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經理部安全管理職責
1 經理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職責的全面落實。副經理積極協助經理的工作,經理不在時履行所轄范圍內經理的安全職責。
2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等指令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3 在審定重大項目的施工方案時,應從技術方面確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正常進行。
4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 參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管理辦法等的制訂和審定。
6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劃管理和驗評標準的制定工作。
7 負責進行安全技術及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8 在推廣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應組織編制安全操作程序,并負責組織培訓。
9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對頻發性事故進行研究,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措施。
10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1 負有查禁違章的責任,發現違章必須及時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