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x住宅小區房屋管理
e住宅小區房屋管理
一、業主應與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完各種交接手續后,方可入住。
二、業主裝修必須提前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業主不經物業管理部門允許不得在外墻添加設施,開鑿墻洞。
四、業主應自覺維護樓內的公共設施,樓頂不準安裝太陽能,天線等設備,不得亂堆亂放,搶占樓道,用水沖地面。
五、嚴禁搭建違章建筑,不得隨意安裝樓梯鐵門和用與小區樓宇不同顏色裝飾外檐。
六、不能擅自改變住宅使用性質,做工業、商業或其它用途。
七、業主在出租、出售或其它方式改變房屋所有人時,應提前到物業管理部門登記,進行各項費用結算,并協助新戶辦理入住手續。否則,發生一切費用、由原業主承擔。
八、為配合派出所治安要求和人口管理及物業管理需要,請業主在出租房屋時,要求和協助使用人主動向物業管理部門提供入住人員情況、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情況。
第2篇 職工住宅小區房屋維修養護及裝修管理
工商局職工住宅小區房屋維修養護及裝修管理
(一)維修管理方案
維修部主管對小區內進行實務性的管理,組織維修工對本物業進行維修、改造及保養,監督、檢查維修工的日常工作,確保小區內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轉,具體職責如下:
1、根據管理處的管理目標,制訂 花園內物業維修及養護的實施方案。
2、必須具備工民建的有關知識,能編制工程預決算,懂得房屋結構特點以及使用要求。
3、必須具備物業的有關管理知識,熟悉《物業管理條例》與管理處的有關規章制度。
4、掌握小區內房屋的分布情況、結構類型,地上及地下管道的走向、分布和起止點。
5、接受小區業主報修或咨詢時,態度要熱情、和藹,及時解答、解決業主的疑難問題。
6、組織維修員對小區內房屋本體及公共配套設施進行維修及保養,確保地下排污、雨水管道的暢通。
7、經常巡視小區內及檢查維修工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定期對維修工進行思想教育與維修技術的培訓,提高維修工的思想和技術素質。
9、響應并參與管理處組織的公益活動,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各項物業管理工作。
(二)對私搭亂建和改變房屋用途等現象管理措施
1、全體員工均有義務對私搭亂建和改變房屋用途等現象的巡查和監督。
2、在業主入住期對此類管理規定進行全面宣傳。
3、對已發生的類似現象限期整改,保證全體業主的共同權利。
4、加強日常監管。
(三)房屋裝修管理方案
1、裝修施工隊和裝修方案的選擇
(1)幫助業主裝修選擇實力強、信譽好、取得合格證書的裝修企業。
(2)業主選擇的裝修方案應符合規定,不出現違章裝修項目,管理處將對裝修方案進行嚴格的審查。
2、裝修申報
(1)住戶裝修,必須提前七天向管理處申報,事務助理對業主或使用人的資格進行確認,并提供裝修手冊。
(2)業主領取《裝修審批表》(附表三)、《裝修人員登記表》等,如實填報裝修項目、范圍、標準、時間、施工圖紙、施工隊伍等。
3、裝修審批
(1)業主應如實填報裝修內容,并提交裝修設計圖紙。
(2)在接業主遞交的裝修方案一周內,事務助理會同工程維修部、保安部對方案進行嚴格的審核、保證不出現違章裝修方案。
(3)業主(住戶)收到批復后,交納裝修管理押金,帶領選定的裝修隊負責人到管理處辦理施工人員登記手續和交納施工押金。簽訂《裝修施工隊伍責任書》,領取裝修許可證。
4、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管理處審批的方案進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實際情況需要更改,必須報管理處審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間,業主進行現場監理,并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市政府的有關裝修規定,按章作業,文明施工。
(3)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15天,較大工程為20天,最長不超過30天,如確實需要延期,要到管理處辦理延期手續。
(4)施工時間:每天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18:00。嚴禁擾民。
(5)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該裝修小區單元的裝修表容量,嚴禁擅自亂接電源線,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人自主負責。
(6)管道供氣設施和燃氣具的安裝、拆移、改裝,必須由持有專業資格證書的單位施工,用戶不得自行安裝、拆除、改裝。
(7)裝修施工,嚴禁拆任何墻體,否則出責令恢復原狀外,按30%-50%的裝修押金罰款。
(8)空調應按安裝在統一規劃的位置,空調架統一式樣安裝。
(9)不得改變陽臺的用途,防盜窗花由管理處設計統一式樣。
(10)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裝清運,每天垃圾應按指定地方放置并當天清運不得損壞公用設施、設備,保持公用地面、墻壁完好和整潔。
5、驗收
(1)裝修工程完畢后,業主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處將派人進行查驗。
(2)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拒絕驗收造成的損失由業主自己負責。
(3)竣工驗收后,由驗收人員在《裝修申請審批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整改,再行復驗,直到合格。
(4)裝修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經管理處復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將押金退回業主(住戶)和施工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