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pjhyg"><sup id="pjhyg"></sup></menuitem>

      <nav id="pjhyg"></nav>
    1. 日本肉体xxxx裸交,岛国av无码免费无禁网站,性色a码一区二区三区天美传媒,在线观看精品视频网站,无码人妻系列,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蜜臀,视频一区视频二区卡通动漫,一区天堂中文最新版在线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制度大全 > 制度范本

      z中學社團管理制度(九篇)

      發布時間:2023-12-31 17:44:21 查看人數:58

      z中學社團管理制度

      第1篇 z中學社團管理制度

      為加強社團管理,使我校社團活動有序、規范的開放,特推行《雅禮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一、關于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社團部設部長一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作,督促、檢查、評比社團活動;

      2、社團部設副部長一名,負責協助部長工作并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3、每個社團社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計劃的制定,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總結;

      4、每社團設副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的日常管理、評估、考核,并協助社長開展工作;

      5、每個社團有干事若干,在組織、宣傳、活動等方面協助社長工作。

      二、關于社團成員管理:

      1、新社員的招募:

      (1)招募時間定于每學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學們自愿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部進行統一登記;

      (3)由各社社長根據本社情況確定入團人數,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畢后,由社團將本社的新社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等資料上交社團部。

      2、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為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社團成員擁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享有轉會的權利。

      3、社團活動轉會制度:

      需要轉會的成員到各自的社團領取“社團轉會申請單”,經原社長、指導員老師和新社長分別同意簽字后交至社團部,社團部批準后辦理轉會手續,予以轉會。

      三、關于社團活動管理:

      1、關于社團活動的籌劃:

      (1)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各社團需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并交社團部審批,活動后要有總結。

      2、關于社團活動的開展:

      (1)活動時間或次數:

      a、漫畫社、戲劇社、計算機協會、音樂社、英語協會、電視臺、攝影協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為每周一次常規活動;

      b、廣播站每天進行活動;

      c、“執雅”報社每學期出兩期《執雅》;

      d、“雅風”文學社每學期出兩期《雅風》文學雜志;

      e、英文雜志社每學期出一期《wings》雜志。

      f、心理協會每學期出兩期《心島》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為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3)社團活動的總結:副社長在每次活動后都必須對本社社員出勤情況進行登記,并與社長一同總結本次活動情況,于例會前一周上交社團部;

      (4)社團活動的檢查:部長與副部長將對各社團活動不定期進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檢查活動質量和紀律情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作為五四優秀團干評比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社團例會管理:

      1、社團部例會制度:社團部會定于單周的星期一召開,各社社長副社長不得無故缺席,會上由社團部部長對兩周來各社活動進行總結,再由各社長發言,談心得體會,大家討論幫助其工作上的困難;

      2、各社團例會管理:各社團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活動情況,討論本社的活動安排。

      五、關于社團獎懲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節將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的評比;

      2、凡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為社團爭取的榮譽的成員可進行評比;

      3、不遵守社團章程,一期三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將給與除名處理。

      共青團雅禮中學委員會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一、學生社團組織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成立。

      二、學生社團組織的成立應以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科學、文化知識及豐富、活躍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為宗旨,不得從事、參與帶有政治色彩的非法活動,不得搞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動。

      三、學生社團組織的活動原則上應限制在校內,在校外組織活動或與校外交往,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到保衛辦公室備案。

      四、學生社團組織的活動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同時,既要發揚民主,又要加強紀律;既要活躍氣氛,又要保證秩序和安全,使社團組織健康發展。

      五、學生社團組織公開張貼各種通知、宣傳品或出版刊物,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用語必須文明。

      六、學生社團組織應及時向保衛辦公室提供社團的名稱、宗旨、人員及活動情況,如撤銷或有其它變更也要及時到保衛辦公室備案。

      保衛辦公室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使社團活動更加有序、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范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準。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范圍內,低于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于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于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后,報團委批準后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并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周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準。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愿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范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后,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范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干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并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第2篇 寶安中學社團規章制度

      學生社團是培養和鍛煉學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園地。為促進學生社團正常和健康地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學生社團的成立

      1.我校學生社團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廣東省有關規定和我校的校紀校規,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

