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供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公司及所屬企業各級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公司、**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是實現無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無重、特大火災責任事故;無重、特大設備事故;無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
第四條 公司的行政領導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責,黨支部、工會組織應起到保證和監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群眾安全監督活動。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群傷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
(五)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第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目標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持證運行率100%,設備完好率80%,各級檢查合格率100%。
第七條 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八條 目標的考核與獎勵辦法
(一)班組考核,每季度由下屬工程建設部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結束后,由公司安監部進行考核,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和《工程項目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進行獎懲。
(三)工程隊考核,年終由公司安生部進行考核,依據《**供電公司三項責任制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和**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九條 公司成立以經理為主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 小組,領導所屬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 公司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結合自身業務的特點,設 置相應的安監部,安監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
上職稱。安監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 從事電力檢修,安裝的施工單位,其規模在50人以上的 應有專職安全員,不足50人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第十二條 公司的各基層建安單位、班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網絡,開成強有力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章 事故調查、分析、統計、報告
第十三條 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分布的《安全生產法》、國家電力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搞好事故的調查、統計、報告;
按時向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上報統計報表,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第十四條 公司發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兩人以上的重傷事故,重大火災及重大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安全機構,同時以最快方式報告省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并按規定日期報出書面調查報告。
第十五條 調查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應做好公司事故的綜合統計分析,定期向領導匯報和向職工公布事故發生的類別、原因、責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 公司發生生產事故,構成電力生產事故的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執行,其他事故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獎 懲
第十七條 安全工作要實行重獎重罰。公司對施工部門應建立有明確的安全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明令公布;公司應設立 安全獎勵基金,專項使用。
第十八條 對為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消除重大隱患,防止、避免生產事故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貢獻顯著者給予重獎。
第十九條 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者應根據情 況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惡劣的應給予重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相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司的各級領導、安全管理負責人及各管理人員應參加上級安全機構組織的每年一次的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的考試。
第二條 新招收錄用的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公司、部門)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的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新轉換崗位的人員上崗前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以上培訓、考試由公司負責。
第三條 按國家規定屬于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檔案,其中包括入廠前體檢 的健康情況、定期體檢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歷次安全規程考試成績、安全獎懲記錄等。
第五條 公司應每年召開生產、經營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安全自查、互查,不斷提高公司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條 公司對定期召開的安全工作會、月度例會、事故分析會和安全日活動(三會一活動)要有明確規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條 公司每年要制訂以“五無”為內容的安全生產目標,做好目標的層層分解,并同每一位員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針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生產部門和安監部應分別制訂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公布實施。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反措、安措”計劃應有定期檢查和考評辦法。
第八條 公司應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全員安全活動,要通 過學安規、憶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考安規、 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等,強化安全管理。
第九條 公司要根據行業特點、季節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章 施工作業隊(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條 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現場作業隊長(班組長)和安全員負責,主要對現場管理人員包括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干部、領工員、工班長、施工現場帶班人員、現場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看護員等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教育,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崗位職責、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對全體現場事故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時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計不少于40學時。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部施工生產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崗位的主要職責、潛在的風險、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等。
