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筑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閉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員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22】40號)精神,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22]1號)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鼓勵員工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高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和監督意識,預防和避免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各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舉報。
第四條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舉報登記、處理、答復、統計和報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隱患報告
第五條崗位員工應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向隱患所在基層單位(班組或部門)逐級報告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緊急事故隱患應同時報告企業安全管理部門。
第六條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第七條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隱患地點﹑內容﹑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
第八條基層單位收到事故隱患報告后,必須立即進行整改或在24小時內做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第九條基層單位應及時受理、核實并消除員工所報告的事故隱患。
基層單位對無法整改的隱患,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或上級報告,確保隱患得到及時、徹底的整改。
第十條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拒不受理員工事故隱患報告,或超出合理時間拖延事故隱患整改時,發現事故隱患的員工應向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章 舉報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條任何員工均有權對非本崗位負責的安全隱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進行舉報。
第十二條成員企業應設立事故隱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建立健全舉報管理網絡,并將企業受理舉報的方式對外公布。
公布***公司辦公地點為***辦公室、公開舉報電話******。
第十三條舉報人可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面談和舉報箱等方式舉報事故隱患。鼓勵舉報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訊方式,以備查詢和回復意見。對不愿公開自己姓名、單位和地址的舉報人,尊重其意愿。
對舉報人借舉報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安監部主要職責
(一)督促成員企業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并監督其執行;
(二)負責查處上級交辦或股份公司受理的舉報事項,并按規定回復舉報人。
第十五條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查處本企業受理的和***公司交辦的舉報事項,并按規定回復舉報人;
(二)負責本企業舉報受理獎勵的發放;
(三)按月統計事故隱患舉報情況,并向***公司報告。
第十六條成員企業應安排專人負責受理舉報工作。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做到熱情和藹,耐心細致,正確疏導,認真負責。
第十七條受理舉報應當及時記錄、編號,按照相關規定填寫《舉報登記表》。
受理面談舉報,應當將舉報情況寫成筆錄,向舉報人宣讀或者交舉報人閱讀,經確認無誤后,由舉報人簽名。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
受理書面和電子郵件舉報,應及時拆閱或下載,并認真做好登記。
第十八條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接受舉報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規范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職能分工分別成立重特大事故隱患評估機構。確認、評估機構人員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組成,必要時聘請專家參加
第二十條舉報事項經核實基本屬實后,由安全管理部門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并到期進行復查。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整改事故隱患后,應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呈報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對于實名舉報的事項,經核查確認不屬實或不屬于本辦法規定的舉報事項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
第二十二條 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舉報材料;不得泄露舉報人相關信息;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違者將受到嚴肅查處。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壓制、打擊和報復舉報人。一經查實有打擊報復行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四章 獎勵
第二十四條對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可給予物質獎勵。
第二十五條獲得本辦法規定的獎勵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實名舉報;
(二)有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
(三)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事先未被安全管理部門掌握;
(四)舉報事項被確認屬實。
企業內部組織的各類檢查所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在本辦法獎勵范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設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基金,獎勵資金籌集與使用辦法由財務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舉報獎勵基金發放工作。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重特大事故隱患級別及獎勵標準核準工作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對同一舉報事項的舉報人只獎勵一次,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故隱患的,獎勵的對象為首次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單位登記為準)。多人聯名舉報同一舉報事項,獎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
第三十條重特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每季度評審一次,每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頒發獎金。
第三十一條按照“誰受理、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舉報人進行獎勵,獎勵標準分為二類:
(一)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500元-2000元;
(二)特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2000元-4000元。
十個等級:舉報獎勵金依次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50元、800元、1000元十個等級。同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舉報的,對第一時間舉報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物質獎勵,對其他舉報單位、舉報人給予表揚。
第三十二條各項具體實施獎勵的標準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會同重特大事故隱患確認評估機構依據下列情況制定:
(一)舉報內容或線索真實、詳盡程度;
(二)挽回經濟損失;
(三)事故隱患整改的緊迫程度;
(四)違法行為涉及金額;
(五)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六)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七)社會影響的嚴重程度。
第三十三條舉報人接到獎勵通知后,應當在6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該款項返回獎勵基金帳戶,不予保留。
第三十四條舉報人的獎勵不適用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除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之外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各成員企業應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