      2.學生社團成立,須經團委審查通過,報學校教學處批準,并在教學處備案。

      3.學生社團成立條件:

      (1)有規范的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學生社團名稱中應冠有所屬學校的名稱。

      (2) 有不少于5名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3)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新成立的社團,其第一負責人由社團發起人民主推舉產生,并報校團委批準,教學處備案。

      (4)至少配備一名指導老師。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其它基本條件。

      4.學生社團成立審批程序:

      (1)申請成立學生社團須上交基礎材料,包括:活動報告、活動時間、發起人名單、指導老師簽名。

      (2)校團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3)材料審核通過后,報教學處批準。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成立社團: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第1條的規定;

      (2)校內已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

      (3)發起人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

      二、學生社團的管理

      1.我校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校團委具體負責。

      2. 學生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吸收新社(會)員或作其它方面的調整,必須先指導老師認可,然后報校團委同意,并報校團委備案。

      3.學生社團每學期必須開展五次以上的活動,活動前必須辦理申報手續。校內活動校團委審批;跨校級活動報校團委和教學處審批,校團委備案。活動必須包括時間、地點、方式、人員、負責人、內容、經費等。

      4.學生社團在每學期開始,必須制訂出學期工作計劃,學期末必須有書面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和總結均須向校團委和教學處備案。

      5.學生社團每學年必須在公共場合向全校師生舉辦一次成果匯報展覽,各社團須有較完善的檔案管理。

      6.學生社團創辦的內部刊物,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須由團委審查通過并批準。團委有權整改、停刊違反規定的社團刊物。

      7.社團指導老師職責:

      (1)經常深入學生社團,了解社團成員思想、學習,加強與各社員的溝通交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專業理論指導。

      (2)指導社團制定每學期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每學期定期參加全體社團成員或(理事會)會議。

      (3)檢查社團工作開展情況,提高社團活動的層次與質量,指導社團活動,對社團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分析解決。

      (4)各社團導師每學期課時安排不少于6課時,時間由導師和社團協商安排。

      (5)各社團導師每學期至少開一次學術講座。

      (6)認真完成組織交給的其它任務。

      三、學生社團的獎懲

      1.獎勵

      (1)校團委每學期對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授予一批“優秀社團”、“社團優秀干部”、“社團優秀會員”、“社團優秀指導教師”等稱號。

      (2)校團委為“優秀社團”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活動基金獎勵。

      (3)各學生社團內部每年評定1~2名“優秀社團干部”向學校推薦,由校團委、教學處評定3~5名優秀社團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優秀社團干部在學年評優中可享受與學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團優秀會員“由校團委頒發“學生社團優秀會員”證書。對“社團優秀指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并予以獎勵。

      (5)社團積極配合學生會工作,積極參與并高質量完成社團部所組織安排任務的,代表學校參加重大比賽或活動取得較好成績,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由社團部視情況決定并上報團委批準后給予加分獎勵獲授予榮譽稱號。

      2. 處罰

      (1)社團虛報活動,舉辦的活動性質與報評不相符的,補報的活動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均屬于虛報。虛報三次的,取消社團評優資格,暫停審批處分。

      (2)社團連續兩月無任何活動的,一律予以暫停審批處分;連續三月無任何活動的,予以注銷。

      (3)社團違反有關規定,舉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違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有損學校聲譽內容的活動或者未經批準的政治性、純商業性活動的,一律予以注銷并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有其他違規活動并導致重大違規事件發生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一律予以注銷并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3篇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范例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學生社團(協會)是我校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愿結合在一起,在學校團委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團體。根據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團的成立與發起

      (一)申報條件

      1、我校在籍學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愛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項條例,均可向校團委申請組建社團。

      2、申請成立新的社團,應提前向社團部遞交申請報告書。應如實、詳盡的介紹社團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團(協會)發起人員詳細個人情況。3、社團名稱健康、恰當,能夠反映本社團的宗旨、原則、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確的社團章程。

      5、學生社團必須有一個固定的掛靠單位,掛靠單位應為我校具有管理職能和學術研究的正式機構。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相對固定的專業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6、符合有關社團組織建設相關政治思想的指導原則,遵守學校各項有關學生活動的組織紀律原則,符合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的各項規章和制度。