5、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6、冬雨季、汛期、節假日前后、工種轉換等專題安全教育。
7、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應用時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8、與本崗位有關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訓總體要求
第十一條 安全培訓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訓和分散學習兩種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報項目分管安全領導審批后按計劃實施,培訓教材可選用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專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自行編制培訓教材,選用或自編教材應涵蓋主要培訓內容。每次培訓均形成《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培訓教材、考核試卷和培訓人員成績單,上述記錄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保留備案。
1、各作業(班組)要認真開展班前安全講話等活動,活動內容要有針對性,并做好教育記錄。
2、工程項目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項目經理應及時安排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少于2小時。
(1)因故改變安全操作規程;
(2)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
(3)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
(4)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產環境發生了變化。
3、認真開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堅持經常化、形式多樣化(如板報、宣傳欄、錄像、講座、知識競賽等),講究實際效果。
4、項目必須建立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堅持全體人員(包括外協勞務隊伍人員)的安全繼續教育,確保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持證上崗。
**縣**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2篇 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應急工作制度
1、 職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和協調xx市電力系統的抗震救災和“電力保障”工作。
2、 當接到政府的臨震預報通知后,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電力系統的各項應急措施。
3、 當發生一般地震災害后,及時了解震情、災情、電力系統人員傷亡和電力設施破壞情況,確定應急工作的規模。并將災情和“電力保障”工作情況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時匯報。
4、 當發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啟動ⅲ或ⅱ響應。公司主要領導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震區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密切注意xx市電網運行情況,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電網事故。同時,要將震情、災情和震區“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
5、 當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調動下,迅速組織本系統的人力、物力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統一指揮震區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指揮各專業應急協調小組的抗震救災指揮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并盡快將震情、災情和震區“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請求市公司緊急支援。公司應有一名主要領導在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指揮和協調電網調度運行工作,防止重大電網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電網穩定運行。
第3篇 供電分公司現金管理制度辦法
為加強現金管理,規范現金運作,保持現金的流動性,增強現金的收益性,加強對現金的控制,依據有關經濟法律規定和《現金管理暫時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現金開支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圍之外,均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出納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支付現金。
二、辦理現金收支的規定:
1、現金管理“六不準”:
(1)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3)不準謊報用途套用現金。
(4)不準利用銀行帳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5)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2、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現金額較大的應當由用戶直接送交銀行存入。
3、職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財務負責人審核,交主管財務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單位后應立即報帳,不得拖欠。
4、除現金開支范圍以內可以使用現金外,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經濟往來,應當進行轉帳結算。
5、出納員嚴禁私自動用現金,也不準不經批準擅自借給他人。
6、嚴禁白條抵庫。
7、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每日編制《現金收支日報表》,每日結算,做到帳、表、款相符。
8、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寫明用途,由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支取現金。
9、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三、庫存現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每天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必須于當日送存銀行。
2、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實完后,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上過夜。
3、出納員必須按日清點庫存現金,保持帳實相符,一旦發現差錯確實查不清原因,必須向領導聲明,處理原則是余額歸公,虧款自負,并視為工作差錯。
第4篇 供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及培訓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公司及所屬企業各級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公司、**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是實現無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無重、特大火災責任事故;無重、特大設備事故;無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
第四條? 公司的行政領導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責,黨支部、工會組織應起到保證和監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群眾安全監督活動。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群傷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
(五)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第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目標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持證運行率100%,設備完好率80%,各級檢查合格率100%。
第七條? 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八條? 目標的考核與獎勵辦法
