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加強天、溜井安全管理,確保井下生產安全,特制定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二、天、溜井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
(一)采用簡易法掘進天井、溜井、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的工作臺、保護平臺必須牢固可靠;
2、工作平臺下2米左右必須設置保護平臺;在具備條件時,要在最接近工作面的聯(lián)道處再架一層保護平臺。
3、臨時梯子用ф16螺紋鋼或l40×4角鋼制作,每架梯子長度不大于3.0m,梯子寬度不小于0.4米,腳踏間距不大于0.3米,每架梯子必須有4根錨桿固定,與上部相鄰梯子搭接長度不小于0.3米,且搭接牢固,梯子與井壁平行,距離保持0.2~0.3米;
4、天井、溜井在與上部平巷貫通前,在礦巖穩(wěn)固和確保通風良好的條件下,在各副中段水平,天井開鑿長度不大于4.0m的工程;
5、天井掘進距上部中段7m時,測量人員必須給出貫通位置,并設置警戒標志和護欄;
6、工作人員在搭設平臺及上下時,嚴禁手持物品;
7、施工前應檢查通風,梯子安全等情況,安全帶掛在錨桿上并系好,先搭保護平臺,再搭工作平臺,撬清井上端及側壁的浮石。
(二)采用普通法掘進天、溜井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的工作臺,必須牢固可靠;
2、必須設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
3、掘進大于45度傾角的天、溜井,其高度超過7米時,應裝梯子間,碴子間等設施;掘進45度~35度的天井,應設上部有安全棚的梯子;
4、天、溜井在與上部平巷貫通前,不應在其間開鑿任何工程,但在礦巖穩(wěn)固和確保通風良好的條件下,可在天井開鑿長度不大于4米的工程;
5、天井掘進距中段7米時,測量人員必須給出貫通位置,并設置警戒標志和圍欄;
6、溜礦格礦碴不準放空,應保證存放一槽炮的礦巖量高度。
(三)吊罐法掘進天井,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上罐前必須檢查吊罐各部件的聯(lián)接、保護蓋板、鋼絲繩、風水管接頭及聲光信號系統(tǒng)和通訊裝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損壞或故障,須經處理方準作業(yè);
2、吊罐提升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應不小于13,任何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不得超過總根數的5%,磨損不得超過原直徑的10%;
3、吊罐升降時,應認真處理卡邦和浮石;處理人員應系好安全帶,站在保護蓋板內,頭部不得接觸罐蓋和罐壁;升降完畢應立即切斷電源,綁緊制動裝置;
4、吊罐必須裝設由罐內人員控制的升、降、停的信號開關絞車應裝設電磁抱閘;
5、信號通訊線路不準和吊罐鋼絲繩共設在一個吊罐孔內;
6、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從吊罐鋼絲繩孔和吊罐往下投擲工具和材料;
7、吊罐絞車應鎖在短軌上,并與巷道鐵軌斷開;吊罐檢修,應移至安全地點進行;
8、吊罐天井與上部巷道貫通時,上部中段必須加強通風和警戒;天、溜井施工過程應首選吊罐法,其次用普通法,在上述施工方法不具備條件時可采用簡易法施工;施工中應加強局部通風,在通風條件較差的地點,可輔以動力風強制通風,并為施工人員配備有害氣體報警器;起爆材料盡量采用長導爆管,在中段水平起爆;天、溜井設計應盡量選擇穩(wěn)固巖層內,如發(fā)現天、溜井巖石不穩(wěn)固,可采用錨、網、鋼支架等進行臨時支護,施工完后采用砼進行永久支護。
三、天、溜井安裝的安全規(guī)定
(一)人行井安裝要求梯子間的布置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梯子安裝的傾角一般不應大于80度;
2、相鄰兩梯子平臺的距離不應大于6米,且保證每個副中段(中川)有梯子平臺,與巷道底板相平;
3、平臺梯子口尺寸不應小于0.6×0.7米;
4、梯子的上端應伸出平臺一米;
5、梯子下端與井壁的距離不小于0.5米,梯子寬度不小于0.4米,腳踏的間距不大于0.3米;梯子間的構件材料有木材的和金屬的兩種,其構件尺寸按下列參數選取:
1、木梯子間的平臺鋪板可用寬100~160毫米、厚30~50毫米的木材制作;隔板可用寬100~180毫米、厚15~25毫米的木材制作;梯子柱可用40×50毫米或50×60毫米的方木制作。木梯子間的主要問題是腐蝕嚴重,使用期限短。通常采用金屬梯子間;
2、金屬梯子間的平臺鋪板常用6毫米厚的花紋鋼板或普通鋼板(但必須進行防滑處理);平臺與材料間要制作1.5米高的護欄;梯子柱可采用└40×60的角鋼或“-”12×80的扁鋼制作;腳踏采用└40×4的角鋼制作;梯子梁一般采用8~14#的槽鋼制作;
3、梯子平臺的鋼梁一般采用└63×3的角鋼和直徑為16毫米的螺栓連接。梯子梁與角鋼之間采用固安裝置焊接;
4、管道間、管路、線、纜要求固定牢固,且要求電纜線與管路距離不小于0.3米。
(二)溜井安裝要求
1、振動漏斗及簡易漏斗安裝要符合技術要求,且安裝牢固;
2、各出礦水平要有護欄,警示牌及照明,防止車輛及人員墜入溜井;
3、未出礦的副中段溜井聯(lián)道要求用木板或竹排密封,并掛:“溜井危險,禁止停留”的警示牌。
四、天、溜井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1、人材井內須照明好,風、水、電管線懸掛整齊規(guī)范,無漏風、漏水、漏電現象;
2、人材井梯子要牢靠,梯子平臺干凈,無泥無毛石,井內無明顯淋水;
3、各副中段有水流入天、溜井的,在中段水平天、溜井入口砌筑擋水墻,并在人材井內設水管將水引至主中段水溝內;
4、天、溜井口必須設有標志、照明(36v)、護欄或格篩、蓋板;
5、嚴禁將不合格大塊、廢舊鋼材、木材和鋼繩等雜物放入井內;
6、嚴禁將礦(廢)石溜井放空;
7、溜井放礦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安全出口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礦車上和漏斗的下面放礦;8、嚴禁人員進入溜井內處理堵塞;
9、溜井多中段倒礦(廢)時,倒礦前上下中段須進行聯(lián)系(喊話等),在下中段人員、設備避讓后再倒礦;
10、嚴禁手持利刃工具上下井,須將刀尖包好,裝入工具袋內或工具箱中;
11、嚴禁在天井內單人作業(yè);
12、嚴禁在天井下方和不安全地點作業(yè);
13、嚴禁在溜井格篩上或運輸平巷進行二次爆破作業(yè);
14、嚴禁在礦倉卸礦作業(yè)時不系安全帶;
15、在溜井口、井筒等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
16、嚴禁在人行梯子上綁扎電纜或電線。
17、天、溜井使用過程中要加強檢查、維護與維修,不再使用的天、溜井要及時進行封閉。
第2篇 天然氣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天燃氣設施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確保向用戶安全正常供氣和天然氣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一、動火作業(yè)范圍
凡是從事下列工作均屬動火作業(yè),都應辦理動火作業(yè)票,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1.在已運行的天然氣管道、設施、運行設備上進行能產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電、氣焊、使用噴燈熬瀝青、鐵器工作鑿擊、使用砂輪等。
2.在上述設施上進行高壓電氣試驗,進行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工作。如高壓氣體噴射、能產生熱輻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鐵等。
3.在與帶氣管道設施連接尚未置換通氣,但中間無盲板隔離的管道設施上進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項工作。
4.在門站內,調壓站室內,天然氣閥井內等類似爆炸危險場所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鑿擊建筑物構件、噴砂、噴鍍、非防爆電氣作業(yè)等。
二、動火作業(yè)的申報審批程序
1.動火作業(yè)的申請
①公司所屬部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負責動火部門提出動火作業(yè)申請。
②新老用戶新增用氣項目或用氣設備、輸氣管線維修等需進行動火作業(yè)的,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寫危險作業(yè)票。
2.動火作業(yè)申請的報批時間
①凡屬一級動火作業(yè)的作業(yè)項目,須提前3-5天提出申請。
②凡屬二級動火作業(yè)的作業(yè)項目,須提前1-3天提出申請。
③凡屬三級動火作業(yè)的作業(yè)項目,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備注:在搶險等緊急動火作業(yè)時,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邊進行作業(yè),一邊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危險作業(yè)票的填寫
①危險作業(yè)票一式三聯(lián),經全部審簽后,一聯(lián)交調度中心,一聯(lián)交安全處,一聯(lián)留動火部門自存。
②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申請部門擬定,并須畫出作業(yè)有關的系統(tǒng)簡圖,表明具體作業(yè)部位,寫清作業(yè)的具體內容,經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審簽后,危險作業(yè)票才可申報。