****年**月**日
第3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一、樁橛復測
工程項目部接到定測資料后應對資料進行復核、計算,并立即對樁橛進行同等精度復測。復測時應采用兩種不同的方法或兩人換手測量的方法進行。
復測時要特別注意隧道、特大橋和橋隧相連地段的測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結合部的貫通測量。復測時如果發現個別樁橛位置不對或精度不夠時,應及時請設計院處理。
控制測量樁橛,只復核各資用樁橛的相對位置是否正確。松動的樁橛不能作為資用樁橛。
復測工作完成后,及時固樁和護樁。
未經樁橛復測的工程不得施工。
經過復測,沒有發現問題,或發現的問題已被妥善處理后,方能同設計單位辦理測繪資料交接手續。
二、測量資料復核
本標段內各級測量機構負責完成的控制測量,其成果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和復核。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外業記錄和內業資料是否規范,測量方法是否合理,記錄是否真實可靠,記注是否清楚明顯,計算是否正確,簽署是否完善,圖表是否齊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資料,必須返工重做。復核的主要內容有:復核測站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確,有無筆誤;對最終實用平差成果進行換算、驗算和反算,確保最終成果準確可靠。
控制測量資料復核完成后,應及時形成《控制測量復核評價記錄表》。
三、獨立建筑物,續建關鍵階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復核
線路測量引伸、路基填筑開始、隧道掘進引伸和襯砌時的曲線(含緩和曲線)起始點;橋梁墩臺、涵洞等獨立建筑物原始位置控制點線;基底、基頂、墩臺頂、建筑物豎向特殊變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換手復核(換人或更換方法),確認無誤,辦理簽認手續,作好施工記錄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過程測量的檢查復核
對建筑物的放樣測量,測設前要對所用的控制樁橛進行認真核實,不能用錯控制樁橛。放樣數據必須由兩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結果一致后,還應交換算法進行反算,并進行自查和互查(換手復核),保證放樣數據準確無誤。放樣數據與檢算資料一起,根據工程項目分類,按測量資料由專人統一保管。
對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發生錯誤的環節要進行抽查(或實行監控),抽查的部位、時間、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測量日志》上做詳細記錄。
五、對已完工程的檢查
在驗工計價前,測量主管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對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標高、限界等控制項目進行實地檢查,并對工程數量予以核定。核定結果報技術負責人。
第5篇 建筑施工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執照、施工作業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區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為高空作業,高空作業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面,當不能設置作業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未取得高空作業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作業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時仰頭向上作業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機、錘路機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5、空壓機罐體、壓力表、安全閥必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并且取得相關檢驗合格證,皮帶要有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6、砂輪機必須有安裝可靠的防護罩,防護罩與砂輪之間的間隙要匹配,砂輪與罩殼板正面間隙應為20-30mm,罩殼板的側面與砂輪間隙為10-15mm,并且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7、氣瓶和乙炔瓶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必少于5m,且離明火10m,瓶完好無損,氣管無破損,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閥和年檢標志;
8、叉車輪胎完好、剎車(手剎)裝置靈敏可靠,升降系統安全可靠,并有年檢標志;
9、升降機或吊籠防護裝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木工機械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并且旋轉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
11、設備調試運轉調整前需切斷主電源開關,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電]的標志牌,調試運轉時需指定開關操作者操作,確保安全;
12、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加油和進行清理。
第二十三條 挖機管理
挖機作業時必須由熟練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練者操作;離開駕駛席時,挖機等作業裝置要放到地上,機器要掛上手閘、關閉發動機及拔走鑰匙。
第二十四條 起重作業管理
1、車輛型吊機作業時要由具備資格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無具備資格者操作,作業結束時將吊構按規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鋼絲繩起吊貨物,及起吊時人不得進入吊件的下方;
3、鋼纜卷起準備起吊,吊繩一旦繃緊離開地面繃緊時,并要確認貨物穩定后再起吊;
4、起吊時必須確認吊車的指揮者,指揮者必須具有相應起吊指揮經驗;
5、車輛吊機操作人員每天都要對鋼絲繩和吊具進行點檢,確保鋼絲繩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處理
1、電氣處理(配線等)作業要持有電工操作證人員處理,操作時禁止帶電作業;
2、電氣線路安裝及設備安裝維修作業前要確認停電范圍,斷開開關需要掛上[不要合閘通電]的警示標志牌,禁止人員混同作業;
3、斷開的電源線末端要進行絕緣包扎處理,確保電源線不裸露;
4、通電前要用驗電器(試電筆)檢測電源通電情況。
第二十六條 進入機械內部作業
1、必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來自慣性、殘壓、自由落體落下的危險,并在控制開關上掛[不許按開關]警示標志牌;
2、身體進入機械設備或者安全欄中、禁止開動機械,懸掛[機器內有人作業]的警示標志牌,并指定專人在機械外監視;
3、進入備有安全鎖功能設備的內部時,要鎖好安全插銷;
4、機械設備啟動,先確認機械內部運轉部位沒有人員進入之后再進行設備啟動。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作業區域禁止吸煙,吸煙必須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時,周圍要設置棚欄防止翻落,并確定土坑進出口,出入口處要設置寫有注意事項的警示看板;
3、打樁時必須具備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操作,在樁機周邊要設置禁止進入圍欄措施,并在吊樁的作業范圍內要采取禁止進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業時,必須用送風機先進行30分鐘以上的送風,送風結束后用動物(雞)進行測試,測試時為30分鐘,確認以后才能進入施工;作業時必須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監視(沒有缺氧危險的地方),并將缺氧作業場所在現場公示;
5、切斷、切削作業時,工具上要設置安全罩,并正確穿戴好眼鏡、口罩、手套等保護用具;
6、鉆鑿作業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護用品;
7、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圍閉作業,懸掛安全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第二十八條 做好施工現場5s工作
1、作業區域每天要實施二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整頓工作,確保現場整齊整潔;
2、作業現場材料的擺放和堆放要杜絕崩塌和翻倒隱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區域,放置在區分擺放場所規定的場所;
4、防火設備和急救設備前不能擺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業場所殘余材料和垃圾,并確保通道暢通;
6、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工地時必進行沖洗干凈。
第五章 作業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施工作業場所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廣州日美達各項規章制度,并且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進場作業許可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作業許可證必須戴在左側胸部便于檢查。