(一)班組考核,每季度由下屬工程建設部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結束后,由公司安監部進行考核,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和《工程項目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進行獎懲。
(三)工程隊考核,年終由公司安生部進行考核,依據《**供電公司三項責任制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和**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九條? 公司成立以經理為主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 小組,領導所屬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 公司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結合自身業務的特點,設 置相應的安監部,安監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
上職稱。安監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 從事電力檢修,安裝的施工單位,其規模在50人以上的 應有專職安全員,不足50人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第十二條 公司的各基層建安單位、班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網絡,開成強有力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章?? 事故調查、分析、統計、報告
第十三條 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分布的《安全生產法》、國家電力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搞好事故的調查、統計、報告;
按時向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上報統計報表,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第十四條 公司發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兩人以上的重傷事故,重大火災及重大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安全機構,同時以最快方式報告省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并按規定日期報出書面調查報告。
第十五條 調查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應做好公司事故的綜合統計分析,定期向領導匯報和向職工公布事故發生的類別、原因、責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 公司發生生產事故,構成電力生產事故的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執行,其他事故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獎?? 懲
第十七條 安全工作要實行重獎重罰。公司對施工部門應建立有明確的安全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明令公布;公司應設立 安全獎勵基金,專項使用。
第十八條 對為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消除重大隱患,防止、避免生產事故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貢獻顯著者給予重獎。
第十九條 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者應根據情 況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惡劣的應給予重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相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第5篇 縣供電公司帶電作業管理制度
一、人員要求
1、配電帶電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生理和心理障礙,應具有電工原理和電力線路的基本知識,掌握配電、帶作業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業工具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通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并且有上崗證。
2、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會緊急救護法,觸電解救法和心肺復蘇法。
3、工作負責人,(包括工作監護人)應具有3年以上的配電帶電作業實際工作經驗,熟悉設備狀況,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經領導批準后,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4、氣象條件的要求
5、作業應在良好的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以上,一般不宜進行作業 。
6、在特殊情況下,若必須在惡劣氣修下帶電搶修,工作負責人應針對現場氣象和工作條件,組織全體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領導審核后方可進行。
7、夜間搶修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8、帶電作業過程中若遇天氣突然變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盡快恢復設備正常狀況,或爭取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9、配電帶電作業的新項目,新工具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合格通過在模擬制備上實際操作后,確認切實可行,并制訂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單位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運行設備上進行作業。
10、凡是有較重大或較復雜的作業項目,必須組織有關技術人員,作業人員研究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核,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時應按《兩票實施細則 》的有關規定填寫電帶作業第二種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員審核可行性簽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時限,工作終結后,工作負責人應簽署“已執行”章子,并存檔1年備查。
(3)工作票簽發人應由有豐富的帶電作業經驗,熟悉人員,設備,配電網絡,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細則,經考試合格并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4)每次作業前全體作業人員應在現場列隊,由工負責人宣讀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務并進行人員分工,交代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施工,作業及配合等,并認真檢查有關有工具、材料,齊全、合格后方可開始工作。
2、工作監護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在工作現場行使監護職責,對作業人員的作業方式,步驟進行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監護人不得擅離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離開崗位時,可交給有資格擔任監護的人員負責,但必須將現場情況、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務交代清楚。
3、工作間斷和終結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過程中,可能因故需臨時間斷,在間斷期間工作現場的帶電工具和器材應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離,派專人看守。
(2)間斷工作恢復以前,必須檢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設備,經查明確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項作業結束后,應仔細清理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嚴格檢查設備上有無工具和材料遺留,設備是否可以恢復工作狀態。
三、作業方式
1、絕緣桿作業法
絕緣桿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與帶電體保持《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以下簡稱《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通過絕緣工具進行作業的方式,在作業范圍窄小或線路多回架設,作業人員有可能觸及不同電位的電力設施時,作業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具,對帶電體應進行絕緣遮蔽,絕緣桿作業法即可在登桿作業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車的工作斗或其他絕緣平臺上采用。
2、絕緣手套作業法
