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住宅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管理
e住宅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管理
為了給廣大業主和使用人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物業管理公司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為保護業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小區實行24小時公共秩序巡視工作,為各業主和使用人服務,并協助處理任何緊急事故。
二、小區夜間在規定時間實行大門上鎖,未經小區公共秩序維護人員確認或有業主、使用人陪同,外來人員禁止入內,業主晚歸時應等待公共秩序維護人員開門,對于強行翻越進入者將視此行為是非法闖入,管理人員可控制當事人并作報警處理。
三、為確保小區安全,各業主的訪客進入小區時,管理人員有權查問情況,對此,敬請業主從安全方面考慮予以配合。
四、物業管理人員在小區工作,巡查、走訪、維修時須佩戴胸卡或胸牌,業主對無證人員可拒絕進入。
五、如業主或使用人較長時間離開小區,請到物業部登記,以便物業部門提供多方面服務,特別是應急服務。
六、業主對于小區內出現可疑的人或事時,請主動向物業部門反映。以便于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