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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范本(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7-24 18:00:03 查看人數:30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范本

      第1篇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范本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第2篇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啊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經營者(簽字):

      年 月 日

      第3篇 食品安全環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食品安全要求生產者在安全衛生的環境條件下進行生產和服務,通過良好的環境衛生控制,消除各種危害,生產出滿足顧客及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公司對生產環境的管理實行“職能處室監督、生產部門各負其職、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

      機構與管理

      第二條生產車間環境主要由安全環保處、機動處、生產技術處與質量管理處等各職能處室進行監督管控:安全環保處著重對影響正常生產或可能帶來人身傷害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管理;機動處主抓設備衛生及廠內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生產技術處負責工藝環境衛生管理,質量管理處是食品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條上述職能處室針對環境現狀有責任提出各項管理要求,進行階段性現場檢查,并對每次檢查結果予以通報,對責任部門進行考核,提出下一步工作重點。

      第四條生產車間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環境衛生管理的具體工作,深入工作現場,對違規現象或行為直接管理處置;宣貫環境對產品品質影響的重要性,組織好員工對環境衛生知識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質量安全與衛生意識。

      第三章具體管理內容

      第五條 辦公場所衛生標準

      一、班組運行值班室、管理辦公室內的文件資料柜、工具柜、桌椅等設施要完好整齊,布局合理、表面清潔、無雜物;

      二、室內的用品、不亂扔亂放、統一擺放在規定地點;

      三、室內上墻圖表懸掛規范、整潔、清楚;

      四、室內墻壁不準亂釘、掛物;

      五、辦公臺面要保持整潔、桌面不堆放大量公文資料,臺帳整齊,放置有序,標志清楚;

      六、專用的小倉庫(材料倉庫架、工具柜等)物品應擺放整齊規范,帳、卡、物齊全相符;

      七、室內地面保持整潔無紙屑、雜物,門窗玻璃明亮,窗簾罩、簾布完好整潔,墻角無蛛網、照明燈具無灰塵;

      八、 辦公樓走廊、樓梯間等周圍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門前衛生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六條責任區衛生標準

      一、衛生責任區內道路場地整潔,無垃圾雜物,垃圾箱按規定地點擺放,不亂堆亂放垃圾;

      二、衛生責任區內各辦公樓通道、欄桿、走廊、門窗應清掃干凈,無雜物、灰塵;

      三、衛生間清潔、無堵塞、無異味,水箱、洗手池水龍頭供水正常、無漏水,照明良好;

      四、衛生責任區溝蓋板平整,路燈、交通標志牌完好規范;

      五、衛生責任區綠化維護保養良好,草坪無雜物和雜草;

      六、廠區內自行車、摩托車,應整齊擺放在車棚或指定地點,不隨意停放;

      七、運輸設備、雜物的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并應防止載物散落。

      第七條 生產場所衛生標準

      一、生產場所地面、墻壁應整潔,通道暢通、欄桿完好,蓋板完整整齊,照明充足;

      二、生產場所無垃圾、雜物,設備、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整齊堆放;

      三、清潔程度有較高要求的區域機器、設備、表盤見本色,表面無明顯積灰、積油現象,無捆綁吊掛,重點設備銘牌標志齊全、規范;

      四、備機、備件按指定位置擺放,表面清潔,有標識;

      五、電纜鋪設整齊、無明顯積灰,電源箱、端子箱完好,箱內外無積灰、無雜物,電源刀閘完好;

      六、設備管道、暖氣管道無泄漏;

      七、重點設備無明顯漏油、漏水現象;

      八、管道、閥門、容器等需要保溫的設備、部件,其保溫完好、規范;

      九、廠房及廠房周圍電纜溝道內無明顯積灰、積水,無雜物、垃圾;

      十、消防器材、檢修用具及其它工器具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

      十一、嚴格執行維護檢修規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檢修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機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堆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路不亂放,雜物不亂丟)。每天收工前清掃場地,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十二、車間面積應與加工能力相適應,工藝流程布局合理,排水暢通、通風良好;