第三十條 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相對應勞動保護用品,在施工作業中禁止穿短褲、七分褲、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條 作業人員禁止安裝電器設備及電源線和操作特種設備(除持有相對應特種作業資格證人員外),并且禁止作業人員在宿舍亂拉亂接電源線和在電線上晾曬衣服,及使用電爐、熱得快、電極棒等危險較大的電器用品,宿舍使用的電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相關規定規范安裝。
第三十二條 作業人員需要在高空作業時,必須取得高空作業相對應的(高空作業許可證)人員,才能在批準的高空部位作業,未經批準高空作業項目,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作業時安全帶必須掛在生命線上或牢固的掛鉤上。
第三十三條 作業人員每天必須參加由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的班前班后安全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安全會議。
第三十四條 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搞好5s工作,不準在施工現場奔跑、打架、吸煙等不良習慣的發生,發生電器火災事故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發生火警必須馬上進行撲救,控制無效后應立即報打119報警,并報告廣州日美達安全部門。
第六章 違章處罰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和施工作業人員違章行為按《廣州日美達建筑施工安全違章處罰標準》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依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管理部總務科。
第6篇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清除安全隱患,做到文明施工,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以下各項處罰制度。
一、各施工小組的管理人員,在施工期間嚴禁喝酒后到工地進行施工,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二、嚴禁各施工小組所使用的運料車輛無證駕駛,違者罰施工小組負責人200元。
三、嚴禁用拉料車輛拉民工上下班(四輪、三輪車)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四、在業主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而受到的處罰,公司將依據處罰金額加倍罰款。
五、每一次檢查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為止,并罰款100元。
六、在高空作業或基坑內作業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七、施工小組施工現場無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關標示牌,罰款100元后并補全。
八、施工小組在施工現場每天都要向民工進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發生了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九、未盡事宜根據實際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小組負責人:
2023年 月 日
第7篇 建筑施工企業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一、技術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及執行:
1、編制
(1)對于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以下簡稱重點工程,其他工程簡稱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組織進行項目策劃,主任工程師根據策劃結果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的作業指導書。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基坑支護與降水;2、土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應編制專項方案。7、臨時用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完成時間
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完成時間;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時間完成: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圖紙后15日內且必須在開工前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接到圖紙后30日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必須在施工前審批完成。
(3)數量:一般為六份。
2、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負責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進行討論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在接到施工圖紙后22日內報公司技術質量處。由公司技術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并組織會簽。施工組織設計申報時在封皮上必須有項目經理、項目主任工程師和編制人簽字,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表》。重點工程項目(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簡稱重點工程,其它工程簡稱一般工程),必須在接到施工圖紙30日內,把經過公司技術經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通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2)經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報監理公司、建設單位審批蓋章。
(3)審批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帶審閱記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技術質量處一份,項目部保留一份存檔。
3、執行
(1)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組織培訓學習及交底,并做好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若需修改施工方案,應書面將修改原因及修改內容,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并簽字認可后,方準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關變更資料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按《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歸檔。
(4)項目主任工程師有權利和責任監督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5)分公司技術質量處將不定期到工地檢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情況。
(6)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給工程管理處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監督實施
(二)技術交底制度
1、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按《技術交底管理規定》(qg/yj2905-2002)中的內容交底,且要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施工操作規程、工藝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安全規范及設計、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整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特殊的隱蔽工程、易發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技術安全交底。
3、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項目技術員編制,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師、交底人、接收人簽字。
4、所有技術交底記錄都要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
(1)設計交底:要求在開工前進行,一般情況下與圖紙會審同時進行,由建設、監理、設計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并蓋公章。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在開工前進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主任工程師向施工管理人員交底,內容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由交接人簽字。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在分部分項施工前進行。由技術員向施工作業隊長、施工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作業班組長交底。內容包括:該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檢驗批的劃分、質量檢驗標準、成品保護、安全措施、協作關系等,由主任工程師、技術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作業班組長簽字。
(三)關鍵項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圖紙會審
