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物業管理公司成本管理制度-9
物業管理公司成本管理制度(九)
為了規范公司的成本管理,反映和監督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直接材料耗費,衡量本企業的成本控制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的成本僅指營業成本,是指綠化工程部、超市商品銷售的各項直接支出。它包括:
1、原材料耗費。如餐飲部的餐飲原材料耗費,物管部的速凍冷食成本、花圃的零售花木及綠化工程種植、補植成本等,同時也包括餐飲部及浴室的燃料耗費。
2、商品進價成本。公司附設商品部的商品進價成本,分為國內購進商品進價成本和國外購進商品進價成本兩種。
3、其它成本。指除上述成本之外的其它直接支出,如企業出售無形資產、出售除商品外的存貨的實際成本。
第二條公司的營業成本以實際支出進行核算,即按照配比的原則進行核算。
第三條公司必須對營業成本進行預測和計劃。相關部門首先對本部門的成本進行預測和計劃,而后報公司財務部,經財務部的綜合平衡,編制月度和年度計劃,經總經理同意,報主營公司。
第四條必須嚴格控制成本,每月耗費的直接材料按年初和預算進行考核,并按公司制定的獨立核算辦法執行,直接與員工的收入進行掛鉤。
第五條每月召開成本分析會議,共同研討已發生的事實,并對以后的管理提出建議和進一步完善的方法。
第六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公司財務部。
第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
第2篇 物業公司員工請休假假期待遇制度
物業公司員工請休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一)請休假制度
1.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并遞交到辦公室后,才能用假。
2.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知會辦公室,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請休假
1.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批準。
請事假1天由部門領導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批準。
2.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辦公室備案(急診除外)。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辦公室補辦病假手續。
3.探親假:凡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經辦公室核實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員工申請享受探親假。
(1)未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
(2)已婚員工(正式工)探異地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3)已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配偶,第年1次,每次30天;
(4)聘用員工探異地父母或配偶,每年1次,每次10天。以上假期均包含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并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一次路程假。
4.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死亡時,經辦公室核準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喪假8天(聘用工必須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方能享受)。
5.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辦公室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育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需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內辦證)者增加優待假35天。
6.工休假:凡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且已正式調入公司并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應先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核實、經理批準后,可享受工休假。
(1)休假時間:員工參加工作滿5年未滿10年者,每年可休假8天;參加工作滿10年未滿20年者,每年可休假12天;參加工作20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
(2)工休假原則上當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計,并要求一次休完,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分兩次休;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安排工休假:
--員工在1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45天,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
--按國家規定,員工當年連續享受10天(含10天)以上假期者。
(4)按規定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包括男女)仍可享受工休假;
7.公假:
(1)凡經總公司批準正式調入本公司的職工,在辦理調動手續時,如本人探親假已休完,經辦公室核實,公司領導批準,可給予公假3天,原則上一次性享受;
(2)公司內應聘的聘用職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回原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的,辦法同上。
8.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安全主任審查后,報請公司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各類假期待遇
1.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當月請事假1天以上(含1天)不計發全勤獎;當月請事假超過3天的,扣發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2.病、傷假:
(1)當月請病假超過3天,不計發全勤獎;
(2)員工(正式工)因疾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憑區屬以上醫院的證明),當年累計休假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按以下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工齡不滿5年者,按本人工資60%的標準支付;滿5年而不滿10年者,按本人工資70%的標準支付;滿10年及10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資80%的標準支付;
