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崗位安全確認制度
為深化規范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化操作,控制和消除職工誤操作和習慣性操作行為,減少或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崗位安全確認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為指導,通過開展崗位安全確認,廣泛發動從業人員立足于本職崗位安全,積極參加現場危險因素識別、安全改善和安全自主管理的實踐,進一步培育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與素質,有效改善現場安全狀況,提高作業人員的危險預知能力,增強管理者的安全責任,減少傷害事故(事件)的發生。
二、崗位安全確認基本要求
(一) 建立班組(崗位)安全守則、臺帳。
(二) 每天召開班前(崗前)安全會。
(三) 班組人員每天進行崗位安全確認。
(四)班組每天至少安排一次隱患排查。
三、進行崗位安全確認的具體做法
(一)建立班組安全守則、班組安全員職責、班組從業人員安全職責。
(二)建立班組安全臺帳。班組應根據班組特點,建立人員、培訓、勞保用品、班組危險源(因素)等需要建立的臺帳。
班組必須建立以下臺帳:
1、班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3、班組安全日檢查記錄表。
4、班組人員基本情況表。
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表等臺帳。
(三)班前會。每個工作日前召開班前會,班前會上班長要了解員工當天身體健康狀況,指出班組人員在崗位操作上、作業方法上、物品放置方法上、勞保用具穿戴檢查狀況、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開動狀況上的注意事項,針對不安全因素,提出對策、改善措施,以確保安全;并傳達上級文件和公司安全文件、通報公司內發生的各種不安全行為和事故情況。
(四)班組人員崗位安全確認。班組各成員要根據班長提示,各自口頭敘述自己工作崗位可能發生的事故要因、結果、預防措施,應急措施,并確認已進行預防,崗位安全已得到確認。
1.喊班組安全口號。各班組可根據班組特點確定1-2條安全口號。安全口號應根據工作內容進行調整;工作內容長期變化不大的班組,應適時調整安全口號內容。
2.班組安全檢查。要有檢查內容,檢查記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檢查人員必須全體簽名等。上述要求請各施工隊根據本單位、班組特點進行制定,并按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定,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一并執行。
第2篇 特殊崗位員工安全保護程序制度
一. 目的
規范車間特殊員工的安全保護
二. 范圍
特殊員工包括從事特殊崗位之員工,懷孕、產假、哺乳期女工
特殊崗位:噴油工位、修剪角料、焊錫、風槍、鉆床、高壓測試、高周波操作等
三. 程序
1. 特殊崗位之員工的保護措施
1.1噴油崗位
1.1.1新進員工必須進行體檢
1.1.2員工上崗后每年需進行一次體檢
1.1. 3人事部需每月定期檢查人員是否更換,以及時安排體檢
1.1.4噴油工在操作時,必須配戴口罩與手套
1.2修剪角料崗位
員工在操作時需戴眼罩,防止剪的碎料濺入眼睛(見參考圖示)
1.3焊錫崗位
員工在進行焊錫作業時,需配帶活性碳口罩,并使用活性碳抽煙機.(見參考圖示)
1.4風槍操作崗位
員工進行風槍操作時,需配戴耳罩(見參考圖示)
1.5鉆床崗位
員工在進行鉆床操作時,必須配戴口罩及眼罩,并在此工位作警示標識”危險工位,小心使用,以免受傷”.
1.6高壓測試
員工在高壓測試時,必須戴絕緣手套進行操作,并作警示標語”高壓危險”. (見參考圖示)
1.6高周波操作
高周波操作工必須指定男工
1.7上述各特殊崗位所配戴的防護工具及注意事項,需在各工位的作業指導書中加以規定并貼上警示標簽提醒操作員工(警示標簽見參考圖例),車間管理及巡檢人員監督實施情況.
2. 懷孕、產假、哺乳期女工
2.1不得安排懷孕女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2.2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它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2.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2.4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設立工間休息座位.
2.5產假期滿回廠上班者,允許有一至兩周的適應時間,使其逐漸恢復原勞動定額.
2.6在懷孕、產假、哺乳期間,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保證其獲得基本工資的權利.
