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合同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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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電子商務平臺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入股上海----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該技術價值人民幣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或者:經評估,該技術價值人民幣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25%)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上海---網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條:乙方各協議人承諾對甲方因本次技術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術秘密及專有資訊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四條:技術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東地位,電子商務平臺技術由上海----公司享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約定:
第六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應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限公司各現有股東(簽章):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書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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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技術專家隊伍建設與管理,加強公司與技術專家之間的合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北京 質量認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用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作為甲方技術專家。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執行。
一、甲方承諾:
1、根據審核需要邀請技術專家開展審核專業咨詢、專業技術研討、授課等活動,并按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補助/報酬。
2、向乙方提供或傳達上級部門和甲方有關認證活動的信息
3、甲方邀請乙方參加審核或相關組織活動時,按每個審核日發放10元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
凡在參加甲方的審核時,發生意外傷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險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乙方未辦理保險,則一切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承諾:
1、遵守甲方相關管理程序的規定。
2、甲方安排審核活動時一般能保證參加,如無特殊情況累計二次不能按任務書執行審核任務,則視為不愿意參加甲方審核活動,不再安排審核任務。
3、本人同意在審核中發生意外時,按協議第一項中的第3條執行。
4、甲方的經營、管理及審核信息和客戶情況均屬甲方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北京 質量 技術專家(簽字):
認證有限公司(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作合同書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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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玫瑰園社區展示區(售樓部)園林景觀工程_____。
第二條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技術、施工管理,工程現場管理、現場簽證、工程驗收、工程結算等。
2、服務方式:甲方負責該項目的全部資金,材料供應,施工隊伍選擇;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全部技術、施工管理,工程現場管理、現場簽證、工程驗收、工程結算等。
第三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報酬:按玫瑰園社區展示區(售樓部)園林景觀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5%收取技術服務費(不含稅)。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甲方_負擔。
2、支付方式為如下:
(1)合同簽字生效后,技術服務費于每月月底由甲方按報酬總額的30%向乙方支付,直至付到合同報酬額的90%;留存10%做為質保金。
(2)待合同履行完成后(驗收合格之日起)___10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報酬余額。
第四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簽字生效后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等。
2.在接到乙方關于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2天內及時做出答復;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帳戶為:______________。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 _材料的供應,資金到位,施工隊伍及人數滿足乙方要求___。
第五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約定的時間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在合同生效后3天內通知委托方改進或者更換;
3.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復制品。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
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逾期一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10%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5%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應當交還工作成果,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1%的違約金。
2.未按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5%的違約金。
3.未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當負責返工改進或如數補。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在工作時間,發現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術服
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酌減或免收報酬;
5.在工作期間,發現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損的危險,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托方,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對甲方交付的樣品,材料及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賠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1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
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自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合同書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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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擁有 ________________技術,鑒于乙方對甲方__________技術的了解,愿意實施甲方的技術及專有技術,并且具備實施該這些技術的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提供技術乙方可使用的范圍以及將來產品的銷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護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指導的人員由甲方派出,差旅費、咨詢服務費有乙方承擔,具體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協議進一步明確。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按利潤分成,甲:乙 :____ 的比例分;(2)銷售額提成 __________% 。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術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成本、銷售、利潤設立單獨的帳目,由雙方派人共同監管。在條件成熟時,由乙方或甲、乙雙方設立該技術生產項目的項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 。
十一、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產過程中對現有技術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術而得到的其他技術,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但雙方在合作期限內有權免費繼續使用。
十二、其他約定:甲方在與乙方就該技術進行合作時,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條件實施該技術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合作。
十三、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爭議的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該進行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術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后訂立補充協議或變更本協議內容,補充協議或變更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合作合同書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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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人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
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共計4年,地點位于高北門溫州大廈底。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2萬元人民幣計股。
三、入股金資計算,按人民幣20萬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起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占股90%,乙方占股10%。
四、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制營業額表和進貨表,乙方有權利知道,并雙方信息一致。
1、純利潤分紅:每月總業績扣除所有一切費用后,是當月純利潤,有多少利潤(純利),即次月20日發放到乙方手中(但乙方半月或半月以上不在店內上班則當月無分紅)。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期間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各自 投資比例負擔。
五、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并退還乙方出資的2萬元股金)。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因天災、國家政策或拆遷等原因造成店面無法經營,各自承擔損失并解除合同,并按股份比例處理資產。
4、乙方如中途需退股,則前期投資2萬元資金歸甲方所有,并終止合同。