      十三、車間地面應由防滑、堅固、耐腐蝕的材料建筑,平坦、不積水、易于清洗消毒、保持清潔;

      十四、車間內墻壁應防水、無霉變、不易脫落、無明顯灰塵;

      十五、操作人員使用的衛生間,有沖水裝置、洗手設施;

      十六、工作時間,車間人員堅守本職崗位,不得串崗;

      十七、車間供水、供氣、供電滿足生產所需;作業區照明設施符合要求,防爆區域設施配有防護罩。

      第八條 原輔料、產成品貯存環境標準

      一、輔料、產成品場地和倉庫設專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檢查質量和衛生情況,按時清掃、通風換氣,有防鼠設施;

      二、存貯入庫(垛)時應按品種分類,分批貯存,每批原材料要有明顯標識,同一庫內不得貯存有相互影響的產品或原輔料;

      三、貯存物品應離地、離墻并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四、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出庫管理,及時剔出不符合質量和衛生標準的原輔料或產品,防止污染。

      第九條 人員衛生標準

      一、直接接觸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液體二氧化碳產品的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檢,取得衛生監督機構頒發健康證明書方可工作;

      二、生產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襪、勤理發;

      三、生產人員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飾物(包括手表、手鐲、胸針、化妝品、耳墜、戒指等)帶入工作現場;

      四、嚴格限制與生產無關的非生產人員進入車間,若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車間時,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入車間,進入車間前一切行為均按生產人員的要求標準執行;

      五、車間所有操作人員及現場其他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衛生防護用品;

      六、車間外包裝及產品裸露工序操作人員頭發不得外露,應配置口罩等衛生防護用品。

      第十條廠區基礎設施、工作環境管理標準

      一、廠區內要種植一定面積的草坪及綠化樹種,用于吸塵及環境美化。路面應平坦,有良好的排水系統;

      二、生產車間以道路廠房為界限,按工藝先后順序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區域名稱標識明確,安全警示、行動導向牌醒目可見;

      三、廠區東、南、西、北四大通行門由經警把守,人行、車行、原輔料入廠、產品出廠、廢棄物出廠按要求各行其門;

      四、鍋爐房、污水處理站、煤灰及廢棄物等貯存場所要遠離主生產車間。

      第十一條 廢棄物、垃圾、污水的處理

      一、在遠離生產車間地點設置廢棄物臨時存放點,廢棄物(金屬或報廢設備、燃煤灰渣等),積累一定數量,由公司統一拍賣處理;

      二、生產污物日產日清,廠區垃圾24小時內保證運出廠外,保持廠區內的清潔衛生;

      三、水處理工段對生產車間廢水統一回收,通過厭氧、好氧方法進行處理。處理達標的中水,可進行排放或用于本公司內部園林綠化澆灌、生活衛生沖洗及電站水膜除塵。

      第十二條 與產品接觸表面的清潔要求

      一、接觸產品的設備和容器要求使用無毒、無氣味、不吸水、耐腐蝕、經得起反復清洗與消毒的碳鋼材料、鋁合金材料、熱鍍鋅材料、聚四氟乙烯材料,其表面要平滑、無凹坑和裂縫;

      二、設備與產品接觸的表面要求在停機檢修及規定生產間隔周期內進行殘留物料的清理、消毒,可使用青霉素、液堿等清洗劑,保證清洗消毒徹底,檢查合格后使用。

      第十三條鼠蟲害的控制

      一、飼料存放場地使用捕鼠器,置于老鼠經常出沒的地方,捕獲老鼠,減少鼠害;

      二、對儲存環境,定期檢查,并及時清理垃圾、廢棄物、散狀堆積物,鏟除鼠類聚集、生活的條件,從而達到減少鼠害的目的;

      三、對蚊蠅的棲息和孳生地,經常噴灑藥物、生石灰等并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及污物;

      四、要設置紗窗、門簾,防止蚊蠅的進入,避免蚊蠅對裸露的產品和設施污染。

      第十四條 有害化學品的接收、貯存、發放要求

      一、保證有害化學藥品(硫酸、氫氧化鈉、鹽酸)的采購、貯存、發放和使用受到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產品和人員受到污染和毒害;