(3)員工(正式工)因疾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當年累計休假時間超過6個月的,公司停止發給假期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救濟金;工齡滿5年者,按本人工資50%的標準支付;工齡滿5年及5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資60%的標準支付;
3.探親假:員工享受探親假時,在批準的假期和路程時間內,按本人工資的80%支付假期工資,不計發當月全勤獎;正式工可予報銷來回硬座火車票,聘用工路費自理。
4.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內工資、獎金照發。
第3篇 物業管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5
物業管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五)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國家、地方法規及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假期主要有:
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工傷假。
第三條法定休假: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指雙方結婚時年齡超出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3周歲以上)可再增加10天假期。婚假要一次性連續使用。
第四條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可享受3天喪假。
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受1天的喪假。
員工的去世親屬在外地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的,可享受產假90天(包括假日),難產可延長15天,一律按時上班。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后假2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一胎絕育享受假期30天,二胎絕育享受假期15天,男工絕育可休假7天。
男員工配偶分娩,享受護理假1天。
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六條探親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遠地員工(500公里外),與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在合理安排工作前提下,可批準享受一定探親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探望配偶一年一次20天。
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離家1000公里以上,可給予2天的路程延期,2000公里以上可給予3天的路程延期。
員工請探親假必須由公司統籌安排,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服務部門審核,報總裁批準。員工探親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法定休假期間(如春節、五一、十一等),如果休假期較短的,可由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天數。
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探親假:
一年內一次性病假超過30天或累計病假超過40天;
一年內一次性請事假超過20天或累計事假超過30天;
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35天;
一年內休產假超過30天;
已享受了婚假。
如在探親假后,再請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在下一年度取消探親假。如果已享受探親假,再請婚假,則取消下一個年度探親假。
第七條年休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數為:
公司總裁、副總裁15天/年,各部門經理、副經理10天/年,職員5天/年。
年休假按工作日連續計算,包括公眾假期。
年休假僅限當年使用,不累積。
員工個人全年請各類假(包括婚、喪、產、病、事假等)累計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員工請事(病)假可沖減年休假,每請一天事(病)假沖減一天年休假。
第八條病假
員工請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供醫生開具的病休診斷證明,同時,開具病休診斷證明的醫療機構應是公司認可或指定的醫療機構。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事,經公司批準,在一定的時間不在公司內工作的,稱為事假。
第十條工傷假
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請假手續
1、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屬于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服務部經理、公司總裁批準后享受(婚假、探親假、年休假應提前一周申請);
2、請事假、病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3天的,由分管副總裁批準;3天以上的,由執行總裁批準;
3、總裁、執行總裁、副總裁休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十一條請假期間薪資待遇
1、員工請福利假期間,全額享受月度崗位保障收入,月度崗位考核收入不享受(國家法定假日以及公司規定的假期不計算在內)。
女職工在享受法定產假期間,工資水平按其本人休息前12個月的平均實得工資的70%確定。相關費用按公司醫療制度報銷;若參加了生育保險,按國家和當地生育保險條例執行。
2、員工請事假,每缺勤1-10天者,按缺勤天數扣減實際崗位日收入;缺勤10天以上者不享受當月崗位考核收入,并按缺勤天數扣減崗位日保障收入;季度累計缺勤12天以上,年累計缺勤35天以上,不再享受該季度、年度內公司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按請事假標準扣減工資,最低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員工因工(公)負傷或死亡,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曠工及相關待遇
員工每曠工1天,扣減當月崗位考核收入的50%,曠工2天不享受當月崗位考核收入,曠工3天以上不享受該季度或該年度內公司給予員工的獎金,并按曠工天數扣減當月崗位保障收入。