③凡屬一級動火作業(yè)項目的,還需附上書面施工方案。
三、動火作業(yè)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yè)是指直接在帶氣設施上進行的動火作業(yè)。一級動火作業(yè)須經總公司批準,并有安全處增派人員到現場協(xié)調、監(jiān)督動火作業(yè)的執(zhí)行。
2.二級動火作業(yè)是指在帶氣設備區(qū)域內及其他防爆區(qū)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yè)。二級動火作業(yè)須經公司批準,并有安全人員到現場協(xié)調、監(jiān)督動火作業(yè)的執(zhí)行。
3.三級動火作業(yè)是指在非防爆區(qū)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yè)。三級動火作業(yè)可由生產運營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層單位負責實施執(zhí)行。
四、動火作業(yè)的安全實施
1.一切動火工作都應根據動火作業(yè)現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設施,在任何動火之前必須完成。
①動火執(zhí)行人必須向作業(yè)所在運行管理部門當班帶班人或動火監(jiān)護人交驗動火作業(yè)票,確認審批手續(xù)齊全,并在現場重新明確動火部位、任務、系統(tǒng)隔離范圍、方法。
②消除附著在動火工作內外的易燃或高溫時會分解出有毒氣體的物質和動火點周圍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圍內的明火、易燃物質及清理無關人員、畜生等。
③備有合適、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現場聯(lián)絡和通道暢通。
2.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放散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建立以放散點或動火點位中心,半徑20米的安全作業(yè)區(qū),并有專人警戒。
3.凡進行帶氣不置換動火作業(yè),要嚴防出現負壓混入空氣,帶氣管道設施必須保持200pa-600pa 的壓力。
4.凡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不帶氣動火作業(yè),或在爆炸危險區(qū)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yè),應采取斷開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斷氣源,認真檢查現場附近有無水封、安全閥、閥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氣進入現場,動火現場通風良好,空氣中天然氣含量必須低于0.5%(體積比),嚴禁用明火試漏和試驗現場是否有可燃氣體。
5.動火安全區(qū)內不準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刷漆等易燃液體作業(yè)。
6.動火使用的設備、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齊全、完好。禁止帶氣管道等作為電焊二次線使用。電焊機、乙炔氣瓶、氧氣瓶相互間距應在7米以上,其余動火點或放散點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
7.動火作業(yè)及各項的執(zhí)行由工作負責人統(tǒng)一進行指揮。要遵守有關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作業(yè)單位、監(jiān)護單位共同執(zhí)行后,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須共同對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動火作業(yè)。
8.必須嚴格按批準的動火時間、范圍、安全措施等執(zhí)行作業(yè),不得擅自改動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圍和超期動火。
9.在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動火作業(yè)時間或擴大系統(tǒng)隔離范圍時,須向有關部門請示,經批準后,按新批準的作業(yè)時間或系統(tǒng)隔離措施執(zhí)行。
10.現場監(jiān)督和監(jiān)護人員,有權責令停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操作人員如認為措施不完善或指揮有誤,有權拒絕動火作業(yè)。
11.作業(yè)中途中斷動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現場監(jiān)護。恢復動火作業(yè)前必須重新檢查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過5級風以上或攝氏零度以下天氣不宜進行露天動火作業(yè)。
13.動火作業(y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必須共同對現場 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余火,工完場清,督促系統(tǒng)恢復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在動火作業(yè)票上簽字,動火單位要存留作業(yè)票備查。
第3篇 特殊天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冬季、雨季、大風、高溫等惡劣天氣,施工面臨著很多不利的環(huán)境因素,并能直接危及生產安全,給企業(yè)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因此科學合理組織施工,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應對特殊天氣施工面臨的各種危險狀況,對提高抗風險能力、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一、確保信息暢通。由于特殊天氣的不確定性和突發(fā)性,對破壞程度難以進行預測,需要加強對氣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強防范。
二、科學組織施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到特殊天氣施工的特點,將不宜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較大的暴風雨天氣應停止施工,所有的作業(yè)人員撤到安全地方。
三、編制好特殊天氣應急救援預案和救災應急準備,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到位,發(fā)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1、雨季和大風雷電天氣:
(1)雨季施工現場應處理好危石防止發(fā)生滑坡、塌方等災害。
(2)保證道路暢通,路面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硬化或加鋪沙礫加高起拱, 對現場臨設全面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四周排水良好,墻基堅固,不漏雨滲水。
(3)嚴格按防汛要求設置連續(xù)、暢通的排水設施,儲備好應急物資,如水泵及相關的器材、塑料布、鐵油氈等材料。
(4)雨期重點注意基槽(坑)邊坡穩(wěn)定,要有擋水和排水措施。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和支撐的檢查控制;對于已開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溝要設置支撐;正在開挖的以放緩邊坡為主、輔以支撐;雨水影響較大時停止施工。
(5)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時,應停止大面積的土方施工;基礎挖到標高后,及時驗收并澆筑混凝土墊層;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礎,應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復基礎承載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應在雨期前完成任務。
(6)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對建筑物主體、腳手架、施工用電、各小型機械的防雨棚以及臨時設施、安全標志牌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對破損處及時修復。
所有機械棚要搭設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機電設備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設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機械安裝地點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較好。安裝接地裝置。移動電閘箱的漏電保護裝置要可靠靈敏;