(1)項目部接到圖紙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并參與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在學習圖紙中發現的問題,并主持圖紙會審,形成圖紙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在工程開工前得到解決。
(2)圖紙會審技術質量處參加,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前2天通知技術質量處。
(3)對工程中的特殊過程要編寫作業指導書,審批方式同施工組織設計。
2、垂直運輸設備基礎
(1)垂直運輸設備基礎施工前,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設備租賃公司技術負責人一起確定基礎位置,并制定基礎施工方案。
(2)對于特殊工程,如基礎較深、地質情況復雜等,應根據塔基需承受的載荷和地質情況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并將設計與施工方案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著桿需加長或附著點結構改變時,由租用單位設計計算,畫出圖樣,經公司技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制作實施。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質量處將根據現場質量檢查情況,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其它技術措施,項目部負責這些措施的實施。
(5)混凝土澆筑施工要求項目部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跟班作業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如實記錄當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運輸、澆筑、鋼筋位置是否移動、模板支撐等情況,以備檢查;技術質量處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監視和測量裝置
1、監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執行公司q-s-e/yj2817-2007“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試模、游標卡尺
需要進行購置時由項目部自行購買,發票經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計量員、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一次性進入工程成本。計量員建立臺帳,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擁有的數量和分布情況。項目部解體時,經將臺帳登記的計量器具總數交回至分公司計量員處。根據損耗程度,經雙方確認,價值充減工程成本。若有丟失,按照購買價值從項目管理人員應付工資中扣除。此類計量器具由項目部自行校準,做好記錄。分公司計量員負責監督檢查。
3、磅秤
項目部提出需求計劃,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簽字后到倉庫租用。需要購買時,由倉庫提出采購計劃、材料設備處負責購買,發票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經理簽字報銷。
4、經緯儀、水準儀
由分公司統一管理,項目部需用時,必須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辦理租賃手續。需要購買時,由技術質量處提出采購計劃,經技術經理、經理批準,技術質量處負責購買。今后購買水準儀必須購買手動調平的水準儀,以保證測量精度。經緯儀、水準儀的檢定由技術質量處負責。對整體分包工程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經技術質量處核準后,留復印件存檔,原件返還分包單位。對不能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的經緯儀和水準儀嚴禁在工程中使用,對擅自使用的一經發現,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單位對造成的測量偏差負全責。
5、其他計量器具,執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認識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死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體倒塌等事故。
二、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公司安委會)。各個項目部也要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職責應當報公司備案。
(二)公司領導小組負責發生特大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與事故發生地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協調,組織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三)平時還要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四)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五)小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盡職盡責。當接到大事故報告后,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三、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二)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三)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四、采取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備案。
1 、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應當編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 1 )、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 2 )、項目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 3 )、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援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系電話等;
( 4 )、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 5 )、安全事故救護單位。包括建設工程所在市、縣醫療救護中心、醫院的名稱、電話等;
( 6 )、對于易發生事故的高處墜落、觸電、起重設備傷害、坍塌、自然災害等應明確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體措施。
2 、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公司及監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二)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急救援人員等。
五、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一)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 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二)培訓和演練
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1)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2)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3)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2、對專業隊的培訓
(1)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2)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3)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對企業一般員工的培訓
(1)具有哪些危險隱患,
(2)各種信號的含義,
(3)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4)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4、上人員均須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六、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一)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二)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三)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七、 預案對正常施工多發性傷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框架工程的樓層臨邊、未安裝欄桿的陽臺臨邊、卸料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深基坑臨邊等“五臨邊”和電梯井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險作業處作業時,都必須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和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的要求,設備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