因曠工而被公司除名、辭退或開除的,不再享受當月的崗位保障收入及今后可能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或福利。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強制休假制度,休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z物業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物業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本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則和有關政策,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本公司的信譽和利益,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1、工作時間::星期日、節假日:
上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根據工作需要可作調整)值班、保安人員執行另外的作息制度;
2、建立考勤統計、實行嚴格的請假審批制度、專人負責;
3、公司員工有事情需辦理而不能上班時,必須向公司經理報告請假,一般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以上報請總經理,請事假必須提前辦理, 病假應及時告知公司,并在上班時出示醫院證明。
4、事假經批準扣除日工資的100%,病假有醫院證明扣除日工資的50%,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者為礦工,扣除日工資200%;因工負傷者不扣工資,長期病假超過三個月者,公司按辭退處理;
5、月工資除30天為日工資;
6、按時上下班,公出必須告知部門主管,并能及時返回;上班超過5分鐘、下班提前5分鐘,為遲到、早退,每月遲到早退三次者扣一個工作日的工資,以此類推,遲到早退20分鐘按礦工處理,每月礦工三次按辭退處理;
7、公司人員加班需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進行;申請必須注明加班原因、需要時間,需按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加班工資的標準按公司有關規定實行;
8、員工婚、喪、產假等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具體事宜報物業公司經理辦理。
第5篇 物業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物業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為了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國家財政部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節出差
一、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市內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二、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差借款等手續。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出差事由及經費使用申請報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每人每日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并結清余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員工當日出差時由部門經理核準。
2、長途出差:4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第二節補助標準
一、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另計。
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外,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三、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其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四、市區內差旅費按以下標準包干使用(詳見人力資源部相關規定),在發放工資時一并發給,不再另行報銷:
五、遠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費標準參見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費補助標準(單位:元/天)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遠途出差需搭乘飛機的,需報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購買機票。
3、乘坐汽車、輪船的按實際長途出差需搭乘長途汽車的以實際票面價報銷,火車以硬座、硬臥價報銷,輪船按三等艙報銷。
第6篇 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宿舍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住宿原則:
1、公司可視情況為無本地住房的員工提供住宿條件;
2、本著福利性原則,員工住公司集體宿舍,應向公司繳納一定費用,公共秩序管理員、公共秩序班長、公共秩序員主管、廚師等公司免費提供住宿條件員工除外;
3、公司為住宿員工只提供床鋪,其它家俱自備;
4、員工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人,外地員工家屬探親,必須短時間(不超過3天)住宿的,必須經總辦批準;
5、公司根據管理需要,在宿舍設立宿舍管理員兩名,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服從管理。
二、管理制度:
1、未經批準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罰款50元。
2、宿舍會客時間為18:00-21:00,節假日為8:00-22:00。
3、所有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總辦報告備案,并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離職辭退的人員需在離職日起三天內搬出宿舍。
4、宿舍內配置的物品,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損壞公共物品需照價賠償。
5、個人用具應擺放整齊,不得亂拉繩索、打鐵釘、貼畫。
6、個人棉被、衣物等起床后須疊整齊。
7、嚴禁裸體或只穿內衣在公共走廊內走動,嚴禁不關門
第7篇 某物業公司項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項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服務人員在每日檢查和清掃寫字間時,應注意發現客人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在清理煙灰時,應先將煙缸內的煙灰浸濕后再倒入垃圾箱內。