六、合作期間創立的品牌等屬于甲方持有,甲方投資為大股東,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權限始終歸甲方所有。
七、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帳,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八、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發表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人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債務。
3、乙方合同期必須在崗工作,如不是在崗工作,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乙方出股的2萬元股金。
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與本合伙人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人的利益。
十、合伙經營期間,合伙人均不得退股,如乙方違約,則前期投資2萬元股金則歸甲方所有。
十一、有效時間: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書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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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三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甲方轉移給新公司的已由中國專利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
2、一般技術:指甲方擁有的與實施該項專利有關的未申請專利或已宣布專利無效的技術。
3、附帶技術秘密:指實施甲方專利所必須的、可行的、能夠達到預期效果的未公開的技術。
4、合同技術:是指甲方轉移給新公司使用的專利,一般技術,和技術秘密以及有關專利和一般技術的全部資料。
5、全部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6、合同產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技術服務:指甲方為三方設立公司所實施合同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甲方向新公司有關人員傳授合同技術和培訓有關人員。
8、新公司:指甲方、乙、丙三方共同設立的_______公司。
第二條、股權比例
1、甲方以為其所持有的_______專利所有權(含/不含附帶技術秘密)作為無形資產入股新公司,三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經三方認可的_______評估機構報告確定該專利價值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資本的_______。
2、乙方以貨幣、實物資產等出資,經三方認可的_______評估機構報告確定該資產價值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資本的_______。
3、丙方以_______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經三方認可的_______評估機構報告確定該土地價值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附帶技術秘密
1、為保證專利技術的實施和專利產品的質量,甲方提供如下與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技術秘密新公司須向甲方支付/不支付報酬,由各股東同意、并以新公司股東會決議形式加以確定。
第四條、全部技術資料
1、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技術資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新公司完成_______工作后_______日內,向新公司移交以上資料。
第五條、技術服務
1、為保證專利的正常實施,甲方應為新公司提供以下技術指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指導服務不折抵公司出資,但須向技術指導人員支付報酬。
第六條、后續技術改進及收益歸屬
1、對于本專利在新公司應用后所產生的技術改進,分為微小改進、較大改進與重大改進。微小改進是指_______較大改進是指_______重大改進是指_______。
2、對于微小改進,改進技術屬于新公司/改進人所有,公司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費用對于較大改進,改進技術屬于新公司/改進人所有,公司按照改進程度、給公司帶來收益、利用公司條件的程度,向改進人支付一定獎勵,獎勵數額另行約定對于重大改進,改進技術屬于改進人/新公司/專利權人所有,公司需向改進人/專利權人支付技術許可費用。
第七條、專利許可
甲方專利權入股新公司后,若新公司向其他公司許可實施該專利,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三方協商一致/代表_______表決權股東通過。
第八條、專利無效
1、在甲方專利權時效期限內,第三方向專利局提出專利權異議,并經專利局裁定/法院裁判后該專利確屬無效的,不再按本協議前述約定享有權利。
2、若該專利在認定無效后,可認為是一般技術具有使用價值的,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合作方式若已無技術使用價值,則各方可以解除專利入股合同。
3、對于專利確定無效前,甲方因此而在新公司獲得的各項收益,甲方不再返還新公司及其他股東。
第九條、保密約定
三方約定除法律明確規定不屬于保密范圍的內容外,所涉及的技術秘密、經營信息以及本合同內容,未經三方共同許可,任何一方向他方透漏的,均應向公司和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泄密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甲方原有生產能力及設備
1、在本協議生效/新公司投產后,甲方不再生產本協議項下的專利產品。
2、甲方原有生產能力與設備作價_______萬元,由新公司購買。
第十一條、經營管理
1、甲方在新公司派駐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監事,_______名生產技術人員,_______財務管理人員。
2、乙方在新公司派駐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監事,_______名生產技術人員,_______財務管理人員。
3、丙方在新公司派駐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監事,_______名生產技術人員,_______財務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公司解散
1、公司解散時,若專利仍在專利權期限內,新公司須將該專利權仍轉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東有協助義務。
2、公司解散時,在公司存續期間所涉及的商業秘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并不得泄露。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各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協議。如有違反,愿意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若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承諾、保證的行為,即構成違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因本協議任何一方實質性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違約方除應返還從對方獲得的財產外,還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四條、有關稅費承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稅費,由本協議各方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第十五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三方通過友好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確定,所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向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_份,報_______機構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書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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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3)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4)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5)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6)合營雙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英文名稱簡稱),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年月日在中國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職務:
國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英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 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占注冊資的%
占注冊資的%
出資方式:
折合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占注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現金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美元,雙方各繳付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公司在中國和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用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年減免所得稅%。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于中國或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余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和字詞不經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簽字。
合作合同書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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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實施職責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職責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務必滿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條 甲方職責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預付款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帶給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沿線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圖紙等。
第三條 乙方職責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職責。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理解甲方的各項監督檢查。
4、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于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5、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第四條 費用、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價:1965042。2元 ,按甲方給乙方帶給的圖紙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圖紙部分另行計算。
2、經雙方協商,乙方開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開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礎完工后付工程總造價的10%,一層封頂付總造價的20%,二層封頂付總造價的20%,封頂付總造價的20%,內外粉刷時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內付清)
第五條 違約職責