絕緣手套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借助絕緣斗臂車或其他絕緣設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臺等)與大地絕緣并直接接近帶電體,作業人員穿戴全套絕緣防護用具與周圍物體的空氣間隙必須滿足《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作業前均需對人體可能觸及范圍內的帶電體和接地體進行絕緣遮蔽,在作業范圍窄小,電氣設備布置密集處,保證作業人員對相鄰電體或接地體的有效隔離,在適當位置還應裝設絕緣隔板或隔離罩等限制作業者的活動范圍。
3、在配電線路帶電作業中,不允許作業人員穿戴導電手套,采用等電位方式進行作業,絕緣手套作業法不是等電位作業法。
4、配電線路無論是裸導線還是絕緣導線,在帶電作業中均應進行絕緣遮蔽,按以上作業方式進行檢修和維護。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離
(1)在配電線路上采用絕緣直接作業法(間接作業)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4m(此距離不包括人體活動范圍。)
(2)斗臂車的金屬臂仰起,運動中,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
(3)帶電升起、下落、左右移動導線時,與物體間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1m。
2、絕緣工具最小有效長度
(1)絕緣操作桿最小有效絕緣長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撐作用的桿、繩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護用具
(1)絕緣手套。內外表面應無針孔、裂紋、砂眼。
(2)絕緣服、袖套、披肩、絕緣手套、絕緣靴在8kv工頻電壓(1min)下應無擊穿、無閃絡、無發熱。
(3)各種專用遮蔽罩、絕緣毯、隔板在30kv工頻電壓(1min)下應無擊穿、無閃絡、無發熱。
五、作業步驟及注意事項
1、人員的準備。作業前應根據作業項目確定操作人員,如作業當天出現某作業人員明顯精力和體力不適的情況時,應及時更換人員,不得強行要求作業。
2、工具的準備。作業前應根據作業項目,作業場所的需要,按數配足絕緣遮蔽用具、防護用具、操作工具、運載工具等,并檢查是否完好,工器具及防護用具應分別裝入規定的工具袋中帶往現場,在運輸中應嚴防受潮和碰撞,在作業現場應選擇不影響作業的干燥,陰涼位置,分類整理擺放在防潮布上。
絕緣斗臂車在使用前應認真檢查其表面狀況,若絕緣臂、斗表面存在明顯臟污,可采用清潔毛巾或棉紗擦拭,清潔完畢后應在正常工作環境下置放15min以上,斗臂車在使用前應空斗度操作1次,確認液壓傳動,回轉、升降、伸縮系統工作正常,操作靈活,制動裝置可靠。
3、作業方巡查的準備,作業負責人應針對作業項目制定作業方案,對較簡單的或經常性的作業,可在實施作業的當天在現場制訂出作業方案,對較為復雜的作業,應在實施作業的前一天進行調查,研究制訂出作業方案,作業負責人應結合實際明確指示每位作業人員的分工,并在班前會上對作業內容、作業順序及安全注意事項作出詳細說明。
4、工器具的檢查,到達現場后,在作業前應檢查確認作業工器具的完好性,裝卸過程中工具有無螺帽松動,絕緣遮蔽損壞,防護用具有無破損。
5、作業人員在工作現場要仔細檢查桿塔及拉線,以及上部的腐蝕狀況,必要時要采取防止倒塌的措施,應根據地形地貌,將斗臂車定位于最適于作業位置,斗臂車良好接地,作業人員進行工作時應系好安全帶,要注意周邊電信和高低壓線路及其他障礙物,選定絕緣斗的升降回轉路徑,并平穩地操作。
6、在工作過程中,斗臂車的發動機不得熄火,工作負責人應通過漏電流監測警報儀實時監測泄漏電流是否小于規定值,凡具有上、下絕緣段而中間有金屬連接的絕緣伸縮臂,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不應接觸金屬件,升降或作業過程中,應避免絕緣斗同時觸及兩相導線,工作斗的起升下降速度不應大于0.5m/s,斗臂車回轉機構回轉時,作業外緣的線速度不應大于0.5m/s。
7、采用斗臂車作業前,應考慮工作負載及機具和作業人體的重量,嚴禁超載。
8、絕緣防護用具的穿戴。
高壓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在使用前要壓入空氣,檢查有無針孔缺陷,絕緣袖套,披肩、絕緣服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剌孔等缺陷,若存在嚴重缺陷應退出使用。
作業人員進入絕緣斗之前必須在地面上穿戴好安全帽,絕緣靴,絕緣服,絕緣手套及外層保護手套等,并由現場監護人員進行檢查,作業人員進入工作斗內或登桿到達工作位置時,首先應系好安全帶。
作業人員欲脫下絕緣手套和絕緣安全帽時,對低壓應注意頭頂及周圍的帶電導線,并在距帶電體有足夠距離的安全位置進行。
9、在接近帶電體的過程中,要從下依次驗電,對低壓線支承件,金屬緊固件也要依次驗電,確認無漏電現象,對人體可能觸及范圍內的橫擔、金屬支承件、帶電導體亦應驗電,驗電時人體應與帶電導體保持安全距離。
10、對帶電部件設置絕緣遮蔽用具時,應從離身體最近的帶電體依次設置,即按照從近到遠的原則,如對多層分布的帶電導線設置遮蔽用具時,應從下層導線開始依次向上層設置。絕緣子遮蔽罩和導線遮蔽罩的設置次序是先放導線遮蔽罩,再放絕緣子遮蔽罩,絕緣子遮蔽罩與導線遮蔽罩的接合處有大于15cm的重合部分,如導線遮蔽罩有脫落的可能時,應采用絕緣夾或絕緣繩綁扎,以防脫落,作業位置周圍如有接地拉線和低壓線等設施,亦應使用絕緣檔板,高壓絕緣毯,遮蔽罩等對周圍物體進行絕緣隔離。
11、在從地面向桿上作業位置吊運工具和遮蔽用具時,工具和遮蔽用具應分雖裝入不同的吊裝袋,應避免混裝,采用絕緣斗臂車的絕緣小吊或絕緣滑輪吊放時,吊繩下端應不接觸地面,要防止受潮及纏繞在其他設施上,吊放過程中應邊觀察邊吊施,桿上作業人員之間傳遞工具或遮蔽用具時應一件一件地分別傳遞。
12、拆除遮蔽用具時,應從帶電體下方(絕緣桿作業法)或者側方(絕緣手套作業法)拆除絕緣遮蔽用具,拆除順序是:從離開作業人員最遠的開始依次向近、處拆除,如要拆除上下多回路的絕緣遮蔽用具,應從上層開始依向下順序拆除,對于導線和絕緣子遮蔽罩,應先拆絕緣子遮蔽罩再拆導線遮蔽罩,在拆除絕緣遮蔽罩應注意不使被遮蔽體受到顯著振動,要盡可能輕地拆除。
13、作業負責人應時刻掌握作業的進展情況,密切注視作業人員的動作,根據作業方案及作業步驟及時做出適當指示,整個作業過程中不得放松危險部位的監護工作,負責人不在時必須指定一名有監護資格的地面監護員,代替作業負責人執行監護工作,作業負責人要時刻掌握作業人員的疲勞程度,保持適當的時間間隔,必要時可以兩班交替作業。
六、作業項目及安全事項
1、更換針式絕緣子
對作業范圍內的帶電導線、絕緣子、金屬橫擔、桿塔構件等應進行遮蔽。
可采有絕緣斗臂小吊臂法,羊角抱桿法或吊、支桿法等進行更換,不允許用絕緣斗臂的車支撐導線,導線升起高度距絕緣子頂部應不少于0.4m,綁扎完畢后應剪掉多余部分。
2、斷接引線
嚴禁帶負荷斷、接引線,接引流線前應查明負荷確已切除,所接分支線路或配電變壓器絕緣良好無誤,相位正確無誤,相關線路上確無人工作。
所接引流線應長度適當,與周圍接地構件,不同相帶電體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連接應牢固可靠斷、接線時可采用鎖桿防止引線擺動。
3、更換跌落保險或避雷器
(1)當配電變壓器低壓側可以停電時,更換跌落保險器應在確認低壓側無負荷狀況下進行、用絕緣拉閘桿斷三相跌落式保險后再行更換。
當配電變壓器低壓側不能停電時,可采用專用的絕緣引流線旁路短接跌落保險以及兩端引線,在帶負荷的狀況下更換跌落保險絲,更換完后務必拆除旁路引流線。
(2)三相跌落式保險器或避雷器之間須放置絕緣隔離遮蔽,三相引線、構架、橫擔處均應進行絕緣遮蔽。
(3)一相檢修或更換完畢后應迅速對其遮蔽,然后檢修或更換另一相。
4、更換橫擔
根據線路的狀況確定作業方法,一般可采用臨時絕緣橫擔法作業,大導線線路可采用帶絕緣滑車組的吊桿法作業。
5、加裝分段開關、加裝負荷刀閘,更換跌落保險器等。
帶電荷作業所用的絕緣引流線和兩端線夾的載流容量應滿足1.2倍最大負荷電流的要求,其絕緣層須通過30kv/1min的工頻耐壓試驗,組裝旁路引流線的導線處應清除氧化層,且線夾接觸應牢固可靠。
帶負荷加裝分段開關,加裝負荷刀閘時,在切斷導線并做好終端頭之前,應裝設防導線松脫的保險繩,保險繩應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和足夠的機械性能。
6、配電線路對地距離測量。工作人員工作前必須使用經試驗合格的測試桿,工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并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或用測高儀進行測量。
7、零值絕緣子測試。應使用經試驗合格的零值絕緣子測試儀,工作時應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系好安全帶,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當測試出一片零值絕緣子時,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測試。
第6篇 供電支公司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供電支公司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支公司職務犯罪預防,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保證黨員干部依法公正、廉潔的履行職務,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實,為加快全縣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職務犯罪預防辦公室,實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班子成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制;
