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環保部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公司總經理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公司安全環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監督和驗收工作,使其符合國家法規要求。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司員工藝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學習培訓,組織新入礦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6、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計劃、采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生產、火災、爆炸及環保等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負責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檔案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公司職工安全衛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