      7、能指導和促進廣大同學積極、健康地投身學生社團(協會)工作,能較全面地發展和鍛煉學生的素質、能力。

      8、組織機構精簡,活動有序,財務計劃清晰。

      (二)申報過程

      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應首先與校團委聯系了解學生社團的相關情況。將相應的申請材料和申請表交到校團委。校團委在接到申請后,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其是否具備成立的條件,視情況決定是否召開社團申請人答辯會。若有答辯會,社團申請人應在指定的時間參加答辯。審核(答辯)完畢后兩周內,由社團部決定是否批準成立,公布審核結果。

      二、社團的機構設置

      1、學生社團(協會)一般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其他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2、社團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協會)的指導教師。社團(協會)指導教師的職責是在協會登記的宗旨范圍內對社團(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

      三、社團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團(協會)的印章由校團委統一刻制發放,社團(協會)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圖章。

      2、校團委社團部有權取締未經批準而非法活動的社團(協會),并將對組織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違紀處分,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3、校團委社團部每年將對全校的社團(協會)進行一次統一的審核與注冊工作。

      4、社團(協會)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

      5、學生社團(協會)因難以維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數社團(協會)成員同意后,可以向社團部提出解散申請,由社團部進行注銷,報學校團委備案并予以公告。

      6、對于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的學生社團(協會),社團部有權對其進行整頓,性質嚴重的有權令其解散。并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責任者應負責任。

      7、連續一學期不開展活動的社團(協會),學校團委社團部有權發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團(協會)會長的職責是統籌規劃本社團(協會)工作,領導開展社團活動,向本社團(協會)成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社團部組織的例會,培養社團(協會)后備力量等。

      9、學年內有兩門或兩門以上考試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學校黨、團、行政處分者;因違反規定,被管理部門撤職的社團(協會)負責人;因違反規定,被責令解散的社團(協會)負責人或主要成員不得擔任社團(協會)負責人:

      10、社團(協會)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準無故缺席社團干部例會,如有事不能到場應事先請假,且每學期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次;按時遞交上級要求的各種名單、文件、資料等;按時參加社團部組織的各種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規范社團(協會)工作,使其朝著積極、健康、文明的方向發展;自覺接受社團部對其工作的考核及評估;積極、認真、負責地搞好社團(協會)的各項工作;

      11、社團(協會)負責人因學業或其它原因需要離職時,需向社團部遞交離職申請,并選好下屆會長,經社團部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職。

      12、社團(協會)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招收會員的辦法并設立會費征收制度,會員在每學期初持會員證向社團(協會)注冊,不執行此規定者視為自動離會。學生可以同時參加幾個社團(協會)。對于有違法、違背社會公德、違犯校規校紀行為的社員,社團(協會)有權對其除名。

      13、社團(協會)會員享有:對本會工作的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權參加本會舉行的各項活動;有向學校團委社團部反映情況、舉報的權利,經社團部查實輕度違反者予以批評警告,并取消該社團該年度所有評獎評優資格,重者予以解散,相關違反校規校紀問題由社團部提交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14、社團成員應自覺遵守社團(協會)章程、執行社團(協會)決議;按時交納會費,參加社團(協會)活動,完成社團(協會)任務;履行所屬社團(協會)規定的其它合法義務。

      15、任何個人不得假借社團(協會)名義,舉辦或參與違背社團(協會)宗旨的不正當活動,否則視情節輕重追查當事人的責任。

      16、未經登記或逾期未注冊且以社團(協會)名義開展活動者;登記、注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者;開展活動內容與登記宗旨不符者;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活動者;從事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者;財物管理混亂或非法參與經濟活動者;社團成員侵吞社團財物,挪用社團經費者屬于社團違紀行為。如有違紀者對社團(協會)會長和主要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在社團(協會)活動中違反規定受校紀處分的學生,未經學校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擔任社團負責人或主要干部;對社團(協會)可責令暫停活動或勒令解散,被責令暫停活動的協會整頓后重新開始活動者,須重新注冊。

      17、對于管理體制完善,機構健全,制度完備,隊伍團結,管理有序,換屆及時,財務明晰,社團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園活動中作用突出,能夠帶動其他社團的發展。活動開展具有影響力,活動組織情況良好的社團給予集體獎勵。