2、建立完善系統內部職務犯罪預防制度,健全防范機制,強化監督職能。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定期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與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聯系;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利用各種形式,認真抓好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3、強化監督機制,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紀律觀念、要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列為年度述職的一項內容,接受民主評議;黨員干部要模范遵守《黨的監督條例》和《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4、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點工程項目、電力物資采購、大額資金使用、人事變動等重大問題嚴格實行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主要領導在做出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時,要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分管領導對職權范圍內的重大問題,事前要向主要領導和班子及時溝通,事后及時匯報情況,并對處理結果負責;
5、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雙簽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工程廉政條款,在工程投資預算、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資金撥付使用、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上,嚴格執行行業法規,進行公開透明監督;
6、加強對電力物資材料采購的監督管理,凡簽訂定貨合同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廉政條款,并報上級紀檢部門審查備案。
7、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基層供電所財務收支、電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依據和標準,堅持“一支筆”審批;
8、加強電網建設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從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招標采購、施工、監理監督、竣工驗收,到資金流向、預算、決算方面的詳細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實行農網資金單獨立賬,專人管理,在各級審計部門的監督下封閉運行,堅決杜絕電網改造領域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9、堅持企務公開制度,按照注重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積極推行承諾服務和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規范服務;進一步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征求建議,聽取意見。
10、嚴格落實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聯系和協作制度、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調查研究和預防對策研究制度、宣傳教育制度、業務交流和培訓制度、檢查考核制度等,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確保電力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
第7篇 a供電支公司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支公司職務犯罪預防,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保證黨員干部依法公正、廉潔的履行職務,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文秘資源網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實,為加快全縣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職務犯罪預防辦公室,實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班子成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制;
2、建立完善系統內部職務犯罪預防制度,健全防范機制,強化監督職能。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定期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與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聯系;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利用各種形式,認真抓好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3、強化監督機制,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紀律觀念、要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列為年度述職的一項內容,接受民主評議;黨員干部要模范遵守《黨的監督條例》和《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4、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點工程項目、電力物資采購、大額資金使用、人事變動等重大問題嚴格實行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主要領導在做出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時,要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分管領導對職權范圍內的重大問題,事前要向主要領導和班子及時溝通,事后及時匯報情況,并對處理結果負責;
5、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雙簽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工程廉政條款,在工程投資預算、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資金撥付使用、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上,嚴格執行行業法規,進行公開透明監督;
6、加強對電力物資材料采購的監督管理,凡簽訂定貨合同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廉政條款,并報上級紀檢部門審查備案。
7、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基層供電所財務收支、電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依據和標準,堅持“一支筆”審批;
8、加強電網建設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從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招標采購、施工、監理監督、竣工驗收,到資金流向、預算、決算方面的詳細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實行農網資金單獨立賬,專人管理,在各級審計部門的監督下封閉運行,堅決杜絕電網改造領域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9、堅持企務公開制度,按照注重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積極推行承諾服務和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規范服務;進一步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征求建議,聽取意見。
10、嚴格落實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聯系和協作制度、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調查研究和預防對策研究制度、宣傳教育制度、業務交流和培訓制度、檢查考核制度等,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確保電力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
第8篇 供電公司兩票管理考核評價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兩票”制度是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核心,是項強制性的規定,嚴格執行“兩票”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關鍵。為了進一步加強各級兩票日常的評價、統計分析、檢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落實各級的職責,促進“兩票”制度的嚴格認真執行,提高“兩票”的執行質量。結合公司具體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部分》(電力線路部分、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電氣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的補充,規定了公司 “兩票”管理的各級評價職責、監督檢查和考核規定,請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兩票”管理工作原則
第三條 “兩票”管理執行“一級向一級負責,一級查糾一級” 的工作原則,公司、部門、班組各自開展好三級層面的評價工作。
第四條 各級領導或安全網人員都要把“兩票”管理當作安全生產工作重要一環,多深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反“兩票”制度的現象。結合實際多做引導、指導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養員工自覺執規、嚴肅執規、正確執規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第五條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監督網人員每月都必須開展好“兩票”的檢查評價工作,找出存在問題,要向責任部門、責任班組、責任人員反饋。
第六條 公司、部門要結合每月安全分析會,分析“兩票”的監督檢查情況,指出存在問題和改進要求,對執行過的差錯票進行考核,并在《安全簡報》進行通報。
第七條部門、班組要加強《安規》及“兩票”知識學習培訓工作,平時注重收集各班組和員工對《安規》及“兩票”實施細則還不夠理解的地方,積極與安監部門溝通。公司安監部要定期針對部門、班組反映問題,主要以專題形式,通過專題學習培訓,協助做好宣貫、培訓工作。
第三章 各級“兩票”管理職責
第八條 安全監察部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做好全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制(修)訂工作,結合現場實際問題和員工疑問,提出“兩票”執行的規范要求或補充規定,確保兩票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規范的執行。
(二)每月定期組織對各部門的“兩票”進行抽查(不少作業量的30%)、評價分析、月度分析會點評、月度績效考核獎懲。
(三)監督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網人員每月開展“兩票”評價管理工作的落實。
(四)監督本公司及所屬各部門現場《安規》及《“兩票”實施細則》的嚴格、規范執行,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嚴肅查處違章行為。
(五)組織對重大、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兩票”進行提前審核把關。
(六)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本公司“兩票”執行情況,定期和不定期總結分析“兩票”執行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或建議。
第九條部門安全員的主要職責
(一)部門一級每月25日前要依據省公司、市局和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組織對本部門辦理的“兩票”逐份審核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兩票,指出錯誤地方,向相關責任人指出。并將匯總的統計、評價情況,按附表格式上報公司安監部。
(二)每月結合部門月度安全分析會,分析“兩票”檢查監督情況,指出存在問題和改進要求,提出“兩票”監督檢查考核的意見。
(三)定期查找部門、班組“兩票”執行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公司安監部。
(四)對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如主變單元大修、改造、多班組作業的工作、復雜的一次刀閘、開關設備更換等),要提前組織班組對兩票進行審核把關。
(五)積極組織培訓,貫徹落實《安規》及《“兩票”實施細則》、有關“兩票”補充規定和兩票學習簡報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六)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兩票”的規范執行,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十條班組安全員的主要職責
(一)班組每月組織對“兩票”逐份審核,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兩票,指出錯誤地方,向相關責任人指出。對本班組兩票進行統計、評價,并將統計評價情況上報部門安全員。
(二)每月針對班組生產實際,提出“兩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績效考核意見,抓好班組“兩票”管理和規范執行。
(三)針對上級下發的有關“兩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補充規定和學習簡報等,認真組織宣貫、培訓和學習,落實整改,監督好班組員工對兩票的規范執行。
(四)結合班組實際“兩票”執行存在的傾向性和管理性問題,及時上報部門協調解決。
第四章“兩票”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第十一條各部門每月25日前應將上月的“兩票”收回評價,依據“兩票”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和評價辦法,逐份審核,評價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不合格票應注明原因,并向有關責任人指出,同時在評價欄內記錄。
(一)檢查人對每一份操作、工作票檢查以后,均應將“合格”或“不合格”章、檢查人及檢查時間填入該份最后一頁右下角“評價情況”的對應欄中。
(二)對于不合格票的兩票(包括不合格的作廢票),將存在問題及向***人提出存在問題的情況填在相應欄中。
第十二條公司安監部每月組織對各部門統計上報的“兩票”進行抽查(不少于30%),對于存在問題及時向責任部門反饋。
第十三條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兩票”執行獎懲激勵機制,對不合格的“兩票”參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試行)》的標準進行考核,對于班組“兩票”管理開展較好的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公司每月對不合格的“兩票”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試行)》的標準進行考核,對部門自查的不合格“兩票”,公司一級不再進行考核。對部門“兩票”審核時,發現部門沒有審核出的不合格票,同時滿足不合格票達到部門審查數的5份及以上和超過部門審查出的不合格票的1/3及以上時,對部門組織“兩票”審核人和安全員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公司及以上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部門、班組在“兩票”管理工作開展不力的,要參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對于部門、班組在“兩票”管理工作開展得力、卓有成效的,參照給予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標準給予獎勵。
第五章“兩票”評價匯總表格和合格標準統計辦法
第十七條 公司統計的票數:操作票按各變電站、開閉所、配電室(站)以完成一個操作任務為一份票統計,工作票合格率應將兩份(或多份)作為一張來統計。各部門按班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統計。
第十八條各部每月將各班組“兩票”統計評價按月份、分班組裝訂成冊,保留一年,以便上級檢查。各部門每月“兩票”評價匯總規范格式。
部門“兩票”評價匯總表
年月
序號
兩票類別/編號
操作(工作)任務
不合格原因
班組/責任人
評價人
月度匯總
本部門月份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合計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第十九條 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標準及合格率統計辦法
(一)凡違反《安規》(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關于倒閘操作和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有關條文及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兩票”,均統計為不合格票。
(二)執行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也統計為不合格票:
1、無統一編號或丟失,以及承上頁、接下頁不符合規定要求。
2、操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內容不明確、錯誤或無電壓等級、無雙重編號。
3、操作項目未按規定使用雙重名稱或操作術語不規范。
4、應裝(拆)的接地線無編號、接地點不明確。
5、裝設接地線前(包括接地刀閘)沒驗電或驗電沒填寫、或不滿足“二元法”判斷的要求。
6、操作項目遺漏、操作順序錯誤(包括順序顛倒或涂改)
7、不是操作一項做一個“√”記號或“√” 涂改。
8、系統轉電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沒有填寫完成時間。
9、字跡模糊,包括打印的票面模糊。
10、工作內容及地點填寫不符合兩票實施細則要求(主要不明確或與實際不符)。
11、人員簽名不符合《安規》和本實施細則規定或未簽全名、漏簽、不符合要求代簽。
12、工作票的人員變動、工作票延期手續不符合規定。
13、未按規定蓋 “已執行”、“作廢”、“以下空白”、“工作結束”、“工作票終結”等印章。已執行票、未執行票、作廢票未保留。
14、工作班成員姓名與工作票不對應,臨時增減的工作成員、臨時工未按要求填寫的。
15、每張票修改處超過3處。
16、錯漏處修改沒有蓋工作票簽發人或許可人或負責人紅色印章。
17、涂改設備名稱、編號、動詞。
18、沒有按規定裝設遮欄或掛標示牌。
19、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未填寫。
20、安全措施不正確、不具體、不完善。主要是應拉開的開關、刀閘填寫有遺漏;要求與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未用數字表示
21、辦理結束的工作票接地線(包括接地刀閘)拆除未填寫
22、工作現場沒有工作票。
23、工作負責人不符合規定同時持有兩份及以上工作票。
24、未按規定執行雙負責人要求的。
25、其他。
(三) 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統計方法:
該月(年)已執行合格的票數