第3篇 采購人員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1、設專人采購危險化學品,并需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2、采購人員必須了解所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具體性質,了解其它主要用途,了解防護措施,了解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運輸的有關規定,嚴格按《條例》的規定,規范操作。
3、采購人員在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有本單位出具的證明(注名品名、數量、用途、購買方向),北京市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公安機關指定單位購買。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企的企業采購化學品。
4、向供貨方索取可向用戶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簡稱msds)安全標簽。
5、采購人員應定期參加安全學習,作好安全學習記錄。
第4篇 小學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傳、教育、落實,牽頭制定單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籌措安全經費,確保單位安全。
二、分管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工作制度并檢查匯報落實情況,及時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和不斷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直接負責人,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時處理本班學生發生的安全事故,推薦任命班級安全干事,抓好班級安全制度的落實,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配合學校有關部門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門衛均有安全責任,要按照學校對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負其責,處理好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維持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五、任課教師要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上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課前清點學生人數,發現問題及時與班主任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溝通,積極完成學校交給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務。
第5篇 車隊隊長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遵守、執行礦內的各項規章及勞動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按質按量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生產運輸任務,及各項工作管理指標。
3、組織好、執行好、落實好每周月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匯報,消耗情況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4、抓好司機教育工作,要求司機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運行規程及交通規則,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一思想觀念。
5、建立健全車隊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單位無不安全事故發生,無人為的生產交通、設備(車輛)事故發生,做到各類事故三不放過(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落實不到人不放過,沒有改進措施不放過)。
6、抓好車輛使用、保養、管理、修理工作,抓好零修、修理、大修及計劃按排工作,做好舊件、廢品回收管理工作。
7、抓好班組建設,制定班組管理責任制,搞好團結,文明生產運輸,保證車輛完好,車輛整齊衛生,做到無有滴漏、流失現象,達到安全、高效率、低耗。
8、做好協調統一,配合工作,認真完成各級領導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把各類影響安全、運輸、消耗的事故消滅在萌牙之中。
9、因人為事故,管理不到,影響生產,完不成任務,追查責任。
第6篇 發芽崗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翻麥機、刮板機電纜線必須作為重點檢查維護工作,嚴防漏電導致人身傷害與設備故障!
2、翻麥機運行時,不要在設備上或軌道運行前方清理衛生,嚴防意外事故。翻麥機運行接近終點時,操作工必須在現場,不得離崗。嚴防運行過頭頂壞檔板,砸傷下面過道工作人員。
3、去循環水池開啟水泵或補水時,嚴禁跨越安全保護圍欄在水池邊沿行走。
4、調整室外進風口時,防止不慎踏進口內,安全防護鋼欄要保證結實牢固。風機側面進風道風門,不使用時必須關閉。開啟時必須加上安全檔板,嚴防人員踏進造成意外事故。
5、由于室內必須保持一定濕度,必須加強對電器設備的檢查防護,在處理崗位衛生時,嚴防用水濺入電器設備。
第7篇 煤炭加工部安全群監員崗位責任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群監員的崗位責任意識,規范其日常工作行為,切實加強作業現場群眾安全監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監督作業現場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情況,為班組當好安全參謀,認真做好當班安全情況記錄。
二、 及時制止作業現場各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如制止無效,應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反映;特殊情況可隨時、直接向地面調度指揮系統或值班礦領導報告。
三、 發現作業場所內有毒有害氣體、溫度、粉塵等不符合安全標準或主要生產安全設施及環境異常,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時,有權命令所有人員停止作業、撤離現場,并應協助做好疏導工作。
四、 對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阻撓或打擊報復群監員履行安全職責的行為,有權向上級工會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和投訴。
五、 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學習,不斷提高安全監督能力。在履行職責中要以身作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六、 督促和協助班組長對本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幫助工人了解作業場所、活動區域內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提高工人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