      18、對于領導有方,組織有力,責任心強,學習成績優秀,按時參加會議,組織活動樣式能夠推陳出新,活動能夠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和趣味性的社團負責人給予個人獎勵。

      (二)活動管理

      1、社團(協會)注冊成立后,會長有組織開展社團(協會)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社團(協會)活動必須符合其宗旨和性質,不得從事與本社團(協會)無關的活動。

      2、社團(協會)開展活動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各種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覺悟,陶冶情操,活躍生活,培養能力的

      活動,內容積極健康,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淫穢、*等內容。

      3、社團(協會)活動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得與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相沖突,不得影響社團(協會)成員學習。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學生安全及學校秩序的事件發生,要愛護各種公共設施、設備,否則追究組織者責任。

      4、學生社團(協會)舉行面向全校和社會的大型活動前,必須先向學校團委匯報詳細的活動方案(包括活動的目的、內容、計劃、人員、時間、所需設備、場所以及經費等);社團(協會)內部應有詳細記錄,活動結束后要及時進行書面總結并報社團部。

      5、任何社團(協會)不得擅自以學校名義開展對外活動。學生社團(協會)組織與校外機構(包括各種企事業單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動,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

      6、社團(協會)活動凡邀請校外人員參加的,應報社團部備案。

      7、學生社團(協會)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或提供其它服務性活動應以提高廣大同學思想素質和各種能力為前提,做到健康積極地為同學服務,未經社團部批準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三)經費和資產管理

      1、學生社團(協會)為非營利性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營利性活動。

      2、學生社團(協會)自成立時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3、學生社團(協會)必須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帳目,一人負責現金。

      4、學生社團(協會)自籌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社團可依據具體情況,經社團部審查同意,收取一定額度的會員費;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部門以資金、實物等方式進行的捐贈;社團在組織活動時,經社團部批準可以向校外企業或部門爭取贊助;社團接受捐贈或爭取贊助過程中不得承諾學校規定允許范圍之外的條件。

      5、社團財務人員的職責:

      (1)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會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會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對未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協會),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并限制其活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消該社團(協會)。

      6、各社團(協會)的固定資產,凡是自籌經費購置者,其所有權、使用權歸社團(協會)。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做好移交與管理,損壞要照價賠償或追究責任。

      7、學生社團(協會)領導機構換屆或調整時,所有原社團(協會)檔案、物品、經費、會議記錄等必須在社團部的監督下進行交接,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學生社團(協會)解散要將遺留經費和物資按規定上繳。

      8、學生社團(協會)需使用學校教學、活動場地和設備,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并做好維護工作。

      四、附則

      1、此制度自實施當日有效。

      第4篇 中學剪紙社團活動制度

      駝峰中學剪紙社,在于培養學生對剪紙的興趣、愛好、增長知識、提高技能、豐富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為今后培養藝術人才起著積極推動的作用。為了給愛好剪紙同學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現將本學期剪紙社團的活動制度安排如下:

      一、活動目的:

      通過剪紙社團的活動,使學生的美術特長得到更好的發展,進一步了解剪紙的基本知識,提高學生的欣賞水平及創造能力。

      二、活動要求:

      1、組織學生按時參加活動,并保持室內清潔。

      2、每周四下午課外活動進行活動,社團成員必須準時到達活動地點。

      3、社團成員應嚴格遵守紀律,不準在活動工作室大聲喧嘩,不準做與剪紙學習無關的事。

      4、每次老師布置的作業,學生都應按時完成。

      5、愛護工作室內的設施和用品。

      三、活動內容:

      1、使學生了解一些簡單的剪紙常識知識,(剪紙種類、常用工具、基本的使用方法)。

      2、以臨摩為主進行教學。

      3、欣賞名人名作提高欣賞水平。

      四、采取的措施:

      (1)社長要認真負責,把它看成是學校教育的組成部分,使社團活動開展得生動、活潑、豐富。

      (2)做好組織工作

      在學生自愿報名參加的基礎上,要選出有工作能力、成績也好的學生擔任組長。剪紙社團要在教師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學生的骨干力量。