2、施工現場凡屬“三無”產品起重機械一律不準進入工地,并強制給予報廢和銷毀,使用的起重機械必須提供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安裝單位應編制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方可進行安裝和拆卸作業。在運行前,拆裝單位與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樓層停靠裝置、制動裝置、斷繩保險裝置,上、下限位及緩沖裝置、附墻錨固裝置,上料口聯鎖和安全門等安全裝置進行驗收,經確認合格簽字后方可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必須按jgj130—2022規范編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搭設和拆除作業,腳手架操作層必須嚴密鋪滿腳手板,并由頂層作業層的腳手板往下計,每宜隔12m滿鋪一層腳手板。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設置18cm高踢腳板和防護欄桿,并掛設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作業。作業人員上下應設有專用通道,不得攀爬架體。腳手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和資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和拆除。搭設完成后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現場技術人員、安全員、搭設人員驗收,經確認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懸挑式腳手架或其他類型腳手架,必須進行設計計算,經公司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有關人員審查鑒定合格和批準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裝作業應符合本條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須貫徹執行jgj162—2008規范及相應規范,對模板支撐系統,進行設計計算,并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模板設計及施工方案應當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并經上一級技術部門負責人組織同級安全監督部門的人員共同審核,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二)預防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措施
1、項目部應會同監理及相關單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并應向公司上報本工程涉及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詳細目錄和具體情況,應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監控軟件”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建立審核、審批、論證及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現場驗收檢查制度,對危險較大工程施工全過程負責。
2、公司應當指定專人按其所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實施全過程進行監測,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設立公告欄給予公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值班;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帶班跟蹤監理,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現場值班。發現有異常情況和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預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為防止坍塌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必須貫徹執行國務院《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56]國議周字第40號)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規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執行建設部《關于防止拆除工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通知》(建監安[94]第15號文)和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除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須進行勘察,摸清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者固壁支撐。對于土質疏松或較深的溝坑,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護。對于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發現邊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
2、對于人工擴孔樁工程,必須根據地質情況及條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擊、墜落、觸電、火災、流砂、中毒等內容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須配備氣體檢測儀后,方能施工。
3、施工中必須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層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載荷,造成樓板或層面斷裂坍塌。確因施工需要必須放置時,必須進行結構載荷驗算,采取有效支撐、加固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經安全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觸電事故的措施
為了防止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按《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規范執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工程,必須實行tn—s接零保護系統和三極配電兩極保護,編制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并按規定作好用電管理,外電線路防護和配電線路、照明、配電箱及開關箱等的架設和配備工作。開關箱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2、按照《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t3787-2006)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按消防法規的規定將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工藝一道綜合設計。
2、施工現場應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組織。
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并符合防火間距要求。
4、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作業應設充足的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路下方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開工前應配備符合規定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能滿足高層建筑滅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鐵鍬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氣瓶存放間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間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現場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9、施工現場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防止電氣火災事故。
10、施工現場冬季取暖應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成都地方建筑機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制度
為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務院、省、市、縣各級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緊緊圍繞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能力提高這一主線,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培育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務
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三、基本要求
(1)應急演練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規定。
(2)領導重視、科學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必須有領導的重視,給予資金等相應支持,必要時有關領導應參與演練過程并擔當與其職責相當的角色。
(3)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應急演練應結合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演練應重點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整體效能。