2.0對項目配備的電器和賓客自帶的電器按項目有關規定使用。因使用電器不當,造成跳閘等問題,立即通知工程部檢查處理,同時報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0注意發現寫字間內新增的各類電器,及時報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間巡樓時發現照明燈未關時,要通知保安部一同開啟客戶房間關閉照明。
4.0及時清理樓層內的報紙、廢紙箱等易燃物品,各層樓梯通道內不得堆放各種物品,發現客人堆放應勸阻并及時報告主管或保安部。
5.0注意樓層內有無飲酒過量行動異常、表情怪異的客人及其它非項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轉、勤聞、勤檢查,發現異常、異味應及時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0客服部服務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經常客人宣傳有關消防知識和項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0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當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熟知報火警程序及電話。
7.2各崗位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員工對電話設備、電腦、復印機等高精密度儀器應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報有關技術人員維修。
7.4客服中心內嚴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將所有設備的電源切斷。
7.6客人復印密集文件時,要注意觀察,發現是黨和國家機密文件時,要及時上報保安部。
7.7在接發傳真和復印時,如發現散布*言論或*宣傳品時要做到不傳看、不散播、并及時報告并上交保安部處理。
8.0保潔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潔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丟失或損壞上報主管。
8.2了解本崗位入住客戶情況。
8.3對于客人放在公共區域內沒有保護措施的貴重錢物,要向領導上報。
8.4發現公共區域有國家規定的禁品,應主動上報。
8.5發現樓層或公共區域有可疑人物、事應、立即報告保安部。
8.6發現客人使用電加熱器具、明火,應立即上報。
8.7嚴格內外不分,談論與工作無關話題。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鑰匙打開寫字間。
8.9接到客人報告失竊,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第8篇 物業管理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物業管理公司檔案管理規定:
1.公司各物業項目的檔案資料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負責監督保管,由文員專職文件存檔、注記工作。
2.有關物業管理公司驗收檔案、圖則、業主及住戶資料、管理制度、合約及附件設備設施及保養制度、財務報告、員工人事資料等檔案要求集中存檔,文件柜要求上鎖,未經主管許可,他人不得動用。
3.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必須按公司規定要求存檔,做到圖有袋、文有夾,報告類文件編目錄索引,檔案類文件有存檔文件清單及編號目錄。
4.物業管理公司檔案目錄及存檔文件清單每季度上報公司備案。
5.物業管理公司檔案在歷任主管調職、任職時應向公司或接任者辦理移交手續、經確認后方可離任。
6.物業管理公司檔案日常需經常使用部分應復印備份,原件存放在檔案中不得隨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閱、復印專管部分檔案資料的,需經主管書面確認,如有違反的作泄密處理。
8.公司將定期巡查上述規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實情況,對不符要求的保管責任人將作適當處分。
9.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因保管不當而導致遺失、泄密的,對物業管理公司有重大影響及損害物業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物業管理公司保密規定:
1.在工作范圍獲有關的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內部資料,業主、用戶單元和物業管理處員工個人資料及其內所載有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購/租合約及金額、特別條款、物業管理公司及公司內部情況、業主及用戶個人情況等均屬工作保密范圍。
2.業主、用戶及員工資料統一存放在辦公室文件柜中,由專人負責注記及存檔等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審核,其他工作人員未經許可禁止查閱。
3.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處文件柜備用鑰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書因需告假時,經指定的授權人士,方可代為執行以上事務
4.應工作所需而放置于辦公室、監控中心、大堂接待處的業主及業戶聯系電話、員工個人聯系電話、地址等,必須隱藏放置,不得張貼于顯眼處,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類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業管理處統一保管,高級管理員以上級別人員可借閱(須辦理借閱手續),每次限時一周。實行借閱目的為指引員工培訓,嚴禁任何形式的抄襲及復印。
6.發布的各類通知通告,應限定時效,過時收回。
7.員工應具有維護他人陰私權利的法律意識,主動為公司及業主保守秘密,對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為,應堅決拒絕并向公司報告。
8.員工因執行保密規定不當,致使公司、業主、業戶或管理員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將按員工守則有關規定從重處罰,并由當事人個人承擔導致的全部法律責任。
三.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
1、物業管理公司驗收檔案:
1)土建、設備安裝竣工資料(圖紙、設備資料);
2)設施設備之質檢、消防、勞動局、公安及音像管理等部門驗收合格文件;
3)機電設備保養合約;
4)公共區域設施設備驗收記錄(管理公司);
5)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移交記錄(發展商、承包商與管理公司);
6)單元驗收及移交記錄(承包商、業主與管理公司);
2、物業管理公司二次裝修檔案:
1)用戶單元二次裝修圖則及審批手續;
2)二次裝修期間管理處監督檢查資料;
3、業戶資料:
1)入伙情況記錄;
2)業主(租戶)情況登記(包括名稱、單元號、聯系人、建筑面積、交接單、入伙時間或租用期限等);
4、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文本匯編:
1)管理合同、管理公約、用戶手冊等統一裝訂成冊;
2)物業管理公司各類管理規章制度及裝修規定等;
3)物業管理公司各項管理分包合約;
5、物業管理公司設備維修保養類:
1)各類設施設備要有專門的維修保養制度及應急措施;
2)各類設施設備有獨立的維修檔案,及日常巡檢維修記錄;
