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場安全員安全管理規定
1、每天上崗之前必須穿戴安全服、佩戴安全帽及代有安全員標志的袖章。
2、不得在作業區外活動,不得將任何施工機具和物料置于作業控制區外。
3、不能隨意撤除或改變安全設施的位置,擴大和縮小控制區范圍。
4、執勤安全員不能在上班時間內脫崗,保持路口左右50米區域內的衛生,標牌整齊干凈,太陽能指示燈有效正常。
5、執勤安全員如遇有車隊必須手持指揮旗作出標準的姿勢,以示車輛的安全通過。
6、夜間執勤人員不得脫崗,嚴守執勤地點,并巡視安全標牌有無錯位、倒伏。
7、巡視安全員,必須保證道路的衛生,隔離墩的整齊擺放和自身的安全。
8、路上不能有損壞的隔離墩發現急時更換修復,不能再利用的隔離墩必須放置于控制區最右邊的排水渠內,以便以后清理。
安全員有違反規定的任意一條,一經查崗發現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罰款200元,第三次連同帶班的罰款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