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組煙氣脫硝改造工程協調會管理規定
1.總則
1.1為協調施工現場工程計劃安排,保障施工秩序,促進現場施工進度,控制工程質量,創造較好的文明施工環境,及時解決施工中的難點、存在的問題和矛盾,特制定本辦法。
1.2 脫硝工程管理通過召開工程協調會協調施工現場各項工作,各參建單位必須服從工程協調會發布的指令。
2.協調會主持及職責
工程協調會的組織者為蘇州天河中電監理公司,主持人為監理公司信陽項目部總監(總監不在時可委托副總監主持),工程協調會的主持人負責協調會的材料匯總、會議組織、安排和考核,向大唐信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設備管理部負責。
3.協調會時間
3.1日協調會:
為保證該項目有序開展,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項目開工前每天下午17:00在辦公樓四樓會議室召開周。項目開工后每天午17:00在二期集控室旁會議室召開。
3.2周協調會:
每周二下午與日協調會同時召開。
3.3月度協調會
與每月的最后一次周協調會同時召開。
4.工程協調會參加人員
4.1監理人員:總監、專業監理、安全員、會議記錄員;
4.2信陽電廠生產副總、總工;
4.3信陽電廠總經部、設備管理部、發電部、財務部、經營管理部、安監部、物資管理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脫硝項目專項組成員;
4.4承包/分包單位:項目部經理(現場經理)、安全員;
4.5 設計院:駐廠代表(工代);
備注:代替開會的人員必須掌握前天工作內容并能夠處理、解決當天會議布置的工作。
5. 工程協調會的內容
5.1設計、設備、施工、資源存在的問題;
5.2工程中空間、時間的交叉協調及工程接口問題協調;
5.3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問題協調;
5.4 依據有關規定宣布周計劃、月計劃完成情況、施工質量、工程突出貢獻等方面的考核;
5.5其它涉及工程的有關問題。
6.工程協調會準備工作
6.1施工單位每日14:00前按要求格式(格式見附件一)編制匯報材料,每周五上報周工作計劃(格式見附件三、四)至監理單位。每月的最后一次周協調會同時召開月度協調會,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的23日前報送監理審核,最后一次周協調會匯報材料中應包含周和月度工作的內容,協調會匯報材料內容包括:
6.1.1目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情況, 上周協調會要求工程完成情況、未完工程的原因分析及解決辦法或要求;
6.1.2上周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以及上周協調會要求整改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落實情況,未完項的原因分析及解決辦法或要求;
6.1.3需解決的問題,包括設計、材料、設備、資金、施工道路、場地等日常工作中未協調解決的問題。
6.1.4下周工作安排,緊緊圍繞二級網絡各節點要求及月計劃進行安排,下月工作計劃應圍繞節點計劃制訂。
6.2監理單位在每周日前編制一份《工程周協調會材料》;召開月度協調會時,應將當月所含內容列入,下月工作計劃安排應于24日前報業主審核(格式見附件二、三、四);
6.2.1協調會安排的各項工作(即考核項)落實情況的監理評價和考核。
6.2.2工程進度方面:
6.2.2.1完成項與未完成項。
6.2.2.2未完成項的原因分析。
6.2.2.3在未完成項原因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監理的總體要求和考核意見。
6.2.3工程質量方面
6.2.3.1完成項與未完成項。
6.2.3.2未完成項的原因分析。
6.2.3.3在未完成項原因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監理的總體要求和考核意見。
6.2.4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6.2.4.1完成項與未完成項
6.2.4.2未完成項的原因分析
6.2.4.3在未完成項原因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監理的總體要求和考核意見。
6.2.5 各項工作存在的其它主要問題及監理要求,并納入協調會閉環考核項,包括以下內容:
6.2.5.1工程進度、質量方面(土建、安裝、調試);
6.2.5.2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6.2.5.3對各承建單位工作安排的監理意見,并納入考核項。
6.2.5.4需要專題會議協調解決的問題。
7.協調會程序:
7.1協調會主持人在召開協調會前,首先應落實協調會安排的工作是否完成,主持人應簡要概述安全、質量、進度情況,并明確指出未完成生產計劃的項目,解答上次協調會反映的問題,解決情況。
7.2施工單位發言,應簡明扼要:
7.2.1只陳述未完成工作計劃的原因及補救措施。
7.2.2主要工作計劃安排。
7.2.3急需解決的問題。
7.2.4安全、質量控制重點。
7.3監理單位發言:
7.3.1安全監理工程師:目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施工單位必須采取的有效措施。
7.3.2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針對重點施工進度、質量,發表監理意見。
7.6信陽發電公司發言:設備與工程管理部、發電部、安監部、總經部、物資部、經營部、財務部等發言。
7.7總監發言:解答、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對當前工程的監理意見,對本次協調會小結,確定專題會題目、時間、地點、參加人范圍等。
7.8信陽電廠主管領導發言,解答應由信陽電廠協調和解決的問題,確定責任方和具體要求及對當前工程的指令。
7.9主持人宣布散會。
7.10協調會紀要由會議主持方負責起草,經總監審核后報信陽發電公司審批,并于會議次日上午10:00前下發到各參建單位執行。
8.要求及其他
8.1工程協調會不討論施工方案和技術方案等。需要監理單位協調的問題,隨時提到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立即給予協調,需業主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業主匯報。技術方案以及安全、質量方面的研討課題,由監理單位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協調有關事宜。
8.2各單位匯報應簡明扼要,抓住重點。
8.3例會中重點工作應落實閉環。
8.4各單位應以大局為重,講團結,杜絕推諉、扯皮和協調會上討論問題。
8.5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實施重大決策,定期召開總工程師參加的高層次決策工作會議:(定期與不定期結合)
8.5.1審核月度工程主要目標;
8.5.2確定工程方針、政策;
8.5.3解決施工重大難點、確定工程重大方案;
8.5.4其他需解決問題。
9.會議考核
9.1規定參加會議的人員應按時參加會議,部門負責人不能參加會議時需另派人參加,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和總工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在會議前向總監請假并經總監批準(每個施工單位必須保證一人參加會議),未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的每次考核責任人100元,遲到每次考核責任人50元。
9.2按照一級網絡計劃,將工程節點分解到月和周執行考核,周協調會上安排的工作到期未完成,考核責任單位2000元/項,并將未完成的工作滾動到下周繼續納入考核,第二周仍未完成的項目加倍考核,月度計劃未完成的累積考核10000元/項,并將計劃滾動至下月繼續考核,考核資金從責任單位的節點獎金中扣除。節點計劃和里程碑計劃未完成的按其獎勵金額同等處罰責任單位。因業主方原因造成項目不能如期完工的,不納入考核,是否業主方原因由設備管理部部長確認并經總工程師批準確定。
9.3 按照要求,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上報周工作計劃,未按時報送的考核500元/天;上報質量不合格被監理退回重做的,第一次被退回的考核責任單位300元/次,第二次被退回的加倍考核,連續兩周不合格的,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監;由業主單位向承包單位上級通報。
9.4監理審核通過的周工作計劃報設備管理部部長批準,周計劃經設備管理部部長審批未通過的,考核監理單位300元/次,連續兩次周計劃不合格的,由業主單位向監理單位總公司通報。
9.5周工作計劃由主持人宣布考核情況下發考核通知單,并將考核單報業主方設備管理部備案。由總監在總承包單位的結算費用時執行考核。
9.6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手機需設置成振動或靜音,否則每次考核50元。
10.附則
10.1未盡事宜執行大唐信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有關管理制度。
10.2本辦法解釋權歸大唐信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設備管理部。
10.3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