      二、采購進廠的有害化學藥品必須及時送入指定的專用儲罐或儲區,辦理入庫手續,保管員要仔細核查各種物品的名稱、數量、包裝、生產單位、有效期、產品標識等;

      三、保管員應每月對庫存的有害化學品進行清點、核對、檢查,貯存過程中有異常發生時,應及時反映給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四、有害化學藥品的領取、發放,由保管員做好登記,當班操作人員統一領取,并按規定要求配制,要求領取量既能保證使用又不造成浪費。

      第十五條 工藝管理要求

      一、對新增或改動的管線部分車間要做好材料更新工作;

      二、工藝流程不能隨意更改,不可隨意增減管路及管路附件;

      三、車間發生工藝或質量事故,應按程序的規定進行匯報和處理,不得隱瞞;

      四、生產技術處下發的工藝通知單(操作規程或試驗階段的指標調整),車間嚴格執行;

      五、車間工藝通知單(作業指導書范圍內的指標更改)手續齊全,做好記錄;

      六、關鍵控制點操作人員崗位調整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復崗要進行工藝培訓;

      七、現場操作工能熟知自己控制的指標范圍;

      八、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指標范圍進行操作,任何員工不得擅自更改;

      九、關鍵指標(工藝控制、質量等)出現異常,執行《不合格品及潛在不安全產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保存;

      十、原、輔料添加量遵照工藝要求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十一、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對本崗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調整運行狀態達到工藝指標要求;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條各職能部門對環境衛生定期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進行考核。考核標準詳見各部門設備、工藝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考核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制度管理委員會發布,由品控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

      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

      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

      格的合法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者生產加工者索要以下證明食品

      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 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及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省級以上食品安全、無公害食品、綠色食

      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呼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

      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議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

      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1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銷售,采取下架單獨存放,銷毀等措施予以處理,立即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2食品批發企業對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子公示,通知購貨人員立即停止銷售,負責將該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

      告。

      3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消費反映已經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

      食品安全承諾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證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對出現質量問題的食品依法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2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經營假冒商標、假冒廠名、廠址等食品,,不偽造進貨憑證,守法經營。

      3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存放、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 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應當主動向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3應當建立建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4從業人員的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便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自檢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認真檢查食品合格證明,對儲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2經營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場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和食品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定期對食品進行自檢或則送檢,提高對銷售食品質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貨自行分裝食品的最小獨立銷售單元包裝上清晰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分裝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廣大

      消費者購買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

      行審核,明確和落實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

      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進行檢查,發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

      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保存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

      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四條, 市場內經營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要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

      任。

      第五條, 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督管理:

      第七條,

      第八條,

      1建立市場內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并分類管理。 3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及時報告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查處。 .4建立并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5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市場內經營者應雨本市場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退款條款。單位名稱(蓋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第二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預包裝食品乳制品)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企業查驗內容:

      (一) 營業執照;

      (二) 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 標注通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 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 銷售憑證

      (六) 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 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內容。

      第六條 本企業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食品批發企業銷售記錄制度

      一、銷售食品,應向購貨者出示相關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向購貨者的提供銷售票據,對銷售票據做詳細記錄

      二,如實記錄所銷售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售貨日期等內容,或者采用計算機管理,建立電子臺帳;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

      三、食品銷售記錄和銷售票據應當真實,所有相關銷售數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每周對銷售記錄進行檢查、歸類、整理,最好匯總保存。

      五、相關責任人對銷售記錄情況進行監督,做好定期檢查工作。

      六、每季度對銷售記錄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證留崗位。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一)屬于本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二)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三)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八)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督銷毀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并監督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后經營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對監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測中發現以及其他部門公布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于處罰;對于在工商部門監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復制件后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退市情況等信息,錄入企業信用監管系統,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訪,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第十條嚴格執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并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消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節,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存儲、運輸制度