雨季是雷電多發(fā)季節(jié),在施工現場為防止雷電襲擊造成事故,必須在鋼管腳手架、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人貨電梯等安裝有效的避雷裝置,避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級電箱作重復接地,電阻小于10ω;電線電纜合理埋設,不得出現老化或破損的電纜;職工宿舍安置安全電壓,遇暴風雨天氣,要安排專業(yè)電工現場值班檢查,必要時立即拉閘斷電,所有職工下班前必須將各設備工具電源斷開。
(10)遇5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一切吊運作業(yè)。
(11)大風過后應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和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2)暴風雨時應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業(yè),人員迅速撤到安全地方,同時全工地應果斷拉斷電源。
(13)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教育,加強各種天氣安全施工常識的學習,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2、高溫天氣
(1) 公司對所有從事接觸高溫作業(yè)的勞動者(包括新進工、臨時工)組織上崗前的職業(yè)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臟病、肺病等不適宜高溫作業(yè)疾病的勞動者進行崗位輪換盡量避免其從事高溫作業(yè),并將檢查結果存檔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本人。
(2)所有的作業(yè)現場均應有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確保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要求。
(3) 高溫作業(yè)場所必須設立的休息室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防暑降溫設施良好,并保證飲用水供應充足;應備有風油精、清涼油、藿香正氣丸等日常防暑藥物。
(4) 項目部對進行高溫作業(yè)的勞動者在上崗前要進行防暑降溫相關知識的培訓。
(5) 施工天氣氣溫超過40攝氏度以上的,如無特別緊急狀況相關部門應該停止工作。
(6)勞動者要增強自身的防暑意識,如因作業(yè)時因高溫出現身體不適等中暑癥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到醫(yī)護室找醫(yī)護人員進行診斷治療。
(7) 若發(fā)現有人中暑,應立即將其移至休息室,解松衣服,使其平臥,并給中暑患者喝含鹽涼開水或服用人丹等解暑藥物;并用涼水或酒精擦身幫助其散熱;重度中暑患者應立即送往醫(yī)院進行急救。
3、冬季施工
(1)當室外日平均溫度連續(xù)5天穩(wěn)定低于5度時即需按冬期施工措施進行施工。進入冬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及時收聽天氣預報,防止寒流突然襲擊。同時對一線員工進行冬期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2)冬期來臨前要及早安排做好防滑和保溫作業(yè)工作,必要時做好圍擋封閉等防凍和防滑措施工作。有冰雪時要及時鏟除。
(3)冬期施工時,現場應備好防凍保暖物品(草包、彩條布等),現場嚴禁烤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遇大霧天氣等,施工便道采取防滑措施;電源開關,控制箱等設備加鎖,設專人管理,防止漏電觸電。
(4)5級及5級以上的大風和雨雪天氣嚴禁高空作業(yè)和吊裝作業(yè)。
(5)搞好防滑措施,對斜道、通行道、看望梯作業(yè)面上的霜凍,冰雪要及時清掃,防滑條損壞及時修補。
(6)用電熱法施工要加強檢查,防止觸電和失火。
(7)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繩等)。
(8)加強易燃易爆區(qū)域的安全防火監(jiān)控和管理,加強生產、生活用煤爐、煤氣的使用和管理,現場動用明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并有人員監(jiān)護,必須做到人走火滅。
(9)嚴防施工中電器火災發(fā)生,動力線及照明線路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嚴禁明火和使用電爐、電熱壺取暖,禁止使用自制電褥子。嚴防煤氣中毒,火災和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10)機械設備按冬期施工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
(11)制定可靠的冬期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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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天使幼兒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天使幼兒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保護幼兒園校園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促進幼兒園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園網絡系統(tǒng)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絡中心負責。各組室的網絡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組室的組長負責,各班的網絡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班班主任負責。分發(fā)給教師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使用安全由該教師負責。
3、未經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4、不得利用聯(lián)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jié)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切斷幼兒園、部門或他人網絡連接。
6、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fā)病毒傳染的軟件;對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7、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lián)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8、幼兒園主頁采取分級管理模式,由網絡中心負責幼兒園一級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班級主頁由各班班主任負責設計、管理、更新和維護工作。
9、幼兒園專設校園網信息員,信息員在校園主頁上發(fā)布“通知、通告”,“校園快訊”等必須由園長室審批。
10、網管員負責對網絡信息和交互性版塊的清查,如發(fā)現有個人在校園網上設立游戲站點、娛樂性站點和其他不健康內容的應立即清理和刪除,并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11、留言板和BBS論壇等互動項目由網絡中心負責建設,其他部門和個人不能私自架設留言板和BBS論壇,如班級主頁需要開設互動版塊的需要向網絡中心申請。
12、任何連入校園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病毒防火墻,網絡中心應及時將有礙校園網絡安全的計算機斷開連接后上報分管領導并進行處理。
13、校園網、服務器等設備發(fā)生破壞事件,或遇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在24小時告知園長室,事情嚴重的要向公安機關報告。
14、園內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
15、校園網絡開設的服務器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16、網管員負責校園網服務器的正常運行,無正當理由任何人不得關閉有關設備或電源。
17、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園網絡中心可向該部門和個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網絡使用。
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的。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違規(guī)造成幼兒園一定損失的,由幼兒園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校紀校規(guī)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5篇 露天采石場安全檢查制度