      (3)安排好活動時間和活動地點

      (4)訂立必要制度,抓好思想工作

      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習。明確學習目的,培養勤奮好學,積極進取的精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第5篇 一中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制度

      州蘇一中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制度

      第一章 目的與宗旨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學校“學生第一”的工作目標,深入實踐葉圣陶“為學生終生發展奠基”的育人理念,培養“基礎扎實,素質全面,身心和諧,習慣良好”的現代棟梁之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以下簡稱“社團”)指導教師或社團管理機構應堅持社團基于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的精神,重在引領規范,激發學生活力,重點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學校設立“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對全校社團活動進行統一規劃或管理,隸屬校團委。總負責人應以教師、學生各一名擔任,教師原則上為團委副書記,學生原則上為學生會副主席。

      第四條 全校以社團名義開展的活動,均應接受“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的批準或監督。

      第五條 社團經過正式程序成立后,實行社團指導教師負責制。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組成“學生社團導師團”,并建立例會制度。

      第三章 導師與社團

      第六條 社團指導教師的選聘工作主要有五種方式:

      第一,由各社團根據聘用原則、基本條件自主聘請;

      第二,每年10月學生社團招新前,“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對全校社團進行海報、校園網等平臺公布。教師可根據自身特長和教育熱情自愿申報,或者競聘;

      第三,鼓勵教師結合自身愛好和興趣,自主創辦學生社團;

      第四,鼓勵教研組創辦具有學科特色的學生社團,拓展學科教學 “第二課堂”;

      第五,對精品社團、專業社團、特色社團等,可由學校聘請具有相應特長及資質的校內外人士擔任指導教師或教練;

      第七條 學生可以自行組織社團,但必須有一位指導教師,并報校“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審批,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每學年聘任一次,任期一年或一年半,可連聘連任。

      第八條 在各社團確定指導教師之后,填寫《州蘇市第一中學校學生社團指導教師信息登記表》,并于每學期社團注冊時交由“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備案。

      第九條 “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在接到各社團的指導教師的信息登記表后,將對其信息進行認證核對。核對無誤后轉交校長室,由學校領導頒發正式聘書。

      第十條 社團指導教師任期屆滿前,應做好學生社團的換屆選舉工作,并將新一屆社團班子名單報送“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應在一周內交接該社團,并對社團指導教師進行考核認定,并將該社團考核資料存檔。

      第十一條 社團指導教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社團負責人須及時向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聲明,社團指導教師應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

      第四章 考核與獎勵

      第十二條 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的考核由“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負責,每學年考核一次。社團指導教師的考核應與學生社團的考核相結合,注重社團規范化考核和社團影響力的指標考核,以校園網、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的宣傳信息量作為常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考評合格的社團指導教師學校頒發管理獎每人每學期200元,社團獲獎或影響較大等,設指導教師獎另案計算。

      第十四條 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因指導社團活動加班的,根據平時簽到記錄,經“中學生領導力開發中心”核實,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發放加班費。

      第十五條 每年度評選州蘇市第一中學“中學生領導力開發優秀指導教師”,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第6篇 外語中學攝影社團規章制度