      食品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

      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食品運輸制度

      1、 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2、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特殊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生要求,另行制定辦法,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冷鏈銷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進貨要采用專用的冷凍設備,使食品在運輸途中保證所需冷凍溫度,全程冷凍運輸。

      第三條貨物到達后,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裝進專用冷柜,保證食物的冷凍條件不變。

      第四條冷藏冷凍食品要有專用冷柜存放,專人看管,及時查驗貨物,嚴格

      按照食品說明溫度存放。

      第五條及時清理冷柜,保證冷柜的清潔,使其制冷運轉正常。堅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熱板清掃,冰箱內蒸發管道結冰超過5毫米要及時除霜。保證冰箱使用安全,開門裝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設施。

      第六條銷售冷藏冷凍食品,建立健全銷售登記制度,保證所銷售食品賬物相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衛生管理制度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第四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單位從事x x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x x、李x x、趙x x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x x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李x x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趙x x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五、落實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第五篇:個體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證食品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結合我店實際制定本制度,并承諾認真執行: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店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或其他供貨者之間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 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店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店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店查驗內容: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標注通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食品質量檢驗或檢疫、檢測合格證明;

      (五)銷售憑證;

      (六)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定型包裝食品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或分裝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八)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事項,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予以標明;

      (九)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必須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

      (十)銷售散裝食品或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外包裝容器、外包裝上標示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一) 國家和省對食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按其執行。

      (十二)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或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本店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店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是指為保證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戶在訂貨時,向供貨方索取的有關證照和票據,作為證明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可靠的憑證。

      第三條 購進食品時經營戶有義務向食品供貨商索取電子打印的統一格式的供貨憑證,認真核對憑證內容與實際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裝訂,保存2年以上。

      第四條 初次購入食品時,應當仔細查驗能夠證明供貨商主體資格的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對一次。同時,應仔細查驗供貨商的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報告、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該食品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若所購入的食品為進口食品,還應仔細查驗該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報告應半年索驗一次,所列檢驗項目應當包括法律、法規規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關項目。

      第五條 在認真查驗以上相關證明文件后,應索要文件的復印件,并按照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規范整理、建檔備查,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六條 購進食品時,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驗(檢疫)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銷售票據。

      第七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一)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二)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三)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食品進銷貨臺賬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進銷貨臺賬制度,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檢查。

      第二條 自覺向上級批發商索要電子打印的統一規格的供貨憑證作為進貨臺賬。請注意保存2年”字樣的供貨憑證,應當包括商品名稱、商品條碼、包裝規格、進貨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供貨商名稱、企業注冊號、地址、聯系電話、供貨日期等內容;對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應安裝符合工商部門要求的電子臺帳軟件,并按規定及時將進貨時間、數量、來源以及貨物品種、規格、流向等內容如實記錄清晰、完整,確保所售商品貨正源清。

      第三條 食品零售商應設立檔案盒,將供貨商提供的具有規范內容的供貨憑證按月裝訂成冊,作為進貨臺帳保存;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應保存好進銷貨的電子數據,不得隨意刪除。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店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店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下架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下架制度。

      第二條 本店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通過核貨、退貨、召回、銷毀、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店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并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第五條 退市食品種類:

      (一) 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 本店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銷售的食品本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 本店自檢過程中發現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 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 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 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并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 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明等文件進行特別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 本店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積極協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建立退市食品臺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情況,且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質量自檢制度,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食品檢查目的是及時發現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 本店檢查內容包括對經營設施條件自查和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檢查

      (一) 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二) 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儲存;

      (三) 銷售需低溫保存的食品,應當使用冷藏設施;

      (四) 冷藏溫度應當符合食品標簽明示溫度已經食品安全要求;

      (五) 檢查食品,及時清理編制或者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檢查的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設施。

      第五條 本店由專人按早、晚兩個時間段各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如發現第四條所列問題應當堅決清理。

      食品存貯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存貯制度,確保食品貯存安全。

      第二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店存貯制度是按照經營食品的品質特性分類進行存貯。避免食品存貯在惡劣的條件下,是食品腐敗變質。