為及時發(fā)現本企業(yè)在開采和加工石料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事故隱患以及管理上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以便能盡早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及“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負責人帶頭深入采礦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每天工作前,必須由班(組)長或安全員對工作人員穿戴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的機械與設備、采坑及周圍邊坡進行安全檢查,在確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后,才能開始生產。
二、爆破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進行安全檢查。
三、定期檢查與跟班檢查。礦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檢查三次場內主要機械設備和采坑及周圍邊坡的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改正和處理;車間、采區(qū)負責人每周至少三次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進行跟班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
四、季節(jié)性檢查。按季節(jié)特點在臺風和雨季來臨時,加強對采坑邊坡的安全檢查與監(jiān)控。用電抽排水時,須注意對用電設備的檢查,防止崩塌和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五、每次檢查后應作好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建立健全檢查檔案。
第6篇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露天爆破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生命、財產和周圍環(huán)境等公共的安全,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一章爆破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一、總則
1、嚴格執(zhí)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guī)程》。
2、各種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爆破器材。
3、爆破開工前,憑相關手續(xù)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爆破施工手續(xù),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方可進行爆破作業(yè)。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設計說明書,組織機構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應有應急救援預案。
5、進行爆破作業(yè),必須設有爆破負責人、爆破組長、爆破員、安全員和爆破器材負責人。
6、凡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爆破作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爆破作業(yè)證,方可從事爆破作業(yè)。
7、取得《爆破作業(yè)證》的新爆破員,應在有經驗的爆破員指導下三個月后,方可獨立從事爆破作業(yè),爆破員從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
8、爆破員要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嚴格遵守爆破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9、爆破前要對爆區(qū)周圍的自然條件和環(huán)境狀況進行調查,了解危及安全環(huán)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
11、不準酒后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爆破作業(yè)。
12、爆破施工中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的制度,即(裝藥前檢查、裝藥后檢查、爆破后檢查)。
13、夜間或天氣等條件惡劣無法保證安全爆破時,禁止進行爆破作業(yè)。
14、進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穿統(tǒng)一醒目且不產生靜電的棉質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條,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鉆孔、裝藥和堵塞
1、嚴格按照爆破設計說明書確定的孔網參數進行鉆孔,以保證安全爆破。
2、裝藥前要驗孔,保證爆破單耗,以防裝藥過多發(fā)生爆破事故。
3、裝炮前檢查周圍環(huán)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隱患,禁止吸煙,并清退無關人員及機具離開作業(yè)現場。
4、不準在夜間進行裝藥爆破作業(yè),因情況緊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保證措施。爆破裝藥現場不應用明火照明,爆破裝藥用電燈照明時,在離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裝220v照明器材,在作業(yè)現場使用電壓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5、制做炮頭時,必須將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
6、人工裝藥應用木質或竹制的炮棍。用裝藥器裝藥時,裝藥器必須符合要求。
7、起爆藥包裝入孔內時,必須一手拉著導爆管或導爆管索、電雷管腳線,輕輕地將藥包送入孔內。
8、任何車輛(包括炸藥車)或設備不得碾壓爆破器材。當危險品運輸車輛或設備需要進入爆破作業(yè)區(qū),必須有人指揮監(jiān)護。
9、充填時,必須將導爆索、導爆管或電雷管腳線拉直靠在炮孔邊上,防止損壞。
10、充填物應用黃泥球或深孔巖粉末,禁止用石塊,以防造成爆破飛石。
11、填塞時要根據炮孔深度確定堵塞長度,并且加強堵塞。
12、深孔爆破必須按設計量進行裝藥,嚴禁超裝。
13、裝藥連線時,嚴禁雷管腳線、放炮母線與導電體相接觸。
14、爆破遇到雷雨天時,電起爆系統(tǒng)應立即停止爆破作業(yè),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15、露天深孔爆破要用導爆管起爆網絡,因特殊情況需要用電起爆網絡時,裝藥前要測量電雷管的電阻值,以防產生啞炮。使用輸出電流<30ma的專用檢測儀表進行測量。同一起爆網路中,必須使用同廠、同批、同型號電雷管,電雷管電阻差不大于0.3ω,通過每個電雷管的電流強度不小于2.5a。
16、電爆網路的實測值與設計計算值誤差應小于5%。
17、起爆網絡嚴格按照設計進行聯(lián)接。敷設起爆網絡應由有經驗的爆破員或爆破技術人員實施并實行雙人作業(yè)。
18、起爆網絡聯(lián)結完畢,要進行最后一次檢查,核對火工品使用數量,嚴禁無丟失、遺漏。
三、警戒與信號:
1、進入爆破作業(yè)區(qū),應按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用專用紅旗標記圈定爆區(qū),設警戒線,并設專職的警戒人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qū)。
2、在各路口要設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業(yè),嚴禁進入現場”字樣。
3、警戒人員要佩帶明顯標志,并認真負責,嚴格把守,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出現意外情況時,要立即向爆破指揮人員匯報。
4、爆破前必須明確規(guī)定安全警戒距離,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離為:
(1)人員與爆破點的最小安全距離:
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圍不得低于200米;
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為400m后側為2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時,以上數據的增加量按設計計算確定。
(2)裝藥車裝藥時,其周圍20m范圍內嚴禁鉆機同時進行穿孔作業(yè)。
(3)設備撤離的最小安全距離: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側方各不低于100m。
5、裝藥結束后,如不能及時聯(lián)線起爆,應派專人警戒爆區(qū)現場。
6、爆破要派裝有警笛的車輛,負責爆破時的清場巡查和提供爆破信號,爆破信號以警笛聲為準,信號規(guī)定為:
(1)預備信號:當裝藥和起爆網絡聯(lián)結完畢,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圍內的人員和車輛后,發(fā)預備信號。預備信號發(fā)出后,任何人員和設備禁止進入爆區(qū),準備起爆。
(2)起爆信號:在預備信號發(fā)出約5分鐘后,再次讓各警戒點報警戒情況,確認安全后,具備起爆條件,發(fā)起爆信號后起爆。
