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大廈業主檔案資料管理規定
金融中心(大廈)業主檔案資料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業主檔安資料的管理。
2.職責范圍
2.1文員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
3.管理規定
3.1檔案的文件材料,必須字跡清楚、真實、齊全。
3.2業主資料要及時歸檔,歸檔時要注意整齊,層次分明,便于快速查找,不得零散堆放,也不得隨意丟失。
3.3業主檔案的內容包括:業主入住登記表、住宅裝飾、裝修委托申請表、房屋、設備裝修申報表、裝飾、裝修責任書、住戶裝潢竣工驗收表、物業管理公約。
3.4檔案資料屬于保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準散播其內容,不準給未經領導批準的人員翻閱,不準復印。
3.5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將業主檔案調出,如遇特殊情況調出,須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表》,并督促借調人及時歸還。
3.6檔案的管理環境必須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變質。
3.7日常檔案資料檢查中發現破損現象應立即進行修復處理。
質量記錄:
1.《文件借閱、復制記錄表》zc-05/b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