      第四條 應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鄧污染物較為集中的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m以上,并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個人生活區分開。

      第六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準,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第七條 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按照生鮮品的保鮮溫度要求,選擇陳列設備,陳列設備應保持清潔,無積水和污漬。

      第八條 貯存生鮮區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冷藏庫(柜)溫度-2℃--5℃,冷藏庫(柜)溫度低于-18℃。

      第九條 采用高溫保藏銷售熟食的應當另設專柜,設置隔離設施和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第十條 食品貯存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存貯設備、工具、容器等進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以加強本店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店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店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店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店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

      崗位。

      消費維權處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消費維權處理制度。

      第二條 經營戶要在店內顯著位置公布消費投訴舉報電話,方便農村消費者投訴。

      第三條 經營戶要健全消費維權制度,及時處理與消費者之間的商品質量糾紛,不得拒絕受理消費者的投訴請求;因商品質量而引發的糾紛要做積極處理,及時予以換貨、退貨或者賠償處理,對確因商品質量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要主動向消費者承諾損害賠償;協商未果無法處理的投訴,應及時告知當地工商部門,要求予以公正處理。

      第四條 經營戶應熱情接待消費者投訴,并做好相關記錄;要自行調節小額投訴糾紛,做到讓消費者滿意。

      第五條 對消費者投訴中,可能存在的危害較大、范圍較廣的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積極受理投訴,并及時、如實告知當地工商部門。

      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上市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市場食品購銷掛鉤,是指市場開辦者或經營者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市場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 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重點對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購銷掛鉤制度:糧食、蔬菜、肉、禽類及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食品。

      第四條 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雙方應當簽訂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 市場開辦者應積極做好購銷掛鉤的引導、組織工作,并為食品經營者履行購銷掛鉤協議提供必要條件和優惠措施。

      第六條 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查驗購銷掛鉤單位的合法性和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標準或要求,并按照食品市場索票索證制度的規定,向供貨方索取相關票證。

      第七條 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掛鉤的供貨方情況和產品名錄,應報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備案時,需要提供掛鉤的單位和產品名錄的如下信息和材料:

      (一)、供貨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二)、食品品名、品種、規格、商標;

      (三)、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及產品質量合格的相關票證。

      第八條 與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市場準入手續,根據

      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與之掛鉤的超市、市場銷售。

      第九條 市場開辦者及場內經營者、超市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及時報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查處。

      食品經營者承諾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店現建立制定并執行食品經營者承諾制度,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的食品消費安全、樹立誠實守信的商業形象,自覺接受社會和消費者的監督。

      第二條 營造溫馨購物環境,接待顧客禮貌、熱情、熱心、耐心、周到。

      第三條 保持店容店貌整潔、商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有序。

      第四條 嚴格執行本制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禁不合格食品上市。

      第五條 認真履行進貨食品查制度,查驗食品質量及來源、建立進貨臺帳,做到臺帳與進貨憑證相符。

      第六條 實行食品售前檢查制度、食品上柜銷售前要檢查質量和食品外觀,謝絕不合格食品上柜銷售。

      第七條 食品實行明碼標價、標簽內容真實明確,價格合理、計量準確。

      第八條 所經銷食品符合(請幫助宣傳好范文 網:www.haoword.com)國家食品衛生標準,不經銷有害有毒、污染、變質、過期食品;不經銷假冒偽劣食品,以次充好,以劣充優食品;不經銷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日期的食品

      第九條 對食品自檢中發現和工商機關監測或行政執法機關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時清理下柜。

      第十條 凡顧客購買食品出現質量問題,可憑發票按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處理。 第十一 條如果違背承諾給消費者造成直接損失、本單位負責賠償。

      第十二 條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認真做好消費投訴工作,積極配合工商機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本食品安全制度,一式兩份,本店公示一份、交許可登記機關一份。我店將認真對照執行,并作出鄭重承諾,歡迎消費者和執法機關的監督。

      承諾人:

      年月日

      第5篇 初中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初級中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根據《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傳染病流行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三)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學校衛生管理要求

