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處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規定
教務處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一.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指的是單價在人民幣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它是我院實驗室的重要物質裝備,是保證實習教學和科研的物質基礎。
二.為了加強我院教學貴重儀器設備的維護管理,保障學院教學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教學環節的正常進行,提高設備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三.貴重儀器設備購置前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包括所購設備的必要性及工作預測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四.購置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部門應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報主管院長審批。
五.貴重儀器設備的購買應實行招投標制度,節約采購成本,保證所購儀器設備優質優價。
六.貴重儀器設備要逐臺建立技術檔案,并由實驗設備處統一建帳、建卡、貼標牌。要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定期對其性能、指標進行校驗,對出現的故障要及時修復。
七.貴重儀器設備要實行專管專用,應有專門的設備使用人員且必須經過上崗培訓。
八.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的數量和結構層次,應以能保證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轉和充分發揮效益為原則。
九.每年年終由學院、系(部)按照《高等學校貴重儀器設備效益年度評價表》,對儀器設備進行考核。若出現事故應詳細填寫大型儀器設備事故報告表(見附表)。
十.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是我院的重點實驗設備,它的報修和報廢必須由使用部門提交報修、報廢申請報主管院長審批。
十一.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報廢,實驗設備處應組織有關專家審議并提出技術鑒定報告和意見,并交由主管院長審批。
十二.如需上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并填寫報廢卡。
十三.儀器設備,凡有損壞或丟失,都應當迅速逐級上報情況,并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記錄。
十四.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管理失誤而造成損失的人員,都應當追究責任,責令賠償。賠償的程度應當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事后態度而定。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