(3)解除信號:爆破后,爆破負責人帶領爆破員親自對爆破作業(yè)區(qū)進行全面認真地檢查,發(fā)現盲炮及時清理,盲炮的處理嚴格按照規(guī)程要求操作,臨時不能處理的,需做好明顯的盲炮標記,并上報有關負責人,確認作業(yè)現場安全的情況下發(fā)出第三次警報信號,解除警戒,施工人員及機具方可進入現場。
7、每次爆破時,每個方向及重要位置均應在危險區(qū)邊界設置警戒人員及明顯標志。
8、爆破作業(yè)要制定統(tǒng)一的爆破時間,并在指定的地點設安全哨,待施工人員、行人和車輛等全部避入安全區(qū)內后方可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隱蔽場所必須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檢查
1、起爆器鑰匙要由爆破員保管,不得隨意轉交他人,以防造成誤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員親自起爆。
2、起爆方式:
(1)電力起爆:
①爆破前,必須檢查起爆器開關是否在斷電位置,起爆器必須由專人管理。
②爆破專用線路不得與任何帶電體接觸。活動母線只許在裝藥完畢后,方可從工作面逐段往起爆開關處放線。
③母線與腳線連接前,必須先將母線與腳線導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擾電。
④用電橋測量電雷管電阻時,每次通電(按通電按鈕)時間不得長于3秒。
⑤雷雨天氣時,禁止使用電力起爆方法進行露天爆破。
⑥當雜散電流測量值大于30ma時,應暫緩起爆。
⑦每個電雷管的準爆電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2)導爆管起爆:
①導爆管不得有死結,不得用力拉扯。
②與雷管連接位置離尾部封9處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cl地表雷管外)應與導爆管傳爆方向相反,并且導爆管應均勻地敷設在雷管周圍,用膠布等捆扎牢固。
(3)導爆索起爆:
①導爆索只準用快刀切割。
②支線應順主線方向聯(lián)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cm,主線傳爆方向的夾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應朝導爆索的傳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時,與銨油炸藥接觸的導爆索須采取防滲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檢查、清理現場,不得將爆破器材遺留在作業(yè)場地。
4、爆后檢查時重點要查看飛石距離、爆破質量和有無盲炮,
當有盲炮時要按盲炮處理方法進行排除。
5、對現場進行檢查完畢后,要填寫爆破記錄和爆破總結。
6、每年度或一個較大的爆破工程結束后,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提交爆破總結。
7、爆破記錄和爆破總結,應整理歸檔。
五、盲炮處理:
(一)、處理淺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經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時可重新起爆,若抵抗變小,必須加強警戒或覆蓋2倍以上碎渣;
2、打平行眼裝藥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對于淺眼藥壺法,平行眼距盲炮藥壺邊緣不得小于0.5m,為確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許從盲孔口起取出長度不超過20cm的填塞物;
3、用木、竹制或其它不發(fā)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輕輕地將炮眼內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藥包誘爆;
4、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縱的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藥,但必須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采用硝銨類炸藥時,如孔壁完好且藥柱高度較小,填塞度也較小,可將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內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處理根底等);
(二)、處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爆破網路未受破壞,且最小抵抗線無變化者,可重新聯(lián)線起爆;最小抵抗線有變化者,應驗算安全距離,并加大警戒范圍后再聯(lián)線起爆;
2、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徑處另打平行孔裝藥起爆,爆破參數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爆破工作領導人確定;
3、所用炸藥為非抗水硝銨類炸藥,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內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進一步處理;
(三)、處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如能找出起爆網絡的電線、導爆索或導爆管,經檢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測量最小抵抗線,重劃警戒范圍,聯(lián)線起爆;
2、沿小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鋪設網路,聯(lián)線起爆或取出炸藥和起爆體。
第二章火工品的管理
1、火工品的申請、購買、儲存和運輸要嚴格執(zhí)行管理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
2、火工庫的選址要按相關規(guī)范,經管理部門確認,并嚴格按照規(guī)范進行施工。不準私改、私建。
3、火工庫要按規(guī)范有防雷設施,并經氣象部門檢測合格,并出具檢測報告。
4、火工庫經管理部門驗收合格方可啟用。
5、火工庫的管理由礦方負責,監(jiān)督施工方的使用,并承擔相關責任。負責從火工庫到爆破現場的押運和監(jiān)督。
6、火工庫要24小時有規(guī)定數量的保安值班,庫房內要有可靠的報警系統(tǒng),并至少有兩條狗。
7、庫房內的雷管要存放在保險柜內。
8、搬運爆破器材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先核對爆破器材的數量,電雷管的腳線必須短路。
(2)炸藥和雷管要用箱式車分開運輸,不得同車運輸,運輸 到現場的雷管必須用非金屬、密封的箱子存儲,不準露天存放。
(3)運輸車輛不得駛離至目的地線路,運輸途中不得隨意停留或休息,車速不得超過40km/h。
(4)搬運時必須將雷管和炸藥分開,必須輕拿輕放擦、撞擊、拋擲,嚴禁接觸火源和電源。
9、運輸到現場的炸藥與雷管不能一起存放,必須保證炸藥、雷管相隔20米,并由專人保管。
10、火工品實際出入庫數量要與信息數據相符,并及時上報。
11、嚴格遵守火工品領退制度,領退及使用要有記錄,保證火工材料不丟失或挪作它用
12、火工品必須由具有爆破員作業(yè)證的專業(yè)人員領用、清退并簽字,他人不得擅自領用、清退代簽。
13、爆炸物品在使用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準敲擊、擲滾、摔落和擠壓
14、在有沼氣和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必須使用取得產品合格證的煤礦安全炸藥和雷管。
15、要把好火工品的質量檢驗關:
(1)電雷管有生銹、裂隙、變型不準使用,導通試驗時,電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聯(lián)使用。
(2)硝銨炸藥受潮嚴重結塊禁止使用。
16、爆破器材不允許在施工現場過夜,當日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須及時清退,入到爆破器材專用庫房。因特殊情況,經申請公安機關允許爆破器材在施工現場過夜的,必須每班派兩人晝夜看護。
第7篇 天然氣公司工程技術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政府頒發(fā)的勞動保護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組織制訂、修改、完善部門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勞動保護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規(guī)程,并經常檢查督促部門員工及施工單位切實履行。
三、負責在技術改造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時,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勞動保護設施的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五、負責組織工程在建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聯(lián)合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落實整改;對堅持安全生產者表彰和獎勵,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六、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符合勞動保護、安全技術、防火和環(huán)保的要求,在施工過程中認真檢查工程質量,在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時驗收勞動保護、安全技術等項目。