3)主要部位如變配電間、監控中心、電梯機房等應有工作日記、交接班記錄、巡視記錄及人員進出記錄;
4)物業管理處有用戶維修保修單,維修后應有回訪記錄;
6、物業管理公司設施設備檢測類:
1)變配電間要有供電部門定期電氣測試報告記錄;
2)電梯要有勞動部門合格證書及年檢報告;
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記錄,清洗后要有衛生部門水質檢測報告,清洗工作應有有效體檢證明;
4)避雷系統要有定期檢測報告;
5)應有定期沉降檢測報告;
6)消防泵、管道應有定期試機及換水記錄,煙感及溫感探頭應有定期測試工作記錄;
7)其它設施設備檢測記錄資料;
7、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處運作類:
1)正式文件應用電腦打印操作,并有規定的電腦檔號及存檔目錄記錄;
2)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收繳情況
3)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財務報告
4)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處運作報告;
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處會議記錄(包括內部會議及與發展商或業主委 員會的會議)
*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處值班記錄
*保安值班記錄
*設備值班與巡檢記錄
*管理工作計劃與報告
*工程設備管理計劃與報告
*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處往來信函
*用戶報修與投訴處理記錄
*承包商維修或保養工作情況記錄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消防檢查制度
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物業管理公司消防檢查制度
1.0 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1.1 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不安全因素。
1.2 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1.3 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1.4 接班時提前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的問題,一般由接班班組長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告領導處理,不利忽視或拖延。
2.0 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2.1 部門領導每周組織主管對本部班長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2 檢查班組對一級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2.3 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2.4 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口頭報告安全主任,若出現事故必須書面形式匯報。
3.0 三級檢查由公司領導實施:
3.1 每月由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對各部門進行消防重點檢查或抽查。
3.2 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門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4.0檢查的基本內容:
4.1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4.2 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3 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4.4 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4.5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4.6 使用多種可燃、易燃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4.7 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動火安全制度的要求。
4.8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地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和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4.10 安全員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
第10篇 z物業公司人事制度
物業公司人事制度
一.員工招聘
廣州**國際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所有員工,除由房產公司和**公司選派的人員外,其余員工均向社會公開招聘。求職者必須通過嚴格考核審查后方能被取錄,求職申請者需帶備有關之文件,包括:
1. 履歷書;
2. 學歷證明文件;
3. 資質審核證明(專業)及上崗證等;
4. 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
5. 近照三張;
6. 待業證/勞務證/退休證;
7. 由本公司指定之醫院體檢合格證。
二.試用期
1.新聘用的員工試用期一般為2―3個月,公司在此期間對該員工是否勝任應聘職位作出評估。
2.評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現、服務態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評估結果達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或延長該員工的試 用期。
4.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已被確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犯嚴重過失的,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而不需作任何補償。
5.新聘用員工入職后,必須經過必要的崗前培訓,方可上崗。
6.試用期薪金一般按試用職位標準工資的70%―80%發放。
7.試用期內,員工或公司單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試用期滿
1.試用期合格的員工,公司將正式錄用。
2.試用合格者的錄用日期從試用開始之日起計算。
3.試用期滿的員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時間
