗后方能離開。
4.教師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學員外出活動,組織集體活動實行報批制度,并實行安全責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5.門衛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門前停車和師生進出,保證少年宮門前安全無事故。
7.所有教職員工,如發現安全隱患或事故,必須零時間報告,并進行恰當的處理,不得離開事發現場。
第6篇 小學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
倉三小學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 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在內)服務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護
第五條 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六條 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七條 校園網上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在校園網管中心備案
第八條 校園網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由校園網管中心向校保衛處及龍游縣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第十條 校園網及其子網上應使用具有合法版權的軟件,維護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十二條 未經校園網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第十三條 校園網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1)可向Internet公開的;(2)可向校內公開的;(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三. 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違反本制度的規定,由校園網管中心會同校保衛處向學校報告,提請學校乃至公安部門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以至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 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及子網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 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網絡服務器、工作站的管理單位(及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中所指的網管中心目前是指學校園網絡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學校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網管中心與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7篇 學校網絡安全制度2
學校網絡安全制度(二)
1. 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 負責對本網絡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戶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3. 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做好記錄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4. 在信息發布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將一律不予以發布,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 接受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8篇 學校教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教務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學生課桌內除放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三)微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機房是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微機房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與當地派出所相連接,機房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適用的滅火器具,微機工作人員熟知使用方法。
3、現有的報警設施應經常檢查,下班、節假日要及時接通報警設施電源,發現失靈,及時報修。
4、要定期檢查,嚴禁登錄黃色網站,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私帶軟盤上機。
5、嚴禁火種進入微機房,不準在機房內吸煙。
6、學生使用微機,必須服從老師的指揮,按程序操作。注意愛護公物,防止人為損壞。
7、嚴格控制進出人員,不準任何人將陌生人帶入微機房操作微機。
8、發現微機使用電源損壞,要及時報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損失。
(四)辦公電腦安全管理制度
1、各處室、辦公室教學公用微機為本科室人員、辦公室成員使用,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動用。
2、任何人不準在教學、辦公用微機上玩游戲、聊天和登錄黃色網站。
3、禁止在計算機網絡上發表違法或有害國家的議論。
4、做好各微機室防盜工作,門窗要有防盜設施并及時關鎖。
5、微機室不準吸煙,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員離開微機注意及時切斷電源。
(五)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六)圖書館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校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不準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設備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七)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列入學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應服從老師或輔導人員的指揮。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3、機房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防范措施應有效得力。
4、嚴禁任何人在學校網上使用來歷不明或有毒軟件。
5、禁止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利國家安全穩定的信息以及黃色等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網管中心的服務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或公安機關查處。
8、嚴禁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關窗鎖門。
(九)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并及時向校長室匯報。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第9篇 學校安全值班制度
一、 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2名教職工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了性事件,
二、 值班人員,放學和上學時在校門口值班,預防突發事件傷害學生,
三、 值班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對校園內部各部位,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對涉及師生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采取積極預防措施,及時排查安全事幫隱患,及時制止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四、 加強節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邏檢查次數,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生。
五、 校園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巡查制,值班時間內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值班巡查職責。在堅持實行校園安全值班制度的同時,應嚴格執行門衛值班管理制度,做到校園安全值班與門衛值班有機結合,在時間上不留空白,區域上不留盲點,全方位落實人防措施。
六、 開展對值班人員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增長安全防范知識,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事件的能力。
七、 保持值班人員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
八、 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和時間,處理好校園安全值班與日常工作的關系,保障值班人員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員和臨時工作值班,原則上不安排女教職工夜間值班。
第10篇 某學校安全隱患舉報制度
為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本著對師生生命健康和學校公私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安全領導導小組必須定期、隨時研究分析、布置、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環境進行了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漏洞責令限期整改。
2、學校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有權力也有義務對自己所發現的校園及周邊環境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按報告隱患的情況,在班級量化或教師量化考核中給予加分,對于報告的重大隱患,由校委會決定給予獎勵。
3、總務處、保衛處、團委、教導處、安全帶班領導要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環境;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好自己職責,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學校,對于大意失職或發現隱患視而不見造成事故,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處罰。
4、學校的文明禮儀監督員,要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生活活動的監督,對違反交通規則的,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超載車的、打鬧、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險地方的,把危險物品、刀具帶進校園的學生要及時向團委舉報。
5、學校的任何部門、任何領導在接到安全隱患舉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視察現場,排除隱患或向分管領導和校長報告,并做好記錄,做為對舉報人的獎勵的依據。對于大意、失職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處罰。
第11篇 學校安全保衛制度
為了使全校師生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生產、學習、生活環境,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學校成立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組長:總務處主任;組員:門衛、圖書室、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及各辦公室的有關負責人。
切實加強對檔案室、圖書室、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食堂等重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門窗、櫥柜要加固;房屋要定期檢修,發現險情立即向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危房一律停止使用,要加強對危險藥品和貴重物品的保管,以防發生意外。
嚴格門衛制度。校門要定時啟閉,開門時傳達室工作人員應密切注意過往行人,發現反?,F象及時處理;非本校人員不得隨便進校。凡校外人員來訪問或探視本校師生員工,均須在傳達室登記,填寫會客單,會客后,由被會見人在會客單上簽名,出校時交傳達室保存。
嚴肅住宿紀律。凡在校住宿,一律須經學校保衛工作分管領導批準,由總務處分管人員具體安排,任何學生不得擅自留宿;任何學生不得留宿親友,確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方可留宿;教職員工中如有親友長期借?。ㄒ辉乱陨希鑸笈R時戶口;對住校人員,應報保衛領導小組登記備案(名單由總務處報);對行為不規的住校人員由保衛領導小組立即查處
抓好財物管理。金錢物品師生員工必須自己妥善保管,以免遺失和被竊;公共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不得破壞,違者除照價賠償外,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時時注意學生安全。組織學生實驗、實習、投擲、翻越、登攀,組織者應有嚴密的保護措施,保證教學安全;嚴禁學生在校園內追逐打鬧,開展帶危險性的活動,保證課間安全;嚴禁學生私接電線,私裝電器,違章烤火,私自下河游泳,保證用電安全和防冬防暑安全,要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安排好節假日值班。值班入員要認真巡視,發現可疑跡象,立即究查,并作好記錄。
堅決制止和打擊校外人員來校滋擾。對行為惡劣者,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派出所匯報并交其處理。
馬湖學校
2023年9月
第12篇 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飲用水保暖桶或鍋爐貯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年)。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并記錄。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二)、桶裝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三)、沙濾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年),有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實,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要進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管理
1、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對飲用水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用并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并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凈水產家具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現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