      外國語中學攝影社團規章制度

      一、宗旨

      學校攝影社團是為了豐富學生校園文化生活,激發學生對攝影藝術的愛好為宗旨,通過普及攝影知識,提高學生的攝影技術和藝術修養。

      自覺遵守社團的規章制度,熱愛集體、團結同學,積極參與社團活動,有一定攝影基礎的學生優先。

      二、參加對象

      自覺遵守校規、校紀,熱愛集體、團結同學,積極要求上進,自愿參加社團活動,對攝影感興趣的本校學生。

      三、活動方式及內容

      1、服務學生、服務學校。

      2、開辦攝影講座,學習理論知識及基本操作。

      3、組織外拍活動,以老團員帶新團員,現場指導。

      4、與外校攝影社團共同參與活動,擴大本社團影響。

      5、舉辦校內攝影作品比賽,組織社員參加校內、校外各種攝影大賽。

      四、活動時間

      每周五放學后下午 15:40-16:25

      五、活動管理

      1、責任制

      本社團為社長負責制。

      社長:負責社團及社員職能和工作的協調以及整體事務的安排。負責與校德育處、校團委、外校社團聯系,以取得支持,尋求幫助,負責管理社團設備,有關相片、底片、文件等。

      六、 權利和義務

      權利:可參加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社團組織各種攝影比賽或圖片展覽。

      義務:(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本章程,維護社團聲譽。

      (2)接受社長領導,積極參加各種活動,協助社長開展各項工作。

      (3)自覺學習基本操作及理論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

      七、退團情況

      (1)對無故不參加社團活動的社員做出記錄,當缺席次數達到社團開展活動次數的70%,將開除其社團社員資格。

      (2)對嚴重違紀影響惡劣的社團社員,開除其社團社員資格。

      八、成果呈現方式

      舉辦攝影佳作欣賞會,與攝影社團社員進行技術及經驗交流。

      九、需要報學校審批的活動

      1、兩個或兩個以上社團活動。

      2、與校外社團或個人舉辦的活動。

      3、從校外邀請來校舉辦的攝影講座、組織的攝影沙龍、研討等活動。

      4、面向全校舉行的活動。

      5、社團的外出活動。

      z外國語學校攝影社團

      第7篇 慈溪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社團組織是學生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的管理指導下,以提高學生全面素質為目標,根據不同興趣和愛好,以自愿方式組織起來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學生社團的宗旨:發揮學生特長,培養興趣愛好和團隊協作精神,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提升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第三條、學生社團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突出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促進校園文化建設。

      第四條、學生社團必須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和指導。學生社團的成員,應是在我校正式注冊的學生。

      第二章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五條、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提交社團活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社團應有完備的章程,章程應包括本學生社團的名稱、性質、任務、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活動形式等,都要有明確的說明和詳盡的規定。每一學生社團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的本校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第六條、學生社團成立與撤消,必須經校政教處、團委的審批同意、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方可展開活動。成立后的學生社團,每學年開始,須到校政教處重新審核、登記、注冊。

      第七條、學生社團負責人須推選產生,報校政教處正式確認和備案,社團負責人按在校學生干部要求進行管理。

      第三章學生社團活動

      第八條、學生社團開展活動一般應在學生業余時間進行,避免與學校的教學秩序發生沖突;活動時間不得超出學生的作息時間。

      第九條、學生社團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原則,發布活動通知、公告等必須署名,任何學生社團不得冒用指導部門或其他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

      第十條、學生社團舉辦全校規模或跨校際的活動,必須事先報校政教處或團委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不得開展任何商業性活動,也不得開展危險性大或有損學校集體及中學生形象的活動。

      第十二條、各學生社團之間、學生社團與其它組織之間應互相支持和配合,如果發生矛盾與沖突時應請示校政教處、團委予以協調。

      第四章學生社團財務

      第十三條、受活動時間,范圍限制學生社團原則上不收取活動經費,確需收取的須事先報學校批準,自行籌集。學校支持學生社團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科技、文化、體育、藝術等活動,在場地、器材、指導老師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十四條、同意收費的社團應建立經費收支賬目,賬目由專人負責,以備校政教處、團委審查。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學生社團負責人或其他成員不得隨意占有或處理。學生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應在由校政教處、團委及學生會負責監督下公開處理。

      第五章學生社團的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或變更其他社團登記事項(名稱、宗旨等),必須履行變更登記手續,并在校政教處備案。學生社團成員每學期變動狀況需上報校學生會備案。

      第十七條、每學年末,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根據各學生社團活動情況,評選出優秀學生社團及負責人,給予獎勵。獎勵方式有: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章、獎品或獎金等。

      第十八條、學校對學生社團及學生社團干部實行考核評比制度,對成績突出的組織與個人給予表彰;對不稱職的學生社團干部有權罷免或撤消其職務。

      第六章學生社團中止

      第十九條、社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解散時,可以自行解散,并報送校政教處、團委。

      第二十條、社團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學校有權對社團作出暫停、撤銷或取締:

      (一)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二)背離社團活動宗旨,產生惡劣影響;

      (三)成員人數不足五人;

      (四)連續兩個學期未進行正常活動,處于癱瘓狀態;