(4)周密組織、統一指揮。演練策劃人員必須制定并落實保證演練達到目標的具體措施,各項演習活動應在統一指揮下實施,參演人員要嚴守演習現場規則,確保演習過程的安全。演習不得影響施工地的安全正常運行,不得使各類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5)由淺入深、分步實施。應急演習應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以若干次分練為基礎。
(6)講究實效、注重質量要求。應急演練指導機構應精干,工作程序要簡明,各類學習文件要實用,避免一切形式主義的安排,以取得實效為檢驗演習質量的唯一標準。
(7)應急演練原則上應避免影響公眾,如必須涉及有限數量公眾,則應在條件比較成熟時擇機進行。
四、應急培訓
制定培訓計劃,對應急救援系統各層次和崗位人員進行工作和任務分析,根據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制定工作任務。
(1)崗位的總體目標;
(2)重要職責:按職責對工作全面說明;
(3)任務:每項職責下要履行的各種任務;
(4)任務說明:明確說明責任人該怎么做;
(5)小組與個人:個人執行任務和小組執行任務。
(6)要求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應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對口呼吸和胸外按壓法等基本操作,重點是火災應急培訓以及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的培訓,強調重大危險源事故的不同應急水平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的目的
(1)應急救援訓練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來獲得或提高應急救援技能。演習是指按一定程式所開展的救援模擬演練。目的是為提高應急救援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作戰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習的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的整體或關鍵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諸實施;驗證預案在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方面所具備的適應性;找出預案可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確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聯絡渠道;檢查所有有關組織是否已經熟悉并履行了他們的職責;檢查并提高應急救援的啟動能力。
六、應急救援訓練類型
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四類。
(1)基礎訓練。基礎訓練是應急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應急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基礎訓練主要是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應急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風,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
(2)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消,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救援隊伍應具備一定的救援專業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
(3)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綜合運用,提高救援隊伍實踐能力的必要措施。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
七、應急救援演習類型
演習分為全面演習、組合演習和單項演習。可在場區也可在場外進行。演習既可由公司單獨進行,以指揮、通信聯絡為主要內容,也可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演練。
(1)單項演習。是為了熟練掌握應急操作或完成某種特定任務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對基本知識的學習以后才進行的。根據不同事故應急的特點,單項演習的大體內容有:
a.通信聯絡、通知、報告程序演練;
b.人員集中清點、裝備及物資器材到位(裝車)演練;
c.化學偵察動作演練:對事故發生區邊界確認行動,對危害區邊界變化情況時判定行動,對滯留區地點及危害程度偵察等;
(2)組合演習。是為了發展或檢查應急組織之間及其與外部組織之間的相互協調性而進行的演習。主要演習可涉及各種組織,各機動偵察組之間的任務分工及協同方法的實際檢驗等。
(3)全面演習。是應急預案內規定的所有任務單位或其中絕大多數單位參加的全面檢查執行預案可能性的演習。主要目的是驗證各應急救援組織的執行任務能力,檢查他們之間相互協調能力,檢驗各類組織能否充分利用現有人力、物力來減小事故后果的嚴重度及確保公眾的安全與健康。
八、編制演練方案
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九、總結
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管理部門、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救援隊伍和救援人員都應定期開展針對性的演習,演習的具體形式可以是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演習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對演習過程的不足進行評價和記錄,并在事后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并解決預案、資源、程序、能力、協同應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續提高應急能力。
成都地方建筑機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第9篇 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法規、規范,現將我縣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明確如下:
一、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單獨編制和審批,編制應有針對性,審批簽字應規范、真實。辦理質安監登記時,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審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涉及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其專家論證審查報告和建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附表二)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
三、打樁施工前,施工、監理企業應共同對樁機性能、施工場地、施工環境、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進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樁施工安全檢查表》(附表三)及相關材料自查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上報材料審查合格且施工現場經檢查符合打樁施工要求的,方可開始打樁施工。
四、基礎澆筑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會,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業主現場負責人、施工企業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以及現場監理工程師必須參加,同時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表》(附表四)上簽字。未組織技術交底會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基礎澆筑。
五、施工現場腳手架首次搭設驗收后三天內監理企業應將施工形象進度告知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現場無監理的則由施工企業告知)。
六、中間結構驗收前,施工、監理企業應共同對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組織自查,并填寫《建筑工程安全檢查表》(附表五)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復查后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方可進行后續施工。
七、施工、監理企業必須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大型起重機械設備監管的通知》(紹縣質監〔2007〕27號)、《關于完善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月報制度的通知》(紹縣質監〔2008〕6號)、《關于建立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企業月檢上報制度的通知》(紹縣建管〔2008〕30號)等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建設工程大型機械的驗收、備案工作,按時上報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及企業月度檢查情況。
八、本工作要點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測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測量管理制度
(一)測量管理體系:測量管理體系 是本工程測量工作的制度保障。