1.根椐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部分,將按日累計計發加班費或安排補休。各部門可根據工作性質需要自行規定工作班次或輪班,員工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業務需要,指定員工加班,除因員工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核準外,不得推絕,違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加班由部門經理核準,一般情況下安排補休。因特殊情況不能安排補休的,一律報行政人事部/副總經理/總經理(或受權人)批準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時工作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由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補休或根據《勞動法》條例支付加班費。
5.各部門經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當值,不得計加班費,但可適當安排補休。
五.個人資料
個人檔案資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個人情況有變化,應及時知會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將正確的資料呈報而引至日后自身權益損失的,公司將不予負責。
六.膳食安排
當值員工須按部門安排輪流用膳,每餐用膳時間45分鐘。
七.薪金
1.員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八日發放,遇節假日則提前。
2.薪金計算的截止日期為每月最后一天。
3.員工工資計核辦法(公式):
3.1日薪酬:月薪/30天;
3.2小時薪酬:月薪/30天/8小時;
3.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計核。
八.工資調整
公司將視乎業績狀況、員工工作表現及物價指數,考慮按年調整員工薪金。
九.加班工資
1.加班補工資:工作日超時加班=日薪酬(小時薪酬)×加班天數(小時)、節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時薪酬×200%)[國家法定之十天為限]
2.加班補休:加班補休一律按1:1調補。
十.工服押金
員工在領取員工制服時須交納工服押金$300元,合同期滿或中途離職,在辦完有關手續并交回工服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一.升職及調職
1.當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提升適當人選,在沒有適當人選時才對外招聘。公司不斷的拓展會為員工晉升提供更多的機會,同時員工也應該為達到這個目標而不懈努力。
2.員工的晉升或調職,由部門經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薦或提議,經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由行政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
3.員工晉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個月為試用期,薪金按新聘崗位工資標準 80%計算,晉升前已代理該職位達二個月以上者,不再實行試用期。
十二.《勞動合同》的續訂、解除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
2. 《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員工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3.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或醫療期限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3.3員工被開除、除名、送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
3.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3.5公司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
3.6公司經營不需要,或合并、分立、停業。
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
4.2公司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3公司違反勞動保險法規、政策,不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自行終止:
5.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5.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已經出現;
5.3員工經批準出境定
居或自費出國留學;
5.4公司被依法撤銷、解散、宣告破產;
5.5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使《勞動合同》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第11篇 z物業公司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1、目的
規定本公司文件資料的編寫、批準、發布、更改、保存和作廢等活動以及適用外來文件的控制要求,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和保存必要的證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文件的編寫、收發、控制及資料保管和外來文件的管理。
3、職責
3.1 各職能部門負責工作文件的編寫、收集和存檔。
3.2 綜合管理部負責業主檔案的管理與控制。
3.3 辦公室負責文件發放、存檔、資料保管以及文件的處理。
3.4 辦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資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 文件的產生
5.1.1 各相關部門根據工作需求編寫文件。
5.1.2總經理助理對文件進行審核。
5.1.3總經理審批通過的文件由辦公室打印和發放,作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辦公室對生效的文件印制,必須使用[印制文件登記表](qr-wd01-02-01)。
5.2文件、資料的類別
5.2.1 受控文件
a)內業資料;
b)圖紙資料;
c)按照質量體系的控制要求進行管理的文件;
d)在質量體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規和外來文件;
e)與服務過程有關的合同協議;
f)業主檔案(如:公共合約、用戶登記表等,屬于業主財產,由綜合管理部管理與控制,具體執行[顧客財產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與控制具體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與公司經營和服務工作范圍相關的文件作為非受控文件管理,辦公室應對其進行分類和編碼,以便于歸檔,根據目前公司現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為:
a)內行文、外行文: 1
b)未被質量體系引用的外來文件: 2
c)與服務過程無關的合同協議: 3