      組織機構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衛生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z副組長:

      成員:

      2、食品衛生管理員:

      3、食堂崗位責任人:

      4、飲用水、傳染病崗位責任人:

      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選擇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學校衛生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學校必須把食品衛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3)負責建立學校食堂、飲用水、傳染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公示,并接受監督。

      (4)督促學校建立嚴格的食堂、自備水、二次供水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自備水、二次供水場所,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與安全。

      (5)負責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并定期進行培訓,同時應加強對學生飲食衛生、飲用水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學校應加強對食堂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督促檢查,學校領導必須定時深入食堂、自備供水場所檢查,具體負責人要餐餐檢查,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

      (7)學校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二、衛生管理員職責

      (1)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擬定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制度,并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范的行為,并提出處理意見;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簽與貨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進一步檢驗確證,每天對飲用水水質、消毒情況進行檢查并作好紀錄;

      (5)對學校食堂的食品留樣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

      (6)對收回、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并記錄銷毀等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7)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病癥者調離相關崗位;

      (8)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該單位存在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問題及改進情況,負責按要求報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飲用水污染事故、傳染病流行情況,并協助調查處理;

      (9)建立食品、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10)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員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情況,并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11)發現生產加工經營過程中存在影響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并提出改進措施、實施時間和完成時限等意見;

      (12)根據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本單位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13)其他衛生管理職責。

      三、崗位責任人職責

      (1)組織本崗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和飲用水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范的行為,并提出處理意見;

      (4)接受和配合衛生管理員對本崗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學校衛生管理的情況,并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5)根據本崗位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本單位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第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一)屬于本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二)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三)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經感官鑒別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八)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督銷毀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并監督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后經營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對監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測中發現以及其他部門公布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于處罰;對于在工商部門監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復制件后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退市情況等信息,錄入企業信用監管系統,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訪,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第十條嚴格執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并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消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節,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存貯、運輸制度

      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食品運輸制度

      1、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2、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鮮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生要求,另行制定辦法,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冷鏈銷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進貨要采用專用的冷凍設備,使食品在運輸途中保證所需冷凍溫度,全程冷凍運輸。

      第三條貨物到達后,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裝進專用冷柜,保證食物的冷凍條件不變。

      第四條冷藏冷凍食品要有專用冷柜存放,專人看管,及時查驗貨物,嚴格按照食品說明溫度存放。

      第五條及時清理冷柜,保證冷柜的清潔,使其制冷運轉正常。堅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熱板清掃,冰箱內蒸發管道結冰超過5毫米要及時除霜。保證冰箱使用安全,開門裝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設施。

      第六條銷售冷藏冷凍食品,建立健全銷售登記制度,保證所銷售食品賬物相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否則,不得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調離其工作崗位。

      四、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五、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對德、能、勤、紀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

      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周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 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 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 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 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記錄制度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

      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

      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六)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

      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

      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

      在食品購銷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臺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

      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

      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溫度保持在0-10℃,冷凍溫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購使用違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

      第六十條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2、餐飲服務必須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供應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

      查驗添加劑包裝是否完整,標簽是否標注了“食品添加劑”,并標明生產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規格、生產許可證號、質量標準等。

      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簽或說明書,必須索取進口檢驗合格證明。

      4、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

      應當使用計量器稱量添加劑,不得用手或容器隨意添加。

      添加劑使用完畢,及時將添加劑放入密閉容器中包裝,防止吸潮變質。

      5、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建立臺帳,如實查驗和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不得為掩蓋食品、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防鼠類網罩。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應位置進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

      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殼;

      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燜透;

      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

      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火鍋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

      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6、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從業人員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

      餐飲具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

      保潔柜有“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采用化學消毒的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記錄。

      (十一)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清掃地面。

      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霉。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臺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十二)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三)預防食品中毒制度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須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 馬鈴薯(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須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 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 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

      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 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 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8. 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十四)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3、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4、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5、建立餐廚廢棄物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6、不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不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7、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報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處置調查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組長由單位法人代表擔任。