七、負責檢查、督促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設計、施工和完成情況。
八、加強對施工現場用電、設備、材料的管理工作,并加強對使用保管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考核,做好動火報告審批工作。
九、負責工傷事故的管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工作,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簽證工作,并積極配合公司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負責部門新員工的上崗安全教育培訓,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發(fā)證等工作。
第8篇 露天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推行安全風險分級評估,提升安全風險管控水平,有效控制事故的發(fā)生,通過對生產活動和生產系統(tǒng)中存在或潛在的危險源的辨識,進而對其進行消除、減少、控制,實現煤礦人-機-環(huán)-管系統(tǒng)的最佳匹配,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二條 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評估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全面負責;各分管業(yè)務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業(yè)務科室是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管理部門,負責業(yè)務范圍內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業(yè)務指導和檢查督導;班組負責實施重點工序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崗位人員負責實施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第三條 安環(huán)科負責安全風險分級評估、管控工作的總體組織、協(xié)調。
第三章 安全風險辨識范圍
第四條風險辨識范圍包括煤礦各大生產系統(tǒng)及采掘范圍,覆蓋全礦穿孔、爆破、采裝、運輸、排土、機電、邊坡、地面系統(tǒng)、篩分系統(tǒng)及其他輔助環(huán)節(jié)的全過程。
第四章 安全風險的辨識內容
第五條每年底開展下一年度的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重點對邊坡、爆破、防治水及防滅火等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
第六條新水平、新采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一次專項辨識工作,重點對待設計水平、采區(qū)、工作面地質條件及潛在的重大災害因素等進行辨識。
第七條生產系統(tǒng)、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開展一次專項辨識工作,重點對爆破參數、邊坡參數等出現重大調整情況進行辨識。
第八條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或停產1個月以上需要復產復工前開展一次專項辨識工作。
第九條本礦發(fā)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開展一次專項辨識工作,重點針對發(fā)生的事故,對比本礦其他作業(yè)點或類似事故隱患的地點、隱患進行危險因素辨識,針對事故所涉及的專業(yè)、系統(tǒng)開展辨識工作。
第五章 安全風險辨識方法及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第十條風險評估方法主要采用工作任務分析法及事故機理分析法對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利用風險矩陣法對危險源進行分析,確定危險源的風險等級。風險的大小由風險值來衡量,風險值等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與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乘積。根據風險值的大小,可將風險分為四個等級:重大風險、中等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
第十一條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內容:全礦生產系統(tǒng)和輔助系統(tǒng)。
(二)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的基本內容包括:風險點識別、風險評估分級和風險管控措施確定。
(三)組織全體員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yè)環(huán)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做到系統(tǒng)、全面、無遺漏,并持續(xù)更新完善。
(四)在生產系統(tǒng)、裝備的投運、移交、運行、停運或重啟時,應由分管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或業(yè)務科室組織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五)現場開工條件風險辨識。連續(xù)生產作業(yè)的現場每班開工前,由班組長對作業(yè)現場環(huán)境、設備、安全設施和工程質量等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估,并認真填寫現場記錄。
(六)班組重點工序評估。各作業(yè)班組在組織生產、施工、設備安裝、檢維修等作業(yè)過程中,由班長組織對重點工序涉及的環(huán)境、設備、安全設施、工程質量、人員和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安全評估。
(七)崗位評估。作業(yè)人員每班上崗前,對自身上崗條件和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環(huán)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評估。
(八)檢維修、臨時施工和零星作業(yè)評估。檢維修作業(yè)、臨時施工和零星作業(yè)前,作業(yè)負責人對施工材料和工具準備,設備和工器具完好,作業(yè)環(huán)境,電源、高溫、高壓源等危險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隔離,重物失穩(wěn)防控及其他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作業(yè)人員身體狀況、精神狀態(tài)和勞動防護用品佩戴等情況進行評估和確認。作業(yè)完畢試運轉前,作業(yè)負責人對施工質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員撤離,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線、電氣接地等)恢復等情況進行評估和確認。
(九)特殊施工作業(yè)評估。特殊施工作業(yè)前,由施工負責人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等對作業(y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因素和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等進行分析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程序步驟、施工工藝及安全措施。
特殊施工作業(yè)主要指下列內容:
1、涉及高溫、高壓、有毒、有害等易發(fā)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險的作業(yè);
2、特大重物起吊或受限空間等特殊地點重物起吊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受限空間作業(yè)、危險區(qū)動火作業(yè),動土作業(yè)等特殊條件作業(yè);
3、重要設備安裝、撤除、改造、維修等特殊作業(yè);
4、其他復雜、特殊施工作業(yè)。
(十)異常狀況評估。正常生產(運行)的系統(tǒng)(裝置)在生產工序、工作流程、技術工藝發(fā)生變化以及工作區(qū)域的設備、設施、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發(fā)生事故時,應由業(yè)務科室組織相關人員對系統(tǒng)安全可靠性重新評估。
(十一)工程項目評估。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分別在項目立項、建設施工、試產等各階段組織安全風險評估。
1、項目立項時,應對項目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藝成熟程度、工藝危險因素和控制難度、現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體的技術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分析評估。