施工測量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基礎工作,是各施工階段的先導性工作,也是各階段竣工驗收的主要內容,是保證工程的水平位置、高程、豎向和幾何形狀符合設計要求與施工的依據,并為工程設計、施工與工程經營管理提供必要的測繪資料。搞好施工測量管理工作是保證正常施工和工程質量的前提。項目部由兩名測量管理人員,放線工作由施工隊測量人員完成,項目部測量組負責現場軸線控制網的測繪,負責建立各種關鍵的平面和高程控制點及其樁位的交接工作,對各分包單位測量工作的復核驗收,向監理的報驗工作和對現場所有測量單位的協調工作,向其他部門提供測量成果及有關數據。負責本部位施工范圍測量方案的制定、軸線定位、工程放線的實施以及資料的整理、上報工作。由于 本工程規模宏大,工期緊,結構復雜,精度要求高,應配備足夠的現場測量人員,才能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各施工隊 應配備至少一名經驗豐富、基礎扎實的測量 人員 和其它數名技術熟練的測量員 輔助施工放線, 每個人都應持有相應等級的崗位證書并報項目經理部、監理公司。
測量管理體系流程圖如下:
(二)儀器管理:
1 、儀器選用;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和工程放線的精度要求現場需配備的測量儀器如下表:
編號 設備名稱 精度指標 數量 用途
1 set2110 全站儀 2+2ppm*d ( mm ) 1 臺 工程控制定位
2 dj2 電子經緯儀 2 ' 2 臺 施工放樣
3 ds3 水準儀 2mm 2 臺 標高控制
4 50m 鋼尺 ⅱ級 2 把 施工放樣
5 jc-100 激光垂準儀 1/40000 2 臺 軸線豎向傳遞
6 激光接收耙 2 個 接收激光點
7 5m 塔尺 2 把 標高測量
8 線墜 2 個 鉛直線測設
9 對講機 ―― 2 部 通訊聯絡
2 、儀器現場管理:
( 1 )所有儀器設備都應有檢定合格證,并按周期檢定。
( 2 )儀器檢定按照國家(市)各類設備檢定規程規定的周期、檢定方法、檢驗準則在國家授權的計量單位進行檢定。
( 3 )保存檢定記錄,建立儀器管理臺帳,內容主要包括:型號、數量、檢定時間、搬運、收發使用等。
( 4 )現場設儀器柜,測量人員負責儀器日常管理。
( 5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杜絕冒險、違章。
(三)資料管理:
根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 dbj 01 ― 51 ― 2003 )中的有關測量章節內容和要求, 測量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施工測量方案及審批。
2 、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 表 b2-2 )
3 、工程定位測量記錄( 表 c3-1 )
4 、基槽驗線記錄( 表 c3-2 )
5 、樓層平面放線記錄( 表 c3-3 )
6 、樓層標高抄測記錄( 表 c3-4 )
7 、建筑物垂直度、標高測量記錄( 表 c3-5 )
8 、沉降觀測記錄
復核、驗線
(一)要求:
1 、各施工隊測量組放線完畢首先自檢合格后,方可向項目部測量人員申請驗線。
2 、項目部測量員復檢合格后,向監理公司申請驗線。
3 、經監理公司復檢通過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 、驗線不合格,需立即改正,復檢合格后,重新整理資料,申請驗線。
(二)驗線程序
(三)驗線范圍:
1 、監理驗線范圍:現場和作業面各級平面、高程控制點,各種分部、分項工程的定位樁點,基槽位置、幾何尺寸和標高,各種關鍵部位的線。
2 、項目部測量員驗線范圍:除了以上監理驗線范圍內的必驗項目,隨時檢查各種細部線,驗線結果及時反饋各作業隊,以便改正。
(四)施工測量驗線工作的基本準則
1 、驗線工作應主動及時,驗線工作要從審核施工測量方案開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階段前,均應對施工測量工作提出預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2 、驗線的依據必須原始、正確、有效。
3 、儀器與鋼尺必須按計量法有關規定進行檢驗和校正。
4 、驗線的精度應符合規范要求,主要包括:
( 1 )儀器的精度應適應驗線要求,并校正完好。
( 2 )必須按規程作業,觀測誤差必須小于限差,觀測中的系統誤差應采取措施進行改正。
( 3 )驗線本身應進行附合(或閉合)校核。
5 、必須獨立驗線,驗線工作應盡量與放線工作不相關,主要包括:觀測人員、儀器、測法及觀測路線等。
6 、驗線的關鍵環節與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 1 )定位依據樁位及定位條件;
( 2 )場區平面控制網、主軸線及其控制樁(引樁);
( 3 )場區高程控制網及± 0.000 高程線。
7 、場區平面控制網與建筑物定位,應在平差計算中評定其最若部位的精度,并實地驗測,精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重測。
8 、細部測量,可用不低于原測量放線的精度進行驗測,驗線成果與原放線成果之間的誤差處理如下:
( 1 )兩者之差若小于 1/
限差時,對放線工作評為優良;
( 2 )兩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 限差時,對放線工作評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線成果,或取兩者的平均值);
( 3 )兩者之差超過 限差時,原則上不予驗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五) 質量保證措施
1 、 測量作業的各項技術按《建筑工程施工測量規程》進行。
2 、測量人員全部取證上崗。
3 、測量儀器和量具除按規定周期檢定外,對經常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的主要軸系關系應在每項工程施工測量前進行檢驗校正,施工中還應每隔 1 ~ 3 個月進行定期檢驗校正。測量儀器和量具的使用應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并應精心保管,加強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
4 、施工圖、測量樁點,必須經過校算校測合格才能作為測量依據。
5 、所有測量作業完后,測量作業人
員必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上報項目部測量員核驗,最后向監理報驗。
6 、自檢時,對作業成果進行全數檢查。
7 、核驗時,要重點檢查軸線間距、縱橫軸線交角以及工程重點部位,保證幾何關系正確。
8 、滯后施工單位的測量成果應與超前施工單位的測量成果進行聯測,并對聯測結果進行記錄。
9 、加強現場內的測量樁點的保護,所有樁點均明確標識,防止用錯和破壞。
10 、 為防止測量誤差(系統誤差、偶然誤差和粗差),必須從人員、儀器、操作環境和管理四個方面解決。
11 、盡量選擇最佳觀測時間施測,在不利環境下施測的結果,應有嚴格的校核措施,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發生錯誤的改正:
( 1 )發現錯誤,應立即查明原因,向上級報告。
( 2 )對由此所施測的一切結果進行檢核。
( 3 )對發現的錯誤立即糾正,有關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 4 )填寫錯誤追蹤記錄,并制定預防措施。
沉降觀測
由甲方委 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主體建筑的沉降進行觀測。
十一、配合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驗線
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規劃監督若干規定及實施細則(北京市人民政府 86 號令)的要求,施工方有責任和義務,配合業主對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工程的規劃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我們視業主工作是我們的工作。
( 1 )當我方按規劃總圖的樓座樁定出外控樁,并撒出外廊灰線后,供甲方請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驗灰線。
( 2 )當結構施工到首層時,供業主請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來驗線。
( 3 )當結構施工完畢,我們將匯總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結構審核的資料上報給業主 , 由業主報市規劃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審核。
第11篇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一、工程概況
略
二、施工總平面布置
1、現場道路
原有大門作為施工車輛主要進出口,施工臨時道路土方開挖前,用輾壓機輾壓平整,鋪設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從工地出入口大門至施工現場間的路面澆灌長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證車輛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礎土方開挖時,安排專人輪班在工地出入口沖洗土方運輸車輛的輪胎,避免運輸車輛輪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現場排水
現場排水主要考慮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進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時排向排水系統。
3、材料、構件堆放
工地生活區前面的空地澆搗300㎡的硬底化,作為施工臨時使用場地,作砂、碎石、水泥、磚和鋼筋、模板等堆場,分類堆放并標識。
4、機械布置
塔吊:主體結構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區前面,塔吊臂長50m,塔吊安裝高度高于井架。設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裝飾材料等運輸之用。砂漿攪拌機靠近井架、灰、砂堆場。
5、施工臨時用電
根據施工機具用量計劃,現場施工機械電動機、電焊機總功率為w=350kw,現場照明用電按動力用電的10%計算,則用電總量為:35kw。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由建設單位配電房直接供給,工地用電用橡皮線由配電房接至現場配電箱。
6、施工臨時用水設計
水源:本工程施工隊用水是公路邊原設有城市自來水管,由建設單位負責引入施工現場。考慮到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的壓力情況,本工程由管網直接供水,2層以上用高壓水泵向各層樓面供水。
7、臨時設施
