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酸儲存使用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鹽酸的儲存、使用管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適用范圍
鹽酸。
3.責任者
生產部經理、成品車間主任、成品車間組長;危險品庫管理員、車間操作工、安全員。
4.內容
4.1 管理原則
依照《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采購、儲存、使用鹽酸。
4.2 采購管理
鹽酸供貨商應具有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4.3 儲存區的管理
4.3.1 鹽酸儲存罐材質符合要求,設置標示、嚴禁帶缺陷使用。
4.3.2 儲罐場地符合規范,有防火、和處置泄漏的設施。
4.3.3 儲罐、防火、和處置泄漏的設施,定期檢查、保養。
4.3.4 鹽酸儲罐分類存放,儲罐之間間距不小于1m。
4.3.5 管理人員要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
4.3.6 部門管理人員每天對各儲罐進行檢驗,并做好記錄,發現跑、冒、滴、漏等隱患,要及時聯系處理,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
4.3.7 安全員每周組織檢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成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4.4 運輸管理
4.4.1 供應廠商的運輸車輛,應有消防部門易燃易爆化學品準運證。駕駛員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押運員持有化學危險品押運證。
4.4.2 運輸車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阻火器、危險品標志、要掛靜電導鏈),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4.4.3 運輸車輛進入廠區,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器,保持安全車速,從大門進出。
4.5 裝卸管理
4.5.1 危險品裝卸人員必須注意保護,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勞保用品。
4.5.2 裝卸時,管理人員必須到現場監卸監裝。
4.5.3 晚上、下雨天不宜裝卸。若遇特殊情況必須裝卸時,必須得到部門負責人的同意,還應有遮雨等相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