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技科長職業安全衛生環境管理職責
安技科科長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安全環境規章制度, 在公司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 負責公司安全環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監察工作。
2 組織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環境工作計劃、安措計劃、教育計劃和管理方案, 并組織實施, 檢查落實情況。
3 組織制訂、修訂公司各種安全環境規章制度和安全環境技術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組織公司各項安全環境檢查、年度安全評價、公司hse體系內審, 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 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并協助和督促有關單位按期整改。
5 組織新、改、擴建和“四新”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和驗收工作。
6 在公司制定和實行經濟承包時, 提出安全環境承包的內容和指標要求, 并組織落實本公司對集團的安全環境承包。
7 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環境工作會議, 研究解決各部門提出的各種安全環境問題。
8 按“三不放過”原則, 組織處理工傷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等, 并及時上報。
9 組織開展各種安全環境宣傳教育活動。
10 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環境考核評比工作, 積極推廣先進安全環境技術和現代安全環境管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