      (五)冒用管理部門或其他組織名義開展活動,引起嚴重后果;

      (六)暫停活動整改期間,未按要求進行整改;

      (七)社團出現其它應予解散的情形。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范圍內一切學生社團。凡以前規定和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在校政教處、團委。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報學校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溪慈中學政教處

      共青團溪慈中學委員會

      第8篇 中學紅領巾社團活動制度

      灣龍中學紅領巾社團活動制度

      一、指導思想

      開展“紅領巾社團活動”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升學校辦學層次,培植學生個性特長的一項重要舉措。本學期我們以做優秀的世界公民和永遠的中國人為目標,關注時事生活,拓展實踐空間,讓學生有選擇的權利,讓每個學生享有成功的喜悅,真正為學生的發展服務。

      二、統籌安排,確定課程

      本學期,我們將堅持務實有效的工作原則和方法,在原有的基礎上對一些活動課程進行改革與調整,開設了科學、美術、書法、電腦、體育、英語、腰鼓等活動課程。這些課程項目的設置與開發將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有利于促進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有效地實施。

      三、尊重主體,實行雙選

      我們將在興趣小組實施過程中繼續實行雙選制度:活動前,學校根據每個教師的特點選擇輔導教師,同時根據課程的開設情況,鼓勵學生依據自身特長,特別是興趣所向,選擇興趣小組。在老師的幫助下,學會觀察,學會分析,從而創造真正屬于自己的個性空間。

      四、落實常規,健全制度

      為加強常規督促管理,避免興趣小組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我們堅持“六定”

      一定活動課程,在全面了解教師和學生興趣、特長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實際,開設興趣小組課程;二定活動時間,每周兩課時的固定活動時間;三定活動內容,每個興趣小組活動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上活動;四定輔導老師;五定活動地點,確保各興趣小組固定的活動地點。

      五、科學管理,追求質量實效。

      1、準時到崗,不早退。活動課前2分鐘的預備時間,教師要帶領學生準備的活動器材等,及時到位。下課鈴未響,學生不得提前脫離活動狀態。

      2、紅領巾社團活動要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教師須自始至終擔任指導組織工作,活動巡視指導要面向全體。不坐堂批改作業或干其它有礙于指導的事,輔導教師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請假,并通知到本組所有成員。

      3、教師要做好活動班組學生活動期間的常規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點名制度,不可隨意將學生退出活動班組。專用活動室負責老師要做好活動室內物品保管、門窗關鎖工作。

      灣龍區實驗中學少先隊大隊部

      第9篇 中學剪紙社團管理制度

      為了豐富學生的在校生活,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發展學生的能力特長,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學校將有計劃地開展剪紙社團相關活動。特制定剪紙社團活動制度:

      一、期初由社團輔導員和教導處統一制定“社團活動安排表”,做到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開展活動。

      二、剪紙社團活動要認真制定計劃、認真備課、認真輔導、認真考核,每次活動要提前到場,堅持點名制度。

      三、學生應按時參加活動,遵守活動紀律,社團設立社長一名,讓學生參加管理。

      四、自覺愛護活動器材、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場地整潔。

      五、注意安全,活動期間不玩剪刀。

      六、期末做好社團的總結工作,評選出社團的優秀團員,占總人數的20%的比例。

      七、社團活動手冊、學生獲獎證書、發表作品復印件,交輔導員和教導處資料室復印存檔,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z中學社團管理制度(九篇)

      為加強社團管理,使我校社團活動有序、規范的開放,特推行《雅禮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一、關于社團組織機構管理:1、社團部設部長一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作,督促、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社團信息

      •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范例(十一篇)
      •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范例(十一篇)71人關注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學生社團(協會)是我校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愿結合在一起,在學校團委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團體。 ...[更多]

      • z中學社團管理制度(九篇)
      • z中學社團管理制度(九篇)58人關注

        為加強社團管理,使我校社團活動有序、規范的開放,特推行《雅禮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一、關于社團組織機構管理:1、社團部設部長一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 ...[更多]

      • 慈溪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十一篇)
      • 慈溪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十一篇)39人關注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學生社團組織是學生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的管理指導下,以提高學生全面素質為目標,根據不同興趣和愛好,以自愿方式組織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