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院學校電話管理規定
學院(校)電話管理暫行規定
為了配合學院二級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強學院電話管理,提高各系部自我管理意識,節約辦公經費開支,進一步加大“節約型校園”的建設力度,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1、電話管理
后勤基建處負責管理電話總機業務,總機業務設有號簿存儲、號碼查詢、呼叫轉接、號簿管理、短信群發等功能。
2、電話安裝
因工作需要安裝新電話及辦理其它電話業務,需由各部門填寫申請,報主管院長批準同意后,送后勤基建處,交由電信公司實施。
3、電話權限
①各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開通長途電話,原則上每部門開通一部,如需增加,報主管院長審批;
②市內電話限額自行到后勤基建處申報;
③“來電顯示”只有部門負責人的電話可以開通,其他因特殊需要安裝的需報主管院長審批。
4、電話費用
①根據學院財務處電話費用總預算,由后勤基建處下達各黨政管理部門的電話預算,預算金額于每年年初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核定,(各教學系部的話費開支預算,納入各部門的包干經費中,不在預算中下達),各部門所屬電話的安裝費、功能費等均在部門電話經費中支出;
②各出租房、技術開發用房的電話費在接到后勤基建處繳費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繳至學院財務處,逾期將按2%/天加收滯納金,逾期30天不繳納者,后勤基建處將中止其正常通訊。
5、電話維修
電話機由各部門自行購買及維護,如遇電話線路問題,報后勤基建處維修;
6、短信群發
學院總機有短信群發的功能。申請部門填寫申請表(見附件),院辦公室負責人審核批準學院的短信內容,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系部的短信內容。經審核批準的短信交后勤基建處處按群發要求實施。凡未經審核批準的短信一律不得群發。
7、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
電話總機短信群發申請表
申請部門(蓋章):申請時間:
發布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群發對象
群發內容
備注
申請人:
部門意見:
辦公室意見:









