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財務內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的財務是一個企業中較為重要的工作,所以對于財務會計工作都要有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為公司的財務內部管理制度的范本,請參考。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財務科在公司股東會和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認真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使企業資金能夠合理利用。
1、負責編制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并組織制定完成收支計劃的有關措施,及時向總經理提供資金信息。
2、負責核算和監督固定資金、流動資金、企業留利部分的發展生產資金、福利資金等的使用,對發生超支和不合理的財務開支有權拒絕支出。
3、認真組織財產清理工作,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4、及時交納稅金和其他應交的款項。
5、準確編制財務報表并提供財務情況分析。
6、負責財務會計檔案工作。
7、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會計崗位責任
1、執行公司股東會和總經理的決議,當好領導參謀,抓好財務管理,制定財務管理各項措施。
2、對各項財務工作要定期布置、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不斷改進財會工作。
3、根據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等計劃,按年、季、月編制財務成本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按月、季、年分析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和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問題,及時解決,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5、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資金回籠工作,嚴格按照工程的預算數量金額,審批材料費用等項的報銷工作。6、負責完成各項上繳款項任務,不得擠占、挪用拖欠、截留金額。
7、參與經營決策和管理,充分利用會計資料,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8、及時向董事會和總經理匯報財務收支及盈虧情況,及時準確的報送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三、出納員崗位責任制
1、現金管理規定,不得超限額保存現金。
2、認真控制現金開支范圍,嚴禁違章支付現金。
3、嚴格審查單據,不合格的單據發票拒付現金。
4、嚴格遵守稅務規定,非稅務發票不預支現金。
5、保護好現金及帳薄、發票,不得遺失毀損。
6、做好日清月結,月底結帳,現金、銀行存款與現金帳、銀行帳要一致,并且當面出示現金及條據等會計及其相關人員過目核實。
7、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編制及發放工作。
8、負責保管好公司購買的各種證卷,財務印鑒。
資金管理制度為了加強企業內部資金管理的工作,規范企業內部資金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現金管理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及《現金管理條理》有關規定,堅持原則,維護財經制度。
二、企業現金的收入、支出以及保管應由出納人員負責辦理。現金出納人員要嚴格審核各類收付款憑證,凡不符合開支標準,手續不完備,不符合現金管理制度違反國家政策和財經紀律的應拒絕付款。
三、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
2、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及國家規定時個人的其他支出。
3、個人物資支出的價款。
4、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四、庫存現金余額不能超過1000元,辦公室不存過夜現金。
五、工程款應由財務人員或工程人員前往辦理,每筆款項應先入財務科。經批準后才可支用。其他人員用公司收據前往收款,應打借用條據。
六、本公司資金使用采取兩位股東共同簽字審批手續,無論借支及報銷。因情況特殊,如一位股東當時不在家,應按照先辦事后補辦手續的原則,總經理5000元以下,副總經理3000元以下,進行限額使用。特殊事務的處理應全體股東共同簽字負責。
第2篇 公司財務內部制度
每一個公司,對于內部的財務管理都會對于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公司財務內部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一、會計崗位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計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賬目清晰。
2、 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準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地反映財務狀況,并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 責會計核算,特別對應收、應付等往來賬要及時清算和催收;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財產物品進行盤點,做到賬帳相符,賬實相符,發現不符,必須查明情況及時匯報。
4、 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確保資產的資金來源。
5、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6、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 出納崗位職責
1、 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 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4、 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 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 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 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8、 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9、 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10、 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 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不得泄露及外傳。
12、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 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車輛、家具、電器、其他設備等,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2、 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3、 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4、 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四、 印章使用的管理
1、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 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 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必須做到用章登記。
五、 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 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必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 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途汽車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 員工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 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天20元標準。
5、 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天10元標準。
6、 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 物資采購規定
1、 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審核。
2、 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審核。
3、 財務室對各部門采購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經審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 采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必須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并簽定供貨協議。
5、 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6、 采購人員采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現金。
7、 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人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采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必須限額。
8、 物資采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必須由財務室審查,經批準后,方可付款。
七、 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 以公司名義向外發送的正式文件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 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并在辦理完畢后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 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后,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 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 上述開支的必須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補簽。
4、 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準。
第3篇 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合理的開銷能夠減少財務的開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下面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了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制度范本,請閱讀下文,僅供各位參閱。
一、財務機構及財務人員職責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3、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4、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或預算。
5、確保本部門所經管的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6、接受財務部門在財會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采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置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稽核人員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l、審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審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五)財會主管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5、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準。
(六)會計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4、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
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代辦移交。
二、會計處理程序
(一)采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后,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余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并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2、接收單位是否為正確。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發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發票的填寫余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稅務局統一監制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涂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項目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經辦人應及時將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三、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
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托,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戶的開立,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于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戶。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并派保衛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注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后,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并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并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并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托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于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復印件或復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戶銀行提供并加蓋開戶銀行結算章,不得以復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戶余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于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于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貨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采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采購、收發、登記。并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核算、批準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采購必須貫徹“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采購人員對采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采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三)物資采購業務按以下流程辦理:
編制采購計劃——主任審核批準——簽訂采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采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采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審核后報主主任批準。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采購原則。對屬于路局規定的招標采購范圍和達到批量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采購。對不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的物資采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采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采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簽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準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采購權限;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采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采購物資到達后,采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簽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后,采購部門應審核簽字。并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審核以下內容:
1、審核物資采購是否按照經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2、審核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3、審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并與采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采購業務、不得辦理采購結算,并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采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十一)庫存物資管理: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循環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于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于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并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第13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臺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2、物品交接、必須由雙方在交接憑證上簽章。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第14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注銷時應做到: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并編制物品注銷記錄,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注銷,注銷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于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準權限規定辦理。屬于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復注銷。
4、報廢物品必須記入總務帳目及領用部門的。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并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鑒定,填制材質鑒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并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于同—時日。
五、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購置: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準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在項目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2、購建程序:
(1)建設項目的程序是:項目申請----可行性研究----審核批準立項---下達計劃---設計并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項目的程序是:上報建議計劃----審核批準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準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預算經批準后,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并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項目、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后,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余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后,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項目,完工后,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簽認后,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并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后,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二)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權限必須按《南昌鐵路局<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南鐵財字[2000]55號)執行,在具體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并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鑒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設備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并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余額與明細分類帳余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余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后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設備)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設備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設備大修、中修計劃。
(三)固定資產報廢:
1、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鑒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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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學校財務內部牽制制度4
學校財務內部牽制制度(四)
一、財務人員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執行一切財會制度,掌握行政事業的有關財會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學校的收支加強管理,合理使用各項教育資金。
二、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審批人及驗收人簽字后方可報銷。
三、學校領導對會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財會工作進行檢查,每月一次檢查原始憑證。總務主任對校長的審批持有否決權。財務工作人員對總務主任的審批持有否決權。
四、財務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五、支票與印簽分別由專人保管,存放在安全地點。
六、財會人員調動必須做好交接工作,應有監交人在場監督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記錄。
第5篇 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范例
對于一個學校或單位的財務管理,都會制定各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學校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僅供參考。
為了規范學校會計行為,保證學校國有資產安全,全面提高學校財務運行質量,根據《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目標和原則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
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并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三、內部控制的具體辦法
對財務負責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2.對單位重要經濟業務是否編制詳細的預算或計劃,是否及時或定期反饋學校預算執行情況。
3.會計崗位的設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輪崗,對二級財務機構是否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會計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5.反映的問題是否及時作出處理。
對二級財務的稽核
1.會計核算是否按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
2.會計指標是否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3.會計核算是否及時,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是否清晰明了。
4.單位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處理基礎,收入與相關的費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6.以下內容對二級財務同樣有效。
對現金出納業務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2.現金日記數字準確,逐筆記帳。
3.是否有現金坐支、白條抵庫現象,現金存量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是否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帳目的登記工作。
對銀行出納業務的稽核
1.根據經濟業務內容正確填開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等銀行票據,不得根據他人要求將應轉帳支付和電匯支付改現金支付或銀行匯票支付。
2.銀行存款日記帳日清月結,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與總帳核對相符。
3.各帳戶余額真實、準確,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
4.及時辦理銀行票據的結算與交換,發現問題及時查找。
5.妥善保管銀行票據及相關印章,做到票據和印章分開放置。
對審核、制單業務的稽核
1.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2.報銷手續是否完備、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與經費項目相符。
3.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匯報。
4.記帳憑證是否摘要清楚、數字準確、科目正確,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對復核業務的稽核
1.記帳憑證編號是否連續、對記帳憑證的改正是否符合規定。
2.是否及時復核和傳遞記帳憑證。
3.記帳憑證未傳遞前是否妥善保管。
4.發現問題是否及時匯報。
對記帳業務的稽核
1.帳戶設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據記帳憑證及時、準確地登錄入帳,登錄是否有疏漏。
3.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時,是否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時結帳、對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是否根據要求完整、準確及時地編報有關報表。是否將有關領導和相關單位所要數字及時反饋。
6.是否及時幫助對帳目有疑問的單位和員工核查清楚、不推諉。
對工資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月準確、及時地發放工資、代扣相關款項。
2.是否按月做好工資數字備份,并將工資冊及相關資料裝訂存檔。
3.是否及時做好工資統計表并交制單人員填制記帳憑證。
4.是否按照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并及時匯繳稅務機關。
學生收費及助學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年級、專業分別核實、準確收費。
2.對學生繳費系統是否定期維護。
3.對收取的學費是否及時繳存專戶并定期核對,如有差錯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學生欠費。
5.是否及時發放助學金,并根據相關部門書面通知及時對助學金作出調整。
對專控業務的稽核
1.是否定期報送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報表。
2.是否建立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統計臺帳。
對公積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在編人數準確計算及時調整職工公積金并按月交納。
2.是否按規定支取和返還職工公積金。
3.是否定期核對公積金存款,做到帳帳相符。
對醫療保險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準確計算并扣繳職工醫療保險金。
2.是否隨人員變動和工資增加及時調整醫療保險金。
對票證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及時購入財政發票并進行編號登記。
2.是否建立和完善發票領用審批、登記手續。
3.發票存根交還時,是否及時查驗,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核對庫存發票,催交長期領用未交發票。
5.是否按時整理發票存根并送財政廳核銷。
6.是否按期辦理收費年檢及妥善保管收費證可證和發票準購證。
對財務文檔、財務檔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對會計資料及時裝訂、歸類整理并編號立卷。
2.是否建立查檔借閱登記、審批制度并嚴格執行。
3.是否按照規定定期移交學校檔案室。
4.收發文是否登記編號并送閱及催辦,是否及時歸類整理并移交學校檔案室。
對外匯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辦理外匯審批手續。
2.是否及時合法地辦理結匯用匯手續和外幣轉換業務。
3.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及時登記入帳。
4.月末是否結帳、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第6篇 餐飲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餐飲業會計實務:餐飲業內部牽制牽制度
(一)凡是公司的財務收支、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等各種活動,其管理部門之間都要相互約束、相互監督。凡是涉及款項、財物的收付、保管、結算、登記工作的各崗位,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
(二)對公司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和權限進行合理設置和分工,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確保不同部門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監督。
(三)制定的內部牽制制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實際情況。
(四)能夠明確各項經濟業務的牽制手續和牽制責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股東按《公司法》規定行使監督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對經營者行使監督權。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總個公司的經營管理。財務總監由董事會任命,對公司財務行使監督權。
第四十八條 公司財務根據各項經營指標對各實體主要負責人考核、監督。
第四十九條 資金管理的內部牽制規定:
(一)貨幣資金的支出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經辦人簽章后方能辦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經稽核人員審核無誤后,才能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非全額報銷憑證,應由稽核人員注明大寫人民幣實報金額。
(二)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支付業務,除現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外, 1000 元以上的款項支付,通過銀行轉賬,不得支付現金。
(三)除財務部門外,其他任何部門無貨幣資金收付職權。
(四)嚴格審核付款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業務。
(五)當天的收支業務,必須當天做完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做到日清。且各類付款憑證上必須加蓋付訖章、稽核員章、出納員章。
(六)非出納人員代收款項,必須與出納員辦理交接登記手續。
(七) 10000 元以上的付款必須先做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納員不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九)各吧臺及財務人員使用發票必須辦理有關手續。
(十)工資表、獎金表須經實體財務填制并上報公司人事部審核無誤簽章,由總經理簽批后,方可發放。
第五十條 材料采購由三人以上共同辦理,定價員做到貨比三家,材料物美價廉,以最低價格,買到質優物品。付款員負責按約定價格付款。復核監督員負責檢驗材料質量,觀察付款員付款金額是否正確。財務部不定期(每周至少兩次)派詢價員,到市場詢價,詢價結果交保管員及財務部門核對。
第五十一條 采購員采購的物品,交保管員驗收,根據物品驗證標準,對數量、質量、價格逐一核對,在驗收單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各類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須有兩套以上的賬進行管理。其中保管員根據驗收單、領料單收貨發貨,登記保管賬,成本會計或記賬會計根據驗收單、領料單登記賬本,兩者定期核對。
第五十三條 使用人領用物品填寫領料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員審核后,根據領料單發放物品,并當即填寫單價、金額及合計金額大小寫,并在保管處簽字,領料人核實品種、數量后,在領料人處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要求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聯及財務聯留保管處,營業結束后,由保管將財務聯送財務,存根聯保管據此記賬,領料人一聯由領料人自行帶回保管。
第五十四條 實體之間物品調撥,由需方填寫調撥單,負責人、領料人、發料人簽字必須俱全,第一聯為領料方保管記賬聯,第二聯為領料方財務記賬聯,第三聯為發料方財務記賬聯,第四聯為發料方保管記賬聯。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購置,由需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請求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交工程部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取得正規發票,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并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明確各自責任。
第五十六條 廢品處置時,由保管填寫廢品交款單一式三聯,各酒店質檢員負責監稱,驗明品種數量后,雙方簽字,收購方持財務聯及出門證到財務交款,出納收款后加蓋現金收訖章,返還出門證一聯,保安見章后,方可放行。采購部每季度一次反饋廢品市場價格,以便隨時調整收購價。
第五十七條 主管會計負責登記總賬,往來會計、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等登記明細賬,出納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月末由主管會計負責核對總賬與明細賬,并由主管會計監督出納盤點現金。
第五十八條 賬務人員外出結算,如遇客人要求優惠時,須填寫優惠審批單,并報總經理批準,將審批單附在記賬憑證上。
第五十九條 每個吧臺設置收銀員、核算員、商品員各一名,商品員核對賬單上商品的數量、價格,并負責發出商品;核算員計算賬單金額,并監督收銀員收款;收銀員負責收款,顧客簽單時,核實簽單人的簽單權限。財務核算員負責每天對吧臺收入進行復核。
第六十條 膳食部嚴格按收銀員簽章的賬單制做菜品,保存賬單的廚房聯,不得有丟失現象,對菜品價格,菜名是否與實際相符認真檢查,贈菜必須有相關人員簽名。
第六十一條 吧臺保存餐飲賬單的收款聯,作為計算當天收入的依據,并與廚房聯核對,防下出現無賬單出菜現象。
第六十一條 服務員對賬單中商品、菜品變動情況進行監督,出現劃、退必須有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簽字。點菜員對賬單上菜品、商品劃改進行監督,出現變動時簽字證明。
第7篇 g公司內部財務稽核制度
公司內部財務稽核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公司各部門及各下屬營業單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隨時指定適當人員執行。
第2條 本公司稽核業務范圍為賬務、業務、財務、總務、監驗5項,除另有規定外,悉按本規定辦理。
第3條 稽核人員對于所審核的事項應負責任,必要時,應在有關賬冊簿據上簽章。
第4條 稽核人員除依照規定審核各單位所送憑證賬表外,應分赴各單位實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數視實際需要而定。
第5條 稽核人員前往各單位稽核之前,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并應將各單位以往審核及檢查報告詳細研究以作參考。
第6條 稽核人員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責任,除呈報外,不得泄漏或預先透露給檢查單位。
第7條 稽核事務如涉及其他部門時,應會同該部門一起辦理,且應做會同報告。如遇有意見不一致時,須單獨提出,與書面報告一并呈核。
第8條 稽核人員對本公司各單位執行稽核事務時,如有疑問,可隨時向有關單位詳盡查詢,并調閱賬冊、表格及有關檔案,必要時還可請其出具書面說明。
第9條 稽核人員執行工作時,除將稽核憑證(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單位主管驗明外,工作態度應力求親切,切忌盛氣凌人。
第10條 稽核人員在稽核事務完成后,應據實繕寫檢查報告書呈核。
第二章 賬務稽核
第11條 在審核或檢查記賬憑證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每一交易行為發生時,是否按規定填制傳票,如有積壓或事后補制者,應查明其原因。
(2)會計科目、子目、細目有無誤用,摘要是否適當,有無遺漏、錯誤以及各項數字的計算是否正確。
(3)轉賬是否合理,借貸方數字是否相符。
(4)應加蓋的戳記、編號等手續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5)傳票所附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齊全、確實及手續是否完備。
(6)傳票編號是否連貫,有無重編、缺號現象,裝訂是否完整。
(7)傳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錄日記簿或日記表。
(8)傳票的調閱及拆閱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
第12條 檢查賬簿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賬簿的記載是否與傳票相符;應復核者是否已復核;每日應記的賬是否當日記載完畢。
(2)現金收付日記賬收付總額,是否與庫存表當日收付金額相符。
(3)各科目明細分類賬各戶或子目之和或未銷訖各筆之和是否與總分類賬各該科目之余額相等,是否按時或定期核對。比較科目之余額是否相符,有無遺漏現象。
(4)各種賬簿表示錯誤的糾正畫線、結轉、轉頁等手續是否依照規定辦理,誤漏的空白賬頁,有否畫“×”形紅線注銷,并由記賬員及主辦會計人員在“×”處蓋章證明。
(5)各種賬簿啟用、移交及編制明細賬目等是否完備,是否已送該管稅捐稽征機關登記。
(6)各種賬簿有無經核準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頁賬頁的編號及保管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訂本式賬簿有無缺號。
(8)舊賬簿內未用的空白賬頁,有無加畫線或加蓋“空白作廢”戳記注銷。
(9)各種賬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記備忘簿;賬簿的毀銷是否依照規定期限及手續辦理。
第13條 庫存檢查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檢查庫存現金或隨到隨查,如在營業時間之前,應根據前一日庫存中所載今日庫存數目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后,應根據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現款、銀行存款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內,應根據前一日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加減本日收支檢點。支票簽發數額與銀行存款賬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齊全,作廢部分有無辦理注銷手續。
(2)現金是否存放庫內,如有另存他處者,應立即查明原因。
(3)有無庫存現金以單據抵充的現象。
(4)托收未到期票據等有關庫存財物,應同時檢查,并核對有關賬表、憑證、單據。
(5)檢查庫存除查點數目、核對賬簿外,還應注意其處理方法及放置區域是否妥善,幣券種類是否分清。
(6)金庫鎖匙及暗鎖、密碼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庫放置位置是否適當。
(7)匯出匯款寄回的收據是否妥為保存,有無匯出多日尚未解訖的匯款。
(8)內部往來賬是否按月填制未達賬明細表,查對賬單是否依序保管。
(9)內部往來或外縣市單位往來賬是否經常核對。
(10)營業日報表的記載是否與銀行存款相符。
(11)檢查縣市單位各種周轉金及準備金時,應注意其限額是否適當,有無零星付款的記錄,所存現款與未轉賬的單據合計數是否與周轉金、準備金相符,有無不當的墊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貨的零星支付或請購案件。
第14條 報表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報表是否按規定期限及份數編送,有無缺漏。
(2)各種報表內容是否與賬簿上記載的相符。
(3)數字計算是否正確,簽章是否齊全。
(4)報表編號、裝訂是否完整及符合規定。
(5)報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
第三章 財務稽核
第15條 檢查有價證券時,應與有關賬表核對,并注意下列事項。
(1)購入及出售是否經核準,手續是否齊備。
(2)證券種類、面值及號碼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
(3)債券附帶的息票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
(4)本息票有無到期或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
第16條 檢查各種質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價值的憑證單據時,應注意其是否存放庫內,并應根據開出收據的存根副本及有關賬冊與庫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無漏記,如有另存其他地點者,應查詢原因并檢閱其有關單據。
第17條 各種房地產契約書及其收租情況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 總務人事稽核
第18條 檢查各項費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總公司各單位各項費用支付與物品領用是否已依規定呈核、準許核銷。
(2)各縣市單位的費用是否在預算范圍內,或經核準的范圍內檢支,是否有浪費或業務上無需要的開支,各項費用的列支是否照規定辦理。
(3)各種單據是否齊全及手續是否完備。
第19條 檢查儲藏物品,應注意下列事項。
(1)儲藏物品的種類、數量、價格是否與賬簿(冊、卡)記載相符,有無遺漏或短少。
(2)儲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儲藏物品的質量、規格是否與購案相符。
(4)領物憑證是否均經有關人員簽章確認。
(5)已領物品未轉賬者是否與賬面存量相符。
(6)有無損壞待報廢物品,賬簿是否注明,所存應報廢物品數量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
第20條 檢查交通運輸及設備登記卡、附項設備登記卡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登記卡的設置、登記及排列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2)各種登記卡的記載是否正確詳細。
(3)核對財物有關的登記簿、備查簿,是否有未設登記卡或漏編號、漏記賬的財物。
(4)登記卡是否登記有關折舊、修理、添加及轉移事項。
(5)檢查人員如認為必要時,可依據登記卡或財務登記有關賬簿,實地盤點或抽查盤點,相互核對。
第21條 營業用品器具是否編號、設簿登記,并查點是否齊全,各種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條 人事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單位辦事人員每日是否按照規定時間辦公并在簽到簿上簽到及有無遲到、早退現象。
(2)各單位辦事人員對顧客是否竭誠招待,有無怠慢現象。
(3)各單位目前業務繁簡狀況與現有人員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無應增、應減現象。
(4)各單位辦事人員對本身所擔任的職務是否勝任,有無能力優異、表現特優者,或不勝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單位人員上班時間其儀表、態度、談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規定。
(6)員工身份保證書是否齊全,保證人是否已做好對保工作,是否已對保證人進行資產價值評估。
第五章 附則
第23條 本制度呈董事長核準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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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銷售公司財務內部牽制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減少差錯、防止舞弊,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和財產的完全完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該內部牽制制度。
第二條內部牽制制度,是為了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確保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和可靠性以及對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的計劃、控制和評價而制定的制度、組織、方法和手續的總稱。
第三條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
凡是涉及貨幣資金、財產物資和財務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形成嚴密的內部牽制從而相互制約,以減少和杜絕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管理上舞弊和偷盜的可能性。
具體內容為:
(一)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執行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二)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批準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三)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務與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四)保管某項資產的職務與記錄該項資產的職務要分離。
(五)保管與記錄某項資產的職務與賬實核對的職務要分離。
第二章 內部崗位原則
第四條崗位分設原則:根據崗位職責制度,遵循賬、錢、物獨立分管原則,票章分離、賬物分離、審批經辦分離等基本原則,對各項會計業務處理均需設審核。
第五條定期輪崗原則:財務部定期輪崗制度,出納實行最長每兩年輪崗。輪崗的方式包括出納和其他會計崗位的輪換。資金管理崗位最長不超過兩年,其他崗位不超過三年輪崗一次。
第六條親屬回避原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公司出納。
第七條財務部應根據財務人員分工,結合內控要求,建立內部控制崗位職責。
第三章 財務內部牽制的具體內容
第八條日常業務處理時的內部牽制
1、日常業務處理依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會計核算,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一致。
2、會計人員進行日常的賬務處理,財務主管進行復核,涉及現金、銀行存款的還需出納核對簽字。
3、原始憑證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經費負責人三個人簽字方可報賬。會計人員不得受理事實不清、手續不全、資料不齊的會計業務。若為發票,必須蓋有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或單位公章。
4、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果遺失,應由當事人回原開票單位復印其發票存根聯,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后,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確實無法取得原開票單位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的,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說明,由同行人或知情人簽字證明,并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方可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5、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會計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也不得兼任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
6、會計人員編制各種付款憑證或自制付款憑證如工資表、津貼表等,必須經另一名會計人員復核方能付款。
7、出納員辦理未經審核、復核的款項收付,由出納負責。與出納無關的業務錯誤,出納員應協助糾正。
8、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機制中有序地工作。
第九條貨幣資金的內部牽制
1、出納人員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不得辦理未經審核、復核的款項收付業務。
2、會計不得經手現金的保管、收付及銀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3、未經領導批準出納人員不得替任何部門或個人在金庫內保管現金或有價證券。
4、對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實相符。
5、遵守現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納對現金進行盤點,編制現金日報表與現金日記賬相互核對。如發現賬實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劃清責任進行處理。
6、建立庫存現金的抽查盤點制度,定期進行抽查,超過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要及時存入銀行。
7、領用備用金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出差人員應及時報賬,如無必要繼續使用者,應及時收回銷賬。
8、財務主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條票據管理及使用的內部牽制
1、建立票據管理制度,明確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票據使用人不得兼任票據保管員。
2、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匯票、本票,并設置備查登記簿,登記其購入、使用和注銷情況,不得在未填明:日期、收款單位、賬號、用途的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印鑒。
3、公司各部門使用票據須從公司財務部領取,并按照規定加蓋財務專用章才能有效。收款票據須由開票人與收款人簽名,收費票據作廢聯須加蓋作廢戳記與本票據其他票聯一同到財務部繳銷。
4、有關票據的業務由會計人員制單,記賬憑證上要注明票據號。
5、作廢支票由出納員交主管會計審核后進行備查登記,歸檔保管。
第十一條簽章印鑒使用的內部牽制
1、'出納業務專用章'、'法人代表財務專用章'、'財務業務專用章',分別由出納員、復核人員、審核人員或指定人員使用和保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業務印鑒。
2、各種印鑒(章)、空白憑證在上班時須妥善保管,下班時鎖入保險柜。
3、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密碼不得由一人保管,要實行兩章分離,支票與密碼分離。
4、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密碼不得由一人保管,要實行兩章分離,支票與密碼分離。
5、收入的取得必須由會計開出的收據,出納員收款后蓋章,做到收據與印章分離。
6、實行銀行印簽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進行保管和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簽。
7、財務印鑒主要在辦理銀行結算時使用,其他業務使用財務印鑒必須報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內部牽制
1、公司采購固定資產,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申請,批準后由專人進行購買。
2、采購行政辦公用品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采購應根據采購申請進行,購入后應由第二人進行驗收,檢查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并將驗收清單分送綜合辦公室和財務部門。
3、各部門所購的固定資產應報財務部備案,實際驗收后財務部根據固定資產部門的手續入賬。
4、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
,財務部門每年進行一次盤存,做到賬、卡、實相符。
5、行政辦公用品日常領用,要分別注明領用數量及部門,每月月底進行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應收賬款管理的內部牽制
1、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預防呆賬,減少壞賬,保全各部門的經營成果,對應收賬款每月月末清理一次,并對借款單位或個人及時催報。
2、財務部門按規定對應收賬款及時清理、收回和結清。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管理的內部牽制
1、會計人員應及時整理、裝訂各類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并檢查有無缺損,然后交檔案室保管。
2、未經保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會計檔案;如需查閱已歸檔的會計資料,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并確保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3、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需詳細登記。
第十五條網上銀行管理:網上銀行的制單由出納提出申請,實行三級授權復核管理。各管理人員應嚴格保密銀行交易密碼。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資產。
第9篇 a醫院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
醫院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
為加強會計人員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核對,提高會計核算工作質量,防止會計事務處理中發生的失誤和差錯以及舞弊行為,特制定內部牽制制度。
1、現金、銀行存款的支付,應由主管領導和財務負責人審核批準,出納人員付款。
2、醫院購入材料、藥品,應由院長審批,采購員采購,藥品檢查員、倉庫保管員、采購員驗收入庫,會計登記入帳。
3、用材料、藥品,由庫管人員發貨,經辦人員領用,會計入帳。
4、發放工資,由工資核算會計編制工資表,會計主管審核后,出納向銀行提取現金,分發工資。
5、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6、會計不得兼任現金及實物的保管工作。
第10篇 h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三)
(一) 總則
1、 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頒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試行)》等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2、院長對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負責。財務科具體組織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
(二)預算控制
1、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醫院一切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2、 建立嚴格的預算編制制度。根據醫院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預算。建立由醫院領導負責,財務部牽頭,相關科室參與,分工合作的預算管理工作機制。
3、 預算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 醫院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安排支出,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
5、 年度預算一經批復,一般不予調整。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影響預算執行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6、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
(三) 收入控制
1、 建立健全收入、價格、醫療預收款、票據、退費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提供服務與收取費用、價格管理與價格執行、收入票據保管與使用、辦理退費與退費審批、收入稽核與收入經辦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 制定收入管理業務流程。明確收入、價格、票據、退費管理等環節的控制要求,重點控制門診收入、住院結算收入。加強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確保收入的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3、 各項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開具統一規定的票據。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確認、核算收入。
4、各項收入由財務部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科室和個人不得收取款項。嚴禁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
5、 各類收入票據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明確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核銷、遺失處理、清查、歸檔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立票據登記簿進行詳細記錄,防止空白票據遺失、盜用。
6、加強結算起止時間控制。統一規定門診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結算起止時間,及時準確核算收入。
7、 建立退費管理制度。各項退費必須提供交費憑據及相關證明,核對原始憑證和原始記錄,嚴格審批權限,完備審批手續,做好相關憑證的保存和歸檔工作。
(四) 支出控制
1、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審核、審核與付款結算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各項支出要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按照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核算支出。
3、健全支出的申請、審批、審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確支出審批權限、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
4、審批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審批,嚴禁無審批支出。
5、建立重大支出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6、 加強支出的審核控制。完善支出憑證控制手續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時編制支出憑證,保證核算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7、加強成本核算與管理。規范支出預算管理,嚴格控制成本費用支出,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效益。
(五) 貨幣資金控制
1、 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醫院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出納不得兼任稽核、票據管理、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 建立嚴格的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審批權限、審批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員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
4、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收入業務。貨幣資金收入必須開具收款票據,保證貨幣資金及時、完整入賬。
5、 貨幣資金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1)支付申請。用款時應當提交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及計算依據;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3)支付審核。財務審核人員負責對批準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合規;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收款單位是否妥當等,經審核無誤后簽章;
(4)支付結算。出納人員根據經過審核的領導已簽字,手續齊全的票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6、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的收支業務。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并及時入賬,不得坐支。
7、 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禁出借銀行賬戶。
8、加強銀行存款對賬控制。會計每月必須核對銀行賬戶,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調節不符、長期未達的賬項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9、加強銀行預留印簽的管理。醫院財務專用章必須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暫時保管的必須有登記記錄。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10、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11、加強對現金業務的管理與控制。出納人員每日要核對現金日記帳、核對庫存現金、編制貨幣資金日報表,做到日清月結。
12、 建立貨幣資金盤點核查制度。隨機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門診和住院備用金,保證貨幣資金賬賬、賬款相符。
(六)藥品及庫存物資控制
1、 建立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請購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合同訂立與審核、采購與驗收、采購驗收與會計記錄、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藥品及庫存物資業務的全過程。
2、制定科學規范的藥品及庫存物資管理流程。明確計劃編制、審批、取得、驗收入庫、付款、倉儲保管、領用發出與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憑證,完備請購手續、采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核對工作,確保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藥品及庫存物資請購審批制度。授予歸口管理部門相應的請購權,明確其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審批程序。
4、 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具有請購權的部門按照預算執行進度辦理請購手續。
5、 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藥品和庫存物資由單位統一采購。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納入政府采購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范圍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 根據藥品及庫存物資的用量和性質,加強安全庫存量與儲備定額管理,根據供應情況及業務需求確定批量采購或零星采購:
(1)確定安全存量,實行儲備定額計劃控制;
(2)加強采購量的控制與監督,確定經濟采購量;
(3)批量采購由采購科室、歸口管理科室、財務部、專業委員會及使用科室共同參與,確保采購過程公開透明,切實降低采購成本;
(4)小額零星采購由經授權的科室對價格、質量、供應商等有關內容進行審查、篩選,按規定審批。
7、 加強藥品及庫存物資驗收入庫管理。根據驗收入庫制度和經批準的合同等采購文件,組織驗收人員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并及時入庫;所有藥品及庫存物資必須經過驗收入庫才能領用;不經驗收入庫,一律不準辦理資金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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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藥品及庫存物資的儲存與保管要實行限制接觸控制。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制定領用限額或定額;建立高值耗材的領、用、存輔助賬。
10、 健全藥品及庫存物資缺損、報廢、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盤點制度,庫房每年盤點不得少于二次。藥品及庫存物資盤點時,財務人員要參與監盤。
(七) 固定資產控制
1、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購建計劃編制與審批、驗收取得與款項支付、處置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
2、 制定固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明確取得、驗收、使用、保管、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賬卡,如實記錄。
3、 建立固定資產購建論證制度。按照規模適度、科學決策的原則,加強立項、預算、調整、審批、執行等環節的控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按照準入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4、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控制。固定資產購建應由歸口管理科室、使用科室、財務部、審計監督部門及專業人員等共同參與,確保購建過程公開透明,降低購建成本。
5、 加強固定資產驗收控制。取得固定資產要組織有關科室或人員嚴格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時辦理結算,登記固定資產賬卡。
6、 建立固定資產維修保養制度。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并作好詳細記錄。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維修保養費用。
7、加強固定資產使用變動控制。固定資產的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必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8、 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制度。明確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損、報廢等)的標準和程序,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9、 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制度。明確清查盤點的范圍、組織程序和期限,年度終了前,需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
(八) 工程項目控制
1、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科室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工程項目業務的全過程。
2、 建立工程項目相關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及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嚴禁未經授權的科室或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業務。
3、制定工程項目業務流程。明確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價款支付、竣工決算等環節的控制要求,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業務的開展情況,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4、 加強工程項目決策控制。要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要求,采取專家評審、民主評議、結果公示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有關各方意見,實行集體決策。決策過程要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對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項目決策科學、合理。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工程項目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5、 建立工程項目概預算控制制度。嚴格審查概預算編制依據、項目內容、工程量的計算和定額套用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6、 加強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工程項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7、 建立工程價款支付控制制度。嚴格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明確價款支付的審批權限、支付條件、支付方式和會計核算程序。對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價款支付方式和金額發生變動的相關科室必須提供完整的書面文件和資料,經財務、審計部門審核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支付價款。