d)未被質量體系引用的法律法規: 4
e)行業標準性文件: 5
f)照片、錄像帶:6
g)電腦貯存:7
5.3文件、資料目錄的索引號
*-*.*-**
文件盒編號
同號柜序列號
文件柜編號
文件類別編碼
5.4文件、資料歸檔與管理
5.4.1各職能部門對各種工作文件進行編寫、收集、整理和存檔,并匯總到辦公室統一管理。
5.4.2辦公室負責文件、資料的保密性防范,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資料均屬保密性文件。
5.4.3辦公室負責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保護,文件、資料應分門別類包裝和存放,對于需存檔的文件、資料要及時存檔,并建立[存檔備案資料目錄](qr-wd01-02-02),注明文件類別、索引號、份數等,如用必要還應有內容說明。并在檔案柜上貼好存放文件的索引號范圍。確保調用、借閱文件、資料時易于識別和檢索,便于對文件資料的保管。
5.5 文件、資料的發放
5.5.1文件應按各職能部門工作性質和范圍發放,由辦公室制定[文件分發登記表](qr-wd01-02-03),注明發放范圍、數量、分發號等,并要求領用人在[文件分發登記表]上簽領,以便對發放的文件進行統計和檢查。
5.5.2辦公室在文件發放的過程中不得誤發、遺失,發現文件誤發時應立即追回,同時作好文件的補救工作。
5.6文件資料的調用、借閱與歸還
5.6.1借閱者應在[文件、資料借閱登記表](qr-wd01-02-04)上詳細注明文件、資料的編號和圖號,并按時歸還和辦理歸還手續
5.6.2借閱的文件、資料未經允許不得復印、摘抄、外借和傳播。
5.6.3借閱的文件、資料歸還時,辦公室應對文件資料是否完好進行檢查,若文件、資料受損的,借閱者應闡述受損原因,并在[文件、資料借閱登記表]的備注欄上注明,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6.4機密性文件的調用與借閱規定
a)a級機密文件資料:公司年度計劃、公司年終報告總結及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公司財務報表、法律訴訟文件等的調用與借閱需經總經理批準。
b)b級機密文件資料:業主檔案,公司員工檔案、公司規章制度、公司經營專項審批文件等的調用與借閱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c)c級機密文件資料:內業資料和技術性圖紙資料、法律法規類文件的調用與借閱需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向辦公室聯系辦理。
d)行業主管借閱文件、資料的僅限于b級機密和c級機密文件、資料。
e)業主(用戶)因工作需要借閱文件、資料的,僅限于技術圖紙和已張貼在公共場所的文件。
f)外來單位借閱、調用文件、資料的限于國家執法部門,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等單位因工作和偵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給予協助與配合,但在此之前應檢驗和登記來訪單位和人員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件,由辦公室主任向總經理請示后親自辦理。
g)以上文件資料的調用與借閱按5.5.1 、5.5.2和5.5.3條款執行。
5.7 文件的復制、破損和丟失
5.7.1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復印公司的文件資料,如因工作需要復印文件,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并在[文件復印登記表](qr-wd01-02-05)上填寫復印文件的名稱,復印數量,并簽名。
5.7.2文件使用人應對文件妥善保管,當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或丟失時,應填寫[文件補發申請表](qr-wd01-02-06),由辦公室主任批準,辦理更換手續。補發新文件時應收回破損文件,并應給予新的分發號,新的分發號延續原來文件分發號。
5.8 文件、資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條款和更新時應及時更換,保證在使用處獲得有效版本。
5.9 文件的作廢與銷毀
5.9.1內容不適用于公司運行或超過有效期限的文件,經過總經理過期審批后給予作廢或銷毀處理。
5.9.2在分發過程中發現文件遺失或在使用過程中文件破損嚴重和丟失的,應向上級匯報,經總經理審批后,給予作廢處理。
5.9.3 作廢文件蓋作廢章,留一至兩份備案,其余銷毀。文件銷毀處理時需兩個人進行,一人實施,一人監督。
5.9.4辦公室對于作廢和銷毀的文件,應在[作廢、銷毀文件登記表](qr-wd01-02-07)上注明作廢或銷毀文件的編號、版本號和分發號作廢,并向各部門書面發布作廢聲明,防止誤用。
6、使用的記錄表格
序號
名稱
編號
存放地點
存放時間
1
[印制文件登記表]
qr―wd01―02―01
辦公室
一年
2
[存檔備案資料目錄]
qr―wd01―02―02
辦公室
長期
3
[文件分發登記表]
qr―wd01―02―03
辦公室
一年
4
[文件、資料借閱登記表]
qr―wd01―02―04
辦公室
一年
5
[文件復印登記表]
qr―wd01―02―05
辦公室
一年
6
[文件補發申請表]
qr―wd01―02―06
辦公室
一年
7
[作廢、銷毀文件登記表]
qr―wd01―02―07
辦公室
一年
起草人: 審核人: 審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12篇 s物業公司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
物業公司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
1、目的作用
員工的崗位績效考核又稱人事考核、績效評價,是收集、分析、評價和傳遞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行為表現和工作結果方面的信息情況過程。其作用如下:
1.1通過考核、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思想、技能、業務情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總結,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1.2正確評價員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績效是實施獎懲、任用、工資、培訓等項工作的必要依據。
1.3可激發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績效考核系統可較準確地剖析組織中人力資源的優劣勢,以便掌握情況不斷優化員工隊伍。
2、管理職責
2.1 企管部是公司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制度的建立,擬定考核計劃,并對實施過程進行管理,通過合理的績效考核系統的運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決策正確性。
2.2 崗位績效考核工作與各部門的職責和功能密切聯系著,各部門應通過對內部員工的績效考核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本部門目標任務的實現。在考核過程中,各部門主管應對所提供的數據準確性及評估結果的公正性負責。
2.3 企管部負責對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執行政策、原則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嚴格各項紀律、防范違規行為,及時反饋信息,保障績效考核工作良性運行。
