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醫療設備維修制度
1.負責醫用電子儀器、醫用壓力容器、醫用制冷設備、常規醫療設備的維修工作。
2.設備維修組人員定期主動上門檢修,事畢應填寫檢修記錄,由被檢修單位負責人簽字驗收。各科如有臨時維修工作,需要填寫修理通知單,送維修組,由檢修人員辦理。如屬搶修、搶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檢修。
3.可攜帶及易搬動的器械需修理時,除填寫修理通知單外,并連同該物送修理部門,對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須向承修部門取回收據。修復后,使用部門憑據領回,并應進行驗收簽證。
4.各科室如新裝、新建、改裝、改建有關設備,需填寫申請單,報分管院長批準后安排辦理。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設備使用人或保養人詳細說明故障現象及原因,以便及時排除故障,縮短停機時間。
6.設備維修后要做好登記,大型設備的維修記錄要寫入檔案,內容包括維修日期、使用人主訴故障現象、修理人檢查所見現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換零件及修復后的檢驗情況。
7.對不能修復的設備,維修人員應說明原因并提出外修建議,經科長批準后實施。
8.實行分工負責與派工相結合的制度,按片分工,落實到人。
9.維修完畢立即填寫維修收費單,如實記錄有關內容,并由維修人員與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逐月上交統計。
10.在檢修過程中注意人機安全,愛護儀器設備,妥善保管零配件,嚴防流失。
第2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1.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2.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領導。
3.對急救設備,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
4.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5.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6.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pm),降低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7.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內的設備,要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方聯系,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8.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儀器、防止丟失損壞。
10.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經常性地組織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第3篇 平南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1、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科室簽字確認后恢復使用。
2、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積極聯系院外專業人員。
3、對急救設備,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
4、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5、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6、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保養(pm),降低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7、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的設備,要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廠方聯系,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8、應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儀器,防止丟失損壞。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第4篇 附五醫院醫療設備使用和維修制度
第五醫院醫療設備使用和維修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設備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并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性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設備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設備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后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準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設備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并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設備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設備。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設備操作程序及維修軟件和硬盤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設備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濕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污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設備處備案。
第5篇 附二醫院醫療設備保養維修制度
附屬醫院醫療設備保養維修制度
1、醫療設備的使用應注重日常維護保養;重視維修隊伍的建設,建立相應的維修機構。
2、維修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建立切實可行的醫療設備保養維修制度。
2)定期對醫療設備進行檢修,填寫維修記錄。
3)擬定維修設備用品、零配件的購置計劃。
4)對報損報廢的醫療設備提出技術鑒定意見,供主管部門參考。
5)對醫療設備的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要保證一定數量的醫療設備維修和零配件經費,其數額應根據本單位現有醫療設備的新舊程度和經費情況,按儀器設備總金額的2~5%提取維修費。
4、各科室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設備科維修班,一般小型儀器設備由科室直接送維修班,大型精密儀器由維修班派員前往維修。
5、醫療設備維修須經設備科維修管理員進行登記,填寫設備維修單。
6、設備維修人員應按照設備類別對維修實行分別包干,嚴格責任制。一般故障當天修好,較大故障一周內修好,一周內不能修復的應報告技術總負責人組織會診,半月內不能修好的則應報告科長,由技術總負責人主持會診或決定外送修理。半月內不能修復的設備,設備科技術總負責人必須向設備使用科室進行解釋說明。
7、設備科維修人員應積極、主動地參加大型、貴重設備的檢測處理工作,請教廠家工程師,認真做好維修記錄并存檔備查。
8、維修人員每周至少一次下到科室對醫療設備進行巡查檢修,每季對分工范圍內的設備至少巡查一遍,盡早發現隱患并防患于未然,并做好巡查記錄。保障設備完好率95%以上,搶救設備保障完好率100%。
9、醫療設備的技術改造,必須事先寫出書面報告,交分管院長批準后才能執行。
第6篇 大型醫療設備使用維修培訓制度
1.使用大型醫療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前,必須經過技術培訓才可上崗操作。
2.在簽定購買大型醫療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的合同后,使用科室必須將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確定好。
3.派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到具有同型設備的單位進修學習,學習應在所訂設備到貨前結束。
4.學習人員必須在學習期內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和故障排除方法。
5.學習人員必須樹立和強化安全意識,牢固確立安全操作的思想,杜絕危險情況的發生。
6.學習人員學習結束后,必須由培訓單位出具考試、考核合格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