8、 建立竣工決算控制制度。嚴格執行竣工清理、竣工決算、竣工審計、竣工驗收的規定,確保竣工決算真實、完整、及時。未經竣工決算審計的工程項目,不得辦理資產驗收和移交。
(九) 對外投資控制
1、 建立健全對外投資業務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科室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決策與執行、處置的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2、 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控制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環節的有效控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所有對外投資項目必須事先立項,組織由財務、審計、紀委等職能部門和有關專家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風險性、收益性論證評估,經領導集體決策,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批準。決策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及決策人員簽字。嚴禁個人自行決定對外投資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3、 加強無形資產的對外投資管理。醫院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確認,以確認的價值進行對外投資。
4、 嚴格對外投資授權審批權限控制,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立對外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未履行集體審批程序和不按規定執行的科室及人員,應當追究相應的責任。
5、 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控制。建立賬務控制系統,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核對控制,對其增減變動及投資收益的實現情況進行相關會計核算。
6、 建立對外投資項目的追蹤管理制度。對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7、 加強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和核銷等處置控制。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核銷,應當實行集體決策,須履行評估、報批手續,經授權批準機構批準后方可辦理。
(十) 債權和債務控制
1、 建立健全債權和債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出納與會計記錄、業務經辦與審批、總賬與明細賬核算、審查與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院不得由一人辦理債權或債務業務的全過程。
2、 加強債權控制。明確債權審批權限,健全審批手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的大額債權必須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對報告制度,定期清理,采取函證、對賬等形式加強催收管理和會計核算,定期將債權情況編制報表向醫院領導報告。
3、建立健全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備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嚴格審批,及時清理。
4、 建立健全住院病人預交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醫療欠費管理控制制度。
(1)每日進行住院結算憑證、住院結算日報表的核對;
(2)每月核對預收醫療款的結算情況;
(3)加強應收醫療款的控制與管理,健全催收款機制,欠費核銷按規定報批。
5、 加強債務控制。要充分考慮資產總額及構成、還款能力、對醫院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等因素,嚴格控制借債規模。大額債務發生必須經領導集體決策,審批人必須在職責權限范圍內審批。
6、 建立債務授權審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結算的控制制度。定期進行債務清理,及時清償債務,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
(十一) 財務電子信息化控制
1、 建立健全財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應用專門的授權模塊,明確相關科室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軟件開發與系統操作、系統操作與維護、檔案保管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2、 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凡涉及到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收入、成本費用等部分,其功能、業務流程、操作授權、數據結構和數據校驗等方面必須符合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要求。
3、 門診收費和住院收費系統必須符合衛生部《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1)實時監控收款員收款、交款情況;
(2)提供至少兩種不同的方式統計數據;
(3)系統自動生成的日報表不得手工修改;
(4)預交款結算校驗;
(5)票據稽核管理;
(6)欠費管理;
(7)價格管理;
(8)退款管理。
4、加強財務電子信息系統的應用控制。建立用戶操作管理、上機守則、操作規程及上機記錄制度。加強對操作員的控制,實行操作授權,嚴禁未經授權操作數據庫。監控數據處理過程中各項操作的次序控制,數據防錯、糾錯有效性控制,修改權限和修改痕跡控制,確保數據輸入、處理、輸出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
5、 加強數據、程序及網絡安全控制。設置和使用等級口令密碼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員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儲,加強數據存儲、備份與處理等環節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況下數據不丟失、不損壞、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強接觸控制,定期監測病毒,保證程序不被修改、損壞,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數據保密、訪問控制、認證及網絡接入口保密
等方法,確保信息在內部網絡和外部網絡傳輸的安全。
6、 建立財務電子信息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文件儲存與保管控制。數據要及時雙備份,專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點。
(十二) 監督檢查
1、 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制度。由內部審計機構或者指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財務會計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2、 醫院可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醫院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實施進行評價,并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11篇 某電廠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一、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支付,由制證人員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制證,審核人員審核,專人加蓋印簽章,出納人員根據手續完備的憑證付款,記賬人員記賬。
三、印章分開保管,銀行結算專用章和現金收付章由出納人員保管,印鑒名章由專人保管。印鑒保管人不得動用本人管理以外的印鑒,無關人員不得動用印鑒。
四、銀行存款調節表由出納以外財務人員按月編制并負責,按月存檔保存,針對存在問題的未達帳應查明原因,如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反映并及時做出處理。
五、由出納以外人員定期對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進行清查、對賬,保證賬、錢一致。
六、發放工資時,工資核算人員編制工資單,工資核算人員向銀行提供打卡人員工資單軟盤,出納人員向銀行提取現金和發放工資,記賬人員記賬。
七、檔案由專人保管并負責,查賬應通過檔案保管人員,內部人員查閱后應及時歸檔,外部人員查帳應經領導同意后方可,查閱后應及時歸檔并做記錄。
八、會計人員應定期換崗,換崗應辦理交接手續,財務負責人簽章并保存交接記錄。
第12篇 第2人民醫院內部財務牽制制度
第二人民醫院內部財務牽制制度
為加強財務工作人員之間的相互核對,相互牽制,防止差錯失誤,要求:
1.賬款應分管,出納員不得兼管與出納業務有直接關系的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以防其篡改賬目。
2.收入現金時,應填發有連續編號的收據,并由會計主管人員共同簽章,填發的現金收據應保留存根備查。
3.所有款項的支付,除支票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付外,均以支票結算,不得使用現金,支票的填寫和保管由出納人員負責,但需會計人員簽章,以達到相互牽制的目的。
4.出納付出一切款項時,必須以經過核準的收款人開出符合財務規定的收據或發票為憑證,并必須院領導及財務負責人簽名,否則不能付款,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5.現金出納帳的余額應由審核人員或財會負責人經常進行核對,看是否與庫存現金數額完全相符,對單位銀行存款余額每月要與銀行核對。
6.各種收據和有價證券在領用和歸還時,必須認真登記,嚴格銷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