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麗江物業管理評審控制程序
1.0 目的
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包括對質量方針、目標的評審,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的適應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0 范圍
適用于對麗江花園物業管理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評審。
3.0 職責
3.1總經理主持管理評審會議并負責對《管理評審報告》的審批。
3.2管理者代表負責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組織管理評審會議的召開,組織編寫《管理評審報告》。
3.3行政部負責評審計劃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評審所需資料,建立并保存管理評審會議記錄,協助管理者代表編制《管理評審報告》,負責組織對評審后的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和驗證。
3.4各部門負責準備、提供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對質量管理體系評審所需的資料、參加管理評審會議,實施會議提出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4.0 定義(無)
5.0 工作程序
5.1管理評審頻次
5.1.1 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發生下列情況可增加評審次數,具體評審時機由總經理確定。
5.1.2 內部審核之后,外部(第二或第三方)審核之前。
5.1.3 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或有重大的客戶投訴。
5.1.4 認證證書即將到期。
5.1.5 社會環境、市場需求、公司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5.1.6 總經理認為必要時。
5.2評審前的準備工作
5.2.1 行政部必須于管理評審前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a) 評審時間;
b) 評審目的;
c) 評審范圍及評審重點;
d) 參加評審部門(人員);
e) 評審依據;
f) 評審內容。
5.2.2 行政部在管理評審前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并通知參加評審的人員以及準備本次評審的計劃和有關資料。
5.2.3 各有關部門應整理好本部門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資料送行政部匯總整理后報管理者代表。
5.2.4 參加管理評審會議人員:總經理及受邀請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
5.3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5.3.1質量方針、目標和指標的貫徹實施情況及其適宜性。
5.3.2審核結果(包括內部、外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的結果)。
5.3.3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及其組織結構的配置和調整。
5.3.4顧客反饋情況,包括滿意程度測量結果及與顧客溝通的結果等。
5.3.5過程業績和產品的符合性,包括過程、產品測量和監控的結果。
5.3.6改進、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包括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其有效性的監控結果。
5.3.7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的實施及有效性。
5.3.8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
5.3.9相關方所關心的問題。
5.3.10改進的建議及其它。
5.4實施評審
5.4.1 總經理主持召開管理評審會議,管理者代表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總體運行情況,有關部門匯報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情況,參加會議的各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對評審輸入進行評價,對存在或潛在的不合格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確定責任人員和整改要求。
5.4.2 總經理對所涉及管理評審內容作出結論性的評價意見,行政部負責形成會議記錄。
5.5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以下方面的任何決定和措施:
5.5.1 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包括對質量方針、目標、組織結構、過程控制和產品質量方面的評價。
5.5.2 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對現有產品符合要求的評價,包括是否需要進行產品、過程審核等與評審內容相關要求。
5.5.3 資源需求等。
5.6管理評審報告
5.6.1 管理評審結束后,由行政部協助管理者代表起草《管理評審報告》。
《管理評審報告》內容如下:
a)本次評審的目的、范圍、依據和信息;
b)參加本次評審的人員、日期、地點;
c)對質量管理體系評審的綜述和結論;
d)相關部門需采取的糾正或預防措施。
5.6.2 《管理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形成正式文件,發至每個參加評審活動的部門及相關人員。
5.6.3 根據《管理評審報告》的要求,各相關部門實施糾正或預防措施。
5.6.4 行政部跟蹤《管理評審報告》有關要求落實的情況,各部門協助,并向管理者代表報告,管理者代表組織對相關部門改進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5.6.5 糾正或預防措施如涉及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進行。
5.6.6 《管理評審報告》及評審會議中形成的其它質量記錄由行政部歸檔保存。
6.0 相關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rg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