月(年)合格率=–––––––––––––––––––––––––––×100%
該月(年)應執行的總票數
式中:該月應執行的總票數=該月已執行合格票數+該月已執行的不合格票數+該月已執行沒有收回的票數+該月已執行應開而未開的票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監部門負責解釋,對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執行的單位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9篇 縣供電公司用電檢查管理制度
縣級供電公司用電檢查管理制度1、 供電企業用電檢查人員實施現場檢查時,用電檢查員
的人數不得少于兩人。
2、執行用電檢查任務前,用電檢查人員應按規定填寫《用電檢查工作單》,經審核批準后,方能赴用戶執行查電任務。查電工作終結后,用電檢查人員應將《用電檢查工作單》交回存檔。
《用電檢查工作單》內容應包括:用戶單位名稱、用電檢查人員姓名、檢查項目及內容、檢查日期、檢查結果,以及用戶代表簽字等欄目。
3、 用電檢查人員在查電任務時,應向被檢查的用戶出示《用電檢查證》,用戶不得拒絕檢查,并應派員隨同配合檢查。
4、 經現場檢查確認用戶的設備狀況,電工作業行為、運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或者在電力使用上有明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用電檢查人員應開具《用電檢查結果通知書》或《違章用電、竊電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用戶并由用戶代表簽收,一份存檔備查。
5、現場檢查確認有危害供電用安全或擾亂供用電秩序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按下列規定,在現場予以制止。拒絕接受供用電企業按規定處理的,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請求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或向司法機關起訴,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在電價低的供電線路上,擅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擅自改變用電類別用電的,應責成用戶拆除擅自接用的用電設備或改正其用電類別,停止侵害,并按規定追收其差額電費和加收電費;
(2)、擅自超過注冊或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的,應責成用戶拆除或封存私增電力設備,停止侵害,并按規定追收基本電費和加收電費;
(3)超過計劃分配的電力、電量指標用電的,應責成其停止超用,按國家有關規定限制其所用電力并扣還其超用電量或按規定加收電費;
(4)、擅自使用已在供電企業辦理暫停使用手續的電力設備或啟用被供電企業封存的電力設備的,應再次封存該電力設備,制止其使用,并按規定追收基本電費和加收電費;
(5)、擅自遷移、更動或操作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 供電設施、以及合同(協議)約定由供電企業調度范圍的用戶受電設備的,應責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規定加收電費。
(6)、現場檢查確認有竊電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中止供電,制止其侵害,并按規定追補電費和加收電費。拒絕接受處理的,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檢查紀律
1、用電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行用電檢查職責,赴用戶執行用電檢查任務時,應隨身攜帶《用電檢查證》,并按《用電檢查工作單》規定項目和內容進行檢查。
2、 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用電檢查任務時,應遵守用戶保衛保密規定,不得在檢查現場替代用戶進行電工作業。
3、用電檢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依法檢查,廉潔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電謀私。違反本規定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10篇 海龍供電公司例會制度
根據濟南供電公司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建立完善行政、政工例會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F通知如下:
1 行政例會制度
1.1經理辦公會制度
會議時間:每月兩次,每月4日、19日召開,遇有特殊情況提前或順延。
主持人:公司經理
參加范圍:公司經理、黨委書記、副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等領導參加。根據議題需要,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主要議題:
1.1.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1.1.2研究審議電力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基建年度計劃及落實措施。
1.1.3研究電力行業管理、企業改革方案和多種經營發展計劃、規劃中的重要事項。
1.1.4研究現代化管理、科技進步、教育培訓、職工福利等重大問題和重要規章制度。
1.1.5研究職代會提出的需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的問題和工會、團委等工作。
1.1.6研究重要會議安排意見、向上級機關報告的重大問題的總體思路和提綱。
1.1.7聽取各副經理的匯報,協調安排重點工作。
1.1.8研究處理提案、建議、信訪和有關部門報請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
1.1.9研究決定日常行政工作中需要集體決定的問題。
1.1.10經理認為需要辦公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月初經理辦公會重點聽取各專業口上月工作情況匯報,研究當月重點工作計劃,研究需要協調平衡的問題。
月中經理辦公會重點聽取各專業口上半月工作情況,簡要匯報及下半月工作重點,研究需要協調平衡的問題,對提交辦公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進行專題研究。
議題收集:
1.1.11月度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由各職能部門提出,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形成生產口、經營口、農電口、多產口(含后勤)、政工口、工會口匯報材料,分別于每月28日(遇節假日提前)匯總于辦公室。由辦公室提交經理審定后,形成正式議題。
1.1.12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專題事項,應于會前進行充分醞釀和協商,形成初步意見,報經分管經理確定后,寫出書面材料報辦公室。 由辦公室報經經理審定后,形成正式議題,并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準備。
督辦與督查:
1.1.13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整理會議紀要。
1.1.14由辦公室負責向會議缺席人員傳達會議精神,并向企劃部傳達月度計劃研究意見,由企劃部根據研究意見,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并下發執行。
1.1.15按照規定,對需要督辦的重要事項,由辦公室負責督辦和督查,檢查落實情況向經理匯報,或在下次經理辦公會上匯報。
1.2月度例會制度
會議時間:每月一次,每月3日召開,遇有特殊情況提前或順延。
主持人:經理或受經理委托的副經理
參加范圍:公司領導、全體中層干部參加。
主要議題:
1.2.1傳達貫徹上級有前指示精神和決定。
1.1.2通報公司黨委會議、經理辦公會有關決議、決定,落實各項工作部署。
1.2.3聽取有關部門對上月經營、生產、基建、安全、多產、農電等工作的總結分析,部署當月重點工作任務。
1.2.4研究需要月度例會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1.2.5公司領導分別對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督辦與督查:
1.2.6會議由辦公室秘書負責記錄,向缺席部門傳達會議精神,必要時整理會議紀要,報月度例會主持領導簽發,并負責檢查督辦。
1.2.7會議確定的重點事項由公司辦公室或有關職能部室負責督辦督查,落實情況向經理或分管經理匯報。
1.3月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會議時間: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開,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一般安排在濟南供電公司相關會后)。
主持人:經理或生產副經理
參加范圍:經理助理、副總、各部室、各公司、各供電所行政負責人參加。根據議題需要,有關人員可列席會議。
主要議題:
1.3.1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
1.3.2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討論。
1.3.3通報檢查本月生產計劃完成情況,部署下月生產工作計劃。
1.3.4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匯報,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1.3.5根據全公司中心任務布置有關工作。
督辦與督查:
1.3.6會議由安質部負責記錄。
1.3.7會議決議的有關事項由安質部負責督辦與督查,檢查落實情況向生產副經理向生產副經理或副總工匯報,并在下次例會上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1.4月度經濟活動分析會制度
會議時間: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開。
主持人:經營副經理
參加范圍:經理助理、企劃、財務、審計、人事、生技、基建、鄉村電管部等部室負責人和調度、客戶中心、實業總公司及其各公司行政負責人。根據議題需要,有關人員可列席會議。
主要議題:
1.4.1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生產經營工作指示、要求。
1.4.2通報分析上月全公司經營工作情況和經濟活動狀況。
督辦與督查
1.4.3會議由企劃部負責記錄,必要時整理會議紀要。
1.4.4會議決定事項由企劃部負責落實,向經營副經理匯報。
1.5多種經營例會制度
會議時間: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開。
主持人:多經副經理
參加范圍: 實業總公司和多種經營各公司負責人參加。根據議題需要,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專業人員可列席會議。
主要議題:
1.5.1傳達上級有關多種經營的指示、要求。
1.5.2傳達公司黨政聯席會、經理辦公會等行政例會有關決議、決定,落實各項工作部署。
1.5.3研究討論多種經營階段性工作思路和措施。
1.5.4檢查通報上月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并進行經營活動分析,安排部署本月工作計劃。
1.5.5檢查上次例會的貫徹落實情況。
1.5.6聽取各公司重點工作匯報,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1.5.7通報有關工作情況。
1.5.8討論需地多經例會處理的其他事項。
督辦與督查:
1.5.9會議由實業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記錄紀要,必要時整理紀要。
1.5.10會議缺席人員由實業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向其傳達會議精神。
1.5.11會議決議由實業總公司負責傳達、貫徹和檢查、落實,落實情況向多經副經理匯報。
1.6生產調度會
會議時間:每個工作日上午7:50
主持人:生產副經理
參加范圍:全體公司領導、助長助理、副總師、各部室及有關公司行政主要負責人參加。
主要議題:
1.6.1調度所匯報電網運行等情況。
1.6.2客戶服務中心匯報服務信息。
1.6.3生技部匯報主要生產安全工作情況。
1.6.4企劃部匯報計劃管理經營完成工作情況。
1.6.5其他各部門匯報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事項。
督辦與督查:
會議確定的承辦事項,除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傳達、督查和落實外,其余按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真做好記錄,及時組織處理和落實,并將承辦結果及時向分管公司領導匯報。
2政工例會制度
2.1政工例會
會議時間:每月27日左右召開。
主持人:黨委書記
會議范圍: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副總政工師、紀委、工會、政工部、團委、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主要內容:
2.1.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指示精神。
2.1.2檢查匯報上月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2.1.3匯報本月思想政治工作重點。
2.1.4討論協調有關問題。
2.1.5部署本月工作任務。
督辦與督查:
2.1.6政工部負責會議記錄。
2.1.7根據會議確定內容和承辦內容,政工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由政工部負責檢查,并及時向黨委書記匯報。
2.2書記例會
會議時間:每月7日左右召開
主持人:黨委書記
會議范圍: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副總政工師、各黨(總)支部書記、紀委、政工部、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主要內容:
2.2.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和指示精神。
2.2.2檢查考核上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部署當月工作任務。
2.2.3分析黨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
2.2.4進行職工思想動態分析,研究制定對策。
2.2.5研究其它有關問題。
督辦與督查:
政工部負責會議紀錄,會議承辦由各黨(總)支部、政工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按職責范圍落實外,辦公室、政工人事部負責處理和落實,并向黨委書記進行匯報。
2.3團支部書記例會
會議時間:每月28日左右召開
主持人:團委書記
會議范圍:團支部書記
主要內容:
2.3.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和指示精神。
2.3.2檢查考核上月任務完成情況,部署當月工作任務。
2.3.3分析團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
2.3.4分析團員思想動態,研究制定對策
2.3.5研究其它有關問題。
督辦與督查:
由團委負責記錄。會議確定的承辦項目, 由各團支部負責落實。團委要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書記匯報。
第11篇 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急工作制度
1、 職責:在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系統的抗震救災工作,負責地震災害損失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
2、 當接到政府的臨震預報通知后,按照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指示,指導和協調系統各單位的臨震應急工作,及時與地震部門互通信息。
3、 當發生一般地震災害后,及時了解震情、災情、電力系統人員傷亡和電力設施破壞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指導和協調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和“電力保障”工作。在15日之內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地震災情,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上報政府和市公司。
4、 當發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統各單位的受災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參加領導小組(指揮部)擴大會議,進入應急狀態。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組織本系統的人力、物力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隨公司領導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遇緊急情況,隨時向領導匯報。并盡快將地震情況、災情、電力設施受損情況及電網運行情況,向政府、市公司匯報。盡快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地震災情,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上報政府和市公司。
5、 當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統各單位的受災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參加領導小組(指揮部)擴大會議,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遇緊急情況馬上向領導匯報。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組織公司的所有人力、物力立即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公司領導盡快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并盡快將地震情況、災情、電力設施受損情況及電網運行情況,向政府、市公司匯報。盡快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地震災情,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上報政府和市公司。并盡快提出下一步抗震救災工作的建議,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第12篇 隆興供電公司計量監督制度
計 量 監 督 制 度
一、本公司的計量工作受華北電管局計量辦公室和承德市標準計量局監督。
二、計量器具有各種統計報表等都要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三、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及計量標準器,必須定期送檢(按量值傳遞關系送檢),超檢定周期的計量標準器的不準使用。
四、非強檢的計量器具也要按周期檢定,超過周期的,不合格計量的器具的不準使用。
五、不準購置非定計量單位和無許可證標志的計量器具,各單位購置計量器具必須是公司計量部門認可的廠家、型號的計量器具。
六、計量檢定人員必須取得計量檢定員證書后方可從事檢定工作,計量檢定工作一定要按計量檢定規程進行檢定。
七、對計量工作的各種原始記錄,統計報表等計量數據都應監督檢查其準確性及真實性。
八、監督檢查中發現計量人員的違章行為,要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罰款處分,處分程序按有關規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