本工程臨時設在工地范圍內,場內辦公室、員工宿舍、倉庫、廚房、衛生間。現場砌磚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詳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歸納為四個方面: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和嚴格管理。
1、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需要不斷解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和推行不力的問題,即需要包括企業領導者、安全職能部門、項目和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健全體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標,就是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筑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這就需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措施——做到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四落實。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落實,即落實實現組織保證體系和技術保證體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等四個環節上的落實。
4、嚴格管理——做到“二嚴、三及時、四不放過”。
①二嚴: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嚴格按程序、規定、措施和制度辦事;
②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匯報、及時研究和處理;
③四不放過: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安全傷害指標控制在2‰以下。
2、杜絕死亡、火災、交通、設備等重大事故。
3、使員工有共同理想及奮斗目標。
4、工地達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公司經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分公司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上對分公司經理負責。
5、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工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6、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7、分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上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要定期培訓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采用新的技術、新的工藝、新的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第12篇 建筑公司施工班組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統一規范班組安全管理標準,提高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達到員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和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組安全組織
第四條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第五條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崗時必須明確代管人員。班長不在崗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第六條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小組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七條班組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制度,除新員工外每天或每周輪換1人進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員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班組長、安全員開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組安全教育
第八條班組教育內容
一、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
二、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守則;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所操作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種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救護知識;
七、本單位的安全動態。
第九條班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二、新員工、換崗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40學時;
三、安全操作規程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教育內容,考試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或填寫教育記錄卡;
四、班組應適時組織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事故應急措施演習,掌握處理各種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五、對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員,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意見,1周以后1個月以內復查。
第四章 班組安全活動
第十條班組班前會(班組安全交底)
一、結合當日的具體生產任務及工作環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據施工項目特點、危險危害因素,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和控制措施;
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學習、抽考員工安全操作規程;
五、班組會情況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安全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班組每周例會
一、班組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班組安全例會。時間不少于1小時,例會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
二、例會內容
(一)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對班組進行安全講評,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結合實際問題學習討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
(三)系統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四)識別新的危險源以及班組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交流安全生產經驗以及分析事故教訓等。
第十二條班組安全檢查
一、班組長要組織進行班前和班中檢查。班前檢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佩帶情況,各崗位所用設備、工器具技術狀況;班中檢查施工生產動態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安全員巡視檢查各崗位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情況,檢查各崗位查出問題整改及上報情況;
三、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做出處理意見,能夠整改的應付諸實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上報,并注明原因和報告部門名稱、接受報告人姓名及職務;
四、做好檢查記錄,明確檢查內容、問題、整改情況、上報事項、控制措施、檢查人、檢查時間和部位等。
第五章 班組安全生產標準
第十三條班組各崗位人員熟知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本班組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車輛無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杜絕疲勞作業。
第十六條班組內每項操作,每個員工都能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無冒險蠻干,無違章操作。
第十七條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班組長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八條班組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第十九條新上崗員工必須明確專人監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護期間不得獨立工作。安全監護期不少于1個月。
第二十條凡有危險源的班組必須有完備的“預防控制措施”,每個員工對本崗位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達到熟知。
第二十一條 每個班組必須建立安全管理臺帳。要求記錄清楚、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