2、項目施工期間,施工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危險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隱患治理是否按規(guī)定執(zhí)行等情況進行動態(tài)安全評估。
3、項目試產前,應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對系統(tǒng)、設備、設施施工質量,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試產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人員、物資、外部環(huán)境等情況是否具備試產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評估。試產過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藝、參數、控制等需要變更時,必須重新評估。
(十二)“四新”試驗評估。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應對其安全性能、環(huán)境適應性、存在的危險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應對措施、人員技術能力等是否具備安全試驗或推廣應用條件進行綜合評估。
(十三)其他評估。
(十四)各級評估得出的結論及存在的安全風險因素能現場公示的應在明顯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十五)確定安全風險評估方式方法和編制規(guī)程措施時,應充分聽取基層單位員工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作業(yè)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風險評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針對性。
(十六)應定期對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監(jiān)控措施的實際運行效果進行分析和評價,并根據上級新要求和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修訂。
(十七)應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專項檔案,各類評估報告、安全評估表以及檢查記錄等文字資料,存檔備查。
第六章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底,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yè)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jiān)控,有人負責。重大風險及時上報公司,并由礦級組織實施協(xié)調整改;中等風險由各個部室進行監(jiān)督整改落實;一般風險由班組負責員工培訓教育監(jiān)督進行整改;低風險由崗位員工負責加強現場的管理,做好防護,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三條對現場評估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匯報、處置程序。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或停止運行,發(fā)出預警,撤出危險區(qū)域人員,并報告上一級管理部門和值班管理人員,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進行評估;存在中等可控風險的,必須通知崗位人員,同時明確整改措施、落實復查驗收責任;存在可控風險的,采取預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進行作業(yè)。
第十四條針對重大風險,有公司及礦長采取涉及、代替、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證,并在劃定危險作業(yè)區(qū)域,制定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并設定作業(yè)人數上限。由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qū),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價結果,布置下一個月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第十五條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jiān)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第十六條各業(yè)務科室要突出管控重點,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tǒng),生產區(qū)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jiān)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第十七條實時動態(tài)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tài)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第七章 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第十八條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在作業(yè)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qū)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fā)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安環(huán)科負責做好日常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九條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每半年至少組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員進行以年度、綜合、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為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各業(yè)務科室要對現場發(fā)現的隱患及時錄入風險預控信息系統(tǒng),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tǒng)計、監(jiān)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根據風險等級的劃分對應四級預警落實隱患責任及考核。如下表:
將二煤礦危險源風險預警等級表
第八章 考核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考核管理辦法總共分為三級,第一級考核為公司對礦考核,是檢驗風險預控體系運行效果、判別煤礦是否達到了體系總體要求的綜合性評價標準。二級考核為礦對各業(yè)務科室、施工單位,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對全礦生產系統(tǒng)進行檢查考核,保障露天礦安全生產。三級考核為各業(yè)務科室、施工單位對班組及員工進行考核,通過現場考核、內業(yè)考核和事故考核手段提升施工單位、業(yè)務科室、班組、員工的安全管理水平,約束員工不安全行為。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安環(huán)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露天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抓好煤礦安全生產、保障全體干部、職工的人身健康,保護國家財產,保障煤礦經營的健康發(fā)展,特制定本規(guī)章制度。
第二條、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勞動保護法規(guī)等規(guī)定,結合煤礦(煤礦)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管理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全體干部、職工及作業(yè)工人必須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第四條、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負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五條、煤礦必須設立安全機構,應按規(guī)定配備分管生產、安全的副職領導及專、兼職安全員,班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在上級機關、業(yè)務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條、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礦區(qū)安全監(jiān)督、檢查,行使以下權利;
