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公司工資管理規定-7
物業公司工資管理規定(七)
(一)工資組成
按照公司目前實行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基礎工資
2、崗位技能工資
3、激勵工資
(二)管理辦法
1、新調入員工(含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工資確定新調入員工按調入的崗位或安排的職務實行相應的崗位技能工資。
2、調出員工的工資處理
經公司領導批準調離的員工,原則上以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或通知辦理調動手續后的下一個月起止薪。
3、各種假期的工資處理
有關病假、事假、加班以及其它的工資管理規定,按照國家及當地的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