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保安集體宿舍管理規定9
物業保安集體宿舍管理規定(九)
為保證內保員集體宿舍的安全有序,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根據辦公樓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望全體內保員嚴格遵守執行:
1.保安宿舍是公司為方便員工提供住宿的地方,不準在宿舍區域內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2.未經允許不準進入他人宿舍,私自動用他人物品。
3.內保員有來訪客人,需向主管講明來訪者身份,經同意后方可會客,未經允許不準私自帶來訪者進入地下室。
4.非內保員,不允許在宿舍內留宿,離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當日必須離隊不準在宿舍內留宿。
5.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等電熱器具,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事故。
6.宿舍的內務衛生,按宿舍內務衛生制度標準執行,每天有專人按時進行清理。
7.愛護宿舍區域內公物及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公物及公共設施現象,責任按價賠償。
8.宿舍物品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禁止在宿舍內抽煙。
9.宿舍內不準酗酒,傳播污穢淫逸書刊錄像,不準吸毒,藏匿管制刀具、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