1、有權隨時進入本礦區(qū)任何作業(yè)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2、有權參加安全措施的審查;
3、有權監(jiān)督安全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并行使違章罰款權或提出其它處理意見;
5、對查出的安全檢查的隱患,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對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作業(yè)場所,有權令其停止作業(yè),并撤出人員。
第七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干部、職工有權參與煤礦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劃、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安全技術措施和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對不符合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規(guī)章、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2、安全生產監(jiān)督權;干部、職工有權對煤礦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情況,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作業(yè)現場安全情況,管理干部安全行為,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10篇 天然氣回收項目安全防火防爆制度
1、天然氣回收項目是防火防爆重點單位,任何人未經許可不的靠近。避免產生靜電火花,防爆區(qū)內的各種電氣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
2、為防止靜電火花,所有設備及管線均應有良好的接地。在天然氣濃度特別高的環(huán)境里工作的人員,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
3、加強防火防爆知識學習,做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設備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并保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要擺放于明顯位置并由每日值班人員負責每天檢查,負責人負責管理。
4、嚴禁使用明火作業(yè)。如需動明火作業(yè)時要經有關部門批準和填寫動火申請書,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手續(xù),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現場必須派人監(jiān)護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動火后的現場要認真檢查清理消除殘火,防止發(fā)生火災。
5、進入生產區(qū)的人員要著防靜電工作服,為防止產生碰擊火花,不準穿釘子鞋或帶入任何火種。不能直接用鐵質工具敲打鋼鐵件,應使用防爆工具。
6、管理人員必須經常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消防演習活動;組織學習天然氣回收工藝流程知識及火災、爆炸的危險性。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在生產現場堆放對易燃易爆物品、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或任何雜物。消防通道及主要出口必須保持通暢,嚴禁堵塞。
8、加強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所有管線、閥件都應固定牢靠,連接緊密,嚴密不漏。每天要進行一次安全驗漏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并上報。
9、生產現場所使用的電源、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0、一切消防工具、材料、設備要有專人維護保養(yǎng),并防止固定顯眼的位置,以便于使用。遇有緊急情況,
第11篇 天使幼兒園幼兒園安全防護制度
天使幼兒園幼兒園安全防護制度
一、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保教人員應組織好兒童的各種活動,全面細致地照顧兒童,不得擅離職守。
二、午睡前注意觀察幼兒手里是不是危險等物品,幼兒睡眠時保教人員應進行巡視,細心照顧幼兒入睡。
三、注意場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熱水瓶、剪刀、圖釘等應安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兒童運動器械隨時檢修,保持堅固和表面光滑。電器開關應放在幼兒觸不到的地方,避免觸電、砸傷、燙傷等事故的發(fā)生。
四、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填寫服藥記錄表,內服外服藥要有名稱、標記,按時按量給幼兒服藥,吃藥時要仔細核對,防止漏服錯服。
五、嚴格執(zhí)行開、關園門及接送制度。接送乘車幼兒來園時,上下車要清點人數,注意幼兒在車內的動態(tài),做好接送情況登記。
六、廚房人員特別注意衛(wèi)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嚴禁幼兒進入伙房,熱湯菜、開水應放安全地方。
七、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亂跑亂奔,及時排除園內不安全因素,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發(fā)生意外。
八、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所帶物品。
九、園內消毒用品等由專人保管不得亂丟亂放。
第12篇 中心天然氣灶電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規(guī)定燃氣氣灶的相關場所在使用、維護、日常檢查及管理,安全行為等要求。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機關辦公園區(qū)內使用燃氣氣灶的相關場所。
發(fā)布日期:2023年7月8日 實施日期:2023年7月8日
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條 人員著裝規(guī)范標準。
1. 上崗一律穿工服,標志佩戴整齊。
2. 上崗著裝應規(guī)范,不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應戴正。
3. 上崗不應穿拖鞋、赤腳穿涼鞋。
第四條 每日進行一次可燃氣體報警儀報警試驗及法蘭連接處檢漏,每班打掃衛(wèi)生一次,保持設備設施清潔,下班后專人負責關閉燃氣開關。
第五條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和電器的基本知識。
第六條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第七條 使用燃氣灶具時,不長時間離開,防止火被溢出的湯水或風撲滅,造成漏氣。禁止在廚房內抽煙,點明火。經常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第八條 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后,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第九條 灶具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經常對灶具連接膠管進行檢查,發(fā)現老化、磨損、漏氣,立即進行更換。
第十條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條 嚴禁在廚房內私拉亂扯電線,禁止用濕手觸摸電器和開關,以免造成觸電事故。
第十二條 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發(fā)現電線老化、漏電,電器損壞等情況,立即進行更換。
第十三條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及電器,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和供電總開關。
第十四條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條 不得有其它違反國家和行業(yè)相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章 安全行為
第十六條 用移動式可燃氣體檢測法蘭時探針要對準法蘭連接處。
第十七條 每年定期對燃氣管線及設備進行避雷檢測。
第十八條 崗位員工操作風險參照崗位危害因素辨識進行。
第十九條 崗位員工認真做好應急培訓和演練工作。
第四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條 主管、分管領導,班組長負責日常檢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務中心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提出整改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