1、對于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職責,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停工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職責。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職責分別承擔。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職責。
2、工期5個月,質量到達合格標準。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抵觸,應與本協議一齊共同執行。
第七條 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書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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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
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 身份證:
地址:聯系電話:
其他方: 身份證:
地址:聯系電話:
應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為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共同經營__________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濟南市;。
1·2·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同意以資金和實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為公司股東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公司名稱和地址
2·1· 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2·2· 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2·3·總公司注冊地點設在
分公司地點為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進行環境設計和提供裝飾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計劃和改進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設計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質量及發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競爭能力。
3·3· 公司提供裝修服務,主要面向山東市場開展和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 公司以旗艦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設立分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服務業務。
第四條 注冊資本與資金
4·1·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方對公司的責任以投資額為限。三方出資金額為 萬元。
4·2· 公司的資本為 萬元。
甲方固定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原值 萬元,明細 甲方出資金額為 萬元
乙方固定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萬元,;明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
丙方固定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萬元,明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
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總額_____萬元;
無形資產(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企業長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譽等)價值總額為_____萬元
遞延資產(指攤銷期在一年以上,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權和其他資產使用權)總額為_____萬元;
其他資產:人力資源價值_____萬元;
綜合以上各項,公司總資產合計_____萬元。
(詳情參見附件《財務報告單》)
三方將按上述資金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3· 三方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金額投入。全部投資一次性打入公司。
4·4· 公司不發行股票。
4·5· 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貸款辦法,通過銀行以合適的方式籌集,
第五條 公司組織機構
5·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5·2·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5·3·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全體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超過半數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進行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
6·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具體到財務方面,采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總負責人簽字審批。(1000)元以上款項各股東商議決定審批。
6·2·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副經理____人,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6·3· 公司的主管會計是______,____名協助之。
6·4·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七條 三方的責任和義務
7·1·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會成員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資比例參與分紅,同時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三方參與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擔任一定的職務,按公司勞動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工資,年底參與股東分紅。
7·2·甲方應監督公司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甲方有責任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管理、市場開拓等工作細則及規定;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7·3·其它方應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并報請董事會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4· 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7·5· 三方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公司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7·6· 三方在公司經營期限內不得退股。(簽定合同時三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當然退股的日期,為法定事由實際發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
(3)執行公司事務中有不正當行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對除名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三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 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 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 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 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公司利潤,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8.2. 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 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 公司有權利:
(1) 由董事會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也可以雇用外來人員擔任公司管理工作;
(2 )雇用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 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以現金形式發放或打入員工個人帳戶。公司與其他公司或企業的大額經濟來往需在銀行辦理轉帳手續,避免現金支付 。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 會計與審計
10·1· 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說明是否是真實正確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
10·4· 甲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 轉讓
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雙方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在轉讓期間公司正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三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____(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決定是否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12·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2·4·各股東不經董事會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終止和清算
13·1·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乙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經營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 根據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署認購協議書。
13·5· 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
13·6· 違約一方,必須對被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 保險
在履行合同期內,董事會可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
第十五條 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5·1· 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5·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5·3· 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5·4· 法院的裁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其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六條 協議的生效
16·1·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共同協商并作出補充規定。
16·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一方條款除對適用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行受到影響和消弱。
甲方:
乙方:
丙方:
20--年1月1日
合作合同書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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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