      2、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時,發現或者接到報告的人員,立即向單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報告。

      3、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封存廚房及有關原料倉庫,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

      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將食物中毒病人及時送往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過的所有剩余食物及當餐所用原料、輔料等;

      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在知道該事件起2小時內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

      5、報告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6、協助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處置聯系電話:(餐飲單位電話和法人電話)120急救指揮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5427359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4、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5、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

      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6、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9、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10、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點制作管理制度

      1、設置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設涼凍和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進行。

      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使用。

      3、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浸泡20分鐘左右,再沖洗干凈。

      4、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

      奶油類原料按貯存要求低溫存放。

      含奶、蛋的面點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儲存。

      6、使用食品添加劑,要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

      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專間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專間內加工的食品包括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糕點、水果拼盤等,為獨立的隔間。

      2、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應指定專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3、食品制作專間操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飾;

      在預進間按照規范并將手洗凈、消毒;

      工作時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c,有獨立的空調設施;

      每次(餐)使用前要進行空氣和操作臺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

      有完好的防蠅、防塵、防污染設施。

      5、食品制作專間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設備等用具必須專用。

      制作涼菜、生食水產品的用具要分開,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砧板做到三面光潔(面、邊、底)。

      水產品要單獨設清洗水池。

      6、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處理的不得帶入食品制作專間。

      7、加工熟食鹵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

      熟食鹵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后進食品制作專間改刀配置。

      制作肉類、水產品類涼菜拼盤的原料,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專用的熟食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9、各種涼菜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食品制作專間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和使用范圍內使用。

      11、加工結束后,將剩余食品冷藏,及時清理專間,保持清潔狀態。

      (十九)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 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 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 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受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有禮貌、耐心地接待。

      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的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

      站在賓客的立場上表示同情 ,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的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方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遇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

      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作出承諾。

      5、如遇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

      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

      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

      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做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做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記錄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二十一)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

      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

      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

      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留存購物清單。

      建立進貨索證索票臺賬。

      不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

      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

      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

      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

      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

      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

      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

      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

      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

      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

      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

      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

      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

      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食品存放要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

      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

      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事件處置聯系電話:(餐飲單位電話和法人電話)120急救指揮中心:120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我單位從事__ __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

      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

      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

      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

      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

      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

      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

      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

      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

      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

      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

      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

      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

      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

      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

      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

      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

      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

      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我單位由張__ __、李__ __、趙__ __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__ __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具體職責是: 李__ __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具體職責是:趙__ __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具體職責是:

      五、落實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

      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

      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

      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

      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

      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

      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

      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

      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

      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

      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

      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

      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

      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

      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

      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第8篇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范本

      1目的:當突然發生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及時做出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2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3職責: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4 監測、預警及報告

      4.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4.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4.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4.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5 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5.1當有信息顯示本廠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廠長。廠長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5.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本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認真填寫《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記錄》,并歸檔保存。

      第9篇 某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第10篇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召回停止經營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包括: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條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第二條所列的食品,應停止銷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

      (二)將標識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退回供貨方

      (三)將質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市場開辦者或者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的質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五)食品經營者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應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消費者退貨。

      第四條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經營者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第五條堅決杜絕未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責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義上退市實際改頭換面繼續銷售的行為。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第11篇 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

      ,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食品衛生監督所申領

      《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

      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

      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

      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

      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

      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

      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第12篇 食品安全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一)做好食品數量、質量、進、發貨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憑單據驗收食品的規格質量,生產日期,保質期限是

      否符合規定。

      (二)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做到一貨一卡,注明食品進貨日期及食品最終食用日期。

      (三)倉庫內食品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超過保質期、發霉變質、銹蓋的食品。

      (四)應保持空氣干燥,地面干凈,做好防鼠、蟲、蠅及防蟑螂工作。

      (五)易腐食品,儲存于密封加蓋的容器內,其他貨物堆放做到隔墻離地。

      (六)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的雜

      物。

      (七)保持倉庫內環境衛生,定期大掃除,倉庫內嚴禁吸煙。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范本(十二篇)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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