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物業二次裝修管理程序
1.0程序目的
通過對業戶二次裝修的管理,使二次裝修能滿足消防、供電、給排水、房屋主體結構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房屋的各項功能能夠實現,從而達到維護廣大住戶的權益,讓業戶滿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業戶的二次裝修管理。
3.0主要職責和權限
3.1管理處負責有關業戶二次裝修審批。
3.2保安部負責二次裝修現場巡視,管理工作。
4.0程序內容
4.1二次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
已辦理完入伙手續的業戶如需要進行裝修,客服中心負責發給住戶《裝修申請表》,并指導其填寫,如業戶要求,經管理處批準后,可發給其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供裝修設計使用。
4.2裝修圖紙的審核、消防報建
4.2.1客服中心在接到住戶的裝修設計施工圖后,負責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如無特殊情況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填寫在《裝修申請表》中反饋給業戶。
4.2.2管理處發現圖紙存在不符合消防要求之處,客服中心應與業戶協商修改后重新審圖,并在《裝修申請表》中記錄復核情況。
4.2.3有關消防系統、供水、供電、主管線路的二次裝修施工,除非特殊情況,應由管理處指定施工單位根據裝修圖紙及業戶要求進行設計出圖、報價及施工,如果業戶對報價、設計方案有異議,客服中心負責約請業戶與指定施工單位協商解決。
4.3裝修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4.3.1裝修施工隊資質審查
客服中心應要求裝修業戶提供其選擇的裝修施工隊的資料,包括施工隊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并負責對其資格確認。
經審查合格的施工隊,客服中心應要求施工單位或住戶提供參加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留存,以備查證。
4.3.2施工現場查驗、登記
客服中心負責約定業戶、施工隊對欲裝修區域及相關公共區域進行查驗,住戶、施工隊負責人應簽字,以明確各方的責任。
4.3.3有關二次裝修費用的收取
客服中心負責協助業戶或施工單位在財務交納相關費用;如住戶或施工單位未繳 或未全繳費用,則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4.4裝修施工管理
4.4.1維修部負責二次裝修現場的供水供電管理,規范施工單位的用水用電行為。
4.4.2二次裝修現場的治安、消防管理
保安部負責巡視二次裝修現場,對現場的治安、消防、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管理。如發現有違反治安、消防規定的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要求其整改;并及時上報。
4.4.3保安部負責監督現場施工情況,如發現有未按圖紙施工,改動或損壞原土建、管道、線路等情況,應立即制止并責令其恢復、賠償,并發出《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如施工單位拒不執行整改,可按《室內裝修管理規定》相關條款執行處理。
4.4.4如發生二次裝修需協調問題時,由客服中心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協商解決,必要時應向分管領導請示匯報。
4.4.5當二次裝修施工單位需要加班時,客服中心應要求裝修單位填寫《裝修加班申請表》;經管理處審批后轉保安部,保安部值班人員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時清場。
4.4.6施工人員原則不允許在裝修單元內留宿,當業主強烈要求時,可要求業主作出申請承諾,并要求提供留宿人員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經管理處經理簽批后,轉交保安部,保安部值班人員負責查驗留宿人員情況,如發現不符應立即要求其離開。
4.4.7客服中心負責與施工單位協商,將施工噪音大的施工工作盡可能安排在非休息時間進行,以免影響其它住戶正常休息。
4.4.8裝修所用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的出入管理,必須開具放行條才能予以放行。
4.5裝修施工的驗收、完工
4.5.1客服中心在收到住戶的裝修驗收通知后,應在不遲于2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將驗收情況記錄在《裝修工程驗收表》中。如有不合格項,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約定時間復驗,直至合格后各方在表中簽字確認。
4.5.2收費文員負責有關費用的結算工作。
4.5.3裝修工程經驗收合格一個月后,客服中心應與業戶聯系,確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如不存在質量問題即可通知財務部與施工單位辦理相關押金退款手續。
4.6質量記錄的保存
所有二次裝修管理的有關記錄,均按《操作記錄控制程序》執行管理。
5.0支持性文件
5.1《室內裝修管理規定》
6.0質量記錄
6.1《室內裝修申請表》
6.2《裝修加班申請表》
6.3《裝修工程驗收表》
第2篇 物業二次裝修管理的內容流程注意事項
物業二次裝修管理的內容、流程和注意事項
二裝是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一個重要階段,做好物業裝修管理對于保證物業管理水平、維護業主共同利益有著重要的作用,根據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法規及物業裝修管理的實踐,特對裝修管理的重點、內容、流程及操作細節進行講解,供廣大物業管理人員學習使用。
一、業主準備
(1)業主辦理裝修,裝修單位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代收裝修稅費的需提供顧客與裝修單位簽訂的裝修合同復印件。非業主使用人申請裝修需提供業主同意裝修的書面證書。
(2)裝修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如更改原有水電線路需提供水電線路圖)。
(3)裝修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照片、聯系電話。
(4)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照片。
(5)如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須提交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還須提交政府部門的施工許可證。
(6)如搭建建筑物、改變住宅外力面等,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報管理處備案,并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同意,有管理處統一樣式方可打搭建。
(7)只鋪地板、墻壁表面粉刷、貼墻紙等的簡單裝修,裝修戶可不提供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及施工圖紙。
二、裝修手續辦理
(1)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核實業主身份,審核裝修方案、施工人員身份、特種作業證書、裝修資質證明、施工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并做出批復。如超過需向管理處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2)裝修管理員將批復意見知會裝修申請人,并知會管理處其他有關部門配合和監督,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3)管理處與業主、裝修單位三方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業主與裝修單位分別交納裝修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4)辦理《裝修許可證》、《人員臨時出入卡》。
三、裝修過程的監控
(1)安全員每天巡查至少一次,技術員至少每兩天巡查一次裝修現場,并填寫《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
(2)巡查《裝修許可證》的有效期,裝修現場是否有亂接線、亂改管線、破壞承重結構、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等違章行為。如有違章行為,下發《違章通知書》,并責令限期整改。
(3)監督施工人員只能使用貨梯、按指定的通道進出及搬運材料。
四、裝修垃圾的清運
(1)垃圾的清運在晚上19―22點之間進行。
(2)禁止裝修隊在清運車輛進場前將垃圾搬出戶外。
(3)禁止裝修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4)垃圾清運完后,檢查清運垃圾的通道墻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設施有無損壞、磨花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裝修復驗
業主向管理處提出檢查申請,管理處裝修負責人對裝修工程檢查,經檢查無違章情況,出具檢查證明,準予退還裝修保證金。
六、退裝修保證金
(1)裝修保證金裝修檢查合格7個工作日后退還。
(2)裝修檢查無違章行為,業主與裝修隊憑檢查證明和裝修保證金單據退還裝修保證金。具體退裝修保證金時間需在《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約定。
(3)將所有施工人員出入證收回并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