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來人員進入倉庫區域的管理規定
1 非倉庫管理人員嚴禁進入倉庫儲存區域。
2 物料人員在庫房物料交接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3 送貨人員在卸貨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4 對必須進入倉庫物料儲存區的相關業務人員(如iqc、品質復檢、稽查審核等),經庫房同意后、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由倉庫人員陪同后方可進入,嚴禁攜帶與物料無關的物品進入,離開時在登記表中登記“離開時間”,如有攜帶物品,要接受倉庫人員的檢查。
5 對物料進行篩選、維修的供應商指派人員,在指定的接待區域進行,不得進行庫房物料儲存區域內。
6 清潔人員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進入倉庫區域。
7 進入倉庫區域的外來人員有義務接受倉庫員工的監督與檢查。
8 《外來人員登記表》需放在庫房門口處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