3、績效管理
3.1 公司內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直接下級日常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切實做好直接下級日常工作情況的詳細記錄。要倡導部門主管領導從具體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切實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責任和指導責任。
3.2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加強與下屬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指導下屬改善、提高績效,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各級人員要同步發展,提高團隊效能。
3.3 公司的績效考核組織在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施績效考核時,要把他們對直接下屬日常工作情況的記錄、輔導及與下屬共同協作、溝通情況,作為考核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4、績效考核
4.1 考核分類:月考核、年度考評。
4.2 考核細則(詳見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4.3 考核權限劃分:
4.3.1安防員、綠化員、保潔員、泳池救生員由直接管理員和轄區安防班長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長由管理員和管理處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員由管理處主任考核;
4.3.4管理員、管理處主任由部門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門員工均由本部門主管考核;
4.3.6各部門主管由企管部協助總經辦考核;
4.3.7總經辦及企管部對各部門考核進行監督指導。
4.4 考核方式
4.4.1月績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簡單化程序進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據下級的日常工作情況,對照崗位考核指標與評分方式完成對員工的考核,原則上不再進行復核,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兩天內通知本人。各部門收集考核結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檔后轉財務部,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4.4.2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考核結果通知的當日,向企管部申訴,企管部協同該員工的考核者的成績重新核定。核定結果為最終結果。
4.4.3年度考評是對員工在一年工作績效的總評,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評結果作為晉升的依據。
5、考核注意事項
5.1 績效考核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5.2 考核必須根據事實,實事求是,不明事項不能去猜想,必須核實;
5.3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間之前的考績無論好壞,均不得考慮在內;
5.4 考核者必須熟練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職責、考核具體內容及標準,不得夸大或縮小被考核者的成績;
5.5 避免對工作時間較長的下屬給予過高評價,對新進下屬評價過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責任
6.1 對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價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或謀取私利;
6.1.2考核者應理解考核的意義、步驟、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 考核者的責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打擊報復、謀取私利或違反考核紀律,否則,由企管部根據相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理。
7、考核溝通及考核結果反饋
7.1考核后考核者要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面談,讓他們充分理解、認同實施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意義和作用,使績效考核在全體員工認同的工作環境下進行。
7.2考核者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違紀事項要當場指出,說明扣分標準,并詳細記錄;月績效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后兩天內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
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
8、 績效考核對薪酬的調整
通過績效考核,對于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公司將發給超額績效工資,并大力表彰;對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除了按公司績效考核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外,公司還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8.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
8.1.1如果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調整職位或降低該員工工資等級一個級別(最低職位的以50元為一個級別進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能在今后三個月內連續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合格者,則應恢復該員工的級別。
8.1.3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在今后兩個月內連續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公司對該員工予以辭退。
8.2高層員工
8.2.1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其需作自我檢查,分析原因。
8.2.2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企管部找其談話,并責令其作自我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