七、 參加群監組織活動,接受群監組織安排的各項業務培訓,努力創建安全合格班組。
八、 本班組發生傷亡事故后,迅速參加搶險、急救工作,協助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上報。有權參與本班組事故調查,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九、 監督公司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按規定發放個體防護用品,反映職工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合理建議,向企業提出不斷改善勞動作業環境的建議。
第8篇 財會人員安全防范防火崗位制度
一、工作中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牢固樹立防火、防盜、防詐騙和防破壞的意識,保證在自己的工作范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確保國家財產安全。
二、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以及益元百貨的財會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不得徇私舞弊。
三、認真做好現金的收付、取送和保存工作,嚴格執行益元百貨的取送款制度和保險柜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現金在管理方面不出現問題,不存在漏洞。
四、嚴格支票管理和使用手續,不得開具空頭支票,支票要當日使用,當日領取,對于當天未使用的支票,會計應負責追回。
五、現金和各種信用卡要按有關規定收付使用,不越權借支、挪用。
六、要嚴格審查各種原始憑證,不得受理不符合規定的。已受理的憑證要加蓋戳記,各種票據和有關印鑒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
七、及時辦理結算業務,防止錯結、漏結和遲結,要積累各協議、合同單位的資信情況和結算中的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防止帳務錯誤和債務糾葛發生。
八、要嚴格管理發貨票和內部收據,不得遺失轉借。
九、工資和獎金要當日取,當日發,如遇特殊情況,當日未發完,必須存入保險柜內,同時向保衛人員報告。
十、嚴格遵守益元百貨的各項防火防范制度,熟練掌握“四懂四會”知識,愛護有關安全設施,注意技術保密和財務保密。
十一、每天下班時要清點當日錢款票據,將票證、實物收據和應留的現金鎖入保險柜,關閉門窗、電源。
十二、上班時仔細檢查辦公環境,發現異常情況要注意保護現場,并及時匯報,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十三、遵守執行科長、科員安全防火防范崗位責任制的其它規有關規定。
第9篇 教導主任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貫徹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負責制訂并落實學科課程中安全教育的內容與教學安排。
2.負責制定落實教導處安全崗位職責,指導任課教師、專用教室管理員、衛生室保健老師等教職員工制訂安全崗位職責。代表教導處與教育、教學人員簽訂安全崗位責任書。
3.加強教師安全責任意識教育,制訂教學要求,落實本校教學日常安全的巡查和督促制度,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4.落實專用教室等安全重要崗位人員的法規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專用教室、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和教學事故應急預案的制訂、演練。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信息傳遞、匯報和處置。
5.責成衛生老師及時收集入學和轉學新生的體質情況,匯總全校學生的體質情況。將其中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學生情況上報校長室,告知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責成有關年級組長、班主任和衛生老師做好學生體檢工作。
6.落實學生出勤反饋制度,嚴格學生請假制度。責成衛生老師做好必要的晨檢。
第10篇 煤礦班組和崗位安全評估制度
安全評估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是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途徑。為扎實做好安全評估工作,確保礦井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前提條件:
1、杜絕當班發生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礦要求標準。
3、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程度評估辦法和獎懲制度。
(二)、考核標準:
以《煤礦安全規程》、本工作面的《作業規程》為準;
(三)、隊每月組織對安全管理、掘進、機電、通風、進行一次評估檢查。
(四)、本隊及各班組要高度重視安全程度評估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指示精神,積極開展現場安全評估活動,不斷夯實礦井安全生產的基礎。
(五)、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充分保證安全必需的各種投入。不斷加大考核獎懲力度,嚴格檢查驗收,嚴格獎懲兌現。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工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安全質量意識和技術技能。
第11篇 門衛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園進行犯罪活動。
2、禮貌接待來客,依據制度幫助其辦理登記、會客手續,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暫時扣留,及時報告后勤主任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5、機動車一律從側門進出,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待遇受訪人員確認后再開門放車,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6、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現在門房等候。
7、及時阻止小攤小販在校園門口叫賣,嚴禁進入校園賣東西。
8、晝夜按時巡邏,按巡檢路線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財務室等敏感部位門窗、電器設備等安全狀況。
9、適量承擔學生的教育提示任務,上課前、放學后等管理薄弱時段要加強對相對隱蔽部位的巡視,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糾正不文明行為。
10、加強自身技能訓練,熟練使用保安器械和簡易防火設備,提高自衛和防護能力。
第12篇 電焊工崗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
2、施焊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